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我国社会中的一个特殊弱势群体,关爱、扶助、保障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科学合理地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现状
目前我县共有残疾人2.8万名,占全县总人口的6.36%,涉及全县五分之一的家庭。近年来,我县残疾人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残联协调、部门合力、社会参与的全方位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格局。主要表现在:
(一)残疾人组织建设不断完善。我县残联成立于1991年,现已建有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县康复服务指导站和用品用具供应站3个下属单位。同时,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全县24个乡镇、6个社区以及残疾人较多的村都配备和选聘了专兼职残联干部,较好构建了县级残联“四位一体”、乡镇残联“三位一体”的组织框架,为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二)残疾人康复事业取得进步。近年来,我县残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事业,先后开展了“助听工程”、“盲人复明工程”等各项活动,共投入资金60余万元,为632名白内障患者施行了复明手术,为32名智残儿童进行康复训练,为260名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为30名聋人免费安装助听器,为264名下肢残疾人捐赠轮椅,为251名盲人捐赠盲杖,为27名低视力者配上助视器;为4649名残疾人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支付保险费53316元。同时,还成立了县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县慈爱医院),残疾人康复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
(三)残疾人教育工作效果明显。“十五”期间,我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从70%提升到97%。开办各类残疾人技术培训班13期,培训残疾人598名,使部分残疾人掌握了种植、养殖、修理、电脑、缝纫及盲人保健按摩等技术,为残疾人拓展就业门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推进。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xx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办法》等文件,使我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得到较好落实。近五年来,全县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近1000万元。同时,落实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96名,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369名,异地安置残疾人就业86名,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44名。
(五)残疾人扶贫工作措施有力。近年来,县政府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全县扶贫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对残疾人采取特别的扶助,先后开展残疾人“脱贫工程”、“小康(致富)工程”和“万户安居工程”等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据统计,96名残疾人得到小额贷款,6个残疾人扶贫基地得到700万元康复扶贫贷款,81户贫困残疾人得到修建住房补贴,320名贫困残疾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全县社会各界共与1085名贫困残疾人帮扶结对。
(六)残疾人维权工作扎实有效。XX年5月,在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县残联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创办了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站以来,共为残疾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45件,为残疾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余万元,较好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我县残疾人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虽然近年来我县残疾人保障工作确实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总体来说,残疾人经济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上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上的脆弱性,仍未得到根本改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与困难:
(一)残疾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再就业压力依然存在。一是广大农村残疾人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大多缺乏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机会少,就业难问题更加突出。二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困难大。据了解,全县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仅369人,远远达不到规定的1.5%比例。三是企业改组、改制、减员增效、下岗分流中残疾人首当其冲,下岗残疾人越来越多,残疾人再就业压力增大。四是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机构相对缺乏,不能满足为残疾人开展就业服务的实际需要。
(二)残疾人社会救助和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救助范围不够宽。目前,我县对残疾人的救助和保障主要以低保划线(农村家庭月人均收入150元以下,城镇家庭月人均收入248元以下)。这种以低保划线的做法,使得一些处在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人很少获得有效的救助。二是救助金额偏低。现行的低保救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每月不得低于50元,城镇低保对象每月不得低于90元,只能解决吃饭问题,但对于残疾人来说,与健全人相比,除了日常基本开支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开支,如康复医疗等。三是救助机构承担的职能不够完善。目前,突出的是乡镇残联机构配置与日益增多的残联工作业务不相适应。
(三)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目前我县许多建筑物以及公共场所没有设计、安装、建设无障碍设施,如一些重要的建筑物根本没坡道,电梯上没有残疾人专用按钮;还有不少公厕没有设置残疾人专用位置等。二是现有的无障碍设施没有得到很好地管理,如有的盲道成为停车和存放自行车场地,甚至被破坏;有的坡道变成了自行车或摩托车道;有的无障碍设施被摊位侵占;有的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另作它用等,导致这些无障碍设施无法发挥应有作用,形同虚设。三是在一些重要新闻节目,如《xx新闻》没有开通“双语节目”,从而使部分残疾人即使想了解xx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也只能是“充耳不闻”。
三、加强我县残疾人保障工作的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工作协调力度,努力促进残疾人就业。要根据残疾人的特定情况,建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网,在劳动部门指导下,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方针,开展残疾人培训、能力评估、就业登记、就业介绍等系列化服务工作。政府应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保障措施,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企业吸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要进一步落实好《xx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等政策,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安置残疾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依法足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的监察,及时纠正用人单位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确保残疾人和健全人的脱贫工作同步实施。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应该说我县的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已初具雏形,但还需进一步的完善。一是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建议政府出台特殊优惠政策,将目前收入稍高于低保标准、处在低保标准边缘,生活中确实存在严重困难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将年迈体衰、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体系;建立重度残疾人“庇护所”,灵活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解决他们的生活实际困难。二是建立医疗保障体系。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做法,采取政府补贴一点、县残联从保障金中资助一点、残疾人个人出一点的办法,在残疾人中单独建立医疗保险体系,解决残疾人就医难的问题。三是加大残疾人技能培训救助力度。建议由政府补助一定的启动资金,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劳动技能培训,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努力使其自食其力。
(三)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一是县残联应参与建筑物设计图纸的审核,严把无障碍设施建设审批、验收关。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缙政办〔1999〕6号《关于在我县推行无障碍设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使无障碍设施应配尽配,为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提供便利。二是强化公民道德宣传力度,增加公民对无障碍设施保护的意识。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自然损坏的应及时修复,对占用、移用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和处理,确保无障碍设施的安全实效。三是宣传部门要在《xx新闻》等重要节目中配上手语翻译,至少在“每周要闻选播”时间配有手语同步播出,使聋哑人也能关心政治时事、了解社会动态,为他们走出家门、走上社会开辟一条有效的信息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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