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农村教育体制改革以来,我市加大了农村学校的布局调整,几年来,共计撤销、合并校点221所。截止XX年底,我市共有公办农村小学1272所(其中片区完小178所,村小1094所,不函已承包给私人办学的73所)。在校学生218070人,(其中片区完小178所,在校学生81227人;村小1094所,在校学生136843人)。农村公办小学教师7226人,(其中片区完小公办教师3268人,农村村小公办教师3958人)。农村小学教师本科学历173人,专科学历2359人,中师学历4258人,高中及以下学历518人。农村小学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 教师紧缺
我市农村小学在校学生208070人,现有公办教师7226人,平均师生比达到1:30.18,与四川省规定编制标准1:23.6相比,超过6.58。以现有在校学生数,按照四川省规定编制标准1:23.6计算,应该配备小学教师8817名,而目前实有公办小学教师7226名,缺1591名。加之全市不足23个学生一个班的共有700多个,按照规定一个班不足23个学生应当配备一个教师。因此,我市农村学校共计缺小学教师近XX名。到XX年底,农村小学实际聘请了代课人员1243名,与实际需要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农村实行免费教育后,回流学校的学生猛增。据调查,古蔺农村小学的师生比平均达到1:39,大大超过四川省编制委员会规定的1:23.6的标准。古蔺农村小学大多数班额都在70人以上,有的一个班达到90人以上。
二、工作任务重
农村小学教师基本上都是包班教学,以纳溪区上马镇文昌水口寺村小为例,水口寺村小是由原3个校点撤并而建,现有学生238人,一至六年级分别各一个班,另有一个幼儿班。教师7人,其中代课人员1人(教幼儿班)。6个公办教师中一人已59岁, 一人已54岁,其余4人均为25、26岁。现有6个教师每人包一个班,平均每天上6节课,一般上午4节课,下午2节课。若遇教师到区里、市里学习、开会或生病等情况,他所任教的班就只能由别的教师代管。这里的教师工作量很大,每个教师都是包班教学,既要负责语文、数学、自然、思品、音乐、美术、体育、国防知识、安全教育等近10个学科的教学任务,又要批改这些学科的作业以及这些学科的备课。
三、条件艰苦
农村小学普遍存在远离乡镇,交通不便的问题。如纳溪区上马镇文昌水口寺村小,位于宜宾市兴文县、江安县和纳溪区三地交界之处,素有“鸡鸣三县”之称。这里离纳溪区政府70多公里,离宜宾市江安县仁和乡20多公里,离兴文县共乐场20多公里。从上马镇(中心校)到水口寺村小不通车,步行需要4个多小时。从纳溪区乘车到水口寺需要3个多小时,往大渡方向途经宜宾所辖的江安县底蓬镇,然后进入三县(江安、纳溪、兴文)交界的崎岖乡村公路(这段路程需要一个半小时)才能到达水口寺村小。古蔺、叙永山区的农村小学条件更不理想,绝大多数农村小学都不通车,有的甚至不通电。农村小学教师生活条件非常艰苦,农村学校一般都不具备住房条件,即使少数农村学校可以提供住房,也是不成套的简易住房。据调查,农村小学教师60%左右是XX年以前由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由于他们多数是本乡本村人,因此这些农村小学教师基本上都吃住在家里。不是本乡本村的教师一部分在学校提供的简易住房居住,一部分在当地租用民房解决居住问题。
四、工资收入偏低
农村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普遍偏低,一个中师毕业工作5-6年的教师,国家每月发给个人的工资和政策性补贴总共只有693元,扣除医疗保险和各种基金后,个人实际月收入只有600元左右。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一分钱的奖金或其他收入。他们所付出的劳动代价、所承担的责任与每月600元的收入对等。在与年轻教师交谈中得知,他们的注意力一是教书,二是想尽一切办法通过函授或自考攻读专科文凭。提高文凭的主要目的是想改变工作环境,调离现在的村小,寄希望于今后能够有机会调到镇中心学校工作。据调查,水口寺村小近30年来,先后有三、四十名年轻教师分配到那里工作,但是工作的时间都不长,工作时间最短的只有一学期,来这里工作的老师总是想方设法,调出水口寺村小学。
鉴于我市农村学校普遍存在以上问题,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高度关注农村小学教育和教师的生存状况。要使农村村小教师安心工作,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实行农村小学教师本土化。一是区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补充农村教师时,尽最大可能将已经毕业的合格中师生直接安排到本乡本村任教;二是区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有目的地专门培养本土人才。本土人才就是根据本乡农村教师的'需求情况,将当地初中、高中毕业的学生定向培养,分别进行三年或五年师范专业教育,毕业后直接安排回本村任教。采取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解决教师吃住问题(每天吃住在家里),另一方面可以解决农村教师进不去、留不住和长期稳定和合格的问题。
第二、从实际出发,农村小学教师按照《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中师毕业即可成为合格学历。因此区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补充农村教师时,对学历的基本要求定位为中师即可,没有必要高定为专科或本科以上。对已经符合规定学历的毕业生已在教师岗位和长期在农村小学代课学历达标的代课人员,应当直接聘为公办教师或通过考试的办法择优聘用为公办教师,让他们安心在农村小学任教。
第三、制定相关政策,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农村教师常年包班教学,超负荷工作,他们的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作为区县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落实农村学校教师特殊津贴,提高农村村小教师的待遇,以此吸引和稳定更多的村小教师。
第四、足额配备农村合格教师。国家规定农村小学按1:23.6的标准配备教师,不足23个学生的班应当配备1个教师。从农村小学的实际情况来看,在按标准足额配备教师的情况下,应当适当考虑机动编制。因为教师必须要参加市、区县的业务培训学习、开会以及女教师产假、病假等情况,一个教师包一个班,其中任何一个教师因公或有事离开学校,这个班就没有教师上课。因此在考虑配备教师时,应当适当留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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