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购销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销合同 篇1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结算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
2、结算方法:货到付款;
3、运输方式:道路运输;
4、交(提)货方式及地点:需方指定福清交易地点。
第三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
4、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购货方(甲方):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北京易信瑞安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产品明细
对上述表格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按照双方协议的产品规格单位及数量,双方约定合同总价¥ 4500元),人民币(大写): 肆仟伍佰元整 。 此单价为含税价格,并包括配送至交货地点的运输费。
二、交货时间:款到发货
三、交货地址: 邮政编码:
四、收货人及其联系方式:
五、验收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乙方保证是原厂家包装,所有产品主件及附件完整,并保持完好无损。提出异议时间: 3天(在产品交付后 3 日内,乙方未收到书面异议的,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与合同金额相同的货款于合同签订3日内付清全款,甲方货款入账后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形式为与合同金额相同的增值税发票。
乙方账户信息:北京易信瑞安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东方广场支行 帐 号:11001059200053006835
七、质保及售后服务 按原厂标准执行. 八、违约责任:1、由违约方按照逾期交货或逾期支付的金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金不得超过逾期交货或逾期支付的金额的5%。由于此批货物是乙方专为甲方而准备的,甲方无故拒绝接受符合合同约定货物的(包括甲方中途退货),视为 甲方单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其拒绝接受部分(或中途退货部分)货款的 20%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因法定的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或者厂商原因(厂商出具书面说明)不能供货致使卖方不能按本合同交货时,不视为乙方(卖方)违约。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五日内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协议产品是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实际需求和信息订货的,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理由的退换货,除厂商同意甲方退货给乙方且许可乙方退货并承担相应损失的情况外。
九、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
十、所有权保留: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未支付清全部合同款之前,此合同中所有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应付给乙方之款项,乙方有权收回货物,并不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同时不免除乙方向甲方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十一、其他:
本合同须买卖双方盖公章或合同章后方可生效,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应就变更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并盖公章或合同章确认,方可确认变更有效。如若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在乙方交货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收货人的,应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收货人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固定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等),乙方在收到前述甲方书面通知之前有权向原收货
人交货。收货人对乙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确认或承诺)无争议地视为甲方之行为。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传真件有效。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签名):
乙方(签章):北京易信瑞安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 刘国风
地址:
日 期: 20xx 年 8 月 20 日
地址:北京海淀区善缘街1号4层
日 期:20xx 年 8 月 20 日
购销合同 篇3
购货方:云阳县红旗水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渠县腾飞建材机械厂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需购置一台BZJ20xx全中文液晶显示电脑控制单嘴水泥包装机壹台,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包装机购销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其协议条款如下:
一、由乙方卖给甲方BZJ20xx全中文液晶显示电脑控制单嘴水泥包装机一台,整机所有配件应无翻新配件存在。
二、甲方所购包装机必须有检验合格证,三包证书,使用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及保修手册。
三、乙方所提供的包装机价格为1.6万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四、付款办法:协议生效后甲方预付包装机总额的30%。安装调试能正常生产后付总额的60%,乙方应提供壹万陆仟元整配件的电脑增值税发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五、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厂内,所有运输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六、其它约定:由于包装机性能、技术参数如有更新,乙方应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小于1小时。
八、三包期限及售后服务:包装机从使用之日起,质保期限为1年;三包内容以厂家三保内容为准。甲方在正常使用、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后6小时内应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特殊情况除外),一切费用同乙方承担。
九、三包期限内出现部件或出现系统不能修复使用,乙方应在十日内无条件退还甲方支付包装机的全部货款。如乙方故意拖延或不到,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每延误一次,赔偿甲方损失500元。三包期到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乙方应继续履行售后服务工作。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如出现违约,守约方可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云阳县红旗水泥有限公司
代表:
电话:
合同签定日期:
乙方:xxx
代表:
电话:
合同签定日期: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在平等互利、保证双方权益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提供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双方签定如下条款:
一、作业内容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________(农业机械名称)________台开展________作业服务。
2.具体作业地点: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组。
3.作业面积:________亩(1亩=666.7平方米)。
4.作业时间商定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作业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5.作业服务费标准按________元/亩计算,共计:________元。
6.结算方式:每天作业完成后,乙方要当场确认并按作业量核算作业服务费。乙方为个人的应当当天以现金足额向甲方支付作业费;乙方为农场或合作社等单位的可办理银行支付,并在作业任务全部完成后下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银行支付手续。或双方协商收费方式:________。
7.双方对作业面积有异议时,按双方实际丈量作业面积计算。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甲方要按合同要求准时到乙方指定的作业地点开展作业服务。
9.甲方要保证投入作业服务的农业机械技术状态良好,驾驶操作人员具备合法的资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10.甲方应按照农艺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无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作业项目,可结合当地实际,由甲方当场示范作业标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业标准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另签补充协议,范本见《水稻机插秧服务补充协议》,附后)。
11.甲方为作业地县域范围外的,乙方应事先告知作业服务地的地理位置、作业环境、种植规格、道路交通状况及风俗习惯等相关情况。
12.为了保证甲方顺利开展作业,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便利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如签定合同时没有商定作业时间,乙方应在作业时间确定后,提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14.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5.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的,应在作业初始时间前________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提出方应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保证金的2倍,或由双方商定违约赔偿金 元。
16.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消除之日起5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消除之日起2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合法证明。
五、其他事宜
17.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次日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8.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调一致可另签定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同本合同。
19.为保证合同履行,双方同意由________为鉴证方,各交纳保证金________元由鉴证方保管,作业任务结束后退还,或作为违约方赔偿金。
20.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作业地农机管理等部门或鉴证方申请调解,也可向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21.本合同一式贰(叁)份,甲方、乙方(和鉴证方)各执一份,经双(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
2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方: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盖章)负责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盖章)负责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购销合同 篇5
需方:
供方:
为了增强供需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利益,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以利双方信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材质、数量、金额及配置
第二条:交货运输说明
一: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货款支付后天内到达现场。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方式及费用:货到需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现场的吊装由需方提供;
四:需方负责提供安装基槽、吊装、垫层、抗浮、挖坑、回填土、检查井等内容,供方负责全程技术指导。
第三条:验收标准
按现行行业验收标准验收。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合同预付货款 ,成品出厂前一次性付清余款。
二:需方将货款转到供方的银行帐户,货款总金额在20xx元(含)以下的,可以现金形式结算,20xx元以上的须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如客户违反此规定,由客户自行承担损失。
第五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一:商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达到规范要求。
二:满足需方设计施工图上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保修期限:化粪池保修一年。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在需方货款未付清之前,化粪池的所有权归属供方,由供方处置。
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可有效。 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其它事项
一:需方免费提供组装过程中的用水、用电。
二:在组装过程中的安全由供方自负。
第八条:本合同由供需双方共同签订,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到位之日起生效。
需方: 供方:
单位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即合同生效日期):年 月日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中药材购销合同范本。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和方法:
5.质量等级:按国家标准执行(见附件),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包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 (甲/乙)方负担。
6.包装物由 (甲/乙)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第四条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 %,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
2.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产品颜色有一定误差,重量允许有 %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的农副产品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 %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4.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 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合同范本《中药材购销合同范本》。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产品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他: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或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木材一事,自愿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标的、价格
二、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及中山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如提供样板,除符合上述第1项质量标准以外,应按样板质量交货。
3、木材的尺寸误差应小于3㎜。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费承担
1、交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
2、交货地点:乙方厂房,运输、搬运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卸货。
3、木材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至乙方。
四、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乙方应于收货后60天内将木材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户名:中山市南区恒利木材店,开户行:工商银行中山城南支行,账号:2011021309200062873,甲方收到款项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货款,否则每逾期一天,按照欠付款的 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时交货,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0.01%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如甲方所交付的木材不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及和样板要求,乙方有 权拒绝收货,并要求甲方限期换货,如甲方未按时换货或换货后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且因合同解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合同解除影响生产、导致对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8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2、合同金额
根据成交数量20xx册,价格25元/册,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整
3、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总货款在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并入库后5日内采用信用证方式交付货款。
4、交货时间: ___年___月___日前交清。
5、交货地点及数量
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一楼物流实训室交货,共20xx册图书。
6、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
7、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1)运输方式:公路运输,不得转运。(2)到达站:武汉关山大道463号。 (3)费用负担:乙方负责,并且负责卸货的相关费用。
8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所供货物必须是原厂家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开箱合格率达到100%。
(3)供需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货物才视为接受,并开始计算保换期。保换期为一个月,在一个月内出现任何由于货物本身原因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调换。
9、包装标准与包装物的供应:按照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产品包装须合适长途运输及合理的多次搬动。产品的包装物,由供方负责供应。
10、货物所有权自交货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货物属于乙方所有。
11、检验标准方法:到货验收:抽样检验货物质量及技术参数是否符合采购要求,包括货物数量、外包装是否符合合同及采购要求。若以现代包装破损和货物外观损坏,由供方负责调换,但供方送货的货物如经抽检验收不合格,即算供方违约:供方需按合同金额的10%支持违约金给需方,且需方有权终止。
12、违约责任:
(1)甲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
(2)、甲方延迟验收货物,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
(4)、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7)、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各方协商解决。
(8)、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5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3.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14、不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各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否则按违约处理。
15、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1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武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一份。
17、其他约定事项: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 篇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定地点:
为了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购销进口电煤,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品种、产地、质量、数量、运输方式、装载港
1、品种:动力煤;
2、产地:印度尼西亚;
3、质量规格: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500卡/克以上
硫分(st,d) ≤1%
空干水分(mt) ≤14%
空干基挥发份(var) ≥35%
空干基灰分(ad) ≤14%
4、数量:10万吨/月,年为12个月x10=120万吨;
5、合同期限: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算,有效期为13个月;
6、运输方式及数量:船运输,50000吨/次;
7、装载港:
8、卸货港:中国 港口
第二条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名称:
第三条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按甲方指定银行),经银行核实无误之日起,第一船煤炭在甲方向乙方开出履约保函之日起35(+、—5)天内发到乙方指定港口。以后按乙方每月的定货量连续装船发运至目的港,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总量。
第四条 价格
煤炭结算单价=到岸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1)到岸完税价: 元/大卡(不含港杂费)。即货物到港前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货物到港后,卸船及卸船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质量调整价格:
1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在5500(卡/千克)的基础上±100(卡/千克)为正常;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高于56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600(卡/千克)× 0.12 元(溢价);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低于54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400}× 0.10 元(罚款)
2干基全硫每超出标准规格(1%)0.1%减0.50元,最多不能超0.2%,否则可拒收;
3当结算验收全水分超过规定标准(14%)时,实际结算数量=卸货港海关商检重量证书吨数×{1-(实际收到全水分-规定全水分)%};最多不能超15%,否则可拒收;
3)煤炭市场价格有变动时,要求变动方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共同商定新的价格。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正签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开出可分批装运、分批结算的10万吨数量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
2、接到乙方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无误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2%履约保函给乙方(5万吨的总价款的2%)。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后35(+、-5)天内第一船货到达乙方指定港口,并出具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给乙方;
4、货船到达目的港,甲方凭海运提单、印尼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重量和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结算已到货全部货款的70%。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付款,以保证甲方及时办理完税手续。
甲方办理通关完税手续 及中国ciq商检的检验。乙方银行凭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及发票,3个银行工作日内付清本批次剩余30%货款。
5、每月乙方在接到甲方第二船货物已装船的传真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下个月的10万吨数量的总价款开具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全额付款保函》,以保证甲方连续发货。
第六条数量、质量验收标准
货物到港后依照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的热值作为计算的依据,作为付款的质量和数量的最终依据。
第七条 货物装卸
货物到达港口后应该在船主的指定时间(1XX吨/天)内将货物装卸完毕。如果由于乙方卸货造成的延误,乙方应该赔偿船主的滞期费。
第八条 船次通知问题
甲方应在货物到港前至少5个工作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
第九条 违约条款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按符合本合同(一)质量要求的煤炭供煤。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需赔偿乙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
2、船舶靠港,甲方将货权转移给乙方后,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处置货物,并将所得款项抵冲垫付货款及相关费用。
3、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乙方负责。由此导致发生的货轮延滞费用和码头停泊等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其费用由责任方与船主协商解决。
4、以下情况视甲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
1)货物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到达乙方指定卸货港交货;
2)货到目的港后,经ciq检验报告复检,未能达到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允许±10%)、质量约定指标。
5、以下情况视乙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1)双方正签合同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开出甲方指定银行的《全额付款保函》给甲方。
2)每月甲方发第二船后,乙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将下个月10万吨发货的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开给甲方。
3)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之外,船舶卸货时间为每天 10000--1XX 吨(标准卸货比率),如果船舶提前到达卸货,则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果船舶晚于卸货期到达,卸货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迟延的时间。卸货时间从船舶停靠卸货码头后6小时计算(船舶等待潮水的时间不计为卸货时间)。否则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滞船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发生如下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发生(如战争、罢工、火灾、洪灾、地震等),并且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合同履行受阻,甲乙双方均可免责或适当履行合同,在不可抗力期间内,双方可以暂停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付货物的义务,不会受到惩罚。如果暂停时间超过1个月,另一方有权选择取消货物的交付。一旦发生以上所述不可抗力的情形,阻碍或延误了合同的履行,受影响方应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尽快通知另一方,在此种事件发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关事件的细节告诉另一方并提供文件证据证明,证明该事件的不可抗力造成的。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主张方当地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限: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效力。
5、自双方确认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甲方):(盖章) 购货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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