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理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______律师为甲方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五、律师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_____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正常收取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实际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外)。
3.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4.若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导致甲方败诉,则乙方将不收取所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______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仲裁委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具有代理专利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递交中国专利申请的资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甲方专利申请事项打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专利申请代理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的专利申请。就每一项甲方委托乙方申请的专利,乙方负责的代理工作包括:
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2、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申请及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如需);
3、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不合格的,负责修改、补正;
4、代为及时、足额缴纳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需缴纳的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等官方收取的费用;
5、及时请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负责请求实质审查的相关资料;
6、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在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
7、代为领取并向甲方转发专利行政部门的相关通知;
8、及时通知并邮寄专利行政部门下发的缴费文件并在甲方缴费后领取专利证书;
9、及时提醒已经委托乙方办理的甲方专利年费的缴付时间并应甲方要求代甲方向专利行政部门支付甲方名下专利的年费;
10、甲方需撤回专利申请的,乙方应代理甲方撤回专利申请;
11、专利申请的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审直至授权各阶段中发生的、需处理的其他事项.
二、甲方的委托项目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即形成一件专利案件的有效委托,为保证申请工作进展顺利,甲方通过书面形式指示乙方的申请项目须包括如下资料:
1、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若为外国公司或个人还需提供中英文对照)、发明人或设计人名单;
2、需提交给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书(委托书由乙方提供),由甲方签字或盖章;
3、技术交底资料。
三、甲方应对委托乙方的专利申请事务指定联系人,联系人的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乙方无法与甲方及时联系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承诺在专利代理服务中遵循以下准则:
1、甲方应真实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事务;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信息、技术资料和有关数据后在案件委托邮件约定的工作日内完成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并交甲方审核,申请文件待甲方审核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对于有特殊递交期限要求的
案件,流程人员必须及时监控案件进度,严格遵守对时间的约定;
2、在专利申请递交后及时向甲方传递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中间文件并汇报相关进展;同时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各种审查意见进行答复,答复提交前需甲方认可;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甲方认同的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4.按甲方提供的通讯地址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往来文件,代理方流程人员在接到受理通知书、授权通知书、专利证书后五个工作日之内,须将相关官方文件扫描后送达甲方备案并邮寄原件。
5、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立即告知甲方并同时指派甲方认同的代理人接替。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专利代理事务转委托;
6、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7、根据专利法要求指导甲方有关发明人补充、修改相关资料。
五、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披露与进行的专利申请必要的技术资料,为乙方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提供技术资料方面的协助。
六、甲方应认真审核专利申请文件,并核对有关信息,确认申请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为之。
七、乙方对于甲方的授权案件提供收费的年费提醒服务。具体为,甲方若委托乙方办理授权事宜或后续年费缴纳事宜,乙方提供次年的年费提醒服务,代理权限至该专利权终止;甲方自行办理授权事宜或缴纳年费的,视为终止委托,甲方自行监控后续年费,乙方不提供年费提醒服务;未获授权的专利案件的代理权限至收到驳回通知书时或
因甲方原因撤回、视为撤回时终止。
八、费用及支付
1、官方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2、代理费用为:申请代理费¥20xx元,实审代理费¥20xx元;申请文件经甲方确认后的申请文件(仅包括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总页数超过50页,则每超过一页的官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另收代理费。
3、未确定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获得申请号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帐单、发票等有关票据后20日内按照帐单所列款项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代理费和官方费用;
5、乙方的指定帐户为:
户名:XXXXXX 公司
银行账户: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支行
九、乙方完成初稿后,甲方指示取消案件,甲方应支付全额代理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十、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的专利申请形成被视为撤回处置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用。因乙方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因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十一、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长期有效,甲方可以随时通知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支付已经委托的专利案件的费用;乙方每年可以与甲方协商调整附表所示费用,协商不成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三、履行本协议及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电话: 电话:
E-mail: E-mail: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xxxx年 月日 xxx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相关项目的采购招标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采购项目为:。
第二条委托权限及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主要事项包括:起草规范的采购文件、评标办法、合同文本,组织采购答疑会议,组织招标会议程序,严密组织评标活动,认真做好评标过程原始记录,归集、采购档案等。(其他事项需注明)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采购项目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交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采购数量、服务标准等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2、甲方应根据采购需要协助乙方组织供应商踏勘采购项目的实施现场。
3、甲方应根据采购需要指派采购人代表参与采购项目的论证、招标或谈判,并澄清采购项目的需求。
4、甲方应依法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甲方在依法委托过程中,不得要求乙方在采购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供应商,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
6、采购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由甲方依法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协商决定,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作出决定。
7、甲方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有不良行为供应商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妥善保管该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证据。
8、甲方应对采购招标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对甲方委托的采购项目实施采购招标。
2、乙方在代理采购项目过程中应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采购项目进度情况及相关信息。
3、乙方应按照甲方委托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依法编制和组织评审专家论证采购文件并提交甲方确认。
4、乙方应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和询价文件中注明采购项目的评审原则、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5、乙方应将经甲方、监管方依法确认的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在相同时间内通知参加投标、谈判和询价的供应商,并依法公布经甲方、监管方确认的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
6、在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应根据采购需要,要求甲方指派采购人代表参加答疑、招标或谈判,并澄清采购项目的需求。
7、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如因任何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委托事项,乙方应在原因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在采购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废标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成交结果等非乙方责任导致采购活动失败,乙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应协助甲方解决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与供应商产生的纠纷,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避免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甲方与供应商协商、仲裁或诉讼过程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9、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发现有不良行为供应商应及时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提出,并妥善保管该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证据。
10、乙方应对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第五条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本项采购代理费用标准依中标合同金额按规定差额定率下浮%后的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第六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系指: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非一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以及战争、罢工和政府禁令等。
2、前款约定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另一方,最长不超过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日内。同时,应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中止、解除
1、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如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承担由此给对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如一方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监管方协调解决;
(2)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
(3)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委托方: (甲方),法人代表: 营业地址为: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电话: 。
本合同受托方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地址为×××××××室,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拟就“ ”项目委托乙方代理申请 □ 中国发明专利 □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 □ 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专利申请至专利局作出对申请最终结果期间内的有关代理事务。
经双方协商,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授权乙方办理专利申请程序中(不包括专利复审)的有关事务。
二、乙方委派 作为甲方专利代理人,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
三、甲方项目的发明人应充分地、完整地、 真实地向代理人介绍有关情况及内容,并按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技术资料、证据、图纸、背景文件等, 积极配合代理人开展工作,给予乙方工作便利。 在必要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要求补充技术资料、证据、图纸等文件。
甲方发明人应对所提供的证据、资料、图纸、背景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四、合同生效后,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技术资料等文件后应对其中未公开的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后的一个月内向中国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并向甲方提供所承办的文件副本一套。
五、甲方专利申请项目的发明人为:
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勾通代理人与甲方的联系。 其联系地址: ,电话为:
六、甲方如发生地址变更或更换联系人, 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于甲方提供的地址有误或不详或因变更后未及时通知乙方而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由于乙方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通讯处及时送达有关文件, 送达可用信函邮寄,送达时间推定为贰周。
八、甲方应当及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事项, 及时按乙方的`要求缴纳有关费用。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九、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为 发明专利□贰仟元整(¥□6000.00 ),实用新型□壹仟贰百元整 (¥□2500.00 ),外观设计□捌百元整 (¥□1000.00 )。
在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一次付清代理费。
上述的代理费不包括代理案件可能发生的业务费,如旅差费, 大宗邮件邮费,附加费用,附图制图费,检索费,复印费等。 乙方办理案件中发生业务费时应由甲方全额承担。业务费按《××××公司收费标准》的规定收费。
本条所述的旅差费指由于案件办理中需与审查员会晤, 或者外出与有关人员洽谈的旅差费用; 大宗邮件邮费指在承办案件中一次邮件的邮资大于拾元的邮费;附加费用指超过十项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或/和超过十页的说明书; 制图费指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绘制的供案件所需的附图的费用; 检索费指与案件有关的检索费用; 复印费指除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承办的一套文件副本以外的其它文件的复印费用。
十、乙方不担保所代理案件的最终结果, 所代理事务的最终结果由甲方承担。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自行更换代理人, 并应在代代理人更换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著录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所代理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乙方全额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同时退赔甲方已向中国专利局缴纳的全部费用。
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如所造成的后果使代理工作无法继续或无必要继续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乙方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取的代理费。
由于乙方的代理人泄露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 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上级主管部门直至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由于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如所造成的后果使代理工作无法继续或无必要继续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由于非乙方原因而使甲方失去专利申请权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上述两款中的任一事件发生后,甲方所付的专利代理费等均不再返还。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所订立的补充条款视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除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情况外, 自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委托事务完成之日终止。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完成、 合同终止后,本条即为代理关系终止、解除委托关系的条款。
十六、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再对甲方所委托的事务承担责任, 对中国专利局再寄来的与案件有关的函件及涉及费用变动的通知亦无转递的义务。
十七、专利代理委托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乙方以专利代理委托书为工作凭证。
十八、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等同效力,由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甲方:(签字章): 乙方:××××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章): 代理人(签字章):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利互惠,长期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决定,签署本全国独家总经销协议书。
一、在本协议约定的授权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现有及今后所生产的全部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独家总经销商,在全国市场全权开展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全国独家总经销商,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不再另行发展授权经销商,也不再向除乙方之外的其他客户自行销售。
四、本协议的有效履行期限即授权期限为十年,至十年期满的12月31日止,即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的,可以续签。
五、在协议履行期内,甲方将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交由乙方全国独家总经销,甲方确保按照产品的出厂成本价(已含甲方合理的生产利润)向乙方供货,各项产品的出厂成本价由双方确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新开发产品的价格由双方另行确定。在确定成本价时,甲方应向乙方明确具体成本的构成。在协议期限内,如因原材料、税费、人力资源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动需要调整成本价的,双方可根据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六、根据甲方产品的现有市场销售情况并考虑到市场的培育期限等因素,双方确定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乙方每年从甲方完成的产品采购指标:
乙方完成每一年度采购目标的,按进货总量的2%年终返利,超额部分按4%年终返利。返利由甲方以等价产品方式于次年一月份支付给乙方。
七、双方之间的货款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由甲方先发货后结算。结算时间点位双月的最后一日,甲方于次月5日前将截止上月最后一日的货款清单与乙方对账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确认后于10日前将货款支付给甲方。
八、为确保销售的正常进行,甲方应根据乙方订单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供货义务,包括按照乙方的通知直接向最终用户履行交货义务。
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时,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传真订单。由甲方通过公路运输或铁路运输两种方式免费发货,到站由乙方或乙方的客户自提,如有其它运输要求则由乙方支付运费。
九、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广告发布时应刊登乙方为全国独家授权独家经销商的内容,并体现乙方的名称,地址,电话。
2.乙方有义务将甲方产品的市场发展,产品情况,客户需求等信息及时反馈甲方。
3.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和调整,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相关建议、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对非人为损坏和非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对乙方终端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并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应向乙方配套提供公司统一印制的产品宣传品,并向乙方提供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支持,销售培训,经验交流等服务。 6.甲方有义务保证充足的产品供应。
十、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提前解除或终止履行本
协议,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且守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违约期间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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