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货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货合同 篇1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料,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在本工程中所有的沙、石料全部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进料,否则乙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金额为违约进料所产生的费用的两倍。
二、甲方所提供的沙、石料的质量必须经过业主、乙方所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供料,供料品质必须一致,出现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赔偿,赔偿金额为造成损失的双倍。毛石规格由业主,乙方认可即可。
三、数量:乙方向甲方暂定沙6000立方,单价50元/立方米,计300000.00元。公分石15000立方,单价50元/立方米,计750000.00元。毛石3000立方,单价28元/立方米。计84000元,合计11340000元(壹佰壹拾叁万肆仟元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首先预付甲方材料款伍拾万元,其余的按进度的60%支付,余款在工程完工,经检收合格后六个月付清。
五、在材料的运输、堆放、施工的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相关规定,无论市场怎样波动,各担风险。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反,若出现单方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年 月 日 年月 日
供货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招标确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下述条款由需方购进供方的以下材料产品。
一、材料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供货范围
1、按照图纸要求组装成组散热器片
2、相关产品配件
备注:1此单价为组装完毕之后的每片单价,此价格包括:产品费、包装费用、保险费用、税费、检验费用、运输费用、装卸费、工厂检验费、施工指导服务费、技术检测费、产品二次检测费、以及节能办手续费等各类规费及其它组件。
2、铸铁散热器单片重量5.2KG以上,工作压力0.8Mpa。产品品牌为山西大代。
经供需双方确认后散热器总价为: 1966863.92 元整,最终价款按实际安装片数×单价=总价款为准。
二、 供方责任:
1、按约定的供应范围及要求,提供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赤峰市有关规定的投标产品。
2、向需方提供产品的同时提供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产品鉴定书、相关资料证书、有关检测报告书及国家和赤峰市有关规定中所
要求的相关资料,保证其产品符合国家权威机构的认可,供方所提供产品的证明及资料必须真实,产品质量合格,因此引发的责任和费用由供方负责。货品损坏率,无偿更换3%。
3、负责配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4、提供有关售后服务及免费保修内容。
5、供方需对于工程所对送至现场合同中的产品,不能满足施工需求时,供方应无偿及时提供;对于供应的产品损坏,供方应负责维修,更换配件,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6、任何条件下,供方无条件提供技术支持(如:调试、技术指导等)。若供方不提供服务,需方有权另行安排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和调试过程中造成的其投标产品损坏及其相应损失由供方负责。
7、产品按照需方要求一批或分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运输及装卸车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需方应提供相关配合。
8、供方所供投标产品必须与图纸标注品牌、型号、性能一致。
9、供货量发生变化时,原合同双方须签订增补合同,并出具增补单,供方方可供货至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若未经需方物资部核准,签订增补合同,供方将产品供至施工现场,需方项目上的工作人员签收无效,所有损失均由供方负责。
10、供货商随时配合项目上对该产品的抽检等检测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11、供方现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三、产品质量及技术要求:
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条款、供需双方通过的技术交底的要求为准。
四、供货方式:
供方负责材料、投标产品运输、装卸,按期运达需方地点:工地指定地点。
五、供货日期:
1、供需双方合同签订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10天内散热器到齐(具体供货安排以工程实际需要进行)。
2、如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交货,则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双方协商解决。
六、包装:
按包装汽车运输,由于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供方负责。
七、产品的检验、验收:
1、供货方中标后需将按投标文件标准送样需方物资采购部封样。
2、 产品规格、型号及外观需甲方.监理见证认样后方可使用。
3、产品送到施工现场后,其质量和数量须经供方、需方、监理、施工方四方核验,若质量不合格,供方必须无条件按时更换其产品;若数量不够,供方在指定时间内补齐,四方核验在质量上仅为其产品的外观检查,产品内在质量及其性能须经调试和运转中检验,由此引发的责任和损失由供方负责 。材料的抽样、二次复检应由供方负责,其产品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50%现金,50%房子的形式支付材料款。
1、 签定合同生效后当日内,由供方提出货款申请,方可由需方(五甲万京置业有限公司)在 签订合同当日内支付50万元人民币,货送到施工现场后,经需方、供方、监理、三方代表验收合格后(包括其产品的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且在需方办理完其产品的出入库手续后,在10日内支付38万人民币,工程安装调试合格后以以房抵价的形式支付余款,预留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供方提出申请,需方在15日内付清。甲方付款时乙方需提供相应价款的的发票及收据。
2、 保修期起始日是从工程经政府部门及业主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单的当天算起,时间与需方和业主的主合同一致,时间为2年。
3、 保修期适用于需方与业主或总包合同保修条款,若发生质量问题,供方接到需方任何方式的通知后,12小时内必须派技术人员赶到该工程,解决其产品发生的问题,其责任、费用和损失由供方负责。若供方不按要求派相应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需方有权另行安排,因此引发的责任和费用由供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1、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战争、灾害、)致使供方或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时,可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2、 散热器必须严格按合同日期送到工地,如无正当理由延迟交货给需方造成损失的,需方有权按违约处理,每延期一天罚扣总款额千分之一,且罚扣总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
3、 其余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4、 没有按合同约定供货和到货材料或投标产品的参数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供方负责。
5、 现场3方开箱验收后,只是确认产品外观有无质量问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6、供需双方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一份,余下合同公司备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经双方签字、盖章,正式生效。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长期供货协议合同范本
一、合作条件
1、甲方确定乙方为其生物质颗粒燃料指定供应商,在甲方采购的生物质颗粒燃料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产品外,甲方所有相关工程的生物质颗粒燃料在协议期内均采用乙方提供的生物质颗粒燃料,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2、乙方产品不能满足甲方的设备使用要求,甲方有权选择市场上其它公司产品。
二、采购订单签订方式
1、甲方根据燃料消耗情况,及时与乙方联系确定所需生物质颗粒燃料用量后,以订货单形式通过传真告知乙方;
2、乙方收到传真后,核定单价、总价后回传甲方,甲方确定后领导签字确定发货。
三、供货价格
1、双方的战略合作具有重要性及长期性,在双方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将按年度定价。
2、乙方保证在同一销售区域内提供给第三方的价格不得低于提供给甲方的价格,如发生第三方价格低的情形时,甲方自动享有第三方相同的价格。
3、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调整价格的情况,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生效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但是如果价格下降,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赔偿三倍差价。
四、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1、热值
生物质颗粒燃料发热量在3900~4800千卡/kg左右(一般为4500千卡/kg)。
2、纯度
生物质颗粒燃料,主体为纯木质原料,不含任何粘合剂及添加剂,不含其他不产生热量的杂物,含水率(%)<10;密度(kg>1.12;灰分(%)﹤1.5;全硫(%)﹤0.03。绝对不含煤矸石、石头、泥土等不发热反而耗热的杂质,燃烧后无结胶。
3、其他
燃烧率>=99%,热效率>=87%,排黑烟度(林格曼级)<1(指不能有明显可见黑烟),排尘浓度<=80mg/m3
4、乙方有义务保证供货时间不超过双方约定的供货期。
五、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汇款方式支付。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或承担物流等运输费用,其每批金额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处提取或承担物流等运输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同时,如果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准确,而乙方发错产品,则由乙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2、乙方所供产品因制造、质量、运输等原因,引起生产上的所有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长期供货协议合同范本
3、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降价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补偿三倍的差价。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3、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4
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义
1.1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合同标的
2.1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产品名称为:牌型号的
2.1.2生产厂商为:
2.1.3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产品质量
2.2.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产品包装
2.3.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合同价款
3.1.1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3.1.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日至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交付地点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4.2.2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检验及质量保证
5.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个月后支付甲方。
5.5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退货
6.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附则
10.1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5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1、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15日至25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
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 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
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
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_公司及供应方制定,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__________公司同意向供货方购买,供货方同意向__________公司出售下述产品:
名称
规格
单价(元)数量(台)金额(元)交期合计:
大写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备注: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款结算:货到付清。
3、安装:供货方负责产品安装调试_____________公司将事先备好场地。
4、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使用产品7天内完成验收。
5、产品保固:
1)机器本体自售出日起免费维护一年。
2)打印头免费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以机器交货日为准)
3)__________公司购买条码机__________,所需之所有耗材(参合耗材供货和约)全部由______科技提供,此期间供货方将免费提供上门维修、保固服务,直至合作关系解除。
6、服务范围及方式:
1、到场服务
保修期间正常使用零件损坏,故障排除免费服务
2、电话咨询
软件操作说明,简易故障排除,软件操作说明,简易故障排除,免费服务
3、其它
1、和约期间使用其他公司软件造成机器无法正常使用。
2。人为因素造成机器无法使用
3。人为因素造成资料错误。
酌情收费
4、教育训练
供应方免费提供操作软件,并负责培训操作人员两个小时请安排两个以上操作人员接受培训
7、若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对双方均具约束力。
8、其它:以上价格含__________%增值税。
9、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传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
供货合同 篇7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3、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5、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采购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方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7、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方按_____%—_____%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方可作特采。
9、当甲方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必须最迟在三天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三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为保证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_____元的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终止合作且甲方的存货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或售后服务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11、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
13、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4、在乙方供货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拖欠货款,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事先同乙方协商可以延期结款的情况除外。
1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6、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17、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8、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9、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货方(甲方签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购货经办人:_____年__月__日
供货方(乙方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供货经办人:_____年__月__日
供货合同 篇8
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欲购买一批生产设备(包括机电产品及与甲方生产相配套的一切设备),甲方选定乙方为其提供上述生产设备。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甲方之供货商,甲方如需购买生产所需设备,即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组织货源。
二、乙方于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即积极组织货源,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生产设备,甲方每次所需购买设备的具体规格、价款、供货时间、供货方式、价款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三、乙方保证对提供生产设备的质量问题负责,否则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商品之合法性,决不提供假货、仿冒品、劣品,或标示不明之商品,甲方于验收后发觉得于三日内退回乙方。若因销售商品不合法性所引起对第三者之刑事、民事责任一切由乙方无条件全权负责,甲方只善尽协调沟通之责任。
四、本合同有效期间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甲方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付清已购设备的所有货款外,还应支付乙方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无故终止供货,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之部份货款作为求偿业务之损失。
五、乙方对于供给甲方之商品于甲方付款时提供符合规定的正式发票。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签订的一切书面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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