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货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货合同 篇1
合同号:
买(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闸阀、球阀、螺纹阀、止回阀、疏水阀买卖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闸阀、球阀、螺纹阀、止回阀、疏水阀买卖合同: 二、供货范围与技术要求:
第二条、供货范围
1、 阀门的质量保证资料四套(包括乙方的资质证明材料),合格证一套 2、 阀门安装所需的必备附属材料 3、 阀门本体
第三条、阀门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 阀门使用在石油管道,要求材质及阀体标准必须符合第一条型号标准 2、 阀体上必须有铭牌和技术参数及规格型号 三、检验及验收标准
1、 阀门出厂前必须经过符合技术规范的试压、打压、压力及密闭试验,并且提供检验数据 2、 阀体表面必须光洁无磕痕,表面颜色一致,表面油漆不能有色斑和脱落。 3、 装箱单与箱内一致,保证开箱后,阀门压力密闭试验合格
4、 阀门卸车后要进行逐个现场打压、试压,打压和试压的方式、标准、压力大小、稳压观测的时间、
及执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由甲方和建设单位确定。打压合格后方可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四、包装要求:保证阀门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没有破损 五:阀门的收货单位、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 收货单位:天津冠杰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2. 运输方式:用都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 。
3.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六、阀门的交货期限:按第一条表格中各类阀门填写的到货时间为准。 七、阀门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1. 阀门的价格: 2. 阀门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1)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三天内,15%计 (2) 阀门运至现场按第四条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合同款支付35%计 贰拾捌万柒仟元整 ,
向乙方付款;付款时乙方开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
(3) 安装完毕,试压、调试合格后,甲方按合同款支付30%计付款;付款时乙方开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
(4) 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按合同款支付15%计,向乙方付款;付款时乙
方开具合同全额的余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5) 余款5%计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满质保期时,如未出现维修损失,
一次支付清。
九: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1. 供方保证材料与服务与本合同的要求相符合。
2. 影响到阀门和材料的所有制造、加工、试验和检查操作需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 供货范围内所有阀门质量均实行三包,整机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4. 质保期内阀门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24小时内及时派专业人员赶到现场予以解决。 5. 需要时乙方应对提供的阀门,派遣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 6. 乙方应在交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所供装置的完整的阀门说明书一式四份。 十:对阀门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及索赔
1、甲方在验收中,若发现阀门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在调换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在合同该类阀门到货时间内调换的,按不能按时交货条款赔偿。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当日负责处理或给出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第一、甲乙双方签字合同生效,甲方已支付乙方万元合同订金后,如果乙方不按时交货,乙方必须按订金叁倍的违约金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二、各类阀门如未按上述第一条表格中的到货时间到货,每类阀门每逾期一天交付,另外按照每天伍仟元,按每类阀门逾期的总天数累计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费用。
上述,第一和第二两项赔偿属分开累计计算,二者并行赔偿。
4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在天津大港区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供货合同 篇2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肉类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货物发货单。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且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为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
四、交货及运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货物验收: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____ 日内进行进一步检验,检验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 。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屠宰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____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____ 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___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十一、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 日
供货合同 篇3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发展长期合作的关系,特立本合约书约定条款如下,谨供遵循。
第一条 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食品安全法)、法令规定的标准,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含商誉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并负担订单金额之双倍赔偿甲方的商誉损失。
第二条 订货及交货方式
1、甲方订货品种:如蔬菜、干杂、肉类、禽类、蛋类和调料类等,需每天甲方将所需种类、规格、单价及数量告知乙方经乙方确认送货。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标准采购食品,必须提供各类食品的检验报告和食品合格的相关资料。
3、如果乙方购买不合格食品,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甲方确定了各类食品的品牌、规格、单价后乙方购买本地的供货产品不得超过行情的8%,否则发现一次处于500元-20xx元的罚款
第三条 数量及质量验收
1、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禁止三无产品和临期食品、保质期在四个月以上。
2、乙方送货至甲方时,在甲方指定交货地点验收产品规格、数量、质量及价格。
3、食品签收单据必须有厨师收货负责人、库管员和送货人三人的签字,所有商品必须过称,所有袋装或包装必须拆货验收,餐厅相关部门不定时检查。
第四条 结账方式
甲方根据送货单据给予乙方结算货款,乙方必须带齐相关的结算凭证及发票与甲方结账。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付款后必须取得乙方负责人的签收凭证。
第五条 合同生效日期及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甲方质检部门有权对乙方所提供产品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抽查检验,如发现有异味、异色、异样(不属产品本身味道、颜色、规格、重量与标准的)不符合甲方采购要求,甲方有权对整批产品拒收,并按照甲方要求,一般商品在一小时之内进行补货,如果因补货不及时或拖延,拒绝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按照销售金额赔偿)。
第七条: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订单提供质优、量足、新鲜、无损坏、无挤压的合格的食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负责将产品保质保量地按约定时间送到甲方。
第八条:甲方每日晚上22:00之前将次日所需的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等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需在次日9:00—10:00点钟将甲方所需食品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的配送中心,在指定的位置堆码整齐,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签字(收货必须由厨房负责人、库管、送货人三人到场方可收货)。如某一食品供应有变化乙方应在接到定单当晚10:30前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甲乙双方购销的产品品种严格按照附表中约定的规格、单价执行(按照酒店市场菜价表)。如果出现节假日(五一、国庆、春节-腊月20至大年15等重要节日,供货价格最多不高于市场价格的10%。(甲方不得私自更换产品的规格,如有价格变动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否则视为无效)
第十条: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餐厅的供应商。乙方以1个月货款为供货保证金,如果甲乙双方解除供货合同必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 份,由签约方各执壹份为凭,未尽事宜协商处理。
立合同人:乙方负责人:
甲方(盖章): (签字、盖章)
代 表 人 代表人:
地 址: 地址:
电 话:电话:
供货合同 篇4
合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合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合同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合同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合同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合同乙方工作人员 为合同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合同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合同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 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与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甲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供货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二、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________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供价的____%-____%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供货合同 篇6
供货方: 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将承建的以下项目所用商品砼由甲方供应。为明确双方在商品砼供应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商品房
2、工程地点:##
3、混凝土预计总方量:约30000立方米
4、合同工期:20xx年12月至主体工程完工 二、混凝土等级、价格、泵送费及特殊要求费用。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每月25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乙方指定##(电话:##)对混凝土供应方量和货款进行审核后在结算单上签字(印)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付款方式为:
1、车库封顶后30日内付足总货款的50%;
2、主体封顶后一个月内付足总货款的60%;
3、余款在主体封顶后7个月内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时间、数量、等级及时准确供应混凝土,否则由此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对估料应及时衔接,确保准确。
3、甲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合理设计砼配合比,确保砼的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证书、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水通、电通、道路通,现场平整,空中无障碍,具备甲方施工作业条件。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派专人指挥甲方车辆顺利进入现场。夜间施工,乙方提供良好的照明。如乙方不具备以上条件,甲方有权拒绝供砼且不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
2、乙方应做好浇筑砼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甲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超过1个小时不能卸砼,造成砼质量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为确保砼质量,在施工现场乙方不得违规操作或随意加水,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天气状况制定砼的施工和保养措施,由此造成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填写《浇筑混凝土通知单》,并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做好供应准备。
5、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收第三方的商品混凝土。
五、计算办法
按甲方到达施工现场运输车发货单的数量为计量依据,乙方指定某某为收货人,同时乙方不定期对甲方砼送量进行抽查,如抽查结果误差在正负2%以内(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双方互不追究,如抽查结果为负值且大于2%,则以当日所供商砼为单位,按当日当车方数亏损量比例计算,从乙方商砼款中扣除。
六、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正。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在十日内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砼供应,并要求乙方按照欠款额百分之三的比例按月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七、合同变更或解除:
由于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经双方协商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确认无疑,修改无效。结算付款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九、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必须先协商解决,如经两次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7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
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精选供货合同合集7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