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区委、区人民政府以及区总工会班子的直接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干部作风转变年”的活动精神,我部积极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以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以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以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工会干部队伍能力为保障;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以主人翁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丰富广大职工群众业余生活;以“三个服务”(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宗旨,以“三个满意”(让领导满意、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为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和作风转变,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来宾做出崭新和更大的贡献。
一、 劳动保护工作
开展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专题普法活动。开展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互查活动,有通知、方案,有分管领导带队检查,有活动总结,参与当地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成立职工维权中心,有办公场所、牌匾、制度、人员、具体措施、档案,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制率达70%以上。组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安康杯”竞赛,66个单位xx多人参加了竞赛活动,参赛面达85%以上,完成了市总的规定和任务。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建设和班组建设,职工50人以上已建工会的工业、企业,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达100%,完成了自治区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及班组长培训计划。关心职工健康,组织6名一线骨干职工到防城港海员俱乐部及1名一线骨干职工到山东青岛进行为期一周的休养活动。及时参与5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按时上报季度事故报表。做好全面推广应用“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工作,规模以上企业推广面达5%以上。推进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国有及控股企业签订率达80%以上;已建工会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签订率达到了50%以上。
二、 劳模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劳模档案,采用微机系统进一步完善劳模档案动态管理,按时准确上报有关劳模调查情况。认真做好劳模情况的调查,摸清底数、核准好劳模的合法权益,发挥好劳模的'作用。及时发放全国劳模“三金”和自治区困难劳模困难补助金,没有挪用和移用,做到专款专用,均按要求及时发放。四月份根据来宾市总工会转发的《关于做好XX年自治区劳模生活状况调查、补助金发放、体检和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自治区劳模进行了身体健康检查。认真开展劳模困难问卷调查工作,对调查情况属实的9名困难劳模予以申报;还为11名区劳模提供了免费健康体检;为2名区劳模的房屋进行了修缮和改造。同时,发动了3名劳模参加了自治区劳模协会。
三、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工作
一年来,我会与同级人民政府召开了三次联席会议,研究工会工作的专题会议。年内职工人数50人以上,生产经营正常的国有、集体及其控制股企业合同建制率达到了100%。目前,我区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已签订xx家,达到了上一年度已建工会企业数xx家的87%。其中,签订独立建会企业法人xx家;签订区域性工会32份,涵盖企业法人单位xx家;签订行业性工会7份,涵盖企业法人单位88家。工资集体协商方式方法上有创新,建立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名单建立了电子名录并上报市总法律劳保宣教部。聘请了两名专业律师,完善了职工维权律师团队伍,积极开展相关普法宣传。基层(含乡镇)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达到了60%。工会社团法人登记率达100%。建会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达60%以上。与xx糖厂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活动。
四、帮扶工作
区总工会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台帐,帮扶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张榜公示。争取地方政府每年列入预算或定期拨款,同级工会加大资金投入,按上级工会下拨帮扶资金不少于50%的资金予以配套,并列入工会经费预算,通过政府、本级工会经费投入和社会募捐等多种形式筹集到一定的资金。推行党政工干部联系帮扶困难职工制度,开展送温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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