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研情况介绍
笔者通过参与城管执法的全过程,详细了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现状,利用走访面谈、问卷调查等方式随机走访大街上的群众,调查广大干部群众对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总体评价以及对城市管理对民生的影响;调查表明,广大干部群众对当前城管行政执法状况总体上比较中立,认为当前行政执法“好”和“较好”的占xx%,认为“一般”的占xx%;“总体上好,但还存在不少问题”的占xx%。
二、调研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一)当前城市管理存在的新问题
在充分肯定城管行政执法主流趋好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和把握存在的问题。调研中,很多群众提到,当前城管行政执法在国内城市化发展如火如荼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不仅面临着严峻挑战,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执法手段单一,违章者层次参差不齐。
调查中发现,尽管近年来我们加大了城管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对执法者依法行政的培训,但仍存在部分执法队员执法时不够耐心,手段简单粗暴。而部分弱势群体为了生活和出路不免要上街摆摊以挣生活费养家糊口。而这部分群众的沿街摆卖的行为则会破坏社会的经济秩序,影响马路交通,所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被执法者中绝大部分属于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或者文化水平较低的群体,加上我国文化素质偏低的大环境也就势必造成了很多民众在面对执法者的时候所考虑的问题往往只有个人利益,而不会从城市管理乃至长远发展的高度去看问题。这就必然造成了城管执法与违章者之间的摩擦与矛盾。
2、城管与被违章者之间利益矛盾逐步凸显。
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正处于要彻底改变原有的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的阶段,因此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大量的人民内部物质利益矛盾,而且这种矛盾在所有矛盾中表现得最突出、所占的比重也最大。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当群众的利益得不到满足时,他们习惯采取各种过激行为,往往容易导致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利益正面冲突,引发激烈的矛盾对抗。
3、城管在群众中的向心力持续下降。
从问卷调查看,当前群众对城管执法者的态度呈现不满趋势。在回答“您认为当前市容市貌的满意情况”的问题时,回答“不满意”、“基本满意”、“一般”和“很满意”的分别占xx%、x%、xx%和xx%。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一些群众对城管已经出现不信任危机,城管在群众中的向心力明显下降。
(二)当前城管与民众矛盾激化的原因
当前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关系面临的种种新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本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出发,归纳起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执法者工作意识淡薄,素质不够高、执法手段简单粗暴。
执法者是政府执行行政管理工作的代表,是政府的门面,其观念、素质和作风如何,直接影响和决定着群众对政府的看法。调研中,许多同志谈到,部分城管执法时对群众态度偏差、作风不够扎实,尤其执法手段简单粗暴,它不仅降低了群众对城管的信任,败坏了我们政府形象和权威,而且损害了社会公平与公正,直接引发城管与民众之间的利益冲突,成为当前矛盾激化的主导诱因。
2、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阶段,为了打破大锅饭的局面,政府鼓励多劳多得。这就造成了收入差距拉大这一趋势将会持续很长时间,至少在将来5-XX年内不会逆转。现在,一个人绝对收入水平在提高,但是相对于整个社会来讲,和其他人比较起来,他的收入增长没有其他人快,与高收入者的差距在拉大。因此也就不可避免的存在所谓的弱势群体,也就必然会存在为生计而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另一方面,由于受教育水平不高,对党政方针、政府政策的领悟力不够,小商小贩已陷入以自我为中心的怪圈,利字当头,不会去考虑国家的发展及城市的规划。
3、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
调研中,大家普遍认为,造成当前城管与违章者之间矛盾对抗行为增强、冲突增多等问题,其中一个很重要成因就是少数执法者未能根据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及时转变对待群众的方式和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仍然习惯于“我说你听”的传统说教,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缺乏互动性、有效性;特别是在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中,缺乏洞察民意的敏锐性,平时不善于或不注重捕捉民情民意,不善于把握矛盾运动的规律,正确判断矛盾的主次方面,往往使小矛盾演化成大矛盾。
4、少数政策不符合实际和有的政策落实不到位。
当前,从总体来看,政府制定和实施政策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仍然存在着少数政策不符合实际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从政策制定方面看,不可否认我们制定的有些政策的确超出了群众的承受能力。使群众不能够从中得到真正的实惠,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伤害了群众对政府的感情,有时还会激化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
(三)解决方法
1、做好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1)要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宣传工作,树立宣传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对宣传活动进行总体策划,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分步骤、分阶段持之以恒地进行舆论宣传。
(2)由新闻发言人定期向市民发布权威性的城管工作信息,对待暴力抗法事件采取各部门协同解决,坚决惩处抗法者,及时旗帜鲜明地向市民和社会各界表明态度。
(3)要充分发挥和切实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和网络新闻等公众媒体的宣传优势,千方百计营造有利于城市管理的舆论氛围,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配合城管执法工作,为城管执法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
(4)努力加快城市管理互动网络的建设步伐。让市民与城管直接进行沟通和对话,实现双向互动,加深理解,达成共识,支持并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
(5)大力宣传文明市民、文明商家、优秀城管工作人员,让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居民户。通过构建立体式、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点,不断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让“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深入千家万户。
2、注意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完善城市管理基础设施。
切实解决因规划置后所带来的城市管理基础设施不配套这一突出问题,完善二级或三级道路的环卫设施配套及环卫工人的配置及规划还建一批公厕、垃圾中转房、农贸市场、停车场等市政设施;从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着眼,疏堵结合,将人性化管理与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重点地段的城管执法力度,逐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议在人口密集的旧城区和市场功能不完善的城区,按照“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有序进行疏导。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进行规范管理的疏导点:如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划出固定的街段进行规范管理,这样既解决城市管理问题、扩大了就业,完善了城市功能,同时又满足了人们的消费需求,体现了城市管理的以人为本管理理念,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3、进一步端正城管执法指导思想,提高城管队伍素质,增强执行能力,大力培养和选拔年青优秀的城管骨干人才。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公用服务的城市管理理念,坚持把市民利益放在首位,严格依法管理,增强执法效能并加强执法监督,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心理素质良好、能适应各种复杂执法条件的城管队伍。
4、积极与其他职能部门相配合,特别是发挥街道办事处作用。
街道板块其职能作用的发挥尤其重要。目前,街道工作已基本走上了以税源经济为中心,以城市管理为重点,以社会事业为基础的健康发展道路。
(1)进一步明确街道市容管理的主体和基层基础作用。
部分街道存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要通过考核奖惩等办法将街道工作重心调整到城市管理上来;
(2)进一步强化街道的市容管理的`主体地位。通过人财物和责权利的合理分配与调整,充分调动街道对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强化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
(3)进一步调动街道和社区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合理调整街道管理城市的自主权,挖掘潜力,促使市容市貌管理同就业、社区自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调动街道、社区、单位及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四是城管职能部门,应切实担负起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调动各种力量,把城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助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实施依法治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科学严密的法规体系是搞好城市管理的先决条件。
(1)要认真调查研究,组织力量,按照统一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对城市管理现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开展调查论证工作,积极为城管执法立法提供第一手实际材料。
(2)切实开展论证。要分析和归纳城管执法案例,总结现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提出有预见性的符合工作实际的修改建议,形成综合性意见,主动争取人大立法机构和政府法制建设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法规的修订和不断完善。
(三)个人小结
在调研实践中,笔者前后共参与了一线的执法工作、疏导点蹲点驻守工作、服务窗口从事业务咨询工作等,累计参与市区5次大型环境整治行动,服务咨询群众xxx人,接投诉电话xxx个,回复政务110投诉xxx个。通过这段时间的参与,笔者深深感受到城市管理是各个国家都可能遇到的问题,但城市管理的目的并不是为管理而管理,而是为了人民生活得更好而管理的,城市管理就是在为民生服务。而民生问题则是一个关系国家民运的大问题,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历来都成为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无论是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都是城市建设的需要,是为了使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们生活得更美好,更舒适,更健康,归根到底还是为了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好。所以,在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不能一味地进行清理。那样只能激起民变,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发生冲突。
密切城管与违章者之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要落实在行动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结合海口实际,从思想教育和制度规定入手,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密切与群众关系的新路子。
总而言之,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没有人愿意动辄采取驱赶、强制、没收措施,最希望的是人们能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维护公共秩序和城市的整洁、安宁,相互尊重、和谐相处。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个别人纯粹出于自身利益而置公共利益于不顾,乱抛乱摆乱占,给城市管理带来隐患,扰乱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是城市管理的一大心病。如像社会上某些人主张的那样以“生存权大于一切”为理由,去追求所谓的“和谐”,那么,我们的城市秩序将如何?人民代表大会又何必要制定这样那样的城市管理规定,广大群众又何必要求政府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其实,就个体来说,生存权必定是最重要的,但对群体来讲,法律规定才是第一位的,因为它是维护整个社会公共秩序的准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的。因此,建立并维护公共秩序反映的正是人们的“和谐”需求,这是构建城市管理的“大”和谐,是真正的和谐。反之,那种为追求个人利益而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则是“小”和谐、假和谐,是“和谐”了个人,却“和谐”不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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