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2020-08-17 服务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服务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说明:

  双方谨就甲方向乙方购买___________套装软件,配套服务产品以及配套外购品签订本合同。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付款方式:

  l甲方于签约时,以支票或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价款总额的___________﹪为定金。

  l甲方须于乙方在交货后三天内,以支票或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剩余价款,即总额的___________﹪。

  2.甲方不得对标的物实施销售、发行、转让、复制、出租、赠与、提供、抄袭、反汇编、破译及修改等任何侵权行为。合约所列的系统软件、工具软件及应用软件的一切著作权归属著作人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所有。

  3.甲方应提供测试所需要的资料及硬件设备,并备妥磁盘、磁带、连续报表等消耗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有品的交货:乙方负责提供应用软件光盘一张及操作手册一套。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完全符合订购商品的规格,绝无灭失或减少其通常的效用。标的物的规格、数量如不符或有瑕疵,乙方同意于维护期间内修复或更换为无瑕疵的同样功能的产品。

  2.外购品的交货:货到后,甲方应立即对货物的产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外观进行验收。如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买方应当立即签收,如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应在货到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对乙方交付的外购产品验收合格。

  3.使用权的转移:本订购单标的物的使用权,自乙方交付时转移于甲方;但前提条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本订购单及相关附件所规定的全部款项,否则本订购单标的物的使用权依然属于乙方。

  三、乙方的售后工作项目及说明

  1.管理系统安装集成服务:

  检查甲方的硬件及网络环境,确定其环境可顺利安装并执行神州数码___________管理软件后,安装甲方所购买的神州数码计算机管理应用套装软件及其配套与捆绑软件(如 数据库、远程遥控软件..等),并确认安装后的系统与甲方整体硬件及网络环境顺利兼容并可顺利执行。

  2.管理系统实施服务:

  系统参数设定、基本数据建立说明、编码原则说明、基本数据收集字段建议、bom分阶原则说明、已完成的基本数据查核、依客户需求教导交易单据的操作作业、期初开账数据说明、期初余额录入教导、开账数据查核、期初开账数据报表查核、已完成的交易数据查核、管理报表运用建议、月结流程说明、客户问题释疑。

  3.管理系统驻点培训服务:

  培训所需电脑设备除讲师外,其余由客户提供。

  4.管理系统上线服务:

  系统功能疑难说明、用户操作问题解决、数据错误问题查核、协助基础数据遗漏或错误的检查、协助增加用户端的安装。

  5.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时间,以双方共同约定的时间为准,但该服务时间必须为乙方正常工作时间(星期例假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工时(含交通时数) 8小时。交通时间纳入服务时间计费,服务时间内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支付。

  四、本合同的生效变更和取消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由甲方的定金兑现日起生效。

  2.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无不可抗力的理由要求变更或取消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订货时,则已付给乙方的定金不予退还。如该项标的物系乙方为甲方特别订购或制作者,则甲方在支付给乙方全额货款后,方可解约。

  3.乙方于合同生效后如无不可抗力的理由未能依甲方所订购标的物的规格交货时,则应退还甲方已付予乙方的定金。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付款,其应自超过约定期限第十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所涉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违约金总额超过所涉金额的百分之十,乙方即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2.如甲方于合同生效后违反本订购单第一条第2款,则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甲方除承担根本性违约责任外(包括被取消套装软件的使用许可,返还套装软件及全部相关资料,并配合乙方删除、卸载已安装的套装软件等),还应另行按本订购单中套装软件价款总额的100倍向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补足差额。

  3.如乙方逾期交货,其应自超过约定期限第十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所涉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违约金总额超过所涉金额的百分之十,甲方即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已付款项。

  六、争议解决

  因本订购单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经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__省仲裁委员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七、套装软件的模块规格,配套服务内容和外购品见(附件)

服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展台的制作、搭建、护展、撤展等工作。

  第一条:委托制作内容附图纸及图纸编号:( )

  1. 参展单位名称:2. 展 会 名 称:3. 展 出 时 间:4. 布 展 地 点:

  5. 展区 位编号:(附展场平面图)

  6. 展 场 限 高:

  7. 设 计 高 度:

  8. 布 展 时 间:9.撤 展 时 间:第二条:制作周期

  10. 制作周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于 年 月日前完成总体的施工。

  第三条:制作要求

  11. 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制作部分和搭建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若甲方追加项目或变更设计,必须在合理的情况下,可协商解决。

  12. 以向乙方提交最终签字效果图或施工图为准,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变动。

  13. 以安全、牢固、符合设计作为制作质量标准,如甲方提供图纸,以图纸注明的质量要求为准。

  14. 甲方提供图纸如不附合展场要求的,由甲方自负。

  15. 制作搭建完成品为合同第一条第二条及所附图纸规定的内容。

  16. 甲方中途验收进度质量,乙方应指派项目经理到场积极配合,远程客户,不方便现场验收的,公司可用数码照片按时传送制做过程或启动工厂的视频连接在线查看,保证甲方监控工期进度。

  第四条:双方责任

  17. 乙方不得无故拖延工期或终止施工,不得以任何合同以外的不正当的借口,向甲方追加不相关的费用。

  18. 乙方应对搭建的展台在展期内负责各方面维护。

  19. 甲方应在有效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设计制作所需要的各项文字及图片资料,资料应与合同签定的图纸相附,超出合同约定,视为增项。乙方不为甲方所提供的展出图片、文字及内容负责。

  20. 甲方所提供的设计乙方不为设计的知识产权负责。

  21. 甲方应负责乙方展台搭建所需进场手续及费用的按时办理,派专人到现场确认搭建位置及展台摆放方向,如甲方不能及时到达办理,应提前在合同附加条款内注明双方约定。

  22. 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布展时间内完成,布展期间禁止增加工程量或变换材料,因甲方增项变更设计,因此带来的布展时间延长,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负,同时向乙方支付加班所需的各项费用。

  23. 因甲方造成的原因、组展单位原因不能按时布展或造成搭建时间延长、误展、弃展,或展期推移,乙方不负责,继续执行原合同。并由甲方支付存放保管的相关费用。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24. 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款额人民币(大写).

  25. 支付次数(三次)第一次:支付时间:签定合同三日内支付

  第二次:搭建好验收完毕后二次付款元。

  26.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在有效的时间内支付款项,如遇尾款数额较大或逢周日或跨行汇款应提前办理支付或改变付款方式,但必须保证款项按时到账。

  27. 甲方款项汇出后必须将汇款凭据用传真发给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凭据后应先以收款收据回执,全额款项到账,乙方必须出据合法有效票据。

  28. 会展中心收取的各项由甲方支付。乙方不负责办理。

  第六条:双方违约责任

  29. 合同签订后,如乙方终止合作,或未按时搭建造成甲方无法参展应退还预付款并按合同总金额赔偿。

  30. 如果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清款项,制作期间,允许乙方工期顺延,展览期间乙方有权撤回展具,甲方要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1. 双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对方赔偿损失的法律权利。

  32. 如向乙方租用展具等离子,灯具、桌椅等(除耗品外),参展过程中造成损毁,应负责向乙方按原价值赔偿。

  33.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34.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责任,可协商解决或依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解决。本合同及附件(包括效果图、施工图)一式两套,甲乙双方各持一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附加条款

  1. 乙方开户银行:2. 乙方公司帐号:

  甲 方(印签):乙 方(印签):

  法人代表(印签): 法人代表(印签):

  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管理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条款规定:

  甲方将食堂承包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地点: ,经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下列条款: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场地,乙方负责食堂材料和服务人员,进驻甲方食堂现场操作。

  2、在经营期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条款,诚信合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故解除合同。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用餐场所和服务人员住宿房间。

  2、甲方工作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内用餐,超过待定时间,乙方有权不作供应。

  三、甲方的权限

  1、甲方有权进行监督:检查乙方的经营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特别要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中毒事故,经卫生部门审查后,确认属于乙方负责所有费用。

  2、乙方所购食品(需提交食品卫生检验证明)以备卫生检疫,单位检查,若违反规定,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并自负盈方。

  2、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和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提供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每餐后对本次餐品留样48小时。

  4、乙方在煤气存放需安装电子感应器,并定期对感应器进行检查,以确保全体员工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乙方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场所就餐,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并消毒工作,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

  6、乙方承包,自负盈亏,对甲方提供的设备,不得损坏和丢失。

  7、乙方工作人员,应检查身体,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若有不符合餐饮业标准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食堂。

  8、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将食堂改变或转让他人。 9合同时间只限一年,当年生效。

  五、付款方式

  1、每年三个食堂上交租金及管理费共计

  2、按每年度上交一次,共4次交清。

  六、违约处理

  1、在签定协议后,甲方增加租金和管理费,算甲方违约,应给乙方经济赔偿元。

  2、在签定协议后,乙方应按合同每季度上交费用,如超期一个月,算乙方违约,乙方应负责甲方一个季度的租金和管理费用。

  3、在合同期未满,乙方自动退场,乙方所购买的食品,用具和餐饮工具等,必须在2日内自行处理和清理干净,交付给甲方,如超期不作处理,甲方有权,作为垃圾处理倒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即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相信任、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建设的岳阳华瑞义乌小商品城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及营运管理等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合同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义乌小商品城

  项目地址:东路206号

  第二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招商代理、商业运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

  1.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条:委托项目招商租赁政策

  本合同项目商业运作管理及相关招商租赁政策,包括租金、租期等,均由甲方确定,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制订相关租赁政策,报甲方同意后予以执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有调整市场管理运作、招商政策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服务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分为项目招商代理和营运管理服务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项目招商代理

  1、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合适策略,以最有利的条件在短时间内,觅得最能适合市场定位要求的合适租户,包括招商推广,项目宣传及相应策略,最终使本项目取得良好的招商效果。

  2、工作内容

  乙方根据本项目的前期商业策划定位确定目标市场,制定策略,具体主持招商工作的进程。

  1、项目组进驻案场:乙方在开业前5天,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最低不少于3人进驻项目案场;

  2、6月底完善招商组织架构及人员培训,招商工作全面启动;

  3、8月份完成第一次签约,去化余铺的20%;

  4、10月份完成第二次签约,去化余铺的20%;

  (二)第二阶段:营运管理服务阶段

  由双方共同组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甲方在保证项目正常运营管理费用的前提下,由乙方负责整体运营管理,乙方有权对各职能部门除副总以下人事任免权(不包含财务部门人员),并且有5000元以内的财务审批权。

  1、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组织、深入有效开展培训工作,建立高效运作的管理公司运营团队,全面负责本项目开业后的经营管理,形成优质经营,管理服务品牌形象。

  2、工作内容

  ① 商户档案管理

  ② 商业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

  ③ 完善商业经营的各项流程

  ④ 代办服务:工商税务等证照的办理

  ⑤ 特约服务:退换货、投诉等售后服务管理

  ⑥ 租金等费用收缴

  ⑦ 配合甲方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协议之第八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策划推广工作;

  3.甲方应在乙方制定的时间内提供乙方招商推广及市场运作期间的相关活动策划方案,提报乙方确认并实施;

  4.甲方应根据双方确定的工作计划予以及时的确认、建议、补充等反馈意见,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推进;

  5.本协议有效期内,除乙方及甲方附属机构外,甲方不再委托其他单位从事本项目商业运作、管理、招商工作;

  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在岳阳华瑞义乌小商品城项目的招商及运营办公场所并承担招商期间宣传推广相关费用及招待费、人力物力成本等相关费用;

  7.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十日内与已方交接并提供有利于后期招商的全部资源;

  8、甲方负责与乙方招商客户签订合约等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文件;

  9、甲方负责统一收取招商客户交纳的订金(定金)、押金及租金等款项。乙方不得向招商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各项日常招商、管理及后期营运管理工作;

  2.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甲方召开的项目沟通会议;

  3.乙方须根据项目招商需要,充分发挥乙方的专业能力和资源,积极执行双方确认的工作计划,按时实现双方确认的项目招商计划目标;

  4.乙方根据本协议之第八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5.乙方所成立的项目工作组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办公费用等由均由甲方承担;

  6.乙方应在项目范围内进行服务工作,不得以违反商业道德与欺诈、瞒骗的行为从事商业活动,不得违背甲方意愿做任何有损甲方声誉或经济利益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甲方之损失或法律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

  7.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要求和相关工作进度表或甲方调整后的进度要求分阶段完成甲方委托的各有关具体工作,并应积极处理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计划完成招商任务;

  8.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服务费用

  (一)总经理1人:年薪30万元(税后),月基本工资2万元,扣留20%作为绩效工资,余下部分年终结合绩效考核结算;

  (二)副总经理1人:年薪20万(税后),月基本工资1.5万元,扣留20%作为绩效工资,余下部分年终结合绩效考核结算;

  (三)招商经理2人:月基本工资6000元,扣留20%作为绩效工资,年终结合绩效考核结算;

  (四)其他奖励

  1、招商代理佣金1600元∕铺,每次月5号前支付上月代理佣金,甲方以现金形式或支票形式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2、完成市场招商进驻80%,达到正常运作,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待市场招商进驻95%且正常运作情况下,视为全部完成招商计划,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30万元;

  第九条:业绩目标与业绩确认

  1、业绩目标是在接管市场后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市场招商任务及各项工作调整、保证市场整体健康有序经营。

  2、业绩目标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余铺招商进驻。业绩确认:以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或租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1、因一方未遵守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协议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将按照当期应付款额每日万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在上述款项结算后方才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导致乙方延迟完成工作,将视为甲方之责任;

  3、如因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提供需求的文件资料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4、协议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5、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受到的实际损失;

  6、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合同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发布或执行违背甲方意愿的宣传和各类公关活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视实际情况向甲方赔偿经济、名誉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服务合同 篇5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 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 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2)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3)提供电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在电信客户要求提供长途话费清单时,予以免费提供(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及信息产业部的电信资费计费政策,固定网本地电话只记录用户通话次数,无法提供详细话单),并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4)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

  (5)因电信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应至少连续______天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若是选号被更改的,将以同档次的号码替换(不含局码)。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电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各种无进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的;擅自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电信业务服务非法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电信服务费用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 利用已享受的电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电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保证的;

  (4)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电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电信服务的,其中一项电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电信服务。

  四、 证明资料

  1.客户的身份证

  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八、附则

  1.“电信业务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电信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电信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户)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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