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完善基金管理讲话

2017-04-29 发言稿

  同志们:

  一、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去年以来,我市开展的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是按照省里的安排部署,由劳动保障、财政、人行、地税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卫生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的活动,是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最大的一次监督检查活动,重视程度高,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长,这是历来没有过的。这对加强我市社保基金监督,保证社保基金安全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各相关单位认真对待、认真组织,主动纠错、补漏,务求取得成效。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截止3月底已经结束,从工作组织开展和自查自纠的结果看,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经办机构对专项治理工作比较重视,采取了积极有效的自查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去年8月全省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后,我市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制下发了《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组织,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保证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二是措施过硬,家底清楚。自查自纠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时间长、任务重,这一阶段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作成效,各级各部门采取整改纠正以前发现问题和排查新问题相结合,自查自纠和信息公开相结合,自查自纠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内部整改和部门协调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从摸清家底、解决问题出发,扎扎实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如市工伤保险机构在审计时发现某单位职工套取工伤保险费用后,及时追回多报费用,并对相关单位进行了处罚。从目前上报的情况看,各县市区及经办机构对社保基金收、支、结余存储和存在问题情况清楚,摸清了家底,找准了问题,这就为整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资金链条长,存储分散,要实行全方位、多角度监督,仅仅靠劳动保障部门是不行的,必须依靠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为搞好这次专项治理,劳动保障部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各部门大力配合,按各部门承担的任务分工合作,有效推进了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尽管我市社保基金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部分县区和经办机构对专项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从纵向看,表现为上紧下松,省市两级比较重视,部分县区重视不够,自查自纠不深入,不细致,存在问题大部分出现在经办机构;从横向看,专项治理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都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参与者和主体,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切实做好工作,成员单位也要负起责任,主动配合好基金专项治理。下一步,省里将派出联合检查组要对各市进行检查,我们要随时准备,迎接省里的检查。二是重视历年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清理回收,忽略排查发现新的问题,有些单位认为基金年年审计,年年发现违规问题,审计决定写的清楚,上下都知道,并且这次专项治理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特殊政策,这是解决历史问题的机会,所以对整改过去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思想上重视,措施上得力,回收整改力度比较大,成效也比较显着。但对排查发现新问题不重视,麻痹大意,认为每次检查都是一些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不会有大问题。因此,没有认真进行排查,新发现的问题较少。三是信息沟通不畅,上报情况不及时,自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有些县市和个别经办机构,不能按时上报情况,推一推,动一动,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进度和实效。

  对这些问题,各县市区局、各经办机构一定要认真对待检查,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把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大家责无旁贷。工作中必须把握重点,彻底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把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入。目前,自查自纠工作虽然告一段落,但对查找出的问题不能放松,特别是对具体经办、管理、服务单位发现的问题,查找出的问题要彻底纠正,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风险点,继续进行彻底、全面的排查,检查中既要对整个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检查,更要对关键部门、环节和岗位进行重点检查、夯实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

  为了把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工作做好,省劳动保障厅于今年2月24日在*召开了由各市主管局长、科长、省厅各经办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会上张瑞书副厅长对做好这项工作了明确要求。3月25日至3月27日省分别派出督导组对此项工作到各市进行督导,省厅基金监督处王处长一行四人对我市进行了督导,对我们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了具体要求。下一步,省基金监督小组还要到各市进行检查。

  二是做好抽查验收工作,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质量。这次会议结束后,为迎接省领导小组的检查和重点抽查,市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的力量和业务人员开展深入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问题,督促整改,总结经验,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质量,下一步省领导小组将对各市抽查不低于50%,希望各县市区和各经办机构做好准备,迎接检查,同时还要做好被国家部委抽查的准备。

  三是解决历史问题,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能偿还的必须偿还,确实不能偿还的,可以核销。关于基金核销问题,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认,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做专题报告,报经省政府批准。具体核销的内容、程序等政策规定,由省厅与有关部门协商,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各县市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尽最大可能挽回基金损失。

  四是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基础上,重点要利用多部门联手,上下联动的有效机制,能够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基金安全方面过去长期存在、又一直不能解决的深层次问题,研究社保基金安全高效管理的长效机制。要抓好这次机构改革的机遇,进一步调整规范经办机构的流程设计,强化薄弱环节,使之达到科学化、效率化、合理化、程序化,从根本上减少问题、风险。例如各县市区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深入分析基金管理中一些多发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查找漏洞,认真研究、完善管理制度。同时,利用这次多部门联合的优势,解决问题方案和政策建议,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入,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

  五是认真做好专项治理统计表的填报工作。为指导各地做好专项治理工作,部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统计表》,希望各县市区和经办机构认真填报。我在这里就这个问题提两点要求:第一,要高度重视统计表的填报,这套统计表是对专项治理内容和要求的细化,既可用于有自查自纠任务的部门记录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也可用于各地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和总结报告时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总体情况的统计汇总,它既是自查自纠的工作记录表,也是检查验收和总结报告阶段的统计汇总表;既是各地专项治理工作量和工作成果的客观反映,也是进一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的措施和手段。回去后要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填录统计表,促进其对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统计表的要求,检查发现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更加深入地实施和开展。因此,统计表的填报是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的一个好的助手,各县市区一定要高度重视统计表的填报工作,挑选有能力、能胜任的人员担负此项任务,尤其到后期填录汇总,各单位、各部门的报表一定要有填报人、负责人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第二,要做到全面真实填报。统计表的.数据全面、真实是客观反映和准确评价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前提和基础。各县市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汇总,做到数据翔实准确,内容真实全面,为最终全面总结报告和评价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全面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

  在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研究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和投资监管问题。截至*年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资产合计*万元,较上年增长*%;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负债*万元,较上年增长*%,资产负债率8%;年末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合计*万元,增长*%。今年来,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企业效益的好转和工作力度的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形势越来越好,积累型基金快速增长,统筹基金结余也大量增加,但由于国家现行政策只允许存银行、买国债,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越来越大。基金存储管理是一个大事,要按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落实基金优惠利率,商财政选择存储银行。据了解不少的单位基金一直存活期利息,这次专项治理,部里、省里要求要把具体低息存储的基金数和保值损耗的原因摸上来,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实现安全增值和有效监管,为人民群众管好钱、用好钱,在逐步摸索经验的基础上,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二)提高信息化和非现场监督的能力。信息化是非现场监督的基础,也是提高监管能力的必经之路。面对数以万计的参保人员及动态、变化、流动的基金管理信息,完全靠传统的现场检查,很难做到适时、全面,必须依靠现代化的信息系统,更好地发挥非现场监督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熟悉和掌握非现场监督的方式和手段,一方面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非现场监督。

  (三)认真贯彻执行要情报告制度。*年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以来,大部分县市区能按时、如实上报情况,建立了通畅的工作渠道,对及时掌握基金安全状况,加强工作指导,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有个别县市区的基金监督机构对有的情况不了解,或者知情不报,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要情报告制度是上级机关及时掌握情况、处置重大问题、防止酿成大祸、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手段,也是对权力的一种制约。为了更好地贯彻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再次几点要求:

  一是要及时掌握要情,按规定上报。各县市区基金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要情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增强政治、业务敏感性,既要加强监督检查,又要疏通信息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努力掌握基金管理动态,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多方了解,搜集案件线索,出现要情及时报告。

  二是要认真分析案情,把握工作规律。对发现的要情,要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特别是一些作案数额大、时间长、手法新、案发频率高的案件,要深入剖析,总结案发规律,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加强防范,探索改进和加强基金管理的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基金风险。

  三是要跟踪查处,加强监控。对出现的要情要跟踪查处,建立要情处理反馈机制,全面掌握案情处理和基金回收等情况,对要情多发地区和环节加强监控。省市两级对要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要加强检查,做得好的要予以表扬,故意隐瞒、有情不报的要通报批评。

  (四)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工作的组织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

  一要继续完善基金监督机制。劳动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各县市区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行政监督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基金安全程度。二要加强基金监督机构建设。各县市区要强化社保基金监管职能,加强工作力量和队伍建设。三要提高基金监管人员素质水平。要提高基金监管能力,就要提高干部素质,为此要着重加强两个方面的能力建设:

  首先是廉洁自律,提高反腐倡廉能力。基金监督是执法工作,首先要知法守法。各级基金监督机构要按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强政策和法纪教育,使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拒腐防变的重要性,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抵御各种侵蚀的思想防线。在检查、审批、备案等有裁量权的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清廉为官,秉公办事,为单位和群众多提供服务,少增添负担,让他们感受到政府机关的优良作风。

  其次是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技术能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专门的业务技能。基金监督和管理机构的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正确的方向;要加强社会保障、法律、财会、审计、金融、写作等知识的学习,全面提升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成为这个领域的行家里手、业务骨干。

  同志们,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已经站在新的起点,面临新的更大的挑战。我们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责任意识,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社会保障事业实现科学发展、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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