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生活状况调研报告

2020-05-15 调研报告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失地农民生活状况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据县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安排,3月29日,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召开失地农民生活情况调研座谈会,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长阚延长就调研提出具体意见。县农委、县人社局、肥东新区、循环园、新市镇、店埠镇、县国土资源局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4月2日至4月10日,各参加调研单位依据县政协的调研提纲拟定了《失地农民生活状况的调查问卷》,并深入到店埠镇的花园、镇南,经开区的燎原,撮镇镇的撮东、新安及循环经济园的义和五个社区,对失地后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农民的生活状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发放调查问卷84份,收回84份,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于年2月率先在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点工作。目前,全县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4.1万人,已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0969人,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4473.8万元。循环经济示范园、新城开发区、店埠镇、撮镇镇、桥头集镇、长临河镇、包公镇、牌坊乡均有被征地农民参保,养老保障标准由试点时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现在每人每月360元。

  二、失地前的劳作状况

  被调查的84户农民家庭中失地前外出务工85人,务工总收入为832000元,其他人员从事农业生产,农业收入为392900元。

  三、失地农民的现状

  被调查的84户农民家庭失地后人口为401人,其中劳动力238人。调查户失地后收入增加的'有64户,占76.2%;收入减少的有20户,占23.8%。在238个劳动力中,外出务工119人,在家门口打零工的82人,从事自主创业的22人,赋闲在家15人,分别占50%、34.5%、9.2%和6.3%。

  1、总体上调查户失地后收入高于失地前。失地后,调查户虽然减少了农业收入,但因外出务工人数(外出务工119人,比失地前增长40%)和务工收入的增加(务工总收入为1491000元,比失地前增长22.4%)。从调查情况看,失地对多数农民来说是机遇,对少部分农民是困扰。土地被大量征占用后,打破了农民多年以来的劳动习惯和生活习惯,多数农村劳动力必须离开土地,在农业之外重新寻找生活出路。失地农民主要集中在县城周边、市郊结合部及经济比较发达的南部乡镇,企业相对较多,农民找到工作的机会比较大,务工的人数比较多。由于失地农户的村庄多处于市、县、镇边缘,外来人口多,接收信息多,失地农民自主创业成功率比较高。部分失地农民利用征占地补偿费,开小商店经商、开网吧或买车辆搞运输,增加收入的门路比较多。总的来看,由于农业生产比较效益差,经商务工的收入均比务农高,失去土地后农民总体上收入有所增加。

  2、约近两成半的调查户失地后收入减少。收入减收的20户农户,其减收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一些家庭主要劳动力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不能找到工作;二是一些家庭人口多,子女尚小,劳动力少,吃饭人多挣钱人少;三是有些家庭长期有人患病,吃药看病花去大量的钱。这些农民家庭,失去土地后收入普遍降低。

  四、失地农民创业环境

  创业不但是实现失地农民积极就业的重要途径,而且是促进创业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加速器,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催化剂。而我县在促进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环境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失地农民创业观念陈旧,就业能力较弱。二是就业培训机制,条件落后,针对性不强,跟不上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三是没有出台过对失地农民创业专项扶持政策。

  五、失地农民的期望

  农民始终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担心没有后路。有些农民尽管目前生活还过得去,但由于打散工收入不稳定,担心以后的生活问题,希望有比较稳定的工作维持生活。农民也普遍认为种田经济效益较差,但是有了土地就有收成,至少可以填饱肚子。在调查中,失地农民普遍对现行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比较满意。但也有诸多期望:

  1、要求同城同保障,与XX市各区同样保障额度;

  2、要求提高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标准;

  3、要求对原因征占用土地时未达16周岁的未给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失地农民群体,在他们到45周岁时仍是农民并没有其他保障的,给予续办失地农民养老保障;

  4、要求领取养老保障金的年龄提前5年;

  5、要求按年龄段发放养老保障如40—45岁发200元/月、45—50岁发260元/月、女50—54和男50—59岁发300元/月;

  6、要求出台促进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工作技能,让他们有一技之长;从而增强他们创业、就业的本领。

  7、加强社区文化、娱乐、健身场所建设,让老年人有个健康的文化活动场所,多举办一些有益群众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

  8、政府要多提供一些公益性岗位优先给失地农民,让失地农民有一个自食其力好空间;

  9、设立专项资金,帮扶40岁、50岁失地农民中的病困家庭;110、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适当倾斜失地农民中的病困家庭。

  六、提高失地农民生活质量的相关措施

  1、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自成系列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失业保险等制度,并提供及时有效的教育、培训、法律援助等。以完整配套的制度为基础,建立和形成“失地—入保—就业—发展”的失地农民可持续生存发展模式,从根本上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2、充分保障和促进失地农民就业。进一步健全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为失地农民再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让失地农民通过培训增强创业、就业的本领。制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消除失地农民就业壁垒,实现城乡统筹就业,让城镇居民的就业政策普惠失地农民。在伴随城镇化和工业化而新增的就业渠道中预留一定的岗位,供失地农民优先选择,如门店、摊位、安保、社区服务等。政府还可以出资购买和开发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保障。

  3、引导帮助失地农民拓展社交平台。政府积极组织引导社会各阶层共同参与为失地农民构筑立体化的社会交往平台,帮助他们突破血缘和地缘束缚,扩建以业缘为主的社会关系新网络。如:开展专题集中培训,着力培养失地农民的城市社会意识,促其主动融入城市社会;在失地农民中广泛招募社会服务志愿者,引导他们在与其他市民共同服务城市、奉献社会中提升社会交往的层次;完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失地农民参政议政的意识;组织开展各种社区居民活动,吸引失地农民积极参与,扩大其交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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