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与销售调研报告1
报告简介
XX-XX年中国xxxx生产与销售调研报告
报告属性
【报告名称】
XX-XX年中国xxxx生产与销售调研报告
【表述方式】 文字分析、数据比较、统计图表浏览
【交付周期】 3—5个工作日
【报告价格】 7900元
【制作机关】 中国市场调查研究中心
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xxxx制造企业生产状况调查
第一章 用于生产加工的资产占用情况调查(总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
第二章 生产加工的人员情况调查(全部生产人数、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加工人员)
第三章 制造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及半成品情况调查(产品数量、产值、产成品资金占用情况)
第四章 制造企业生产加工成品结构调查分析
第五章 主要制造企业生产加工情况研究
第二部分 中国xxxx制造企业销售状况调查
第六章 制造企业用于销售的资产占用情况调查(总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
第七章 制造企业销售人员情况调查(全部销售人数、销售管理人员、市场分析人员、销售人员)
第八章 制造企业销售渠道调查(渠道种类及开发使用情况)
第九章 制造企业销售产品情况调查(销售数量、销售产值、销售成本、销售费用、人均销售率)
第十章 制造企业销售成品结构调查分析
第十一章 xxxx主要制造企业销售情况研究
第三部分 中国xxxx制造企业生产与销售综合分析
第十二章 制造企业存货、生产及销售情况分析(存货数量价值、生产数量价值、销售数量产值)
第十三章 制造企业数量及盈亏情况分析(企业数量、赢利企业数量及利润额、亏损企业数量及亏损额)
第十四章 制造企业生产销售人数分析(总人数、生产人数及比重、销售人数及比重)
第十五章 制造企业生产销售管理情况分析(机构设置、协调情况、)
第四部分 中国xxxx制造企业生产与销售竞争力分析
第十六章 制造企业总销售收入分析
第十七章 制造企业产品销售集中度分析
第十八章 制造企业成本费用分析(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十九章 制造企业盈利能力分析(利润总额、销售毛利率、总资产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
第二十章 制造企业经济运行最好水平分析(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产值利税率、资金利润率……)
生产与销售调研报告2
食品生产销售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可参加工作,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条也有一样的规定。国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了,食品生产销售人员不得将传染性疾病传播给广大消费者的制度,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参加或者临时参加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必须履行“取得健康证明”这一义务,这是正确的,也是科学的,表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怀。
1 存在问题
在实践中,经常遇到下列几种意外情况和问题:一是没有出示、明示健康证明的义务规定,一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或许取得健康证明,但现场检查时往往不能立即查看到,要调查清楚遇到的困难较多,例如:
①单位负责人或健康证明统一保管人不在现场,健康证明被锁入柜内;
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流动到另一个单位上岗工作,而健康证明被扣留在原单位;
③健康证明留在住宿处未携带在身边;
④故意不出示健康证明,不配合卫生监督检查;⑤实际没有取得,在调查核对的过程中补办了健康证明或者人已离开工作岗位,无法进一步调查核对等等。二是没有明确规定体检后多长时间内必须签发健康证明,体检结束后,一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不积极办理健康证明,致使体检时间与签发健康证明时间间隔较长。三是没有统一规定跨辖区健康证明的有效程度。四是27种法律文书之一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卫生培训合格证》未被依法认定和指定是《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中所称的“健康证明”,二者之间的联系不紧密。
2 分析讨论
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上述问题是较普遍的,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不利因素有如下几方面。
2.1 无出示、明示健康证明的义务性规定,给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增添了新的难度。
①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少,而相应的食品从业单位多,从业人员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面广、量大。如 省 地区 年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员92人,食品从业单位7 743户,从业人员14 532人,每个食品卫生监督员要承担84.2户食品从业单位,158名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再如,有的食品从业单位在同一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有几人、几十人、几百人或者更多,几个食品卫生监督员在这个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和笔录调查核对工作难度大,顾东顾不了西。
②国家没有健康证明使用管理规定.实践中,有的单位将健康证明统一收起,装入镜框内挂在办公室,查阅翻看很不方便.有的统一锁在柜子内,有的分发给本人,带在身边的和没带在身边的情况都有,很混乱。
③取得健康证明距离现场监督检查时能够积极出示、明示健康证明缺少一段过程。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要出示给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人员查看或者其它有关人员看阅,也没有对“取得”给以解释定义,是不是真正取得,要依法进一步笔录调查核实,要走很多弯路、绕很大圈子,这无疑是给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增添了新的难度,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履行义务的规定有不明确,不完整、不彻底的一面,取得健康证明,但无积极出示、明示的义务规定,有碍于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如果说从发证单位掌握了解是否取得健康证明,那就没有“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的立法必要。
2.2 不能有效开展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取得健康证明不出示、明示与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混杂在一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不容易区分或者不能够区分,从业人员相互之间不知道,广大消费者,人民群众也不知道谁取得健康证明。从这一点讲,与《食品卫生法》第五条“国家鼓励和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的规定不相配合。不能出示、明示有效健康证明,社会监督也就无从谈起,单靠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孤军奋战,显然是不够的。
2.3 无出示、明示健康证明的义务规定,与《食品卫生法》的立法目的不是积极吻合。现场不能立即查看到健康证明就需要大量的笔录调查取证,能调查清楚尚好,调查不清楚,在诉讼过程中,就有败诉的可能,有损执法形象。同时,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未取得健康证明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已造成了一段事实,存在无证的继续状态,但是卫生监督机构还不能够限制其人身自由,由于这种情况,给疾病传播以可乘之机,从这一点讲,与《食品卫生法》的立法目的不积极吻合。
2.4 健康证明的发放使用管理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①应规定体检结束后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健康证明,否则重新体检。理由,一是一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体检结束后,不积极办理《预防性健康检查卫生培训合格证》;二是履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和一年内有效的义务规定都是法律法规综合各方面情况规定的,不履行那一项义务都是不合法的;三是规定一定的体检签证有效期,有利于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身体在“一年”内中途的复查工作。②跨辖区的健康证明应依法确认其有效。人员的健康状况与地域辖区无关,应当明确规定辖区外健康证明具有辖区内签发健康证明同等的效力,并要求在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换证登记注册。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性健康检查卫生培训合格证》都能证明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状况,但没有依法认定和指定那一个是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所称的“健康证明”。且二者的文书形式和内容都未能简化方便使用。此外,取得健康证明后,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示、明示给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等等,这些都需要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3 模拟设计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分析讨论,假设健康证明法律文书的形式要件和使用方式为单页卡片式并佩带在左上胸前,正面具有:照片、姓名、单位名称、地址、健康证编号、发证机关名称、体检时间、发证时间等内容,并用红色印上“健康证”三字与其它内容的字样相区别,背面注意事项:
1、健康证的有效时间为体检结束后满一年;
2、不佩带健康证明参加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体检结束后45天内签发《健康证》,否则体检无效;
4、跨辖区的《健康证》要换证登记注册,
5、其它义务性规定。以上形式和使用方式必须依据和来源于健康证的发放使用管理办法或有关法律法规,这样做的好处是
①有了法定的时间界限,现场检查时,未佩带有效《健康证》就不能参加工作;
②取证也较方便,一张照片就能作为证据;
③取得《健康证》与未取得《健康证》容易区分,未佩带在左上胸前即依法认定未取得健康证;
④便利于社会监督;
⑤便利于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处理;
⑥与《食品卫生法》的立法目的进一步吻合,从发现开始就可以限制其非法从业活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⑦与其它行政法律、法规相互协调,证明了劳动就业这一客观事实。
4 建议
解释《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中“取得”的含义,或进一步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并佩带《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4.2 制定《健康证》的发放使用管理办法或者有关法规,明确地规定:
①签发《健康证》所依据的体检表在体检结束后45天内有效,愈期重新体检。
②认可辖区外《健康证》要经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换证登记注册。
③依法认定和指定《健康证》是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证明。
④未佩带健康证明为行政处罚行为,并根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未进行健康检查的,给予责令改正,处5 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对未取得健康证明的,给予责令改正,处1 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对未佩带健康证明的,给予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生产与销售调研报告3
为了更好的掌握肃州区蔬菜、肉类市场生产加工、销售有关情况,及时反映肃州区蔬菜、肉类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了解掌握生产流通和储备、投放等情况,我局组织专人走访了蔬菜种植乡镇,专业合作社蔬菜生产基地,种植及养殖大户,蔬菜肉类加工及仓储企业,批发户、零售市场及直销店,并召开了有乡村干部、相关部门、专业合作社、加工企业负责人、种植及养殖大户、批发零售市场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蔬菜、畜产品生产现状
(一)蔬菜面积稳定,产量效益不断攀升。近年来,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在蔬菜面积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抓管理,强技术,增效益,使蔬菜产量稳步增长。20xx年全区蔬菜种植面积19.77万亩,总产量达到60.6万吨 ,其中:洋葱4.3万亩,总产17万吨,占蔬菜总产量30%,人均蔬菜占有量达到1392公斤。蔬菜栽培模式主要以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露地蔬菜、特色品种和复种为主,其中:日光温室2.29万亩,占蔬菜总面积12%;大棚蔬菜4.78万亩,占蔬菜总面积的24%;洋葱、番茄、辣椒等加工外销型蔬菜7.94万亩,占蔬菜总面积的40%;露地精细蔬菜和复种秋菜4.76万亩,占蔬菜总面积的24%。初步形成了设施高效菜、加工外销菜、露地精细菜和秋季复种菜四大产业化生产格局。
(二)主要畜产品产量稳中有增。近几年肃州区规模养殖发展迅速,畜禽生产总量持续增长,产出总体自给有余。肃州区草食畜牧业发展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的支持带动下,已建成标准化养殖示范产业园2个,引进企业43家,累计建成标准化养殖小区298个,规模养殖场1735个,培育万元规模养殖户16429户,两万元规模养殖户7177户,创建省部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6个,市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30个,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了56%以上。20xx年,各种畜禽饲养总量达到819.26万头只,比上年增加3.84万头只,增长0.47%,其中牛饲养量达到17.37万头,增长2.12%;羊饲养量达到138.83万只,增长3%;猪饲养量达到21.59万头,增长3.2%;鸡饲养量达到641.47万只,下降0.2%。主要畜禽存栏达到331.85万头只,比上年增加5.84万头只,增长1.79%,其中:牛存栏达到9.53万头,增长2.25%;羊存栏达到76.82万只,增长2.09%;猪存栏10.18万头,增长2.62%;鸡存栏235.32万只,增长1.64%。主要畜禽出栏达到487.41万头只,比上年减少2万头只,下降0.41%其中:牛出栏达到7.84万头,增长1.95%;羊出栏达到62.01万只,增长4.2%;猪出栏11.41万头,增长3.73%;鸡出栏406.15万只,下降1.2%。主要畜产品中肉产量29643吨,比上年增加758吨,增长2.62%;蛋产量7059吨,增加114吨,增长1.64%;奶产量24600吨,减少570吨,下降2.26%。
(三)蔬菜、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在带动基地、繁荣市场、促进流通发展方面初显成效。全区已建成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158家,其中建成西部科技、敦煌百佳、西域阳光、康博食品等以加工销售蔬菜为主要业务的企业49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西部科技公司),省级龙头企业1家(康博食品公司),市级以上龙头企业8家。49家蔬菜加工企业中有9家企业建立了专门的科研机构,13家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7家企业获得对外出口经营权,以此带动形成了总寨、清水、下河清洋葱和上坝番茄、三墩辣椒等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集约化生产基地。大宗蔬菜加工类型也由过去单一的初级凉晒加工、脱水加工发展到目前的酱制加工、冷冻加工等,设计加工能力由过去的5万吨增加到8万吨,实际加工量5万吨。加工品种由单一的洋葱发展到目前的韭菜、胡萝卜、四季豆、青红椒、香葱、大麦青苗、番茄酱等多类产品,年加工量占到蔬菜总量的`38%。加工产品主要销往东南亚、欧洲及国内沿海等各大城市。在蔬菜仓储保鲜方面。全区已建成特尔鲜农产品批发市场、春光蔬菜批发市场、大敦煌农产品公司和泰达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等4大市场,年仓储保鲜能力达13万吨,年销售收入可达5.8亿元。特别是特尔鲜公司,目前拥有果菜冷藏保鲜库24座,年贮藏保鲜蔬菜水果等5万吨,年周转销售以洋葱、白菜为主的农产品7万吨;春光蔬菜批发市场拥有5500吨果蔬恒温库和2万吨的果蔬农产品保鲜贮藏库各一座,为农产品贮藏保鲜业的发展积蓄了后劲。目前肉奶加工企业主要有6家,其中,屠宰牛羊、猪、鸡各1家,奶加工企业3家。畜禽肉类加工还处于传统屠宰销售,奶产品主要以鲜奶收购保鲜加工为主。
(四)蔬菜、畜产品销售渠道不断拓宽。外销蔬菜品种主要以洋葱、白菜、甘蓝、韭菜、食用菌、番茄、辣椒、茄子、果品等产品为主,以洋葱为主的鲜品主要销往广州、深圳等8个国内沿海城市及韩国、日本、东南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白菜、甘蓝、韭菜、食用菌主要销往新疆、青海、内蒙、卫星发射基地等国内30多个大中城市,年外销50万吨(含中转销售),外调蔬菜基本保持在年13至15万吨。
牛羊肉外销主要以活畜为主。牛主要以牛犊为主,外销张掖、武威等地,羊主要外销新疆等地,随着规模养殖的快速发展,牛羊外销量逐年增加。鸡和蛋基本满足本地市场需求。但生猪还满足不了本地市场需求,基本不外销。
二、存在的问题
1.设施蔬菜种植总量不足,经营分散,难以形成规模优势。肃州区长年设施蔬菜2万多亩,季节性设施蔬菜4万多亩,两项合计占蔬菜总面积的36%。近年来区上以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契机,从政策、规划、资金等方面加大了设施蔬菜生产的扶持发展力度,建成了一批设施蔬菜产业园区,推动了设施蔬菜的规模发展。但同时存在“有建设规模,无经营规模”的现状,由于小区生产经营主体多元化,带来产品多元化的问题削弱了规模效益的发挥。加之过去建设的日光温室大都分散经营,而且温棚年久失修,空棚逐年增加,大大减少了设施蔬菜的生产份额。
2.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不尽完善,辐射带动外销功能弱。近年来,设施蔬菜种植和规模养殖的快速发展,蔬菜、畜产品产品的总量逐年增加,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现代农业种养基地,缺乏产地市场,而且市场信息服务相对滞后,从事蔬菜产品运销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实力弱、外销能力不足,销售渠道狭窄,再加上我区还没有带动实力强的全产业链深加工龙头企业,部分农产品也还存在季节性销售不畅问题,若不认真加以解决,将会成为整个产业快速发展的“瓶颈”。
3.生猪饲养量不足,没有形成规模化养殖。从目前情况看,肃州区千家万户退出生猪养殖,规模化养殖已悄然兴起,已建生猪养殖小区、养殖场生猪饲养量在百头左右小规模的养殖户居多,千头以上规模养殖户只有4户,生猪养殖表现总量不足,市场占有份额小,生猪屠宰企业深加工能力不强,没有与养殖农户形成利益、风险共同体,抗风险能力弱,生猪养殖优良品种依赖性强,缺乏龙头养殖企业带动,致使养猪业在低层次上徘徊。
三、对策建议
1.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设施蔬菜规模发展。区委区政府要把蔬菜、畜产品生产、销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围绕规模发展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出台扶持发展政策,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大户直接从事设施蔬菜规模经营,从根本上解决千家万户无法解决的规模发展问题和有建设规模、无经营规模的问题。真正从扩大种植规模和强化经营主体上实现产销规模效益。
2.培育新的生猪养殖基地,提高猪肉自给水平。针对肃州区目前存在的本地猪源供应不足,现行生猪养殖规模小、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差等问题,政府应采取果断措施,从规划用地、项目支撑、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提升改造一批养猪大场大户,新建一批养猪大场大户。建议从全局考虑,通过招商引资等途径,新上一个养殖、繁育、加工增值、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生猪发展企业集团,年销售规模应在5万头左右,以此带动生猪产业发展,增强猪肉自给能力。
3.建立政府肉类储备,调节平抑肉价。市区应出台有关政府肉类储备政策,建设肉类储备设施,建立价格调节基金,调节肉价不稳,给养殖业带来的风险。在肉价过于走低的情况下,政府进行储备收购;在肉价过快上涨情况下,政府动用价格调节基金,投放储备,以平抑肉价过快上涨。
4.规划建设农产品批发大市场。随着肃州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农产品外销成为政府提前研究的主攻方向,在规划建好有形市场的同时,注重发展无形电子商务市场,使有形和无形市场相结合,产地和销地市场相匹配的互动高效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特别是亚欧大陆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打通了河西走廊贸易快速通道,为今后农产品外销奠定了基础, 政府应把建设农副产品批发集散市场作为外销的重要载体和平台,高标准定位,高起点规划,大视野洞察,在提升现有市场功能的基础上,至少还需建设2个大型批发零售市场。同时,对集中连片蔬菜种植在万亩以上的陆地蔬菜基地和千亩以上的设施蔬菜园区,要充分考虑建设产地市场,尽可能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实现产销短距离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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