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咨询服务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咨询服务合同 篇1
第一部分 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实施地点:______
工程总投资: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 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四条 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第五条 监理人的义务
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5.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七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对集成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委托人或监理人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提出赔偿的一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十一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经双方协商后应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十二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并且由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八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项目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 】项目投资咨询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咨询服务:【】
第二条 服务期间
2.1 本协议自 年月日生效,至 年月日终止。
2.2 如果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日期晚于上述生效日的,以甲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2.3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且甲方向乙方交纳咨询服务费的,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第三条 咨询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3.1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费总费用为 元,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在乙方指定帐户。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3.2 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3.2.1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即 元;
3.2.2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初步投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即 元。
3.3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审计、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乙方到 市外办事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
第四条 责任及义务
4.1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4.1.1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4.1.2对于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4.2.3 对乙方制作的各项文件、提出的方案和建议给予及时反馈。
4.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4.2.1乙方应尽一切努力,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
4.2.2乙方履行咨询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4.2.3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
4.2.4乙方按本协议提交的各项咨询意见、文件、方案等资料,仅供甲方参考,最终决策由甲方独立作出并承担责任。
第五条 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各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他方及项目公司的设立文件、财务及法律资料、商业秘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负有合理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6.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2)本协议期限届满。
6.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
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费用。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市场调研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作为为优质客户提供____业务提供商,乙方作为甲方该项业务在山东市场前期开拓的`市场调研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市场调研商的基本条件及服务内容
1、市场调研商须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市场调研商须了解甲方业务运作流程与模式、客户定位方向等相关服务内容,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并熟悉甲方的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提供市场调研、管理咨询服务的人员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一定的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甲方针对上述各项内容对市场调研商审核确认,有权决定市场调研人员的资格。
3、市场调研服务内容为: 技术、管理咨询服务业务。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有效的支持。
2、因甲方违反规定给乙方带来损害,甲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业务特点与要求,为甲方提供该融资租赁业务在山东境内的目前市场状况、客户群体,详细分析甲方应予特别关注的客户行业、客户层面及相应不少于8家的符合甲方定位客户的详细资料,及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在市场调研业务中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提供优质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伪造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甲方及其客户的利益和声誉。
2、因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给甲方带来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3、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等,乙方应积极参与协调处理。
四、付款/结算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业务业绩,分两次向乙方支付信息咨询服务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咨询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付款方式如下:
1、首次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元)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正式发票后,应当于 年 月 日前付清该笔款项;
2、第二次付款金额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的正式发票后,应当于 年 月 日前付清该笔款项。
五、合同期限与终止、解除
1、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新的合同条款要求,由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3)一方明确表示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本合同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6)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皆有对本合同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由此给对方带来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本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一年内继续有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北京仲裁委仲裁。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教育局供方(乙方):______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定的买卖合同及甲方与______电脑有限责任公司____电脑服务中心签定的系统工程安装工程合同,经协商一致,达成融资合同如下:
1.付款方式采用买方信贷方式,即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下属______学校作为承贷主体向银行借款,用于甲方的办公自动化或“校校通”建设,借款总额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整 )。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由乙方负责为承贷主体在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2.甲方应向承贷主体分期还清办公自动化或“校校通”建设用款。每期还款比例、时间依据承贷主体与农行保定市支行签定的借款合同为准。
3.甲方应承担借款(办公自动化或“校校通”建设用款)利息、可能产生的罚息等责任。由于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4.甲方在未向承贷主体还清 “校校通”建设用款前,甲乙双方应按还款比例持有一定的设备所有权,逾期不能还款,甲方应付剩余设备金额_____%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责任保证设备的完好无损。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发生丢失、损毁等应由甲方负责赔偿应付金额。在甲方全部还清“校校通”建设用款后,设备所有权即全部转归甲方所有。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之委托代理人签字,保定市教育信息中心确认,并加盖各自单位的行政公章或经济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教育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确认方: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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