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2020-06-27 服务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服务合同 篇1

  第一条 产品定义及服务范围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云标准支持服务。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云标准支持服务限于下列软件产品(请用“√”选择):

  《金蝶软件使用许可合同》中《金蝶软件使用许可及费用清单》列明的金蝶软件产品。

  包括下列产品序列号:

  备注:如上述表格不足以列明全部产品,可另行以附件形式列明。

  1.3 云标准支持服务具体内容见以下附件(请用“√”选择):

  《金蝶K/3产品云标准支持服务清单》

  1.4 本合同约定云标准支持服务费实际金额元,___元整。)

  1.5 上述云标准支持服务有效期自本项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 确保许可软件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许可软件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全,为许可软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2.2 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妥善保管。

  2.3 在许可软件使用过程中发现许可软件异常,记录当前故障现象,并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便于乙方诊断。

  2.4 在乙方提供支持服务时,根据乙方要求进行配合。

  2.5 乙方在每次服务过程及结束后,甲方需配合检查许可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配合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结果进行确认。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后,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响应甲方的服务请求,并确保对甲方提供服务的质量。

  3.2 乙方为甲方指定服务识别码(拨通金蝶热线服务中心后,按语音提示进行身份确认和服务类别的选择操作,将需要输入服务识别码):

  第四条 有限保证

  4.1 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但对于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因素导致的延误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2 除本合同或其他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对如下软件产品不提供任何支持服务:乙方及乙方代理人之外的任何人未经乙方许可对许可软件进行任何方式的修改而产生的软件;甲方未按照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及限制使用的许可软件;甲方所使用的任何第三方软件产品。

  4.3 除本合同或其他合同另有约定,乙方提供的云标准支持服务不包括以下情况:甲方人员非法操作、计算机设备感染病毒、第三方产品的故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导致许可软件无法正常运行;甲方因许可软件遗失、被盗、被误用或被擅自修改、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其他软件的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数据混乱和丢失。

  4.4 甲方超出本合同范围的服务请求,乙方不予响应。对于云标准支持服务无法解决的问题,甲方可通过购买其他服务产品解决问题。

  [以下无正文]

  附件:

  金蝶K/3产品云标准支持服务清单

  本清单适用于金蝶K/3产品的云标准支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 版本更新

  客户可免费获得同一产品在服务生命周期内的可使用版本(仅提供软件许可,不包含升级服务),保障客户可获取新版本的金蝶产品。

  二、 在线服务

  1. 在线知识库:客户可通过金蝶桌面或金蝶在线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并获取自己所需的知识资源(包括常见问题、热点知识、应用技巧、技术文档等)。

  2. 在线问答:客户可通过金蝶桌面或金蝶在线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在线知识问答与知识共享,金蝶工程师将在规定时间内对客户在线提问予以答复。

  3. 在线课堂:客户可通过金蝶桌面或金蝶在线客户服务中心学习金蝶产品视频课程,包括产品功能介绍、操作方式、应用技巧等。

  4. 服务预约:客户可通过金蝶桌面使用服务预约功能。金蝶将按照客户选定的时间给予服务,对问题预先准备,提高处理效率,降低客户时间成本。

  5. 服务进度查询:客户可通过金蝶桌面查询当前服务进程,对服务状态进行全程跟踪。

  6. 服务工具:客户可通过金蝶桌面使用系统检测、ERP应用评估等工具,帮助客户提升系统应用。

  7. 提供方式:7*24小时网络服务。

  三、 热线服务

  1. 软件故障诊断:为客户诊断金蝶软件故障并提供处理建议,保障客户软件正常使用。

  2. 软件应用指导:指导客户进行软件设置、打印设置、功能操作(不包括业务流程实现),提升客户软件应用能力。

  3. 提供方式:客户服务中心(4008-836-836)5*8小时热线。

  四、 远程服务

  1. 金蝶工程师通过远程协助系统和客户电脑建立连接后,通过界面演示、界面指导、文件传输或直接远程控制等方式解决客户使用金蝶软件过程中遇到的安装、配置、操作应用等疑难问题,提升服务效率。

  2. 提供方式:客户服务中心(4008-836-836)5*8小时远程。

  五、 服务工具

  客户可通过金蝶桌面使用系统检测、ERP 应用评估等工具,帮助客户提升系统应用。

服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 活动”相关事宜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范围及工作内容

  1.1甲方委托乙方执行举办于 年 月 日的“ 活动”;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活动实施细化方案制定、活动执行、活动现场布置、道具设计及制作、安装等事宜(具体事项以项目活动策划方案为准)。

  1.2工作内容

  1.2.1策划活动流程、设计布展方案、舞台灯光设计方案、场地推荐、摄影摄像、主持人及演出人员的选择、互动游戏及道具的设计、抽奖活动安排等;

  1.2.2活动策划方案、主持人稿件、致词及其他文字稿件的撰写;

  1.2.3活动方案所涉及合作单位、媒体的邀约、沟通;

  1.2.4活动现场执行及应急处理;

  1.2.5活动效果反馈及总结、活动资料的保存与保密;

  1.2.6本委托执行活动涉及的其他需由乙方完成的工作。

  二、费用及付款方式

  2.1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小写 )。

  2.2本次活动中因甲方的需要增加或更改制作产品或增加活动内容,由甲、乙双方主要负责人书面进行确认,最终费用按书面确认单为准。

  2.3本合同签订后2个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小写: )】作为首期款,剩余款项在“ 活动”结束,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完税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实施

  3.1活动立项→活动基本信息确认及场地勘测→提供策划初稿→正式提案→甲方及甲方策划代理公司审定→甲方书面签字确认提案→活动筹备→活动预演→活动现场执行→相关媒体宣传→活动效果反馈及总结等。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4.1甲方有权利按本合同的约定从乙方获得活动布置项目,并对布置要求提供意见;

  4.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以确保乙方能完成承揽任务;

  4.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重大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改;

  4.4甲方应如约向乙方支付承办费用;

  五、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5.1乙方应从甲方布置要求及要达到的效果出发;

  5.2提供专项服务方案,获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5.3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更改;

  5.4乙方应保证工作的质量及工作的进度;

  5.6如在项目执行期间发生紧急情况,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予以协助解决;

  5.7乙方为完成承办活动而采购、摆设的各种物品、搭设的各种构筑物必须稳固、安全,无潜在风险和隐患。并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承担维修、维护、管理责任;

  六、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因素:因水灾,火灾,地震等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应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6.2因国家政策或政治原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有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待不利原因消除后另签补充合同。

  七、违约责任

  7.1合同生效后,若一方单方违约终止,守约方将依法追究赔偿责任,并承担合同总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2甲方如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对逾期额每天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额贷款利率150%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八、其他

  8.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达成一致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8.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传真: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承运人):

  乙方(托运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乙方委托甲方运输(包括代理运输,下同)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主要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

  二、代表条款

  1、甲方指定代表甲方处理与乙方相关货运事宜;该代表变更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指定代表甲方处理与乙方相关货运事宜;若有变更时需及时通知甲方。

  三、计量规则

  货物重量计量单位为吨,不足吨位按照1吨计算,此类货物为重货;若货物体积与重量比在1~3之间,按重泡货计量;货物体积与重量比大于3,按泡货计算,即立方,不足1立方按照1立方计算。

  四、价格条款

  1、甲方所公布的价格如有变动,则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罪行公布价执行,如有异议应在发货时提出。

  2、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推出的价格优惠活动,优惠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确认按附件享受优惠,则不得再享受其他优惠。

  3、本合同适用的价格不包括政府规费、紧急附加费等其他费用。

  4、本合同为与贵公司的投标性合同,具体运价根据乙方运输货物数量、地点及要求定价。

  五、接货及收货

  1、甲方负责在乙方指定地点接货或接受乙方送货,乙方要求上门接货的需应甲方要求支付接货费。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装货,告知甲方货物名称、性质、数量、装货时间、地点等;大票货物应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对于不能安全、合法运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物品、违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条款

  1、乙方负责包装的货物必须按行业有关标准进行包装,使其适合运输;甲方不得擅自更改乙方包装。

  2、甲方负责包装货物或协助乙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的工作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

  七、托运手续

  1、乙方须准确填写有关单证,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保价运输,声明货物价值并支付保价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申报声明价值,且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甲方收取的保价费用以乙方托运货物的保价声明价值为准,货物保价费率按甲方国内货物保价费率表的规定计算。乙方申报保价申明价值并支付保价费,即表示乙方该对该票货物已选择保价服务。

  2、乙方应出示或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证;对于国家规定限制运输的物品,乙方应在交货前完成或者委托甲方完成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手续,并附有效证件。

  八、拒收条款

  对已经接受委托,甲方后来发现不能安全、合法运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绝运输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之权利。

  九、事项变更

  在货物到达收货人之前,乙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收货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他费用。

  十、乙方知情权

  1、乙方发运大宗货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货物启运后,甲方应及时将发运情况通知乙方。

  2、甲方应对乙方发出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全程跟踪,乙方有权获知货物在途情况和预计到达时间。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责任的运输工具问题、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造成公路运输等无法正常进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货、送货与返货

  1、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甲方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超过两日未提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管费。

  2、乙方或收货人要求送货上门的,甲方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安全的将货物送达到收货人处,由此所增加费用由乙方或收货人承担。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以合理的努力将货物退还发货人,因此额外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绝收货或支付运费;该货物被认为是不可接受;无法合理确定或找到收货人。如不能退还,三个月后甲方可以对货物进行放弃、处置或变卖,且不就上述行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及处理费用返还乙方。

  十二、结算与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与乙方结算运输费用(必选其一):

  A、周期与限额结算,结算周期为30天,当月发生的运费于下月 10 日对账,对账当月 25 日前乙方必须支付所有款项。

  注释:

  乙方月结费用连续两月低于 10万 元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月结权利,乙方应以现金方式结算。

  在结算期届满时或乙方运输费用达到结算限额时,甲方应将结算清单电传乙方,乙方须在 5 天内确认(节假日顺延),甲方电传结算清单后的第 10 天前乙方应将运费结付给甲方;乙方过期未确认的,视为默认。

  因甲方开单失误需更改运费金额,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对账清单上直接更改,并注明实结金额,并签字及加盖公章。甲方员工收款时,须凭财务出具的委托书和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结算清单,收款凭证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凭证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损失由乙方负责。

  B、现金即时结算。

  C、甲方返单后乙方付款。

  D、货到付款、由收货人收货时付款。

  2、付款方式可采用现金、支票和汇款三种。

  3、乙方或收货人应按时足额对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或收货人无故不支付费用的,甲方对承运货物可以行使处置权、留置权以及其他救济性权利;有付款义务的收货人拒付费用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与收货人付连带责任。

  十三、相关责任与赔偿

  1、甲方从货物收运时起到交付时止承担安全、及时的运输责任

  2、保价与赔偿。甲方为乙方承运的货物提供保价服务,由乙方自主选择。双方明确知晓,保价服务选择与否对于货物毁损、灭失之后的赔付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约定赔偿标准如下:

  A、乙方未办理货物保价服务而发生货物丢损的,甲方根据丢损货物对应运费三倍以内予以赔偿,依照此方式计算得出的赔偿额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的部分无效。

  B、乙方办理货物保价服务的,发生货物丢损,甲方按如下规则赔偿: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值赔偿,货物部分损毁或灭失,按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赔偿;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赔偿。

  3、甲方到货时间一般以公布时效,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时效误差依据甲方承诺减免运费。运费减免不影响其他款项结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责权。

  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期限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额的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因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或危险品,或者导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赔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牵连,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双倍赔偿。

  十四、责任排除

  甲方对下列事项不承担责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的社会异常事件)带来的相关损失。

  B、货物的自然性质、质量缺陷以及货物的合理损耗。

  C、乙方自行包装,因包装或容器不良、从外部无法发现而造成的损失

  D、乙方自行包装,到达时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损坏。

  E、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或危险品而造成的损失。

  F、甲方包装的非新品运输,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损坏。

  G、因乙方托运承办人或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

  H、承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托运货物的利益、利润、实际用途、特殊商业价值)

  十五、索赔条款

  1、乙方索赔权限,货物到达签收后的三十日内书面提出。提交索赔资料,出具破损证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超过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赔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赔后六十日内作出答复。

  十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一个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议,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会计代帐服务(会计业务以会计电算化方式进行)、公司各项证照年检及变更服务。为使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合作协议中所商定之责任及义务,特拟定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应在每月最后一日前向乙方提供当月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原始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票据必须合法)

  (二)甲方每月在纳税银行账户中,应存有足够税费金额。

  (三)甲方需要乙方办理的相关财税方面相关事宜,须向乙方提前通知。

  (四)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接受有关执法部门的检查。

  (五)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票据、凭证,按照现行颁布的新“财税”法规制度和准则等规范建账、记账、编制财务报表、填报纳税申报表等。

  (二)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及财务数据并将有关资料按类别分装成册妥善保管。(并履行向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报告相关财务数据的

  原则)

  (三)甲方需按规定购买税务局要求的账册、凭证、税务报表。(由乙方代甲方购买,发生费用凭购买发票向甲方报销。)

  (四)乙方需在次月报税期间代理甲方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将有关财税信息通报甲方。随时配合甲方审计工作。

  (五)对受委托工作范围内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依据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并向甲方提供地方性相关法规咨询服务。

  (六)乙方在接受甲方通知办理事项时,必须履行认真、快捷办理义务;

  (七)甲方须办理公司其他事宜时乙方有义务积极地配合甲方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及办理事项须支付的费用由乙方凭发票向甲方报销。)

  (八)协议终止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办好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第三条 履约时间及费用标准

  (一)协议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合同日期到期时,若甲乙双方为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费用标准为 元/月;乙方需提供国家正规发票。以上协议规定的乙方服务费全包括在此范围内,(不包括证照年检及变更事项的交通费)如有超过双方协议范围内的服务要求,价格另议。

  (四)支付方式:每季度末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

  1、因乙方会计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2、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会计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或者相关费用的。

  3、由于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二)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上报会计报表进行纳税申报,以及未能在规定缴款期限前一天将纳税缴款单交付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服务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服务费、未报销的相关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月日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前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 20117年 9 月 22 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经友好协商,就提前终止技术服务合同,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甲乙双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终止 20xx年 9 月 22 日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双方合同关系,上述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服务保密条款对甲乙双方依旧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已支付乙方技术服务报酬人民币叁万陆仟元(3.6万元),须再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万元(3万元),支付方式为 ,上述款项全部支付完毕,甲方对乙方即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出租人):

  联系地址:

  电话:

  甲方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承租人):

  联系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就房屋租赁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号店铺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五、一、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其中免租期 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作为乙方装修时间。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 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 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委托日期: 受托日期:

服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消费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_________(提供美容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 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 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 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 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 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 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瘦身美容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_______年(月)内。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 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 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剩余金额的20%)。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第十二条 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其百分比应与第十条规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灾、战乱、罢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瘦身美容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应依本合同第十条或第十一条规定退还费用于甲方。但前款第一项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续费。

  第十四条 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瘦身美容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 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以书面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其样式参照附件。

  第十六条 担保条款

  乙方向甲方为效果担保,而未达其约定效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 消费者的变更

  甲方经乙方同意后,可将其依本合同所应承受负担的权利义务移转予第三人。

  前款规定的第三人,自乙方同意时起,承受负担甲方依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业者的变更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将依本合同所生的权利义务让与其他瘦身美容业者。

  前款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十九条 合同代为履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委托其他瘦身美容业者代为履行时,甲方可解除或终止合同。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就本合同的履行,该受托瘦身美容业者视为乙方的代理人或使用人。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服务合同 篇8

  □耕地□播种□除草□收割□中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械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作业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亩

  □实际丈量_____________ 作业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如订立合同时不能确定具体起始作业时间,乙方应在作业前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具体作业时间。

  合同价款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元/亩;□_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元/块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业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期限

  1.乙方□是□否于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预付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定金_________元;

  2.甲方作业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余款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验收合格后即时一次性结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合同变更 任何一方要变更合同主要条款,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进行协商并将变更内容用附件或补充条款的形式进行约定。未能提前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责任。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返还定金/□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3.甲方未按时完成作业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应按照每日迟延部分价款的________%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约定事项 请在签订前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认真填写表格内容。甲方(作业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北京市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条款

  第一条 农机作业服务质量要求

  1.甲方提供的作业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

  2.无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或作业条件特殊的,应经双方协商共同约定作业质量或甲方进行作业示范,征得乙方认可后,再作为大面积作业质量标准。

  3.双方对作业质量存在争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格的鉴定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用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做好作业前期准备工作;

  2.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数额及时支付费用;

  3.应保证投入作业服务的农业机械技术状态良好,驾驶操作人员具备合法资格,熟悉农艺要求和作业质量标准,按规范规程操作;

  4.应按约定期限和质量要求完成农机服务作业;

  5.应乙方要求向乙方开具有效票据。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进行农机作业;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机械和操作人员进行作业;

  3.应为甲方提供农机作业便利条件;

  4.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及时组织验收;

  5.应按约定方式和数额及时向甲方支付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变更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3.甲方因作业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4.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为甲方作业提供便利条件或组织验收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农机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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