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理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给乙方作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销售事宜达成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的独家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机构,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以甲方名义对外独家代理销售本项目。
委托项目位于XX市 ,土地使用权证书号 ,总用地面积1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64平方米,容积率:5.8 ;其中委托销售部分总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
项目详细指标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最后指标以政府规划审批指标为准),项目详细指标资料甲方于合同签署当日提供给乙方;项目销售房号、确认的价格表等销售文件资料甲方于距开盘日30天前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二、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销售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所委托销售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对外公开发售开盘日起8个月止。(开盘日是指甲方在项目所在地主流宣传媒体上第一次发布开盘广告确定项目开盘并正式对外销售之日)
2) 代理期满后双方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违约情形出现,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2、 乙方的销售工作在甲方工程进度、营销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下开展:
a. 销售中心(售楼处)完成并具备现场销售条件;
b. 实体样板房、看楼通道等现场包装完成并具备展示条件;
c. 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网络广告等)不低于其销售总金额的1%。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30%。此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由甲方分阶段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和各阶段费用额度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三、 甲、乙双方权责
1、 甲方权责: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 甲方按本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期限按时交付房屋;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客户办理房屋产权证。
3) 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4) 甲方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承担有关策划、宣传推广、广告、售楼资料及样板房、售楼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营销推广费用。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5) 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售楼现场清理、样板房及售楼处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到位等工作(至少在距开盘日7天之前完成),以具备项目开盘条件;甲方承担售楼处的电话/网络初装费、水电费、通讯费等日常运营费用;为客户提供必要的看楼交通工具。
6) 合同正式签署后,甲方应在本项目合作期间的推广宣传品(含楼书、折页、户外广告、媒体以及各种形式的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策划代理:武汉德思勤”字样。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物料中宣传本项目。
7) 甲方委派专人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负责收取首期购房款、与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负责在正常销售过程中与有关银行签订按揭支持协议,能为购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8) 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有关策略方案负责审定,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尽快研究回复。除双方有明确商定的情况以外,其回复时限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
9) 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咨询处或售楼处前,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关于项目具体内容统一说辞的项目介绍资料;在项目公开发售前提供盖章确认的价格表及房号表;甲方每次价格调整或实施新的优惠措施等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执行文件,乙方按此文件执行。
10) 本项目具体销售周期、销售均价、各阶段销售计划见本合同附件。
11) 甲方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如有拖欠须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如逾期1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3)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2、 乙方权责:
1) 乙方承接甲方项目营销代理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2) 在签署本合同书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营销策划报告》,开展系统营销策划实施工作;并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并制定售楼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认可决策后组织实施。
3) 乙方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4) 乙方在项目重要销售阶段,如各种展示活动、新闻发布会、酒会、展销会、开盘等为甲方提供活动方案,协助并配合甲方筹备组织、实施上述活动。
5) 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楼盘现场接待、客户追踪、认购预订、成交等合同签订前的销售工作。
6) 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 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报告,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8) 乙方对每个销售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时即告结束,但须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不能交首期房款的,则乙方之代理责任于客户签订认购书时结束。
9)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在结算日按时与甲方结算代理费。
10) 乙方的销售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
四、 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1、 代理费取费标准:
乙方提供独家策划代理服务,乙方对委托销售代理并已售出的单元, 每月根据委托物业完成的销售任务(销售率)按2.0%—2.5%的代理费率标准不分段补差收取代理费,如下:
销售率(按面积计算)
50%以下(不含50%)
50%(含50%)—70%
(不含70%)
70%以上
(含70%)
代理费率
2.0%
2.1%
2.5%
2、 乙方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每月应收代理费=累计售出单元总成交金额×代理费率-已收代理费
注:
a. “销售率”指实际售出单元面积与当期委托可售单元总面积之比例,销售率的售出单元计算时间以客户与甲方签署认购书的时间为准。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当期销售率确定;
b. “售出单元” 指客户已缴纳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当月售出单元的代理费结算时间以客户与甲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时间为准。
c. 不分段补差代理费收取是指,销售率每提升至较高的阶段,按高阶段代理费点数支付累计销售额的代理费差额。如:当销售率超过70%时,之前的代理费按照2.1%标准收取的售出单元,按已售出单元2.5%标准将差额补回支付乙方。
3、 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预留及返还:
a. 如乙方当月销售率在50%以下(不含50%),则甲方将乙方当月应结算销售代理费预留。如下壹个月乙方超额50%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上壹个月的乙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预留应由甲方在结算日100%返还乙方。超额完成的任务可以累计到下壹个月。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此部分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所有累计预留部分。
b. 甲方将乙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在每月甲乙双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中分期预留。每月预留部分不超过当月应结算代理费的30%。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上述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预留部分。
4、 结算时间:每月20日为代理费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
5、 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 销售奖励: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乙方销售奖励人民币伍万元整,且每提前销售计划壹个月再额外奖励人民币贰万元整。
7、 若客户交清首期房款前悔约,所没收的定金双方各取50%;若客户在交清首期房款后悔约,定金及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应的代理费。
8、 凡是在代理期内已交齐定金、签署认购书,并在乙方销售代理期
结束后30日内支付首期房款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甲方于代理期结束后35日内支付乙方应收代理费。
9、 乙方收取甲方费用,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税费,并向甲方提供相应正式税务发票。
五、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需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要赔偿因此对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时,双方应及时通报并协商,而不视之为违约行为。
3. 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4.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如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相关物业,或者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物业产权主改变乙方无法继续销售本物业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费外,还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费用人民币伍拾万元,并承担因此对已交定金客户造成损失的各项责任。6. 乙方完成项目开盘前所有筹备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未能正常开盘对外销售并导致双方解除合同关系的,甲方补偿乙方人力成本等损失人民币叁拾万圆。
7. 因甲方自身原因延迟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工程进度和权证取得时间、以及未按所提供的设备和装饰材料标准施工等甲方责任,延误销售计划完成的由甲方承担。
8. 甲方在两年内不得以高薪、提职或其他物质条件录用乙方的服务本项目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如果违反本协议,应赔偿乙方已支付给该员工24个月的平均工资总和。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仍需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乙方的在职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和乙方有劳动合同关系,或者正在为乙方完成某一项目的临时工作人员等。)
9.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10.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出终止合同时,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派人于通知日起14日内完成办理相关结清款项、解除合同等手续。
11. 双方同意,当双方公司发生股权变更或者更名时,本合同效力自动顺延。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代理合同 篇2
委托方(简称甲方):
住所邮政编码
代理方(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订约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转让(销售)的标的为:转让底价:人民币万元整。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经甲方同意,转让价格可适当下调。
第二条委托代理转让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为转让标的寻找意向买方,向意向买方详细介绍标的情况,带领意向客户实地看样;
2、居间撮合甲方与买方成交,代理甲方与买方前期谈判,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签约提供协助;
3、代拟项目转让合同及相关文件、文书等。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转让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如实详尽地说明转让标的情况及瑕疵,并向丙方提供有关的权属登记证件、资料、建设文件、物品清单等,及时解答丙方的咨询。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咨询解答不真实或无效的,丙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委托代理转让期间,甲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理转让本标的,亦不得直接与买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甲方应将承接的购买客户及时交由丙方统一洽谈交易事项。
3、按约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五条代理服务报酬:
1、甲方应按转让成交价款的%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2、若转让成交价大于转让底价,则对于超出底价部分甲方还应给予丙方的奖励金。以上款项支付时间:在甲方与买方订立项目转让合同并收到买方定金或第一笔交易价款后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凡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委托代理转让期间甲方与买方订立房产转让合同,均视为乙方完成代理居间义务,甲方应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报酬。凡在本合同代理转让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甲方与乙方推介的客户(包括该客户所控股或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订立房产转让合同,均视为乙方完成代理居间义务,甲方应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报酬。
第七条关于标的交付的约定
1、甲方应依照房地产转让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买方办理房屋交接、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
2、转让标的实物移交时间:转让价款全部付至乙方代收账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具体以房地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3、权属过户变更登记时间:以房地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4、交付(转移)的方式:甲方与买方办理产权过户及标的实物移交。
5、标的在证照变更、产权过户过程中需支付的各种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房产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标的在移交前如存在欠费,则由甲方承担并及时结清。
第八条关于转让价款的相关约定
转让成交后,买方应于成交之日起月内分期付清全部成交款:此付款方式如有变动,以甲方与买方的项目转让合同为准。
第九条转让标的:
合计转让底价:万元整。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经甲方同意,转让价格可适当下调。
第十条委托代理转让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方办公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关于进行公司业务宣传活动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宣传活动经费,共计 整;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制作的所有宣传品进行复核和确认。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宣传活动创意策划;
2、广告传单的设计及制作;
3、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日常工作的管理;
4、场地清洁及用品的维护;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及合法利益,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三、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协议双方对协议的变更或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协议,否则构成违约。
四、违约责任
协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任一条款均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五、免责条约
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进行宣传活动或不能按协议约定进行宣传活动,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年月日 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XX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代理权限(可多选)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为收取)。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按(□月/□季/□半年/□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______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____________,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________)。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
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
□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 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 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_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4、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_日以上的;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由乙方送达______银行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范围内,经营本公司产品,乙方为甲方在----------------(省,市)的区域代理商,双方在平等原则下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代理商基本资格。
1、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2、代理商有一定的经销电子产品经历(13)年,销售业绩与信誉良好。
3、恪守XXX的经营宗旨与经营理念。
4、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市场形象。
二、关于同业竞争问题。
1、同一代理商,不得同时经销其他品牌相似的安防产品。
2、经销产品不得超出代____区域外。
三、经销内容。
1、本产品的正常经销业务。
2、本产品的安装与售后维修。
3、人员培训由总部负责。
4、商标等终端形象建设,由总部统一策划授权使用,代理商负责日常维护。费用代理商自理。
四、经营与结算。
1、签署代理协议,缴总部20万元服务质量保证金(无利息),()首次订货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协议签订一个月内)。
2、该产品的出厂价5400元台,市场参考零售价6500元台。
3、协议签订后,将有关市场推广人员送总部培训。以及在总部策划下的终端建设。
4、每次订货以传真为准,提前一周,款到发货。每次订货量不低于100台。
五、权利与义务。
1、根据区域分布,签订相关区域代理商。(以省划分)
2、有权对代理商及其所辖区域经销商的经销产品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双方所订协议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资格。(具体协议另定)
3、有义务对代理商相关市场推广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4、根据该区域实际经销情况,有义务进行一定的市场推广工作(包括广告)。
5、对于涉及到公司商标的终端建设,由总部统一策划。
六、公司承诺:
在代理商区域内,公司不直接经营批、零售业务。销量及返利归代理商。
七、业绩与考核。
1、基本销售1000台年。 如果代理商________年内达不到,视市场情况降为该区域分销商,划归代理商管理,直至取消经销资格。 销量(台) 单台返利(元台) 最高返利(万元)
2、100XXXX010020
3、300150XXXXXXX
4、500170XXXXXXX
5、700110XXXX50XXX
6、10001以上 300
供方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XX编码:
需方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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