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供货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供货合同 篇1
订立合同两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两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两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两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两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两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两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两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两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两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两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两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两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两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两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两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供货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达到平等、互利、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以下协议 :
一、 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乙方所供产品(原料、调料)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或因产品(原料、调料)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2、乙方按甲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甲方;特殊情况响应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3、签订协议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小写: 元)大写: 元;待协议终止之日,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甲方不承担乙方所交保证金的利息)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供货品种:
2、乙方承诺以其供应其他酒店、市场的最低价给甲方供货,如发现乙方给甲方的供货价格不是乙方的最低供货价格,乙方以该批货的20%作为赔偿。
3、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乙方降价则由乙方补偿甲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差价,由货款结算时补足。
三、送货:
1、乙方负责送货。
2、乙方保证在上午10:00,下午17:00以前将甲方需要的物品按质按量按时,送到甲方收货处,由甲方库管及厨房人员验货,如有两次送货不及时将方以该批货的20%作为赔偿。
3、乙方如以次充好,把不合格的物品送到甲方,导致换货而延
误上菜时间,引起客人投诉的,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供货协议。
四、货款结算: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以下货款结算方式;
每月 号,乙方按照当月送货单与甲方财务部对账,双方确认无误、乙方提供有效的发货票后,甲方在每月号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乙方。
五、违约责任:
甲方如因经营需要重新选择供货商,需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即给乙方退还全部质保金,并结清乙方所有货款;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终止给甲方供货,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如因告知不及时耽误甲方经营的,需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六、协议期限:本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订新协议书。
七、其它
1、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经查证属实后,将给予乙方壹万元(10000.00)至伍万元(50000.00)处罚。
2、乙方必须将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商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公司(或商店)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产品资料: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需方):某单位 乙方(供方):
为明确供需双方利益、责任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概况
1、采购内容:某单位办公楼卫浴洁具采购
2、到货地点:某单位办公楼
3、产品的名称、价格、数量、型号:
表1:COCO 卫浴产品的名称、价格、数量、型号
4、货物产地及标准。
(1)货物为全新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产品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产品合格证并注明产地。
(2)卫生洁具外观应规矩、造型周正,表面光滑、美观、无裂纹,边缘平滑,色调一致。
(3)卫生洁具零件规格应标准,质量应可靠,外表光滑,电镀均匀,螺纹清晰,锁母松紧适度,无砂眼、裂纹等缺陷。
(4)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责。
二、合同总价
1、合同总价(人民币) :大写 ( 元 ) 2、所有货物的价格包括了成套产品及配套附件的包装、运输、装卸、税费、指导施工及调试、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全部费用。详细金额与数量参照订货清单。
三、包装、装运和运输
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3、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途。
四、付款和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货到工地清点完毕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保质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即可付清。
五、验收方式及交货
1、货物运抵工地至卸货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货物。在甲乙双方进行验收、点箱和开箱验货时,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乙方须在两日内补齐,否则甲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
2、卫生洁具安装完毕,由监督、质监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维修、技术指导。
3、质保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4、质保期满后,如甲方需求,乙方应按届时的材料成本价格向甲方提供必须的零配件。
5、在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时,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
6、乙方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且乙方又提不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甲方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甲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责任
1、乙方按甲方的质量要求供货,若出现隐瞒缺陷、以次充好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重新定价或强行要求乙方换货,并在乙方合同总价款中扣除10%的违约金。
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3、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甲方可每天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扣除违约金。
七、其他
1、法人代表、签约代表的变更,不影响供需双方遵守本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裁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某单位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4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二、质量要求:
外观无异物,均匀度、亮度、光泽度、整洁度均应符合需方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需方有权无条件退货,一切损失由供方负责,货到30天内为异议有效期。
三、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送到需方仓库。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按第二条标准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需方要求,需方有权拒绝收货。
五、验收方式:
按需方制定的验收要求进行初步验收。验收时,供方需派人或委托他人到场参加验收。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产品验收合格后,货到凭发票付款。
七、产品价格随行就市
产品价格如发生变动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价格按(补充协议)执行。
八、供方应严格按需方要的产品、数量及时发货,供方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天需到货,如因供货不及时使需方停产,供方应按产品价格的30%赔偿需方。
九、本合同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十、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新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在乙方长期采购酒水及相关服务,达成以下合同:
送货方式:
乙方作为甲方的供货单位,保证在接到甲方有效订货要求(酒店指定负责人电话通知)后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产品价格: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供应产品的进货价格表,甲方作为乙方的直销点,乙方的供货价格必须是同行业最低供货价格(不含任何瓶盖费)并保持不变,如有变动,需与甲方采购经理协商同意,并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财务,否则对擅自提高的价格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对违反规定私自支付瓶盖费以达到促销为目的的,将停止销售所有酒类,同时扣下全部未付款。
货物验收:
对白酒、红酒,乙方必须提供酒类随付单。乙方将货物送达到甲方酒店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人员根据乙方提供的随付单进行核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指定人员给乙方开具收货凭据作为结算凭证。对没有随付单的酒类,甲方将不予收货。乙方交货时,甲方如发现产品破损,乙方承担破损产品调换。
产品质量:
乙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品质予以保障,符合国家质量认证相关规定,以确保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所售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停止支付相应款项。
结算方式: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酒水款项采取甲方销售后支付货款,甲方凭乙方持有的入库单、财务开具的结算凭证、及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经甲方有关部门签字认可后确认付款。
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续签,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提请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6
工程名称: 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工程工程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建筑面积:
建设单位: 湖北鑫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买 方: 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项目部卖 方: 湖北子胥湖集团建材工贸有限公司签订日期:
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
甲方: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湖北子胥湖集团建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日照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就乙方向 滦赤路大修 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供应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购销合同:
一、本合同标的物为 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项目部 建设工程所需,运输距离为75 公里
二、价格
此单价包括运输(10公里以内)、泵送(15公里以内),若泵送则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10.00元(低于20m3砼不泵送),10-30公里之间每公里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0.65元,30公里以上每公里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0.55元,如甲方对商品混凝土有其他特殊要求,如另需加防渗剂、UEA膨胀剂等每加一项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如砼中需加缓凝剂的,按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执行,如砼中需加早强剂的,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道路用混凝土,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5元/立方米。细石砼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钻孔灌注桩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5元/立方米。乙方保证一年内甲方工程所需以上砼价格不因市场材料价格变化而变动。
三、本合同商品混凝土计量、质量验收及结算办法。
1、计量办法:
按实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不扣钢筋含量,根据国家现行定额不计损耗确
定计量。由于甲方原因,超出图纸范围内的数量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开盘需砼量超出图纸预算量,甲乙双方经协商认可签字有效。±0.00米以下部分的混凝土,乙方凭甲方签收混凝土小票数量结算。其签收的混凝土甲方可抽查,按配合比重量过磅计算,以最少方量计算,基础每次完工双方对账核算。
2、质量验收:
由于交货检验的商品混凝土试样为在交货地点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双方和双方认可的见证单位采取的有效试样。经标准的养护的交货检验试样的试压结果,是判断商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依据。
3、结算办法:
甲、乙双方每月26日凭送达工地的签收凭证对账,次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已送混凝土款的60%。混凝土结构工程封顶付70%。余款在混凝土工程完工后半年内无质量及相关问题付清。
四、双方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及合同的要求进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生产、供应,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主要标准GB50010-20xx)、甲方设计图纸变更施工图和现场签证单说明及本合同要求。乙方对所提供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2、按本合同将商品混凝土供应给甲方前,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
3、按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
4、保证搅拌设备具备微机控制、原材料自动投料、自动计量功能,并保管相应生产原始数据。
5、设置汽车磅等计量器具,保证供货数量。
6、乙方配备技术人员监督施工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合格,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泵送设备,泵送入模。
7、按照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按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混凝土需要。乙方泵送指挥员、现场施工员必须随货到达现场指挥施工。
8、按照甲方要求应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货。
9、本合同二中的价格包含商混送达目的地的社会关系的协调费,即供应商品混凝土时发生的与当地协调关系及纠纷的任何费用由乙方一揽子承担,并且不得影响施工和进度。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卸载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有电力、照明、水资源等设施。
2、应提前24小时将商品混凝土需求信息(等级、部位、楼层、轴线、时间、数量、技术要求等)报给乙方,便于乙方提前安排。
3、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清单的内容,应及时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要求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未及时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供甲方检查,导致甲方拒绝验收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按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而导致甲方工程连续浇筑中断或工期延误,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接到甲方项目经理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在24小时内开盘供货属正常供货。延误一天仍不能供货,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共10份,在合同签订时一并送到甲方作为合同附件)用高价在其它站购混凝土,乙方承担一切超支费用,并向甲方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罚款及其他经济损失均从乙方供货款中抵扣。
(二)甲方违约责任
1、未能向乙方提供施工组织、浇筑条件和保障条件而造成混凝土初凝期未浇筑完毕或在乙方按合同约定正常送货情况下不能按时浇筑、不按时验收乙方的送货、拒绝接收乙方送货,延误乙方的机械台班等,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接受乙方送货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验收手续而使用混凝土,承担未验收责任。
六、争议和裁决
1、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及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商品混凝土质量仲裁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3、合同争议解决方案: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双方货款结清合同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委托人: 乙方委托人:
20xx年5月20日 20xx年5月20日
供货合同 篇7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8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涂料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
1。 涂料品牌:涂料
2。 涂料品类:
1)。弹性涂料
2)。防霉涂料
第二条 质量要求标准
1、质量标准: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标准。
2、乙方提供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
第三条 供货地点、品名、型号、数量、单价、总合同价款:
1。 供货地点: 3区、8区、9区、11区
2。 外墙弹性涂料数量(暂定) 295吨 。合同单价:贰万五千元/吨(大写),人民币(¥) 25000。0 元/吨,合同金额 柒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大写):人民币(¥) 7375000。0 元。
3。 防霉涂料数量(暂定) 105吨。合同单价:一万五千元/吨(大写),人民币(¥) 15000。0 元/吨,合同金额 壹佰伍拾柒万伍仟元整 (大写)。人民币(¥) 1575000 。0 元。合同总金额(暂定)捌佰玖拾伍万元整 (大写)。人民币(¥) 8950000 。0 元 。最终的供应数量按实际使用数量计。
第四条 涂布量
1、经甲乙双方确认 涂料的涂布量如下:
1)。弹性涂料:2。5OMkg成活(理论涂布量)
2)。防霉涂料:3。5OMkg成活(理论涂布量)
2、甲方施工过程中实际用的产品数量大于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供应数量时,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补充供货的时间和数量。
3、乙方需安排工程技术指导人员进行施工指导,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乙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涂布率没达到以上确定的涂布量,则甲方有权将施工超出量从乙方余剩的供货款中扣除。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甲方须在工程涂料涂刷前10 天向乙方订购货品(订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采购订单的产品的名称、品种、颜色、订货数量、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其它相关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 7天内将订购的产品送到甲乙双方约定的供货地点,到货同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因乙方原因造成供货时间延误的,应赔偿甲方损失500元/天;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供货时间应予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运输方式:汽运,由乙方负责组织并承担运费,负责卸车。
第六条 验收时间、地点及标准
1、验收时间:甲方在乙方交货时进行共同验收。
2、验收地点:即乙方交货地点。
3、验收标准:按国家质量要求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条 施工中质量保证措施
1、为确保乙方所供产品施工后的质量品质,甲方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下列规定采取质量保证措施:
1) 墙体表面的光滑度及相关修正和清理;
2) 施工次序;
3) 施工时环境温度限制;
4) 成品保护。
2、甲方在乙方工程监理指导下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乙方应保证外墙涂装质量5年颜色不退色、不发花,涂膜不粉化、不脱落。
3、如甲方未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而造成涂布效果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方按照上述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视为乙方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为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2、乙方将每批产品运到合同约定的供货地点,待施工开始进行,涂料的涂布率重新按照合同约定的数据进行核算,无异议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到货货款的70%。
3、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三个年10日内,涂料无明显褪色、发花、涂膜粉化、脱落现象(除楼体渗水处),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15%。
4、剩余5%的货款作为产品质保金,甲方在工程完工两年无质量问题 15 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质量有异议,须在货到甲方之日起 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换的要求,否则产品质量视为合格。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无故退订单的,应赔偿乙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退货总额100%赔偿)。
2)甲方延期提货,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6%计算;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 6%的支付。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无故终止订单的,应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终止订单总额100%赔偿)。
2)乙方所交货物质量或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因乙方的原因逾期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5%计算;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提供不合格货物的,按合同约定更换合格货物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4)乙方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费用两倍的金额;但甲方必须提供因乙方原因多支付费用的证明。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的发生影响了合同的履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者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相关证明。
3、甲乙双方方在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经对方书面同意或者由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往来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传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对方。甲乙双方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开户行及帐号等项目发生改变时,甲方必须在变更后的 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将变更后的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送达给乙方。否则,对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计四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 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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