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2020-08-14 供货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货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供货合同 篇1

  合约编号:

  甲方:上海润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真帮商城)

  地址:上海市吴中路369号美恒大厦16楼

  乙方:以下简称(商户)

  地址: 签订地点:上海

  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信、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以维护和发展双方经济利益,经过充分协商,签署本合同。

  一、入驻所需资质

  商户资质要求:商户注册资金5万及5万以上人民币

  二、入驻所需资信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通过最新年检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国税加地税

  3.品牌销售授权证明复印件 注册人与授权人的关系证明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三、商品销售

  1.商户应保证其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中的商品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如因商户提供的商品信息存在问题而引起任何纠纷,商户应负责解决;如给真帮商城造成任何损失,全部由商户负责赔偿。

  2.乙方参与甲方进行的全国统一促销推广,自愿让利甲方会员前往乙方商城店铺消费订单消费额的_%_给甲方,用于会员再次赠送积分和购物币。甲方为在乙方消费的真帮商城会员再次优惠赠送积分与购物币,不限时间内最多各赠送消费额的50%的积分和50%的购物币。

  2.商户保证其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中的零售价格不高于商户通过其他网络渠道销售时的零售价格。如果发现,真帮商城将保留对该商户进行处罚的权利。

  3.商户必须按照其经营范围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销售相应的商品和服务,并保证有关商品和服务本身的合法性。如因商户非法经营而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商户负责解决;如给真帮商城造成损失,商户应负责赔偿。

  4.用户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交易过程中,如因商户原因使交易产生纠纷,可提请真帮商城从中予以协调,经真帮商城审核后,有权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向纠纷双方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互相通知对方。

  四、售后服务保障政策

  为了向顾客提供全程愉悦的购物体验,保证顾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提升交易质量,真帮商城向每位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承诺零风险购物。凡入驻真帮商城的商户,我们要求该商户严格执行下列售后服务保障政策:

  1.退货/换货保障,7天无理由退货;

  2.非质量问题的产品退换货条件

  1)提供真帮商城电子订单

  2)商品要求外包装完好无损(包括包裹填充物以及外包装箱或外包装袋),商品附件、说明书、保修单、标签等齐全。商品保持原样,不影响二次销售。

  3)标注退换货原因说明

  4) 已开具发票的顾客需退回发票

  3.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退换货条件

  1)提供真帮商城商户发货单,或者真帮商城电子订单

  2)商品要求外包装完整,商品附件、说明书、保修单、标签齐全等

  3)标注商品质量问题说明

  4)已开据发票的顾客需退回发票

  4.不受理与限制条件

  所有商品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顾客将不能享受真帮商城的退换承诺:

  1) 商品曾被非正常使用,非正常条件下存储、暴露在潮湿环境中,暴露在温度过高或过低温

  度中;

  2)未经授权的修理、误用、疏忽、事故、改动;

  3)不正确的安装;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食物或液体溅落导致的损坏;

  4)商品的正常磨损;超出质量保证期;

  5)退回商品外包装不完整;退回商品的配件及所付资料不全;退回商品的发票或发货单丢失、涂改或损坏;

  6)鲜花类商品一旦售出,概不进行换货;

  7)化妆品、食品、保健品、纸制品、贴身用品等商品,一旦打开包装后不予退换;

  8)国家B类商品(如内衣、袜子等),如果试穿试用后,将不予退还;

  9)服装类等商品非质量问题,有使用痕迹的,将不予退换。

  10)商品并非由真帮商城网上店铺提供;不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退换货服务标准内的商品;

  5.其他说明:

  1)退换商品要求具备商品完整的外包装、备件、说明书、保修单、标签等及退换货原因的说明。如索要了发票的客户还需要同时退回发票。

  2)客户所购商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在质量保证期内请您根据商品保修卡所标明的方式直接与厂家或维修站联系。

  3)退换货时间以顾客收到货物当天开始计算。

  4)除因顾客个人喜好不符(颜色、气味等)或需求变化等情况而要求退换货产生的配送费用由顾客承担,其他原因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商户承担。

  5)顾客如需办理退换货手续,请与商户或者真帮商城客服联系。如果商户未能按照要求解决问题,请顾客向真帮商城客服投诉。

  6)如果遇到其他相关售后问题,请参照国家的相关三包规定。

  6.假一罚一相关说明:

  如顾客在购买过程中发现假货,需将质检部门鉴定证明及商品寄回至真帮商城,如确属事实,真帮商城承诺假一罚一(罚款金额为该商品真帮价格的一倍)。相关配送费和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商户承担。

  五、商品配送

  1.商户应自行安排向顾客提供商品的配送服务,但应当保证配送服务质量。

  2.商品须在发货期限内(顾客付款二日内或签订的时间内)发货,如因商户未按期发货,给顾客和真帮商城造成损失,由商户负责赔偿。

  六、结算流程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的结算的方式:按照每件商品单次结算。以真帮宝或网上银行支付,消费者收货后,以快递签收单数据为准,7天无退换货,甲方确认付款。

  七、保密协议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双方同意就得到的与双方公司有关的信息予以保密,包括网站信息 价格、销售计划、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密。

  八、违约责任

  1、 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造成该业务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视 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协议,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协议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协议。

  2、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3、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 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4、 若乙方有本合同禁止的销售非正品产品、虚假消费或故意向甲方会员抬高价格及其他 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协议(合同)签 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上海润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签字:盖章/签字:

供货合同 篇2

  第一条 验收方法

  甲方将指定货物在乙方规定时间内送达施工现场,材料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货物验收、签字,其余人员签字验收无效。

  第二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乙方必须在每月15-20日对甲方材料款进行结算,若超出规定时间两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3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

  若超出规定时间三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5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

  若超过一年以上时间未付款则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手段对乙方进行诉讼。

  乙方给予甲方材料款项必须以现金进行结算,不可利用物品抵顶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必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70%的补偿金。

  第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就按一下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中彩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方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到甲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供货合同 篇3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

  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合同履行地:台州黄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以下产品,其性质为委外加工,乙方在加工时所需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以及包装物等由乙方自行购买。

  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定价如下(具体见价格协议附件):

  三、成本费用计算依据:每一个产品的原材料重量为10只产品重量的平均数加上合理消耗,再乘以原材料单价则为材料成本,而外协外购件和包装物等均按照甲方买入价卖给乙方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

  四、如加工结束,模具回收,回料供应商自行处理。

  五、乙方可以自行采购原材料,也可因生产所需向甲方购买物料,向甲方采购的材料由乙方自提,材料款在当月月底即结算给甲方;

  六、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乙方供货的产品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封样件及相关技术要求为准,质量验收与追溯产

  品按最终顾客使用为最终验收,如果经分析由于乙方加工工艺问题和购置的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零件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将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七、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模具应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模具由于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理或委托甲方有偿维修,且由此造成产品的不合格,则由乙方全部承担。如模具属于自然损耗,由甲方组织修理,由于尺寸变更所造成的模具修改,则由甲方负责。

  八、甲方要货以传真或邮件方式下达采购订单,乙方根据甲方采购订单备货,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到货,确保甲方的`生产需求,因乙方的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的生产和交付的延误,乙方需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紧急损失(包括给甲方因此造成的甲方客户处的损失),甲方开具索赔单(附后)给乙方体现此损失;如因市场变化,数量增减急用等,乙方应予以配合; 若产生的额外费用特别巨大,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九、交货地点与验收:货到甲方仓库后,由甲方负责对质量、数量、包装等进行验收,要求质量符合标准、计量相符、包装完好无损。如甲方抽检不合格,由于客观条件需要乙方配合人员进行全检,乙方需要支付甲方因全检产生的费用;费用原则上按照工时费核定,但是有随着频次的增加会相应的增加;

  十、运输方式与费用负担:运输方式不限,所有运输物流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

  十一、货款结算:甲方收到乙方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入库,乙方在次月15日前与甲方进行对账,双方对账认可后在25日前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照发票日期120天后的月底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100%承兑支付)。

  十二、甲乙双方本着积极合作的态度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生纠纷或违约可协商解决,或到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具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随即终止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20xx年9月30日起---20xx年9月30日止执行(传真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日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杭州市拱墅区利顺消防器材经营部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交易、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乙方对甲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协议中产品质量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并保证能通过消防验收。

  第三条 交货

  3.1 乙方供货时须提供《供货清单》并加盖公司印章,详细填写所有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 3.2 乙方应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3甲方收到乙方货物时,如发现错装、缺件以及其他缺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

  应在2日内无偿更换及补齐,以达到协议中的标准。

  第四条 报价和结算

  4.1乙方所供产品价格依据双方确认的价格表执行。

  4.2 结算方式: 货到验收后,甲方在15天内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公司全称:杭州市拱墅区利顺消防器材经营部 开户行地址:杭州银行大关支行 帐号:76318100221654

  第五条 采购内容及价格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6.1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2 协议期限为年,从

  6.3 乙方包年检一次,即第一次出厂年检时间到期后,免费年检一次,不收取任何费用 (非人为)。之后甲方如需要乙方继续为其年检, 乙方按实际情况收取年检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就变更事项,双方应另立补充协议。 7.2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

  7.3 协议中一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①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中途停止供货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止供货的。 ②乙方供货的产品有质量缺陷,经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换的。 ③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第八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8.1本协议产品质保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12个月。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或修理部分的质保

  期从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12个月。

  8.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对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每年至少上门协助检查壹次。甲方如有需求可随时电话预约,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

  8.3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均免费送货上门;换药、维修的灭火器乙方上门提取,换药、维修后及时送还到甲方。

  8.4甲方须严格按照灭火器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管、储存灭火器;经常检查压力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或压力表低于绿线区必须及时重新充装维修;必要时可通知乙方上门指导。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本协议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9.2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

  理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书面证明,经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延期执行协议。 9.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乙方如延期交货或交货数量不足者,乙方应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10.2 乙方所发产品有不合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收货手续,且无代为

  保管责任,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10.3 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损坏,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但甲

  方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导致的除外。

  10.4甲方根据本协议第7.3条的约定解除协议的,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协议的通知后一周内退

  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设备已经交付的,乙方在返还货款后一周内自行取回设备。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所有因本协议或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货物:

  注:

  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货物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

  五、货物接收及检验: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货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货物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货物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货物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供货合同 篇7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和价格:

  详见正式的采购订单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依甲方产品承认书为标准。

  三、供货方式:

  1、分批供货:

  2、订单取消: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费承担:

  1、交货地点:乙方公司

  2、交货方式:甲方委托货运公司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急料需甲方空运或快递,则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因甲方交期延误需要空运或快递的,则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产品的价格调整:

  六、产品的验收:

  1、乙方收货后,当场清点来货件数,验收无误后出具收货单据。对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验收在一周内完成。

  质量异议期

  2、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未经检验使用的,视为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的要求。

  七、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

  2、付款条件:

  (1) 付款频次、时点及对账安排。

  (2) 若乙方逾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支付总货款%的违约金。

  (3) 乙方同意以地处于 房产抵押给甲方,为本合同及补充文件项下甲方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2、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其它约定事项:

  1、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登记中心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开 户 行:

  账 号:

  税 号: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开 户 行:

  账 号:

  税 号: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下列产品(价格单位为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

  配置

  单价

  数量

  合计

  共计

  共计人民币(大写):

  二、技术支持与服务

  1.产品的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主机三年有限保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保修三年; (第一年免费保修;第二、三年返修)________、________免费保修一年。

  2.本公司可根据客户需求安装________操作系统,如果应客户要求安装其它操作系统而引起的版权问题本公司概不负责。

  三、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为缩短订货期,买方可以用传真方式订货,传真需加盖买方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卖方在收到上述传真件后即加盖印章传真给买方,即时双方买卖合同成立。买方需及时将二份盖合同章的合同邮寄给卖方,卖方在收到合同原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盖有买卖双方合同章的合同邮寄一份给买方。

  五、本合同壹式贰份,由双方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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