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货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供货合同 篇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1.设备型号及数量
甲方向乙方购买由乙方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供货清单请参考附件一。
2.合同总价
2.1 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该合同总价为广州交货价,不含运输、包装费用。
3.付款及结算方式
3.1 合同签定当天内,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元)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定金。
3.2 本合同签定后的第________天,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元)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结算提货款。
3.2 乙方出具与甲方结算货款。
4.设备交货期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款后的两天内于乙方所在地发出本合同所指货物。
5.设备发货
5.1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5.2 甲方因故要求推迟合同中约定的供货期,需在距交货期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确认后生效,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由此而造成的误工费、运费等。
6.设备的签收
6.1 设备到货后,甲方人员检验并签收设备。“签收单”甲方需以邮政快递方式寄回乙方,如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后一周内,甲方未寄回“签收单”,视为签收合格处理。
6.2 若甲方发现设备规格或数量不符,乙方负责更换或补齐,因此延误甲方使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设备的安装调试与指导
7.1 乙方免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的全部图纸和技术资料,并无偿的指导服务,在甲方调试过程中如果遇到技术困难,根据需要可由乙方派工程师到甲方施工现场进行指导,乙方工程师的一切住宿差旅费用由甲方负责。
7.2 乙方工程师现场指导时间在不超出_____天时间内,乙方不再收取其他服务费用。
8.售后服务
8.1 设备自甲方签收后,乙方负责壹年的免费保修(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备损坏除外),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终生有偿维修服务。
8.2 在免费保修期内,机器内自然损坏的所有零配件甲方均应以邮件方式寄回乙方处进行免费维修更换。若出现重大问题,无法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解决,乙方须派工程师到甲方处查看指导,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9.违约责任。
9.1 乙方若无正当理由延误交货,超出供货期,乙方每天按合同总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2 若甲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则应每天按合同总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3 因甲方无故拒收货物,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受不可抗力条件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责任、延期履行本合同或者终止本合同,双方也可重新商定履行办法。
11.争议的解决
相关的合同范本·食品供货合同·钢材供货合同·办公用品供货合同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的生效
12.1 本合同经双方传真件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以邮政快递方式进行文件原件的交换。
12.2 合同壹式两份,每份共________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其它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一:(表)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供货合同 篇2
购货方:武汉泰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
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同标的:乙方的合同履行期内向甲方供应甲方经营生产所需的物资(详见报价单)。
三、协议内容:
1、乙方必须将本公司(或商店、经营部)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甲方查验,并向甲方
2、若乙方所供货品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立即退货,乙方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更换甲方所需货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
3、乙方所供合同标的卫生、质量、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如因合同标的本身质量或相关系的包装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验货方式的约定:乙方应按照交易习惯或通用方式,以及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甲方对未包装或便于直接验收的标的,可以直接验收;对于包装完整,不便于直接验收的标的,甲方在保证经营的前提下未直接验收的行为不能视为甲方对标的验收合格。若开封后,发现合同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甲方将保留向乙方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
6、乙方必须在甲方合理规定的时间内送货到位(时间:),迟到30分钟内,甲方对乙方按当日供货金额的15%处以罚款。迟到60分钟内,甲方对乙方按当日供货金额的处以罚款,迟到60分钟以上,甲方对乙方按当日供货金额的处以罚款。
7、货价格在协议期间内双方严格执行,不得因市场价格变动而擅自更改。乙方应在约定价格履行期完毕前5天,向甲方
8、双方在协定好的供货品牌、质量及规格后,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供应,若乙方所供商品有变更必须在约定到货期前天通知甲方并说明具体情况,由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9、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乙方擅自更换所供货品,甲方有权退货;对于因此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10、双方协商所定的结账时间,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否则甲方按/日的滞纳金赔偿乙方。
11、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需交给甲方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时,乙方没有违约的,甲方应全额退还违约金;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情况扣除相应金额,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另外支付违约金。
12、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甲方财务对、结账,如未按规定时间对、结账甲方可对乙方罚款/日。
13、其他约定内容:
四、合同期间:
本合作期限自年月,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五、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授权代表签章:______授权代表签章:______
法人签章:______法人签章: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鸿润嘉园工程防水材料购买乙方牌防水材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防水材料名称及规格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规格SBS-I-PY-4-20
四、 材料价格:单价32.00元/㎡(含税、运费、卸车费、每捆10平方米,长度误差±0.03米)
五、 合同金额:暂定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数量约记37500㎡)最终按实际进货数量结算。
六、 付款方式:
1. 乙方所供材料款甲方以未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抵付货款,乙方可自由挑选抵款房屋,价格执行售楼处统一价格,多出或不够部分按实际货款数量找差价金额。
2. 所抵付货款的房屋,按售楼处统一办法办理。
七、 质量标准和要求:
技术指标执行国家现行国标标准,乙方应按标准要求进行供货,有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未经检测不得使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所用材料的原材料检验报告等资料及时提供。
八、 货物进场与检收:
乙方货物进场后,甲方派专人负责签收。
九、 如乙方违约,导致供货及供货延误,全部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十、 供货方式:
乙方负责运输至施工现场,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三日内必须供货至施工现场。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府谷京府煤化脱硫工程所需板材,制定如下协议:
1、 乙方按甲方要求供货,具体要求如下:
2、乙方按甲方要求送货至府***工程现场,以上报价已包含装车、运费等服务费,
3、乙方货运至现场后,由甲方负责卸货。
4、乙方负责提供板材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文件。
5、供货日期:合同签定后,四天内送货上门。
6、乙方运输货物途中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全部负责。
7、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预付订金拾万元,其余部分待全部货物运到现场后全部付清。协议所签的数量为大致数量,
8、板材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如有不合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9、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甲方代表:
帐号:
开户行:
乙方:
乙方代表:
帐号:
开户行:
供货合同 篇5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
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情景双方协商确定由 乙方 承担石材的供货,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石材、规格、价格及金额:
二、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经甲方材料员 验收、点数签字为准,运费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日期:
乙方确保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天内将货物送到甲方工地。
四、协议价:本工程协议总价为业主审计结算价的85%。
五、付款方式:本工程所有石材、辅料、及安装等,预付八十万元整,其余费用待验收经过后一次性支付至协议总价的95%,留协议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乙方货到工地,甲方不能无故拖延验收时光并按协议约定付款,若甲方未能执行,乙方有权不供货,由此引起的工地停工及乙方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视为违约。施工脚手架、水电及工人住宿由甲方供给。
2、乙方职责: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天内货物不到工地造成甲方停建,一切职责由乙方承担,视为违约。
七、违约职责:
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违约方根据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情景给予赔偿、并支付违约金(滞纳金为:协议总价的1‰日支付)。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签字后,乙方立即备货,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视为违约。
九、诉讼和仲裁: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均须双方同意后并签署书面意见方有效。因入变更解除本协议,致使对方受到损失时,有职责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单位地址: 供货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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