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供货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货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分类明细:(见下表)
第二条 质量标准: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以双方确认的样本为准,表面平整、防滑,几何尺寸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第三条 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供方送货/需方收货),双方现场清点数量并签字确认,实际进货数量以需方提供的收料单为准。本合同约定的墙地砖数量非最终数量。
第四条 运输费用承担: 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要求:
对于墙地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需方异议期为供方交货后至安装完成,异议经核实供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各类墙地砖的损耗不大于3%;若大于3%的,由供方负责填补。每批材料必须附有合格证及质检报告,包装箱上要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电话及防伪标志。经需方验收人员或者现场监理检查,如达不到商家标准(国家优等品材料)者,需方不予接受,供方可随车带回。否则视为放弃,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若分批供应的墙地砖存在色差问题时,供方无偿负责更换。
第六条 换货要求:
交货验收完毕后需方因对墙地砖的规格、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的,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伤、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需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7日内办理换货手续,换货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七条 余货处理:
安装后的剩余墙地砖,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需方可凭本合同办理退货手续,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需方没有预付款,货到验收后由需方材料验收人员出具收料单,在7日内支付该批材料款的95%,每批材料款扣除5%的材料质保金,待墙地砖全部安装完30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供方违约责任:
1、墙地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供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供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需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5%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7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供方向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未定事项:双方可以重新约定。
需方(章):________ 供方(章):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供货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战略合作事宜的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以下协议有限公司简称为甲方;供方简称为乙方。
一、合作的具体事项
1。产品价格
乙方应提供诚信的价格给甲方,并传真报价单给甲方签字确认。如发生价格上浮,对于新价格,应在甲方同意并书面回签后15天生效。如发生价格下降,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实施新价格。如未能及时通知,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将前6个月内所采购之该产品以目前市场计算。以上产品所产生的差异金额,乙方授权甲方在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除。
2。订货要求
双方约定:甲方以电话或传真或E-MAIL方式将订单发送至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必须确认交货期并签单回传给甲方以示确认交期。不回传视为乙方不合作。甲方将视情况减少给乙方订单的配额,甚至终止合作关系。
3。乙方生产(或者乙方的第三方合作商)
①乙方必须按照与甲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艺流程生产和检验产品,并且生产的产品的品质不能低于行业标准。
②乙方提供的产品要符合环保要求和对人体健康无害,特别是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害化学品目录现行规定符合,禁用的及有害的物品必须事先全部详细说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③乙方必须保证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所有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海关法、环境保*等。
④乙方必须在该产品的行业规定有效期限或者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对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包括自产/代理)给甲方。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或由甲方售予给客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附带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交货管理
①乙方依确认的日期将甲方订购之产品按甲方的具体通知要求(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送至甲方指定地方。停水、停电、人员不足、设备损坏、堵车等不能成为延期交货的理由。未经过甲方的允许,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分批交货(送货),乙方送货给甲方未经甲方要求应该在乙方正常工作的时间内。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将按订单商品总额之3%/天收取乙方违约金,如果3%的违约金低于500元人民币/天,则甲方按500元每天收取。
③乙方送货时必须随货提供本批次货物的且已经判定合格的QA检验报告。④不良品、短装、补货、换货等,乙方都应按约定时间及时处理(除非确认无法做到,并且在可挽回的时间内取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5。收货标准
①甲方收到乙方所供应之产品后,由仓库暂收货物和QA检验报告并由仓库部门在甲方的到货送货单上填写实际收货数量,品名,规格等。并将单据和货物一起移交品管部待检,经甲方品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待检货物方可入库。但是乙方的货物甲方收货时和收货后的IQC检验均进行的是抽检,不能保证完全发现数量的短缺和品质的问题。因此如果后续发现乙方有短装现象将按照甲方最后实际清点和挑选的数量结算。
②乙方送货时,产品项目不在订单上,产品数量超出订单数量部分,产品外包装破损,产品包装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标示不符等情形甲方无法收货。③乙方应该把质量放在首位,与甲方的相关人员保持沟通,防患于未然,不能为了提高效率和减低成本而影响品质。
6。退货及补货
①甲方以到货、退货通知单或者电话、E-mail(通知乙方退货、乙方收到甲方的退货通知后必须及时补货,退货后如果乙方补货的时间不能满足甲方生产交货期则甲方可以取消本次的订单,并且乙方须承担不能按时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要另行补货的乙方应该全力配合甲方以将损失减到最少。所退货物乙方必须按照退货通知日起5个工作日将退货取回。否则甲方将自行处理乙方的货物,并且不支付货款和废物处理所得款项。
②经检验后如果合格品不够,并且甲方需要补充货物,则乙方须在订单约定的交期或者后来重新约定的交期内补充足额的合格品。以免影响甲方出货,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延迟交货的相应直接和间接损失。
7。赔偿准则
①一切由于乙方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产品品质问题,延期交货而产生的甲方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以及第三方人员或者财物的损害),而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均应该承担及做相应的赔偿。该条所指的乙方责任,包括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的有心及无心之过。损失指直接和间接损失。各种损失包括但是不限于以下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项目。为了保证到货日期而产生的空运或者快递费、客户罚款、客户取消订单的损失、客户退货产生的相应费用,产品品质问题导致的甲方或者甲方客户及其它第三方的人员和财物损失,为了让客户不取消订单做的降价让步,为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而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②乙方授权甲方在甲方对乙方的任意一笔或者多笔应付货款中扣除乙方赔偿给甲方的各种款项,乙方的违约金等(货物发生后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甲方客户退货,一切损失有乙方全权负责)。
③乙方严禁私自给予甲方直接或间接相关人员货款回扣、送礼及请客吃饭等不良行为;如涉及到*受贿一切行动的,乙方授权甲方在甲方直接在未付款全部金额扣除50%或者以上。(甲方直接或间接相关人员是:直接人员是指甲方的采购人员,生产品质人员,管理人员等;间接人员是指非甲方工作人员,但与甲方相关人员有利益关系)。
9.对账和收款
①双方约定,乙方财务人员每月30日之前将对账单提供给甲方。经双方财务人员确认货款总金额无误后,由甲方财务签字确认回传后方能生效,并按双方约定的付款周期给予付款。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对账或未能及时提*等。则货款顺延至下个月,对此所造成之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付款形式视甲方具体情况而定(网上转账,转账支票,汇款,承兑或现金等形式支付给乙方)。
②甲方应该按照约定的付款期按时付给乙方,乙方持甲方签字确认之盖有我司收货章作为请款凭证。如乙方不慎将货单丢失,应出具乙方证明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给予付款。
③双方协议,因产品在交货时不能每箱开验,甲方在交货后开箱如发现质量问题和短货问题,将会通知乙方,并且在结款时扣减短货、退款、挑选特殊的费用及赔偿和罚金。
④乙方应尽量固定收款账号及接受我方电脑转账以防货款被冒领,否则应该固定某人到我司收款。收款前应该将有收款人身份证及照片等。详细资料的收款人确认函交我方财务,确认函必须有乙方的公章及总经理签字。收款人收款时应该带乙方公司的收款委托书和收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原件复印件给我方查验。乙方如果有与我方联系过的工作人员离职或者岗位调动应该书面通知我方财务人员,若未能尽到通知义务而引起的我方错误付款,所以责任乙方承担。
⑤乙方应该在与甲方对帐,开发票给我司之后再能请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⑥乙方给甲方帐期为天,即,货款到期如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的,可以让乙方申请廷期付款,但廷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货款按约定期期超过15个工作日甲乙还未能付款给乙方的,则每天另交违约金0。3%。
三、合作终止:
①乙方如果不想再供货给甲方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前至少2个月通知甲方采购人员,以使甲方能有足够时间找到替代的供应商。
②双方关于产品质量退货、返工、价格赔偿等生产纠纷暂未能达成一致不能成为乙方立即拒绝为甲方供货的理由;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乙方可以提出于2个月后终止合作。
③乙方为甲方开模具、开发产品、提供产品,如果不能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双方协商不能达成新一致而导致该合作项目终止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已经收取的订金,货款都应该在当实初协议完成时间后的五个工作日如数退还。
四、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本协议原件共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章后将具法律保障。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营业执照号:营业执照号:
供货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料;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 (含 %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规格厚度长 度宽 度数量总计交货规格349401385138087130176221结算规格328901335178084126168210交货的时间和数量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
2、木料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料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料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供货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苗木供货合同法相关规定
2、 甲方有偿向乙方要求提供合同规定的苗木品种,并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具体交货时间、地点执行。
第一条 价格及苗木清单
1、苗木总价格:(大写)
2、苗木品种清单
第二 条付款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苗木,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货款为保证金,金额为 (小写) (大写)
2、货到乙方场地,员工把车上的苗木卸完后,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数据、规格、冠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货款,金额为 (小写) (大写)甲方全部完工后,乙方再向甲方付清合同总金额10%的余额。
第三条 交货、验货方法
1、甲方必须按质量提供乙方所订的苗木、苗木按照乙方规定达到高度为准,苗木到达现场后,乙方的合同规定的规格严格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验收人签名: 甲方不承担苗木成活,对不能达到要求或脱水严重影响成活的,乙方有权拒收。并扣除其不符合质量部分的苗木款。
2、交货时间:20xx年月日(日期如有变动,提前三天电话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没有提前通知甲方,造成的苗木经济全部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经济损失赔偿。
3、交货地点:
4、运杂费及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有效,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合同附件一样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一切由于执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情况下解决不了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供货合同 篇5
供货方: (简称甲方)
购买方: (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 合作关系
1.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4.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行所供应的同类品牌酒水,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冰纯嘉士伯(--ml×24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壹佰--元正)。
2.小百威(--ml×24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壹佰--元正)。
3.大百威(--ml×12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拾元正)。
4.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三、货款结算方式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 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金 元。
五、协议期限
1.本合作期限自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
1.注:乙方 必须 对甲方的供货价格保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 法人签章______
日期_____年 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逸和轩茗茶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定茶叶供货合同书。
一、供货产品、期限
1、供货产品:乙方为甲方提供黑茶、红茶、青茶、绿茶、白茶和黄茶及茶具等品种,具体名称及报价参照附件《茶叶配送价格表》。
2、合同期 年,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限满后,双方满意方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供货权。
二、定货、供货、价格、费用结算:
1、甲方应提前一个工作日下定单,并详细说明茶叶送达的时间、茶叶名称、规格、数量和包装。
2、乙方茶品均采取冷藏保鲜,以便保证品质,根据甲方所定茶叶清单再进行分装,于次日送达。
3、原则情况下:乙方向甲方出据送货单,甲方向乙方出据入库单,双方同时备有乙方的送货单和甲方的入库单。
4、当月送货,当月号到次月 号之前完成核对单据事宜,次月 号到 号完成货款结算工作,遇节假日顺延。
三、附则:
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其他违约事项或分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提起诉讼时,双方确认诉讼管辖地为乙方所在地法院。
2、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证书,企业有关资质证明。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执行。
4、本合同空格手写部分与打印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货币均为人民币。
甲方: 乙方:逸和轩茗茶
代理人或法人 代理人或法人:
签订时间:年月 日
供货合同 篇7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石子骨料供货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的质量要求
石子骨料不允许含有泥块,其含水率应小于6%,含泥量应小于2%,石子风化石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18%。
石子骨料的其它品质指标要求按有关标准执行。
二、供应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供应的数量:满足甲方施工高峰期时,级配标号混凝土所需的各种规格的骨料的需求量。
2、计量方法、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乙方将石子骨料运至甲方搅拌站料场,由甲方质检人员进行品质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收方。计量方法为石子按甲方人员实测方量为准。(甲方也可以用地磅对运输的石子骨料进行过磅,过磅后的重量和运输车辆的重量之差与所称重的石子骨料的密度进行换算,换算后得出的数据为石子骨料结算方量。)结算凭单经甲方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有效,乙方有关人员必须在凭单上签字认可。经甲乙双方签字的凭单作为石子骨料结算依据。
三、到货地点、交货期限
1、石子骨料的交货地点为甲方的搅拌站料场。乙方运送石子骨料的运输单由甲方人员签字验收方后有效。
2、乙方石子骨料运输由甲方人员电话通知,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将石子骨料运至甲方搅拌站料场。
四、石子骨料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和付款方式
价格指运至甲方石子骨料场的价格(包括运输费、过路费、燃油费等全部费用)。
1、 石子骨料价格及利润计算方式
石子规格0.5 1.2,市场暂定价格45元/每吨,再加上甲方给乙方5元/每吨的利润价格。
2、在合同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失效期间,石子骨料价格不作调整。若价格上涨或下调±5%时,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确定新的价格,确定补充协议。
3、石子骨料的货款结算
乙方凭由甲方收方人员签认的石子骨料运输单到甲方物质部核实当月石子骨料方量。核对后双方签字生效,物资部根据确认的当月石子骨料方量作为依据。
4、付款方式
乙方前期供货三个月后,甲方开始支付第一个月的供货款,乙方出具核对后方量签字单和石子骨料发票,7日内付款,如此类推,循环付款。
五、对不符合要求的石子骨料的处理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石子骨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要求规定,甲方现场验收或收方人有权拒收不合规定的石子骨料,乙方必须负责更换,乙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责任,其有关人员应给予配合。
2、由于乙方提供的石子骨料不合规定,乙方负责石子骨料运输等的一切责任。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对各种石子骨料数量的要求供应石子骨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供应。
2、若乙方不能按时、按量、符合质量要求的提供石子骨料时,乙方由此原因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由于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有关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5、甲方提供石子骨料堆放场地,并保证堆料场道路的畅通。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现场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七、其他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价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于甲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合同
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违约条款
7.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倍的罚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2.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供货合同 篇9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1、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 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
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
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 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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