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2021-02-26 担保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担保合同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担保合同 篇1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货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 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担保合同 篇2

  甲方(质权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质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因(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金额)(详见借款合同:)。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以其所有的的合计%份额的股权(以下称质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的股权

  1.出质股份名称及所代表的出资额:名下的的%的股权,出质股份所代表的出资额:元;名下的的%的股权,出质股份所代表的出资额:元;

  2.本合同项下质权对出质财产的效力及于质物本身、从物、孳息、添附物、附属物、质物的代位物。

  第二条出质记载及登记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股权出质情况记载于公司章程及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乙方应就下列所有款项向甲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1、借款人应向甲方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甲方为实现质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担保期间

  1.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自实际发生上述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具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就出质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1.出质股权价值减少,出质人拒绝恢复出质股权的价值或拒不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新担保;

  2.借款人未按约清偿借款本息的;

  3.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4.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出质股权,影响甲方实现债权、质权的。

  第六条质权实现的方式

  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分出质股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1.与乙方协议,以出质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出质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甲方与乙方未就质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有妥善保管出质股权证明材料的义务。

  2.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转让出质股权或其他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有权提前处分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4.出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出质股权转让、再质押或委托他人管理等方式进行相应处置,并不得实施降低或可能降低出质股权价值的任何行为。

  5.乙方及乙方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现下列情况,应在发生下列情况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转投资、担保;

  (2)变更公司形式;

  (3)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5)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

  6.借款期限届满或甲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未能归还欠款的,甲方为实现质权而将出质股权依法拍卖、变卖,或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实现质权而要求受让股权,乙方应同意甲方提出的质权实现措施,并承诺全面配合甲方完成出质股权处置产生的相关事项。

  7.有两个以上物的担保的,质权人行使质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或出质人的抵押物或出质物;本合同项下的质权,不因甲方存在借款人或其他任何人提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影响。

  8.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出质人对借款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1.其对用于本合同出质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股权属无权利瑕疵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权或存在权属争议等情形)。

  2.其股权出质行为完全符合《公司法》之相关规定。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其所持有的股权之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可要求乙方按贷款总额的%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应按贷款金额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

  2.本反担保合同应持续有效,并不得撤销。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2、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公司签署本合同。

  3、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条款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所有条款,且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对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说明。

  第十三条其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担保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需向 融资,请求乙方为其融资提供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在 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种类: 。

  第二条 保证期间,上项融资甲方与银行签订,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请求乙方为其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年。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检查、监督甲方所贷款项的使用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二、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

  三、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四、乙方按担保金额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年息 %。(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

  五、在甲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和提供反担保条件的情况下,及时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申请贷款担保的条件提供乙方要求的各类资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并承诺在银行发放贷款前完成。

  若甲方逾期或迟延办理上述反担保措施,乙方有权通过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对反担保财产予以保全,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按乙方提供的担保金额的20%比例违约金且还应承担包括不限于由此产生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

  三、甲方整个贷款手续办理结束后,必须将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放款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四、甲方必须按申请用款事由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检查和监督;并按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

  五、甲方按借款合同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六、在乙方为甲方出具贷款担保书之前,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担保手续费;如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按实际担保日期(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收取担保手续费。

  七、乙方提供担保后,甲方与银行如需修改担保合同或变更主合同时,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 甲方不能如期归还贷款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由乙方征求银行意见后,确定是否同意展期担保。

  第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担保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如甲方贷款逾期,从乙方为甲方代为偿还之日起,即有权收取损失的利息。

  第八条 协议管辖: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进行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反担保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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