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黄金珠宝购销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黄金珠宝购销合同1
珠宝、黄金产品订货合同
甲方:
乙方: 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向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购深圳“周大生”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三、 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 付款方式及周期: 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货款汇款入到乙方银行帐户。
五、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六、 违约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后,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如不能按时发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货款。
七、 其他约定事项:
八、 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盖章)
开户行:中行世纪城支行
账号:xxxxxxxxxxx
地址: 地址:xxxxxxxx11-14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314-xxx 邮编:xxxxxxx 邮编:xxxxxxx
日期:20xx-xx-xx 日期:20xx-xx-xx
黄金珠宝购销合同2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兰州金世缘黄金珠宝有限责任公司向甘肃天奥珠宝黄金有限公司购进黄金饰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三、 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 付款方式及周期: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将预付款电汇或票汇汇款入到乙方银行帐户;其余货款在20xx月12月08日之前支付。
五、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六、 违约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如不能按时发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货款。
七、 其他约定事项:
八、 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户名: 户名: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20xx年11月09日
黄金珠宝购销合同3
甲方:杭州萧山xx春莲珠宝行
乙方: 杭州市xx市金百福珠宝金行
杭州萧山城厢春莲珠宝行向临安市金百福珠宝金行进购上海“老庙”黄金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三、 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 付款方式及周期: 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将预付款电汇或票汇汇款入到乙方银行帐户;预付款为总额的10 %,即1110950.5元;其余货款在20xx月5月8日之前支付。
五、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六、 违约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如不能按时发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货款。
七、 其他约定事项:
八、 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杭州萧山xx春莲珠宝行 乙方:杭州市xx市金百福珠宝金行 (盖章) (盖章)
地址: 萧山区市心南路93号地址:临安市衣锦街465号
法定代表人:邹春连 法定代表人:章长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日期:日期:
黄金珠宝购销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进购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单位: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Q/YSD 1标准;
三、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具体交货时间以乙方书
面告知时间10天以内为主。
交货地点为 ,由甲方自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将预付款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预付款为总额的 %,即 元;其余货款在甲方收到全部货物后15天内支付。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在约定交货时间内安排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预付货款并承担该笔货款金额10%的违约金。
2、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 %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日期: 日期:
黄金珠宝购销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进购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单位: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Q/YSD 1标准;
三、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具体交货时间以乙方书
面告知时间10天以内为主。
交货地点为 ,由甲方自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将预付款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预付款为总额的 %,即 元;其余货款在甲方
收到全部货物后15天内支付。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在约定交货时间内安排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预付货款并承担该笔货款金额10%的违约金。
2、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 %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日期: 日期:
黄金珠宝购销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进购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单位: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Q/YSD 1标准;
三、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具体交货时间以乙方书面告知时间10天以内为主。
交货地点为 ,由甲方自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将预付款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预付款为总额的 %,即 元;其余货款在甲方
收到全部货物后15天内支付。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在约定交货时间内安排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预付货款并承担该笔货款金额10%的违约金。
2、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 %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日期: 日期:
黄金珠宝购销合同7
甲方:
乙方: 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向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购深圳“周大生”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三、 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 付款方式及周期: 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货款汇款入到乙方银行帐户。
五、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六、 违约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后,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如不能按时发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货款。
七、 其他约定事项:
八、 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盖章)
开户行:
账号:
地址:地址:承德市丽正门大街11-14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邮编:
日期:20xx-03-27日期:20xx-03-27
黄金珠宝购销合同8
甲方:杭州萧山城厢春莲珠宝行
乙方: 杭州市临安市金百福珠宝金行
杭州萧山城厢春莲珠宝行向临安市金百福珠宝金行进购上海“老庙”黄金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三、 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 付款方式及周期: 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将预付款电汇或票汇汇款入到乙方银行帐户;预付款为总额的10 %,即1110950.5元;其余货款在20xx月5月8日之前支付。
五、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六、 违约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如不能按时发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货款。
七、 其他约定事项:
八、 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杭州萧山城厢春莲珠宝行
乙方:杭州市临安市金百福珠宝金行 (盖章) (盖章)
地址: 萧山区市心南路93号地址:临安市衣锦街465号
法定代表人:邹春连 法定代表人:章长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0571-.82xx3152电话:0571-63xx7365
邮编:311200 邮编:311300
日期:20xx-03-27 日期:20xx-03-27
【黄金珠宝购销合同】相关文章:
1.购销合同
3.产品购销合同
4.草种购销合同
5.玉石购销合同
6.兽药购销合同
7.电器购销合同
8.红木购销合同
9.普通购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