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代理合同

2017-05-10 代理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售价万元。

第二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个月零天,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所有权证书或证明甲方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处置权的其他证明。

2、甲方不是产权人的,应出具产权人的书面委托书。

3、甲方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4、甲方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

6、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的要求寻找承购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并为承购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乙方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收费票据。

第五条 佣金及其他费用

1、佣金标准按照甲方与承购人实际成交房款总额的%计算。

2、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即向乙方支付佣金。

3、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或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上述售价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间自行出售或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含个人)出售此房屋。否则,应向乙方上述售价的5%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需要补充协议、确认书、委托书等附件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详细填写,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对我们的服务有不满之处时,请您在第一时间拨打监督投诉电话:64475928,我们将及时为您协调解决。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代 理 人:经 纪 人:

联系方式:地址: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签定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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