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

2021-02-24 购房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房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房合同 篇1

  无论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办理房产证无疑是每一个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您可以选择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您也可以选择自己办理房产证。但是很多人对房产证办理费用仍然是一知半解,不知道办理房产证需要多少钱。下面小编带你了解办理房产证需要多少钱,做个精明的购房者。

  1、交易手续费:由售房人交纳

  住宅:3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购房人交纳

  住宅:80元/套;

  3、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由购房人交纳

  住宅:砖混结构15.6元/平方米,框架结构16.8元/平方米;

  4、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5、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6、契税:由购房人交纳,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少有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即税率为1.5%)。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购房合同 篇2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丙方(中介):

  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 市 区 街道, 社区 路 宿舍 幢 号住房一套,产权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产权房及房内所有家具家电卖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必须保证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不得有因甲方原因所产生的任何麻烦和纠纷,否则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 甲乙双方协定房屋总价为人民币 整(¥ 元),乙方预付定金人民币 整(¥ 元),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乙方违约则甲方定金不退还定金。

  3、 甲乙双方商定产权在 年 月 日到房产局进窗办理交易手续,双方立契签字后,乙方一次性将余款 整(¥ 元)付给甲方,甲方将房屋钥匙及屋内所有的家具家交给乙方。

  4、 乙方在付清余款前,甲方应将房屋的水、电、有线、网络、物管等所有费用全部结清。成交日期以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 过户的交易税及一切费由 方承担,因乙方须申请贷款,甲方必须提供相关证件配合乙方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6、 乙方在房产过户后,一次性付给丙方中介费 元整(¥ 元),丙方必须保证所介绍房屋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不得有任何欺瞒乙方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丙方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7、 叁方共同遵守以上条款,不得违约。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无叁方签字或涂改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丙方签字(盖章):

  法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 月 日

购房合同 篇3

  第一条 借款

  1.1 借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

  1.2 借款用途。

  1.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见本合同24.1。

  1.2.2 借款人购买房产的具体情况见本合同24.2。

  1.3 借款期限见本合同第二十五条。

  1.4 借款利率

  本合同适用之利率浮动幅度、执行利率、利率调整方式等信息见本合同第二十六条。

  1.4.1 本合同适用浮动利率,即以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浮动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具体见本合同26.1)确定执行年利率。借款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借款执行利率按借款人自下述方式中所选择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见本合同26.2。各方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

  (1)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生效当日起调整。

  (2)以本合同26.2约定的月数(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次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为一个月,以此类推;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为次月最后一天)为一个调整周期。在一个调整周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借款执行利率自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进行调整,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自该月最后一天起调整。

  (3)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调整。

  1.4.2 本合同执行利率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下浮的,在借款期限内,如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申请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出现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180天(含)以上逾期记录,贷款人有权取消利率下浮,并自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止,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利率调整为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1.5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

  借款时,各方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1.6 除本合同1.4约定的利率调整情形之外,贷款人有权决定在本合同26.1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确定相比约定更低的执行利率。贷款人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或调整该更低的执行利率的执行期间,亦有权调整或取消该更低的执行利率。

  1.7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约定规则执行)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先决条件

  2.1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3)借款人按照贷款人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贷款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购房首付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款项和费用均已付清;

  (5)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及/或保险的,(预告)登记及/或保险等有关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抵押、保险持续有效;

  (6)借款人、担保人或抵押物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7)借贷双方在第二十七条约定的其他条件。

  2.2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借款人未能落实2.1中所约定条件的,贷款人有权采取调减或取消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重新审批、解除本合同等一项或多项措施。

  第三条 借款提取

  3.1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申请并委托贷款人将借款划入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账户。借款人承诺:贷款人将借款资金按本条约定进行划款,即视同贷款人已依据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资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担与本条约定相关的所有风险。借款人对支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请存在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交易资料不完备或者不真实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以不发放、不支付相应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承担责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导致借款资金支付差错、失败或延误,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承担责任。

  3.2借款人应保留用途证明材料,按贷款人的要求告知借款资金支付情况,并按贷款人要求及时提供借款资金使用记录和与用款相应的合同、发票及其他凭证等相关资料。贷款人可以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实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借款人应配合贷款人进行借款支付核查。采用受托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限制借款人相关账户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非柜台渠道的自助贷款功能。采用自主支付的,自主支付的适用范围和额度有约定的.从约定,未作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3 法律法规调整个人借款资金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3.4 借款人发生信用状况下降,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违反合同的借款支付约定,以化整为零、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发放和支付,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

  3.5 提款回转

  3.5.1 因本合同项下借款依据的、与用款相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全部实际履行、被解除、被撤销或无效等非贷款人原因,导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出借款人为相关交易实际支付款项的或者发生交易款项回转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归还相应的借款资金。

  3.5.2 借款人未按约定方式进行借款资金支付的,贷款人有权收回未按约定支付的借款资金。

  3.5.3 借款资金按照本条约定归还至贷款人前,按第一条约定计息、结息。

  第四条 还款

  4.1 借款人按第二十九条约定的分期还款方式偿还本合同借款本息:即以第二十九条约定的月数为一个还款周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期末月的20日/每期末月借款发放日对应日(具体见二十九条的约定)为还款日。借款发放日没有对应日的,以该还款周期末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选择下述方式之一归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

  借款期数借款期数 每期还款额=————————————————————————————(1+期利率)

  (2)等本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期还款额= ———————— +(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期利率

  借款期数

  (3)第二十九条约定的其他还款方式。

  4.2 借款人应于还款日17:00前在第二十九条所述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及本合同项下其他应付款项。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的,该期借款作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的,须经贷款人同意,并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4.3 借款人的还款,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按以下顺序清偿:

  4.3.1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数笔到期债务,且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借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3.2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借款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4借款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应付债务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还款用于清偿本金、利 -1息、罚息、复利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 借款人承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提前还款。借款人确需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提前归还金额加收一个月的贷款利息(如第三十条就提前还款补偿金另作约定的,则借贷双方按该约定执行)。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至少提前三十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5.2 借款人已知悉贷款人与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属于同一法人。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与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时,借款人同意按照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要求将提前还款款项优先偿还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的无担保信用借款,待无担保信用借款清偿完毕后再行提前归还保证或抵质押担保借款。

  5.3 借款人应先支付加收利息、补偿金、违约金、罚息、复利及当期借款本息以及其他需要优先支付的款项,再提前偿还借款本金。

  5.4 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最低数额为壹万元,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和还款期限。

  5.5借款人与贷款人就提前还款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第六条 债权债务转让

  6.1 贷款人有权依法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有权选择是否转让相应的抵押权。

  6.2 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授权或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或将本合同项下借款划拨归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承接管理,借款人对此表示认可,贷款人的上述行为无需再征得借款人同意。

  6.3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7.1 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购房行为真实性,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7.2 借款人声明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配偶或所购房产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7.3 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任何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和担保负担、诉讼、仲裁、其他行政程序或索赔事件。

  7.4 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后监督检查和贷款支付核查。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贷款项的用途证明。 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不将借款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支付账户若为借款人借记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银期转账、银商通等具有股票性质账户或供购买基金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使用的签约借记卡。

购房合同 篇4

  立房屋买卖契约人:

  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房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下列房屋买卖达成协议,现签订房屋买卖契约如下:

  1.房屋地址面积

  详细地址

  室号部位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上开房屋面积包括走道、扶梯间等公用部位分摊的面积。

  2.本契约全部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价款计算组成:__________,投调税__________。

  3.付款约定:签约__________周内付清 。

  4.上开房屋,在买房人交清价款和履行其他约定后,由卖房单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买房人可持本契约和交付房屋手续及其他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区房管部门办理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或所有权移交手续,所需手续费由买房人支付。

  5.上开房屋的基地及底层小院子,因土地属于国有,仅供买房人使用。但必须服从城市建设规划,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费。

  6.买房人所购的房屋,应按国家房屋管理的规定使用,接受所在地区街道组织、房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不得随意乱拆乱改。走道、扶梯间等公用部位属同幢住户共同财产,不得随意侵占,严禁乱搭乱建。

  7.上开房屋,在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壹年内,凡属屋面漏水、外墙渗水和结构性的质量问题,由卖房单位负责保修;凡属买房人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由买房人自行负责;保修期满后全部由买房人自行负责维修。

  本契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_

  卖房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购房合同 篇5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声明:

  见证人: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买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不包括±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包括±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 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

  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 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签章):

  出卖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买受方(签章):

  买受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购房合同 篇6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授权________办理有关购买商品房________套的各项事宜。

  1。购买的商品房共________套,总面积在________平方米之内;

  2。商品房的购入价应掌握在__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间;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以东,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路以北范围之内选购;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报酬

  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委托人给付报酬________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给付劳务费________元。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根据实际需要,按支出凭据向委托人报销。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托酬金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之内,先付________%;其余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宜后一次支付。

  其他费用先由受托人垫付,每季度未结算一次。

  所有经费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六、委托授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对授予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2。受托人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委托人;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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