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供货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供货合同 篇1
工程名称: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签订日期: 200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项目概况:
产品名称:
产品生产商及生产地点: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备注
合计人民币 (大写) ?? 元
优惠率 % 优惠后合计人民币
二、 产品名称、单价及数量
注:交货日期为 年 月 日,保证甲方需求的连续供应,质量保证金为 元。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或见技术协议。
四、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时间:
2、货款支付程序:履行甲方内部付款程序,甲方有权扣除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
3、乙方到甲方收取货款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如乙方变更货款委托代理人,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有甲方书面同意。
五、交货方式、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落地,按双方封样产品并按产品合同约定的配置、数量及执行质量和技术标准进行验货。乙方同时提供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双方会签验收报告,发现质量问题及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等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封样产品的确认,不得视为对其隐蔽产品质量缺陷的认可。大型设备验收:(1)由乙方技术负责人介绍设备情况、安装调试、标样测试结果、误差分析;(2)甲方验收人员对验收过程,标样测试结果、设备性能进行评估、咨询;(3)甲方验收小组写出验收结论双方会签。
六、随机备品、配件、工具的供应方法:
七、违约责任:如果乙方违约将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承担相关的责任。
八、争议解决: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产品质保期为交货验收之日起 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具体维修内容和维修方法形成治保维修承诺函作为合同附件)、终身服务,如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 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产品经过两次维修仍然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有义务给与更换,并承担所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果维修不及时或不到场维修,甲方有权组织其他专业人员维修,其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的双倍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同时乙方仍应承担合同标的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乙方的营业执照,现营业地址、联系方式、资质证书、委托取款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维修联系人员及联系电话,保修期限以外相关的维修和服务条款,相应设备还需说明培训的内容作为本合同附件;
4、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200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2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3、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5、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采购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方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7、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方按_____%—_____%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方可作特采。
9、当甲方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必须最迟在三天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三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为保证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_____元的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终止合作且甲方的存货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或售后服务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11、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
13、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4、在乙方供货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拖欠货款,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事先同乙方协商可以延期结款的情况除外。
1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6、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17、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8、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9、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货方(甲方签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购货经办人:_____年__月__日
供货方(乙方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供货经办人:_____年__月__日
供货合同 篇3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1、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 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 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和价格:
详见正式的采购订单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依甲方产品承认书为标准。
三、供货方式:
1、分批供货:
2、订单取消: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费承担:
1、交货地点:乙方公司
2、交货方式:甲方委托货运公司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急料需甲方空运或快递,则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因甲方交期延误需要空运或快递的,则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产品的价格调整:
六、产品的验收:
1、乙方收货后,当场清点来货件数,验收无误后出具收货单据。对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验收在一周内完成。
质量异议期
2、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未经检验使用的,视为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的要求。
七、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
2、付款条件:
(1) 付款频次、时点及对账安排。
(2) 若乙方逾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支付总货款%的违约金。
(3) 乙方同意以地处于 房产抵押给甲方,为本合同及补充文件项下甲方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2、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其它约定事项:
1、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登记中心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开 户 行:
账 号:
税 号: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开 户 行:
账 号:
税 号: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5
甲 方(需方): 地 址:电 话:传 真:
乙 方(供方): 地 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货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
二、 货物交付
1、 供货时间:乙方应在 年月日前或者在甲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后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将该批货物运至供货地点。
2、 供货地点: 项目工地,即: (工程地址)。
3、 收货负责人:甲方委派 为收货负责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的收货负责人,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乙方将货物交付给任何其他人均视为未交付,损失由乙方承担。
4、 包装、运输和装卸: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和装卸并承担费用,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按时交付给甲方。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详细了解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乙方送货人员和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否则,责任
由乙方承担。
5、 到货验收:货物运送至供货地点,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办理到货验收。
(1) 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加盖乙方公章),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 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面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以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 甲方有权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技术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退货。
6、 交付: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货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由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货的,乙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增加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 风险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前,该批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 安装
1、 货物如需安装的,由乙方负责在货物交付之日起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申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收货负责人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在日内进行修复并重新提交验收,如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货。
2、 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 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
1、 乙方货物的质保期为 年,自货物交付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保障,售后服务电话
为: 。乙方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 货款支付
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
(1) 按月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每月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保期满后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2) 按供货量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 后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保期满后 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3) 其他方式: 。 2、 乙方在收取货款时应向甲方提供普通完税发票,发票抬头为: ,发票号码应与税务登记号码相对应。乙方不得出具X发票或用其他公司发票加盖乙方公章顶替,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时止,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违约赔偿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货物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 合同解除和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 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
3、 如甲方与工程发包方之间的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应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第三方,并给予配合。如甲方未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移,且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4、 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八、 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分支机构总经理 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补充协议、结算文件、付款计划、欠款说明等一切文件必须由其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补充条款:(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注:
1、货物应为全新、未使用的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现行质量标准、规范要求,如以上标准、规范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不以货物是否通过验收为标准。
2、合同单价包含成本、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不随价格波动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进行调整。
3、上表货物数量为计划用量,最终结算量以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号召,利用先进节能技术实现节能降耗,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环保醇基燃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油地址、种类。
1、用油地址:
2、用油种类:节能燃烧机用醇基燃料。
第二条:运送方式为乙方负责送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且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下及时送油到甲方指定地点(注: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供油价格及结算方式。
1、供油价格:乙方提供醇基燃料按照 元人民币/升的价格供给甲方使用。
2、结算方式:甲方须在每月 日将的油款以 现金方式付给乙方。
第四条:由乙方提供配套节能设备使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使用醇油节能配套设备及安装辅件的使用(收取 元押金,设备包含( )停止使用后无息退还,所有设备由乙方撤回),所有权在乙方。
2、节能设备及辅件终生保修。(有意损坏节能设备及辅件的,须全额赔偿。)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送货时,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助,保证及时的顺利完成送货任务。
第六条:乙方送货后,甲方应指派有关人员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供油或无油可供,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由于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油,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2、此合同有效期 。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供货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的基础上,就 a22~26 栋屋面水泥通体瓦向乙方购货事宜,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职责,确保 工程质量及工期,订立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标的:
1、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生产厂 家 品 牌 规格型号s 型水泥通体瓦(350*320mm) (三色混铺比例为 7:2:1) 圆脊瓦(330*210mm) 沟瓦(430*300mm)数量8050 片 1280 片 390 片 待定 26 片 待定 待定 待定 12 片 待定 390 片 390 片 40kg单价3.8 元/片 8.4 元/个 10 元/个 8.4 元/个 9.6 元/ 7.8 元/个 6.4 元/个 20 元/个 20 元/个 20 元/个 2 元/ 个 2 元/ 个 70 元/kg金额30590 元 10752 元 3900 元 0元 249.6 元 0元 0元 0元 240 元 0元 780 元 780 元 2800 元XX市 三水雅 居宝建 材有限 公司 雅 居 宝圆脊封头(330*260mm) 圆脊斜封(360*230mm) 圆檐口瓦(420*200mm) 圆檐口封(360*200mm) 圆二向脊(300*300mm) 圆三向脊(380*380mm) 圆四向脊(400*400mm) 正盾(月牙状 190*80mm) 斜盾(月牙状 190*80mm) 涂料小计(小写)人民币:¥50091.6 元(伍万零玖拾壹元陆角)
备注:
(1):本合同约定供货数量、金额均为预估,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供货过程如数量不足 或有多余,乙方无条件进行补退货处理,价格仍按上述单价进行结算;
(2):以上单价费用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汽运)、卸车费、税费、利润等其它一切费用(其中 s 瓦每平米 11.5 片耗用,脊瓦 3.3 片/m 耗用,檐口瓦 2.9 片/m 耗用,水沟瓦 3.1 片/m 耗用);
(3):颜色及式样按甲方指定的规格型号及样板色系进行验收;供货数量由供货单位按需方提供的 图纸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面积复核为准。
二、合同范围
1、乙方负责向甲方制作、交付并提供安装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上述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安装的上述产品适用在:a22~26 栋屋面水泥通体瓦;
三、交(提)货时间及地点
1.、 乙方接到甲方的供货计划后按供货计划的要求进行交货, 甲方应给乙方合理的生产周期; 如因甲方原因变动,交货时间顺延。
2.、交货地点:湖南省;货卸在大车停靠周边。
3、交货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提出供货要求后 20 天内货到甲方工地现场(每次收到订货 计划后乙方应主动同甲方进行联系,并对供货计划进行复核)。
四、使用功能及质量技术标准:
水泥屋面瓦及其配件应符合 gb-t_21149-20xx 的规定及其它相关国家规定标准等要求; 水泥屋面瓦及其配件均为通体瓦,瓦片厚度为 2.0cm;屋面瓦应保证产品不褪色,不釉裂,外 形尺寸符合双方约定要求;产品的品级为合格品、外形尺寸、厚度、密实度、抗渗性符合国 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要求;产品出厂时应按产品规格尺寸分类包装,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 证及检验报告。
五、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产品,甲方按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并确保抽检验收合 格。
2、甲方对乙方的产品经抽样送检,如达不到标准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造成 的经甲方济损失。
3、具体标准按第四条标准要求验收。
4、甲方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产品配置不齐应在验货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否则乙方将视 所交付产品的质量及配置符合合同要求。
六、产品质保:
保修期一年(注:保修期从售楼中心房屋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每批次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凭全额销售发票办理结算审批签字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该 批次总货款的 95%;余款 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 15 个工作日内付清。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时按量到货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天。
2、产品未达到约定标准和技术要求时,乙方负责更换,如给甲方造成损失 ,则由乙方负责赔第 3 页偿。
3、 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货款的, 如超过约定时间五个工作日以上时,应向乙方每天 按未付部分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乙方应承担货物交付前的成品保护责任,保护期发生损坏的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本合同之约定按时交货,如违约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3、厂家承诺书和甲方通知书等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当甲方认为乙方未严格按合同执行、配合服务跟不上或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时,甲方电告 乙方后 10 日内仍得不到解决, 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并按合同总额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纠纷,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 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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