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2021-02-28 服务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服务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服务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依据全国爱卫会、卫生部印发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修订)》,参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除四害有偿服务收费标准通知》。经甲乙双方平等商议,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有害生物防制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防治对象

  (1)老鼠□;(2)苍蝇□;(3)蚊虫□;(4)蟑螂□;(5)白蚁□;(6)其它虫害 。

  二、防治范围

  三、防治期限

  自 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

  四、四害防治效果

  通过综合防制,本合同规定的防制区域内四害密度应达到《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标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GB/T27770-20xx~GB/T27773-20xx)》(鼠类、蚊虫、蝇类、蜚蠊)C级以上。

  五、防治费用:总计为 元整(小写为 元整 )。

  甲方应按下列第 项方式向乙方付清。在双方确定的付款日期到后十日内,若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付款,甲方自愿向乙方每日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缴纳滞纳金。

  付款方式为: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签合同当日首付 ,余款为次付清。

  (1) 年月 日付万元;

  (2) 年月 日付万元;

  (3) 年月 日付万元;

  (4) 年月 日付万元;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坚持做好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彻底清除虫鼠的孳生物,妥善管理好食品,垃圾日产日清。

  2、积极做好杀虫灭鼠的宣传工作,对乙方的杀虫灭鼠药物、器械应予保护,不得随意移动和破坏,若有遗失或人为破坏应当照价赔偿。

  3、根据乙方提出的虫害防制设施整改方案,及时设置和完善。如不予配合,造成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每次施药前,将食物和食具用台布遮盖好,确保安全无误。灭防处理时,派员引路协调。

  5、突发性的鼠情、虫情出现时,应以尽快的方式通知乙方,以便即时处理。

  6、乙方每次灭治或检查完毕后,甲方须在施工单上签字确认。

  7、对乙方工作质量不满意时,需即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签字盖章回复备查,以便乙方及时解决。乙方责任:

  1、依照合同要求,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的作好防制工作。

  2、坚持科学、合理、安全施药,杀虫灭鼠的实施过程中,因违反规程造成人畜中毒事故,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参与服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操作,文明作业。

  4、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如实反映虫害鼠情控制效果及存在问题。

  5、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不损坏甲方任何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七、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单方面无合理原因终止合同造成违约,自愿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倍做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增加或删减项目时,双方共同商议解决,协商结果作为附件。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授权人: 或授权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帐 号: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快递服务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是中通快递在金乡的唯一授权的区域代理商,享有在金乡区域的一切相关经营权、收益权、管理权,标识使用权、品牌拥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人要求在金乡加盟中通速递,均需签订本合同。

  2、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甲方所有的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授权乙方在指定的区域从事中通快递服务经营活动。

  3、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区域加盟代理商在经营之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4、甲乙双方各自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一方对外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其自行独自享有和承担,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

  二、加盟条件。

  1、乙方应自行设置符合甲方要求且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人员、办公场所、仓库、交通工具及办公所需的其它设备设施。其它设备设施中包含至少一台可正常上网的电脑、一把无线扫码枪;

  2、风险保证押金: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缴风险保证押金元,用以保证派件安全和时效。特别说明:遗失罚款1000元/票(如物品价值超过1000元按实际价值处罚),延误罚款100元/票。

  3、网络加盟费:乙方以下列条款中的第种加盟方式加盟。加盟费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予退还。

  加盟方式(一):乙方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网络加盟费人民币元/年。乙方有权续签约,无权转卖经营品牌使用权,如乙方未续签合同,甲方可以在该区另招加盟商。

  加盟方式(二):乙方买断永久加盟区域的经营品牌使用权,需一次交纳加盟费 元,乙方有权转卖经营权。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经营行为以及执行协议约定的情况,并对乙方违背《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网管条例)行为按照《网管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甲方有权从乙方风险保证金中扣缴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发件费用及乙方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中的条款受到的罚款等相关费用。

  (2)乙方有如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不予退回风险保证押金,保留对甲造成其他损失的追偿权:

  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②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

  ③乙方严重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且给甲方带来经济上较大损失的。

  ④协议期内乙方加盟其他物流、快递公司网络的。

  ⑤乙方损毁甲方形象及声誉的行为。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本协议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中条款规定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规定为乙方提供速递网络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共享甲方的网络资源,获取甲方分派的快件派送业务;派送费用:0.8元 /票(以客户签收计数)

  (2)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物流快递业务,并自行决定快件收运价格及与客户间的结算方式;甲方按公司统一价格的6.8折收取乙方的发件费用(甲方提供面单)。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每日准时到甲方收发件,运费自理。严格按照《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当日支付应付甲方的全部费用;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另外自营或者以其他公司名义经营其他快件业务;无论因任何原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清单等各种物料;

  (4)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时,乙方负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声誉及形象;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接受甲方营运指导,允许甲方或者甲方派遣的人员进入乙方经营场所内检查乙方的全部经营情况;

  (6)乙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承运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

  1、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的行为受到本协议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约束,任何违背《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处罚标准一律遵循《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六、协议生效、解除、终止及延续。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再续约,乙方所交纳的风险保证金延续至下一期协议期满;

  2、甲乙双方当中任何一方须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待双方财务对清账目并结算完毕后,方可解除本协议。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不退回乙方交纳的押金、风险保证押金;

  3、如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未满六个月时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的,甲方只退还乙方所风险保证金的50%给乙方;

  七、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订日期:20xx年 12 月 28 日

  签订地点: 北京

  委托资产评估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阳光财富大厦

  受托方(乙方):

  地址:

  一、委托评估项目名称: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和范围是

  四、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20xx 年11月30日。

  五、评估报告使用者

  评估对象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按照本评估目的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对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六、提交评估报告的期限和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资产评估申报表、经济行为文件、权属证明以及其他的评估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评估申报资料后15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一式伍份,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甲、乙方需另行协商确

  定。

  七、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双方议定评估服务费人民币 整(¥ )。甲方在接受资产评估报告书之日起10内,一次性付清评估服务费,乙方收款前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等值发票,发票付款单位为:北京华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支付方式:转账。 若评估过程中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因甲方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或解除本约定书时,评估机构可以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八、甲方及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为注册评估师执行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甲方应当根据评估业务需要,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与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协调。

  2.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甲方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甲方或者产权持有者应当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资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3.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甲方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评估报告仅供甲方和本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报告使用者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甲方及其他评估使用者应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甲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4. 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无关。

  5.应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评估费用。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实施相关的评估程序,取得相关的评估资料。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3.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资产评估业务并按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4.注册评估师应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评估机构可以中止履行业务约定书;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评估机构可以解除业务约定书。

  6.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评估机构应当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签约双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业务约定书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及相关配合工作,影响评估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逾期接受乙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因甲方原因使资产评估报告不能通过确认的, 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

  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3.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或因甲方等其他相关当事方影响外,乙方未按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或未进行实质性工作,应当承担减收或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4.签约双方通过协商确定对业务约定书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解决方式为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约定书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华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日期:20xx年 12 月 28 日

  乙方: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服务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设计 服务合同书。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 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合同范本《设计 服务合同书》。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

  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服务合同 篇5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石方工程(2)打桩工程

  (3)土建工程

  (4)装饰装璜工程

  (5)水、电安装工程

  (6)维修工程

  (7)附属零星工程

  2、技术要求: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和钢筋下料表);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四、合同实施期限:

  甲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资料,/fanwen/1578/乙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询业务。如因资料不齐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的时间则顺延。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_____________,结算时多退少补。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且赔偿金额不少于咨询服务费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提起诉讼(仲裁)。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消费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_________(提供美容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 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 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 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 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 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 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瘦身美容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_______年(月)内。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 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 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剩余金额的20%)。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第十二条 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

  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其百分比应与第十条规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灾、战乱、罢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瘦身美容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应依本合同第十条或第十一条规定退还费用于甲方。但前款第一项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续费。

  第十四条 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瘦身美容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 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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