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2020-07-13 供货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货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供货合同 篇1

  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义

  1.1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合同标的

  2.1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产品名称为:牌型号的

  2.1.2生产厂商为:

  2.1.3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产品质量

  2.2.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产品包装

  2.3.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合同价款

  3.1.1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3.1.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日至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交付地点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4.2.2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检验及质量保证

  5.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个月后支付甲方。

  5.5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退货

  6.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附则

  10.1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GB/T11836-20xx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根据甲方接收货物签收的数量结算。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规格以米计量。

  3.乙方必须每天保证供应甲方 米管道(包括技术监督管理局的检验合格证)。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到货地点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乙方按着甲方计划安排送货

  3.到货地点:根据甲方施工要求卸至指定地点,甲方保证道路畅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

  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及时供货,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为了防止管道失窃,乙方不能超出甲方计划要货量供货。否则,甲方不收货,也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产品的价格: 详见下表

  2、结算方式:甲方预付定金,每月结算一次,涵管工程经验收合格完工后甲方扣取乙方质量保证金10%三个月,乙方提供全额正规发票。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卸货后,甲方依据执行的外观检验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未对产品外观质、量提出异议,签收后乙方不再对外观质量承担责任,检验出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负责

  调换合格管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供货,因此造成甲方施工延误,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的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即时向其他供货商进货。

  2.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按照规范覆土,如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问题影响道路上层结构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路面、人行道结构的破除、沟槽开挖、管道混凝土、管道、沟槽回填、路面及人行道的恢复等一切费用)。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生效,至所有材料款付清之日失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3

  打印耗材及电脑周边产品供货协议

  采购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产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 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

  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认可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产品名称、规格、价格及保密

  3.1产品名称、规格见附件。因打印耗材及电脑周边产品规格较多,市场价格波动较快,附件所列价格为双方每次订货的参考价格,具体实际价格依据每次订货时采购订单为准,但应确保价格相对稳定,同时在市场价格波动前通知甲方,确保不高于市场价格。乙方应为上述品牌的渠道代理商或厂家指定销售商,乙方保证向甲方供货的产品价格均按协议期间市场同型号同配臵产品的最低价。

  3.2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产品的供货单位,协议有效期限,交货期限及地点

  4.1乙方为产品的供货单位

  4.2协议有效期限为: 。

  4.2交货期限及地点:乙方在接到订货通知后在贰个工作日之内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址(急需物品在双方协商时间内送达),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对其供货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合格准确。乙方送货时应核对甲方提供的产品采购订单,产品采购订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第五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5.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等级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5.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规定,必须为正品行货,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或提供以次充好的产品。

  第六条:质量保证

  6.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产品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6.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产品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

  第七条:包装要求

  7.1乙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此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7.2每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或保修保养证书等。

  第八条:验收

  8.1乙方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人员根据产品的规

  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完善相关验收手续。

  8.2产品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验收后 7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提出。

  8.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或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4甲方在乙方按协议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完毕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九条:货款的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报送结算材料(含:明细单、验收单及发票,并与采购订单号相符),由甲方进行审核无误后,从收到结算材料之日起壹个月内支付乙方的货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乙方应当于接到采购订单后在双方约定时间之内将全部产品送达。因乙方储备货源不足,对甲方供货要求不能及时满足,对甲方教学、办公造成影响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10.2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履行采购协议所确定的义务,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如仍有损失的,另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10.3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10.4乙方所供产品因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引起事故,由乙方

  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0.5甲方可随时对市场进行询价比较,抽查乙方供货的报价及品质,若乙方所供应产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则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根据情况及双方的约定,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本协议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协议发生异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三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到期之后,如若双方未签订新协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

  购货单位: (公章) 供货单位: (公章)

  签字: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供货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采购方(甲方): 地址:

  供货方(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方便甲乙双方长期业务往来,本着诚信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方式和供货方式

  1、 甲方根据需求,可随时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派人等方式向乙方提出汽车零配件采购订单,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时,应准确提供所需零配件的车型、编码、型号、年款、厂商及零配件的名称、规格、编号、数量、颜色、方向、位置等属性。

  乙方在接到订单后,应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将货物发送给甲方。乙方如需外购订货时,到货时间须向甲方说明,并征得甲方认可。出现超期供货现象,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 甲方在接到乙方货物时,应根据乙方销货清单,对零配件的包装、外观、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逐一验收,并在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结算货款的依据。如在验收时发现货物与订单要求不符时,应封存货物及时通知乙方解决或作退货处理,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 数量和质量

  1、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保证质量,执行标准依次按照国家、行业、厂家顺序执行。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维修延误,或给客户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害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乙方所供货物的数量必须符合甲方订单的要求,如因货物数量不够导致甲方维修延误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3、乙方所供货物的质保期限:零配件有厂家质保期限的按厂家的质保期限;没有注明质保期限的,乙方承诺所供货物的质保期限为 年。

  4、乙方所供货物不得采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行为欺骗甲方,上述故意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信誉损失费 元(起)。

  三、包装及运输费用、运输方式

  1、乙方对所供的货物应选择适合的包装,以保证所供的货物完好无损。包装费用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运输方式由乙方选择,但应保证甲方的时间要求。如确因甲方要求改为空运时,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价格

  乙方对所供货物的价格,应保证市场同行业最低价格,并不得超过以往供货价格。

  具体优惠政策:

  五、结算方式

  双方每月 15 日—20 日对账,对账范围为上月1-31日甲方确认收到的无异议的产品,乙方在每月25 日前将增值税发票寄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如不能按时提供发票,将延至下个月结算货款。

  六、双方的承诺

  1、甲方保证按时付款,不拖、不欠。

  2、乙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为了防止双方工作人员间的灰色交易,损害双方利益。乙方承诺:不得私下给予甲方有关人员任何经济利益。否则,乙方自愿接受该利益十倍的经济赔偿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停止合作。

  七、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的三年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付款时,除正常付款外,另承担未付款额30%的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合同上述条款时,除应正常履行上述合同外,另承担合同总价(相应订单)30%的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依次按下列次序

  1、双方协商解决。

  2、由国家汽车零配件质监部门鉴定。

  3、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传真、电子邮件、订单、清单、运单、签单、收据、发票等与合同相关的书证,都属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期限:壹年,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 年月日止;若 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双方可另行续签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供货合同 篇5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建筑材料公益事宜达成以下合理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地点:

  第二条:材料名称及指标

  品名价格(元)计算方式市场单价

  大沙吨

  石子吨

  第三条:计价方式

  1、市场价格是指当前时期,当地建筑市场询价,公认的市场合理价格。如市场价格有变动,乙方应提前5天与甲方协调,如因价格方面未能达成统一协议,甲方在10内将乙方货款结清,甲方有权选择另一供货商,乙方不得干涉。

  2、最终结算按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签收票据数量为依据。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主体完工后的15日内支付总材料款的70%。

  2、主体全总封顶后支付材料款的剩余部分。

  3、工程内外装饰完工后的15日内,乙方剩余的材料款一次性全部结清。

  4、而上述材料乙方一律不承担发票、税金,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交货方式

  1、由甲方通知乙方供货时间,品种数量由现场实收数量为准,运至甲方施工指定的地点,并卸放整齐,并保证材料数量、质量。

  2、如甲方施工现场道路的问题让乙方运输车辆未能按时间地点到达,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如因乙方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材料不按时到达,导致甲方工地因材料停工误工,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材料款中扣除此费用。

  第六条:质量标准和验收方式

  1、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的标准和质量,文明供货。

  2、乙方所送的材料甲方抽样送实验室复试,如发现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让乙方更换合格的产品,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付款,乙方可以停止供货,甲方需付乙方每日5%的违约金,甲方无权选择其它的材料供应商

  2、乙方交货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 合同编号:20xx08XX

  乙方: 签订地点:张家口宣化县

  经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长期向乙方购买五金工具、零件和机械产品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业务关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单为甲方供应产品。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产品无国家标准的,经双方协商确定。

  3、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

  4、包装要求:产品包装以保护货物完整、不受损伤,包装物不回收。

  5、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按需提供采购清单,乙方按清单供货,所有经济责任均执行本协议规定,不再每次重新签订协议。

  6、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在10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后出具验收单。

  7、本协议有效期 1 年,从20xx年9 月 1 日至20xx年9月1日止。

  二、供货价格

  产品供货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现金、汇款或银行承兑等方式。

  四、付款时间

  1、甲方小批量购货实行赊账式购买,乙方凭发货单(甲方确认及签字)和甲方验收单记账。

  2、乙方每月底为甲方所购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次月为乙方进行一次货款结算。

  3、结算货款时,甲方按双方约定预留 %的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质保期满,无责任赔偿的情况下无息全额返还乙方。

  五、产品运输

  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错发产品,迟发产品,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约定的标准),或者经验收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最新长期供货协议书范本最新长期供货协议书范本。

  2、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特订立本购销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方向甲方定购下列货物,货品名称数量及规格如下:

  二、订货方式:以传真方式有效。

  三、交货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发货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第三方及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延期,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交货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发往乙方所在城市,乙方自提货。

  五、付款方式:乙方应自签定合同_____日内预付货款的30%到甲方的帐户(详见第十四条)作为定金。甲方财务确认收到剩余_____%的货款后通知货运公司放货。(返利额的执行见返利制度)

  六、返利制度选择_____、本次返利_____、本月返利_____、销售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费用分担:甲方承担单次单向由甲方运往乙方所在地市的运费,自提、中转费用由乙方承担。其它费用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运输方式:

  九、乙方应在收到货品后及时验收,如有数量、质量等问题,应在收到货品后(以乙方在货运单上签属的收货日期为准)三天内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提出。

  十、售后服务:

  1.甲方有义务提供_____%的备用机给乙方,但备用机(或样机)的货款乙方必须在下批订单中付于甲方,或者_____天内返还到甲方。

  2.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自购机之日_____个月保换,_____年内有限保修。

  3.返修商品由乙方发至甲方处进行维修,乙方发往甲方运费由乙方支付。甲方以最快方式进行维修,返回乙方的运费由甲方支付。

  4.下列情况,则不在包换、保修范围内。但我司可提供维修服务并按损坏程度收取元件费和维修费。

  1)用户自行拆机或不正确、不正当操作所造成的损坏;

  2)因运输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损坏;

  3)超过有效保修期,商品标识不符合或涂改的。

  十一、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变更或解除合同,需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协商解决。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书面补充,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本合同为双方商务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泄露方承担。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例行完本次合同终止。

  十五、补充条例:

  十六、特别约定:以下帐户为甲方的有效帐户,乙方与其它帐户的资金周转与甲方无关。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卖方愿意售出下述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内容见《_________商品进口供货清单》(见附件1,简称《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买方签后生效。

  2.包装: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

  3.装运标志: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_________”等装运标志。

  4.供货履约担保:

  (1)_________公司(即担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_________商品进****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见附件2),并由担保人通过买方当地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属的业务服务网点(简称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向买方转交由担保人出具的《_________商品进****易履约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见附件3,简称《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2)买方支付的货款由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帐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委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_________商品进****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见附件4,简称《供货担保单》),该担保单以传真和邮寄方式由担保人送达给买方。

  (3)买方若因贸易融资原因需要将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由担保人向买方出具的《供货担保单》项下的《供货清单》中的赔款款项转让给他人,买方在向卖方提交本合同时,须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和担保人提交申请书并由卖方和担保人进行确认,申请书应注明该赔款款项受让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公司全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5.商品检测及货物交割:

  (1)买卖双方指定境外卖方所在国(地区)当地的_________集团下属营业机构(简称_________)对上述货物进行品种和数量检测,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_________中国营业机构(简称_________)联系方式如下:

  _________

  (2)双方确认上述货物的承运人为_________公司(简称承运人),买方承担从境外卖方装运港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承运人联系方式如下:_________

  (3)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_________(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_________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4)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_________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5)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8)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提供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进口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务;进口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9)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进口通关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0)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货款支付:

  (1)货物总值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

  (2)自本合同签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100%货款交纳给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买方须在交款单上填写《供货清单》编号以及担保人指定的卖方货款帐户(见以下(3))后,领取《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3)卖方货款帐户

  开户行:_________??供货方开户名称: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7.违约处理:如卖方未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买方供货,买方可以按照《_________商品进****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的规定向卖方和担保人书面提出索赔。

  8.质量异议: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_________集团下属的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_)出具的相关商品质量检测报告。

  9.退货:卖方如要求退回有异议部分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买方须委托_________公司将该部分货物运至卖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卖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延迟履行;如双方决定终止执行本合同,卖方须在交货期限后15日内全额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期间存款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11.争议: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在_________进行仲裁。

  12.生效:

  (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方支付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没有存入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指定的帐户,本合同自动失效。

  (3)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买方、卖方和担保人三方共同认可。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供货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肉类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货物发货单。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交货及运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货物验收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______日内进行进一步检验,检验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屠宰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______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货合同 篇10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食堂(食品)供应事项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供货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期限

  本合同供货期限为一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供货内容

  本合同约定的供货产品为:

  1、米面主食类;

  2、肉制品水产类;

  3、蔬菜豆制品及蛋类;

  4、油类、调味品类;

  5、 等其它类

  第三条 供货时间及质量

  1食堂)交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

  2、供货质量:乙方所供蔬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卫生质量安全标准,供应的商品或原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商品质量负责。如果供应的食品需要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的,供应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各类票据。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所有食品不得出现以次充好现象。

  3、供货数量: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与规格不符现象。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数补送。

  第四条 供货价格及结算付款

  1、供货价格: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必须为市场最低价格,如发生与市场相应价格不符即价格偏高现象,甲方有权要求其降价,按最低价结算,并有权终止其供货。

  2、结算付款:甲乙双方约定现金支付货款。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提供或确认食堂所需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要求等明细清单,食品清单提供或确认时间为 。

  2、 甲方验收人员代表和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对乙方供应的商品进行质量、数量、价格、供货时间、供货原始单据等进行验收,对于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达标、无法提供单据的食品,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准时供货。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的供应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因乙方工作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 甲方有权对任何食堂食品供货商要求提供提供合法的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并且可以对食品供货商的管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甲方有权对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撤换,并且选择管理到位、性价比高、服务优秀的供货商供货。

  5、 甲方有义务听取乙方提供的食品保管建议;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结算和支付乙方的供货款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食品清单后进行供货,对于甲方没有及时供货清单或说明造成的供货不及时或错识,乙方有权不供应货物或要求甲方承担供货错误造成的损失。

  2、 乙方应当甲方按照甲方准时、保质保量提供食品供应,并且向甲方提供食品保管建议。对于验收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达标、无法提供单据的食品,乙方有义务及时、保质保量进行重新供货。

  3、 对于甲方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乙方有义务进行落实修改。由于乙方供应食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于甲方保管食品或制作食品不当造成的问题和损失,乙方有权不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4、 乙方在供货合格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验收供应的产品和按合同约定支付供货款。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向甲方提供经营资质证明文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 在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不及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不再供货,其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货款。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咸阳市(泾阳县)有管辖权的法院。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九条 其他事项及合同生效

  1、甲、乙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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