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2020-08-06 代理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代理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产品,乙方作为_________区域内的代理销售商,甲方将不再向该区域内的另外方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付款后提货。运输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只限公路长途)。乙方单次提货量达____箱以上,由甲方承担全部运费。

  三、甲方按生产厂家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代理销售的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代理销售产品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开展本协议确立的代理销售业务,乙方可在进货价与市场终端价之间,自行确定产品的营销价位。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的区域销售,若需跨区域销售,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后才能施行。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代理销售情况报表。

  八、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予以妥善解决,也可提请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银行帐号: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_____%,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_____‰,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XX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产品,乙方作为_________区域内的代理销售商,甲方将不再向该区域内的另外方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付款后提货。运输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只限公路长途)。乙方单次提货量达____ 箱以上,由甲方承担全部运费。

  三、甲方按生产厂家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代理销售的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代理销售产品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代理销售价目核定表>开展本合同确立的代理销售业务,乙方可在进货价与市场终端价之间,自行确定产品的营销价位。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的区域销售,若需跨区域销售,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后才能施行。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代理销售情况报表。

  八、因本合同执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予以妥善解决,也可提请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

  1. 委托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委托内容: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职责: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 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四、费用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78000元(七万八千元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代理费用作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费用,待整个招标结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费。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五、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六、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 乙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

  时间: 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兹因甲方工作需要,决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月。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工作岗位:

  职责及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劳动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采取(月,周,日,定额)工资制,(月,周,日,定额)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险方面):按照市人才交流中心规定。

  3.甲方支付乙方必需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聘期管理

  1.甲、乙双方执行_____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合同_____号》。

  2.聘用期间,乙方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续聘合同另行签订。

  4.在聘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聘用关系,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根据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消岗位,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6.按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关系的。

  六、甲,乙双方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自谋职业

  七、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合同终止不再续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按甲方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八、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由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上级政府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明确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乙方若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并经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聘用关系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人事部门、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签字、公章):

  甲方(人事部门签字、公章):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受聘人签字):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担保人签):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公章):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合同 篇6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签署。

  一、(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其地址为: 。

  二、(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其地址为: 。

  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 甲方授权乙方在互联网购物平台(天猫、京东、亚马逊、一号店商城与苏宁易购商城)(以下简称“B2C”)申请并建设网上店铺,并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拥有的产品进行互联网销售,对甲方所拥有的店铺进行运营、策划、推广装修等服务。本协议双方若无特别约定,甲方之产品包括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生产、销售或经营的所有产品。

  1.2 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作为产品的品牌持有人或拥有人或拥有代理权的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理文件等)。

  第二条店铺申请与建设

  2.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开始进行为甲方申请网上店铺相关的工作,乙方负责为甲方在B2C平台进行店铺注册以及为B2C店铺账号开通等相关申请工作。

  2.2 甲方负责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入驻B2C平台申请店铺注册需要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2.3 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首页装修及商品模板设计,包括店铺招牌设计、店铺首页自定义区设计、店铺首页左侧类目条设计、店铺商品展示设计和店铺商品模板设计等。在上线之前交由甲方最终确认。

  2.4 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的产品上架工作,上架的产品以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为准,若甲方有异议,应及时提请乙方,由乙方进行修改。

  2.5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申请网上店铺的注册申请过程中,若因为甲方提交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原因导致网上店铺注册申请延缓的,由甲方负全责。

  2.6 在甲方的B2C商城店铺注册和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须向B2C平台支付的保证金以及技术服务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须按照所在B2C平台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条网络营销

  3.1 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

  3.1.1B2C店铺网络维护技术支持;

  3.1.2产品更新与上架;

  3.1.3运营策略的协同制定与完善;

  3.1.4推广页面制作与店铺改版设计;

  3.1.5数据提取并分析及内部流程改进;

  3.1.6客服售前售后咨询及服务质检;

  3.1.7促销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3.1.8会员管理及营销;

  3.1.9分销平台维护及完善;

  3.1.10SNS推广与维护。

  3.2 乙方负责甲方全年度广告策划并提供可行性广告执行方案。

  3.3 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客单价、转换率、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并在每月5号前提供给甲方。乙方拥有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专业分析报告,可优先向甲方提供。

  3.4 乙方承诺在甲方B2C店铺所出售的商品均为经甲方提供的商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标用于非甲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3.5 对于通过甲方B2C店铺完成的产品销售,由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产品,并负责产品质量、产品运输、产品售后等所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6 甲方应提供B2C平台的账户密码及支付宝登陆密码给乙方,以便于乙方运营过程中以及甲乙双方结算及核对每月销售佣金时使用;若甲方修改支付宝登陆密码的,应在修改密码的第一个工作日前告知乙方。支付宝登入密码只限乙方在核算店铺销售金额时使用。

  3.7 甲方应积极配合本协议所述产品的销售事务,如有产品推广和促销活动,须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提交相应活动素材给乙方,以便乙方根据其专业判断进行相应安排。

  3.8 甲方承诺遵守网上店铺所在B2C平台的服务协议,支付服务协议以及所有公示于B2C平台及支付平台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店铺权利

  4.1 乙方为甲方申请B2C网上店铺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2 甲方产品自身的各项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乙方除为了本协议的目的正常使用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条合作期限

  5.1 本协议履行期限从网店正式运营之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签署处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起生效;

  5.2 若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续约,经双方协商可确定下一年度的合作事宜,签订后续合作的有关合同。

  第六条佣金

  6.1甲方按货品库存的 折(新品 折)的价格向乙方供货(不含物流费用)。

  6.2以上销售佣金计算办法中,销售商品成交总额的计算日为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个日历日,并采取累计计算办法。

  6.3 签订合同之日起,双方在每月10日(遇休息日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结算上月佣金并由甲方足额支付佣金,账期为40天

  6.4 甲方账户信息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第七条保密

  7.1 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7.2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不充分的或虚假的信息致使另外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按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网上店铺开设成功不超过三个月的,按实际时间计算)的平均佣金计算出的月佣金额,按三个月支付乙方的佣金损失。若剩余协议时间不足三个月,按实际剩余月数计。

  8.2 除本协议以上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对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九条免责条款

  9.1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在状况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避免损失扩大。

  9.2 如因国家互联网或其他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其他

  10.1 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应甲方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若一方确定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10.5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应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乙方承接甲方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 签订本区域销售代理合同 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双方确认:甲方的 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 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区域的.销售代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

  2、甲方发货到市,此范围外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按乙方订货量的比例免费提供公司统一的宣传资料。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

  1、乙方需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2、乙方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及产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应至少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情况(包括一些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 同时应向甲方汇报 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

  三、代理保证:

  1、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权收取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同时不予退还市场保证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退还乙方保证金。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无需续约,在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况下,可终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内代理或经营与甲方有同类或对甲方有冲击的产品。

  四、退换货:

  1、为服务广大消费者,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经营,若消费者不满意或证实属产品质量问题, 甲方需无条件提供退换货。

  2、代理期间如因产品滞销,乙方要求退换货,在提货日起三个月内,外包装完好情况下,甲方酌予协助办理,来往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销售定额:

  1、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供货价为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订货量最低为 50公斤,甲方给予乙方 3 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至少应达到元的销售额。

  2、试销期满,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销售额,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则终止。

  六、本合同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甲方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代理合同 篇8

  代理记帐合同编号:________

  代理记账合同

  代理记账合同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

  本代理记账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帐,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 年 月到 年 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一、委托范围

  1、业务范围(请在以下事项中选择):

  (a)建帐;(b)代理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帐薄)(c)财务管理咨询;(d)税务相关事项(国地税报到);(e)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f)清理乱帐;(g)协助企业开立银行帐户;(h)协助企业开立员工工资帐户;(i)协助建立各种财务制度;(j)地税网上申报;(k)出具会计报表、税务报表、填写税收缴款书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代理记帐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各样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北京市各项税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帐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6、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7、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代理记帐内容。

  四、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会计服务费每月为 元,按季度预付,于每季度10号前支付。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最短委托期为一年,合同未满六个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原始凭证交接时付款,过期一周不付服务费,甲方应按所欠费用的二倍赔偿乙方损失,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1、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资料,如果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未尽代理记账相关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应签定相关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代理的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艺术区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委托乙方开展租赁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该物业的租赁事宜,但不享有独家租赁代理服务权,甲方有权就该项目委托其它的租赁代理公司。

  二、委托代理的物业情况

  (一)该物业坐落位置:

  1)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艺术区位于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中磨碟沙隧道口。

  (二)本合同所称“该物业”是指:“信义会馆、聚龙村、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艺术区”物业委托出租部分,建筑面积约为 / 平方米。

  三、委托期限

  (一)委托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生效之日亦双方签署日期为准)。本合同期满时,任何一方如需要续约,可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向另一方提出,续约的期限及条件按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商定。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如乙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同的条件下,可以提交乙方履行合同所需的补充资料。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保证该物业为甲方所合法拥有。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物业的建筑图纸、效果图、房型图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资料。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销工作进行监督,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进行调整。

  (四)甲方应负责办理该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环节中所必须的相关政府批准文件。

  (五)甲方负责审核租金及收取该物业租赁成交的所有款项,并向承租方提供收款凭证。

  (六)该物业的广告宣传和活动推广应由甲方审批决定,相关费用经甲方核实确认后,由甲方根据宣传推广计划自行向有关单位支付。

  五、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诚实信用地完成本代理约定的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权益。乙方必须充分运用自身的信息网络,运用适当、有效的方法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寻找、联络适合该物业的客户。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签署权范围内的租价、面积、楼层、缴租方式等相关内容,与客户交涉、带客户看房,对客户进行经常性的跟踪服务,并配合甲方及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处理租赁房屋的交楼手续等事宜,做好业主及客户的协调工作。

  (三)乙方无论在任何报章、杂志、电台、电视、互联网、广告宣传品等各类公开媒介上进行宣传,宣传内容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超出甲方确认的内容和范围进行宣传推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否则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每月向甲方报告招租工作进度、最新写字楼市场动态及工作计划等。

  (五)在代理活动中,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乙方不得直接向承租人收取该物业的租金、保证金、押金等款项。如乙方的恶意或过失行为给甲方带来名誉、经济损失,甲方有权采取诉讼或其他合法方式要求乙方赔偿。

  (六)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应向甲方妥善交接一切有关工作,并应对甲方的文档资料和一切未经书面授权乙方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或该物业承租人的信息及商业秘密。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及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七)乙方在收取各项佣金时应向甲方开具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关款项,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 佣金

  (一)佣金支付的前提条件

  1、除本条另有约定外,甲方支付佣金予乙方的前提条件为:乙方在委托期限内成功介绍客户与甲方签署租期为壹年或以上的正式租赁合同,且客户在委托期限内依照正式租赁合同向甲方缴付了租金保证金(金额相当于两个月租金)及首期租金(第一个月租金)。

  2、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在委托期限内所联系且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客户,须向甲方书面说明此客户跟进情况。如在本合同终止后30天内与甲方签署租期为壹年或以上的正式租赁合同,且客户依照正式租赁合同向甲方缴付了租金保证金(金额相当于两个月租金)及首期租金(第一个月租金),甲方仍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佣金。

  3、乙方向甲方成功推荐场馆租赁的业务,需与甲方额外签订一份《确认书》,在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并收到场地租金后,按照约定时间内支付佣金给乙方。

  (二)佣金支付的标准

  委托期限内,经乙方成功租出(即符合上述“佣金支付的前提条件”)该物业之单元,甲方按照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佣金:

  1、乙方成功租出该物业之单元,除本合同有特殊规定外,甲方按与客户签署的该单元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的首年第1个月的租金之 100% 标准支付乙方佣金。

  2、如乙方成功租出的该物业之单元承租人属于世界500强企业,或承租人承租的建筑面积超过 5000平方米的,甲方除按上述标准支付乙方佣金外,另按首年第1个月的租金的 50% 的标准支付乙方额外奖励佣金。

  3、为了缴励乙方,在20xx年8月31日前成功出租的物业,甲方额外奖励乙方成交物业月租金的20%作为激励佣金。如在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内成功出租的物业,甲方额外奖励乙方成交物业月租金的10%作为激励佣金。

  4、如成功介绍客户租赁甲方的活动场地,按照该次活动总收入 5-10%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具体佣金金额根据租金折扣另行商议、另行签署确认函。

  (三)佣金支付的方式

  甲方收到客户第一笔租金/活动场地租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凭客户确认书向乙方支付佣金。

  七、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提供甲方满意的服务,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改进要求,如在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的 七 天内,乙方仍未有令甲方满意的改进,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 七 天内终止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否则,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对方的各项经济损失。

  八、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事由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九、合同的争议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本合同的内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有需要,双方可在本合同条件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发生争议且未能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代理销售___________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楼盘地点:

  二、代理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__ ” (其中建筑主体上部物业委托销售面积为 ㎡,商业物业委托代理销售面积为 ㎡,车位物业委托销售代理总数为 个。)的销售总代理,负责该物业的销售及销售过程中策划、宣传广告等工作。

  三、 代理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群楼以上物业建筑面积销售达90%止。

  四、代理楼盘均价底价实现计划:

  建筑主体群楼以上物业:均价 元/平方米

  (乙方依据此均价制订出个户明细底价表,甲、乙双方依据此份个户明细底价表进行个户基本代理费和溢价部分的代理佣金的结算),甲方应在开盘前三个月确认开盘均价底价。

  群楼商业物业、地下室车位物业等价格及销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签订代理补充协议。

  五、正式购房合同的签定:

  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合同范本及单价标准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六、群楼以上物业销售进度约定 :

  第一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35%;

  第二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55 %;

  第三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70%;

  第四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推盘量的90%。

  备注:销售进度是以各个批次推盘量作为考核依据,销售进度不进行各个批次推盘量累加考核,具体各个批次实际的推盘量依据市场情况或甲方开发情况来制订,制订结果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代理费标准及支付:

  代理费标准:依据双方协商的项目平均价,制定合理的个户销售单价底价,并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销售进度,在此前提基础上执行代理费结算,包括基本代理费及溢价两部分。

  a) 基本代理费:

  (1) 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 1 % 结算基本代理费。

  (2) 未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 %结算基本代理费。

  b) 溢价部分:

  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甲方抽取相应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应个户底价部分的30%支付于乙方作为乙方创造超额部分的奖励金;

  代理费支付:

  i代理费按每月10日前根据代理情况,结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借款方式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后,支付该合同销售代理费的70%给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账后再支付25%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后,支付95%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3、甲方预留5%销售代理费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在乙方为各户客户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做相应的个户结清或本协议解除时一次性付清。

  i. 代理期满,甲方应在30日内结清并支付未支付部分代理费(包含基本代理费及溢价部分)。

  ii. 代理期间,甲方同意以低于个户底价出售上述物业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办理相关销售手续,甲方书面批示的低于个户底价销售的个户物业,乙方按相应个户物业的实际成交金额结算相应的基本代理费。

  iii. 甲、乙双方出售的上述物业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甲方均应按上述计算方式支付代理费。

  八、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完整的工程进度表,保证 年 月 日封顶, 年 月 日交付使用,若项目为分批次开发,甲方应将具体各批次的工程进度表以书面形式提供于乙方。

  2.提供售楼部,并完成内外卖场的装修布置, 年 月 日前,提供乙方使用。

  3.提供该楼盘的全部设计图纸、含总平面、立体色彩效果图主建筑单体图等,以及该项楼盘内供销售的物业明细表,含房号、建筑面积、公用分摊面积等。

  4.保证该项目房产产权真实、合法、完整。

  5.负责项目所有销售广告费用(控制在1%--1.5%以内,售楼部的建设和装修不列入广告范围)。

  6.安排财务人员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财务事宜,安排1名报备人员负责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及按揭手续以及保安、保洁、服务等相关后勤工作人员。

  7.甲方负责同乙方共同确定各个销售阶段的商品价格及允许浮动幅度,并根据市场状况定期修订。

  8.甲方负责确定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等并负责审定合同补充条款。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客户签订附加条款的合同,甲方不予承认,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定后负责提供并制作该项目的全案营销、策划及推广方案,乙方提供的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2.负责培训售楼人员并支付售楼部乙方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3.制作并提供该楼的全套营销策划方案;

  4.负责售楼部户外看板及围墙广告的设计工作;

  5.负责楼书、DM广告设计工作;

  6.负责项目媒体广告的设计工作;

  7.负责设计组织销售公关活动等;

  8.协助购房者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向买方催收购房款。

  9.乙方负责从第一次接触客户至客户办理商品住宅入住手续为止的全过程客户服务工作。乙方的项目策划、营销、广告宣传费用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10.乙方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客户资料(含未签订购房协议的客户),按月编写客户分析和各有关销售分析报告,及时提交甲方。

  11.乙方负责根据双方确定的销售价格幅度内销售商品住宅,不得私自定价。

  1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审定的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认定的合同文本,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代表甲方以客户签订额外的附加条款。

  十、费用分担

  1、甲方承担的费用

  a) 售楼部建设或租赁、装修及水、电、宽带、物管费等。

  b) 楼宇沙盘模型、个户模型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效果图制作。

  c) 各类楼书、海报、效果图、VI等宣传品的印刷。

  d) 售楼部甲方人员人事费用。

  e) 各类媒体广告发布。

  f) 售楼部办公配套物品,如:电话、桌椅、复印机、电脑、传真机、饮水机、空调等。

  2、乙方承担费用

  a) 乙方人员的人工费用。

  b) 乙方销售人员的制服费用。

  c) 售楼部日常低值易耗品办公费用。

  d) 售楼部人员日常办事交通费用及与售楼公关费用。

  e) 售楼部电话费用。

  f)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的发票。

  十一、其它约定:

  1、分批次开盘时间另行约定。(但必须以取得预售许可证为前提条件)。

  2、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该项目的销售代理,若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则余房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须付基本代理费于乙方。

  3、甲方不得无故终止、解除合同,若甲方单方无理由终止合同,则甲方必须在终止合同五日内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额代理费;若在乙方未进场前甲方无故单方提出解约,甲方应按6万/月支付乙方作为相应补偿,补偿总额为6万/月*月数(月数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确认合同终止日)。

  4、广告及促销活动经甲方同意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未按规定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甲方应于终止合同5日内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额代理费。

  6、如因甲方原因,该项目缓建或者停工,则代理期相应增长。

  7、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客户退定、退房的处理原则

  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若发生客户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户退房、退定发生后,乙方应将此销售所得的代理费退还给甲方(甲方从未付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十三、代理服务期限和提前解约的规定

  代理服务期限:

  1.双方按项目群楼以上物业销售率达到90%界定代理期限。

  2.在整体销售率未达到该比例之前乙方不得终止销售活动。

  3.在项目群楼以上物业销售率达到90%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保留继续销售的权力。

  4.在此期间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代理合同。

  本协议可能因以下原因提前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和解除合作。

  A:在甲方满足本协议所约定的各项条款的前提下,如因乙方原因(政策调控及不可抗力因素或类似甲型流感等应不列入乙方原因),乙方未完成各批次各阶段销售任务时,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并结清已售房源代理费。

  B:甲方未按规定支付代理费的且超过30日,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

  十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交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补充: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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