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2020-07-31 供货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货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供货合同 篇1

  买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卖方: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及账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买方购卖方生产的“冠通”牌电线、电缆产品,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买方购买见附表:电缆正差1米,按实际米数结算。

  第二条 产品的交(提)货时间、地点:

  1、产品的交(提)货时间为:

  2、产品的交(提)货地点为:

  第三条 产品的交接方式:

  1、 产品的运输方式为卖方送货(本市),运费由卖方承担。

  2、 产品的收(提)货人为 该收(提)货人在卖方送货单上盖章或签字,视为买方收(提)货。

  3、 合同订立后,买方如果要求变更交(提)货地点或收(提)货人时,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二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四条 提前或逾期交(提)货的处理

  1、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不超过二日的,视为双方守约,合同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双方逾期交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卖方逾期交货,卖方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执行。

  3、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买方逾期收(提)货,买方逾期收(提)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4、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三个月时,视为买方拒绝收(提)货,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处理货物,所收货款不予退还。

  第五条 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

  1、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买方向卖方预付30% 作为定金卖方组织生产,货到现场付清全款。

  2、收(提)货时,买方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组织卸货。

  3、预付款在最后一批交(提)货的货款中冲抵货款。

  4、货款支付方式为 ,买方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支票、银行卡等支付方式代为支付货款的,应提供该单位或个人的书面授权,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预付款收到后合同生效,合同内产品价格为固定价,合同签订后不随市场变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逾期付款的处理

  1、 买方收(提)到产品时而尚未付款的,视为买方逾期付款。

  2、 逾期付款违约金应于最后一次交(提)货前,与货款一并付清。

  3、 在买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以任何形式哄抢、扣押、留滞、折抵或损害卖方产品、运输车辆;否则,卖方除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拒绝收(提)货情形处理外,并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及质量异议的提出

  1、 产品的质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 买方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不和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7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卖方所交产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

  3、 买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号、型号、规格、收货日期、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保留相关证据,并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处理意见。

  4、 卖方在接到买方有效书面异议后,应在收到书面异议的当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 对买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经卖方确认确属卖方质量责任时,双方同意采用无偿退货、修理或更换方法处理;应买方储存、保管、使用、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包装及回收

  1、电缆轮具,归卖方所有,如有丢失,按厂价赔偿。

  第九条 凡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卖方依本合同收到预付款后生效。

  卖方: 买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2

  买方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就甲方的 所需墙纸供货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使用地点、数量、单价、金额

  二、合同价格的说明

  1、合同单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施工费(人工费、胶粉、墙纸基膜辅材费)等各种费用。

  2、合同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因市场性、政策性变化而引起的任何价格变动,均不影响合同执行,并不得调整合同包干单价。

  3、因合同为暂定量,供货过程中乙方不得因为供货数量与合同不相符而提出异议,更不能以此为由调整单价。

  三、交货及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合同数量墙纸备货于金典商务宾馆库房,场地具备安装条件后5天内铺装完毕。

  四、产品结算

  墙纸镶贴工程完工后,双方按实际使用的墙纸卷数进行结款。结算金额=墙纸的实际使用数量×合同单价。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甲方即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预付款后,合同生效。

  2、安装完毕后,甲乙双方3天内结清剩余尾款。

  六、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甲方应在乙方墙纸到货前完成墙面准备工作(清除墙面老旧墙纸、刮完腻子,确保基层合格),保证乙方到货后能正常施工。基层不合格,乙方可拒绝施工。

  2、乙方职责

  保证所供墙纸的真实、可靠性,严格按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墙纸供货和施工,并确保施工镶贴质量。

  七、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嘉兴市内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甲 方:乙 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1年 月日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汽车零配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约订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商标号码为__________的汽车用品等(简称货物)。

  二、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应是___________原厂或合作公司生产(乙方指定配件)

  三、 乙方将根据甲方电话确认、传真确认、qq或e-mail确认订购的汽车配件项目清单向甲方供应所需零配件.

  四、 乙方自己选择运输方式,委托运输公司办理货物的运输,并向运输公司支付运杂费用和保险费用。(因考虑到货物安全,所发货必须买保险)

  如买保险的货物出了问题,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公司沟通协调问题货物并告之甲方。

  五、 乙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付清本月甲方发货的货款。逾期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支付当次货款时一并付清。逾期未付款时,甲方停止向乙方发货。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货款和违约金时,本合同终止履行。

  六、 本合同因乙方未支付货款而终止履行时,如乙方在未支付货款前已向甲方发出下次《货物订单》传真,则应向甲方另行支付订货价值30%的违约金。

  七、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九、 关于质保问题如下:

  1. 甲方确保所供应的零配件为原厂零件及配套厂用品(在乙方指定需要范围内),所以甲方向乙方发的货物上都有甲方的标签为证,无标签的甲方概不承认,如发现甲方有以假乱真的情况,甲方按假一赔十赔偿给乙方。

  2.出现以下情况甲方不给予退货

  a.经乙方确认代订的急件、期货。

  b.乙方收到货物在当天未提出异议。

  c.电器、灯具出门概不退货。

  d.零件安装过、包装丢失、损坏的概不退货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向甲方订购所需货物时,甲方会将订货清单传真至乙方,乙方认可后签字回传。如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供货给乙方(在厂家有货的前提下),按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赔偿给乙方。直至货物到达乙方为止。

  十一.协议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在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_____ 年 ____ 月 ____日

供货合同 篇4

  甲方:(供方) 合同履行地:

  乙方:(需方)

  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和金额如下: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价

  数量

  总金额

  备注

  二.产品的交(提)货方式,运输方式及收货:

  1.运输方式:双方确定为本条第项:

  A.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地址为,运输费由方承担。

  B.甲方代办运输—运输:自站至站,运输费由方承担。

  2.收货:乙方应当在收货时当面点清并签收确认。如出现外箱破损或数量与清单不符的情况,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对于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收货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视同对货品的质量无异议,产品非质量问题乙方不得退(换)货。

  三.货款结算方式:

  1.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本条第项:

  A.款到发货:乙方每次订货需将订货单以传真方式书面通知甲方,并同时以方式付清订购货物的全部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订单生效,订单生效起7日内发货,并同时发出相关销售票据。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发货,并同时发出相关销售票据。

  B.批结: ( http://.) 每次送货时结付上批货货款,而本次货款待下次送货时结付,且每批货款的信用期不能超过30天,超过30天视同已到期结算。累计未结帐款最高不得超过,超出部分打款发货。

  C.月结天(甲方于次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对帐单传真至乙方,乙方在收到对帐单后应于天内完成对帐工作,逾期未对对帐单的内容提出异议,视同确认对帐单。当月所有帐款,最迟于次月日到款结清)。累计未结帐款最高不得超过,超出部分打款发货。

  2.如乙方逾期付款,乙方须支付货款利息,计算方式:每天按货款的5‰收取。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业务经手人: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和价格:

  详见正式的采购订单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依甲方产品承认书为标准。

  三、供货方式:

  1、分批供货:

  2、订单取消: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费承担:

  1、交货地点:乙方公司

  2、交货方式:甲方委托货运公司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急料需甲方空运或快递,则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因甲方交期延误需要空运或快递的,则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产品的价格调整:

  六、产品的验收:

  1、乙方收货后,当场清点来货件数,验收无误后出具收货单据。对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验收在一周内完成。

  质量异议期

  2、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未经检验使用的,视为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的要求。

  七、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

  2、付款条件:

  (1) 付款频次、时点及对账安排。

  (2) 若乙方逾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支付总货款%的违约金。

  (3) 乙方同意以地处于 房产抵押给甲方,为本合同及补充文件项下甲方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2、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其它约定事项:

  1、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登记中心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开 户 行:

  账 号:

  税 号: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开 户 行:

  账 号:

  税 号: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买方单位): 吉林省欣琦住宅配套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卖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的宽城万达广场所需墙纸样板房供货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使用地点、数量、单价、金额

  二、合同价格的说明

  1、合同单价为固定综合包干单位,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排版损耗、机械费、施工费(人工费、施工损耗、胶粉等辅材费)、管理费、成品保护费、关税、利润等各种费用,售后服务所需的相关费用。单价为墙纸上墙后按成品面积实际收方的包干单价。2、合同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 中不作调整:因市场性、政策性变化而引起的任何价格变动,均不影响合同执行,并不得调整合同包干单价。

  3、因合同为暂定量,供货过程 中乙方不得因为供货数量与合同不相符而提出任何异议,更不能以此为由调整单价。

  三、墙纸质量要求

  墙纸镶贴完毕,甲方以认可的样板和本合同要求及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1、乙方所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墙纸规格、型号、编号供货和施工,提供的墙纸应为指定的优等品。

  2、墙纸镶贴应对花对缝,完成可视面应无缝且平整。镶贴完毕后最终质量应达到优良标准。

  3、所有墙纸和辅料应无异味,甲醛等有毒气体的含量(或挥发量)不超过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交货及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合同数量墙纸备货于施工现场,场地具备安装条件后 天内铺装完毕。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延期完工(若因甲方基础完工时间推迟而相应推迟完工时间)。

  五、交货地点及方式:

  宽城万达广场样板房

  六、供货方式

  1、本合同的数量为根据现场实测的暂估数,乙方在备货时应多于该数量,保证现场施工面积变化时及时补充供应同批号、色号产品。

  2、乙方应根据场地大小进行选板铺装,确保同一区域内的墙纸无色差、条纹顺接自然。

  3、各个型号的墙纸视货源情况而决定各个型号使用量,可选用全部型号,也可选用其中某几款型号。

  七、产品验收及提出异议期

  严格按照“货物技术要求及规范”条款进行验收,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乙方无条件更换。

  八、产品结算

  1、墙纸镶贴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按墙面面积进行收方,核定墙纸的实际铺贴面积。

  2、根据收方量进行工程结算。用收方数量和合同单价计算结算金额。结算金额=墙纸的收方数量×合同单价。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 30%作预付款。

  2、壁纸铺装钱付全款

  十、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1 甲方应在乙方墙纸到货前完成墙面准备工作(刮完腻脂和喷完封闭漆),保证乙方到货后能正常施工。

  1.2 协调乙方与在场相关单位的关系。

  1.3 进行施工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墙纸验收和收方工作。

1.4 支付货款、办理工程结算。

  2、乙方职责

  2.1 保证所供墙纸的真实、可靠性,严格按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墙纸供货和施工,并确保施工镶贴质量。

  2.2 墙纸基层其他施工队伍施工,乙方自行作好基层施工的质量监督。基层不合格,乙方可拒绝施工,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乙方墙纸上墙,即视为乙方对基层质量检验合格。施工后因基层质量造成的已贴墙纸损失、返工所需墙纸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3 镶贴过程中的材料自行保管。

  2.4 自行作好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乙方产品损坏由乙方自行无偿返工;有损坏其它施工项目的成品应照价赔偿。

  2.5 自行接装施工用的水电管线,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本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并随时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达不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即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安全施工: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防火教育,严格按安全规范组织施工,积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文明施工:

  3.1 乙方应严格按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文明施工规范组织施工,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工地达到文明现场标准(乙方工作人员不能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不能在楼内大小便,违者将处以每人每次1000元的罚款,罚款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直接驱逐出现场。)。

  3.2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垃圾必须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出工地。

  3.3 本工程的所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已在合同价款中包干考虑,不作任何调整。

  十二、售后服务

  1、乙方对本合同产品按“两年免费维修,”的原则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两年内出现起层、剥落、变色等质量问题,乙方免费修复或更换,若人为损坏乙方只收取材料费。

  十三、违约责任

  1、因色差原因、墙纸质量问题等原因影响到工程效果,乙方无条件在5天内更换,更换后仍达不到标准或拒不更换,视为乙方违约。

  2、在工程完工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供货合同 篇7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

  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

  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

  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等。

  第四条产品价格

  北京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3个时间段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日为对帐日,每月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与解决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供货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二、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________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供价的____%-____%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方不对因价格不附停止送货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方商品提供免费堆头或端架,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款项保证: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关于费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检验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无权单方面从甲方货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一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十五、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

供货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的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提供方式:

  1. 甲方根据需求,采用电话、传真或派人等方式向乙方提出配件;甲方向乙方发出时,应准确提供所需配件车型的17位编码、、年款及零部件主要属性;如:名称、规格、编号、数量、颜色、方向、位置等。乙方在接到后,应及时准确的报出市场优惠价格,鉴于市场价格的波动,乙方提供的配件价格必须保证10天有效。

  2. 所需采购的配件需乙方订货时,甲方必须将订单以传真或书面形式转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的订单要求及时供货。如需外购订货,到货时间须向甲方说明,并征得甲方认可。出现超期供货现象,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 甲方在接到乙方配件时,应根据乙方销货清单,对配件的包装、外观、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逐一验收,并在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结算货款的依据。如在验收时发现问题、当面解决。如过后有差错,由甲方承担。

  二、 配件退货及质量的问题处理方式:

  1. 甲方所购乙方配件验收无误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不能退货,甲方不得因此而拖欠或拒付货款。

  a. 甲方收到货之日起超过7天;

  b. 电器部分零件.

  c. 包装破损及零部件已安装过(零部件本身质量除外)。

  d. 乙方为甲方特殊订购的零件。

  2. 甲方在安装使用时,发现配件有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质量问题最终结果以质量鉴定报告为准。如是甲方保管安装、使用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如不属于上述原因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3. 甲方通过订单或订货电话向乙方表达所需配件的质量要求,包括:型号 生产厂商 品牌等。乙方必须严格依据甲方要求供货。甲方发现乙方有以假当真,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就该配件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赔偿金。

  三、 结算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购配件采用定期挂帐结算和限额结算方式,定期挂帐结算即每月1日或2日对上月帐,对帐无误后,甲方在当月十日内结清乙方货款。限额结算即当货款超过一万元时,甲方应及时结算乙方货款,如甲方到期或超过限额不能结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还款延迟日期。延迟期限内仍不能结款,乙方有权终止继续向甲方供货,并按每天所欠货款的千分之三收取甲方违约金。

  四、 秉着自愿互利原则,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权益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供货不能保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当甲方不能按规定结算,给乙方正常运作造成困难时,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其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议未果,应申请仲裁解决。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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