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

2017-05-11 房地产商合同


   特别提示
  
  
  一、购买房地产存在一定风险,请消费者结合自身经济状况,谨慎选择,慎重落定。
  
  二、签署认购书前,买方应认真查阅并理解以下文件,卖方应提供查阅便利并解答: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或《房地产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3、《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4、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5、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6、《临时业主公约》;
  7、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文本及其补充协议;
  8、一手楼购房指引。
   认购书正文
  
  卖方:
  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备案证书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买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电话:
  第一条 
  买方自愿认购卖方         项目的第   栋   单元   层   号房(以下称“本房地产”),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     ;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上面积为预售测绘面积/竣工测绘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本房地产总价款为人民币/港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港币    元。
  
  第三条 
  买方愿意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三)向银行借款方式付款。
  
  第四条 
  签订本认购书时,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港币  佰  拾  万  仟  佰(小写   元)。
  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称“买卖合同”)后,买方已付的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第五条 
  自签订本认购书之日起    日内,买卖双方应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一旦签订,本认购书的`效力即行终止。
  若买卖双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除非买卖双方书面同意本认购书时效延期,否则本认购书的效力即行终止,本房地产可另行出售。
  如因买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买方已付定金不予退还。
  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已付定金。
  本认购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循法律途径解决。
  
  第六条 
  本认购书自买卖双方签订时起生效。本认购书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代理机构执  份。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代理机构(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经纪人员(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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