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代理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拓展产品销售市场,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做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商授权每年认证一次.
2.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以“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名义,从事有关销售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登记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以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及签订的下级代理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5.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做出评价和投诉.以报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6.本协议期满或甲,乙双方解决本协议时,乙方应立即清付完甲方货款,并签署终止协议.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培训乙方业务及技术支持人员;
2.甲方为乙方提供序列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本地客户档案资料和宣传材料;
3.甲方负责序列产品的全国性广告宣传工作,指导,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广告宣传,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
4.甲方按序列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5.如乙方在经销商其间内,销售业绩良好,甲方应当给予提高代理商资格,提供优惠经销政策等相关奖励措施.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序列产品的有关部门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
2.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基本维修,维护;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乙方市场宣传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体系规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乙方对客户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特殊情况须经甲方批准视为有效;若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
5.乙方如举办与甲方序列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技术.不论协议期内或协议期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甲方序列产品专利,设计,知识产权的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序列产品的声誉,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三.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
1.甲方按价格体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货.甲方价格体系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经销期内,业绩良好,市场信息准确,结算准时,甲方将把乙方总销售业绩的 %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并适当放宽销售区域,提高经销级别.
3.系列产品市场报价,最低销售限价,经销价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严格执行价格体系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原则上,乙方向甲方订购设备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做为合同预付款,30%的余款在设备交验完毕时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的相关发票.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协助销售,甲方直接和用户签定协议的,如果低于全国统一报价,则按价格体系中规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总设备款的90%后,甲方按约定的比例一次性转帐或其它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协助最终销售价格高于全国统一报价,以统一报价总价的金额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将高于部分扣除应该交纳的税款后,收回全部货款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公司与下级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无论那种情形,在收回全额货款后,一次性给予乙方合同总额的%做为管理奖励.
五.订货,付款及运输
1.乙方订货时需要按要求同甲方签定购买合同.
2.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并按结算方式中的描述支付货款,款到发货.
3.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费及保险均有甲方承担.
4.验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可根据产品清单进行验收,并由甲方派出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双方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如有异议应在收货一周内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条款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代理合同 篇2
协议号:_____________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销售 (品牌)商务通信产品如下;
授权代理产品: (以下简称“产品”);
授权区域包括: (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2.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4.销售指标及合作期限
5.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200 年 月 日终止,经考核可转为一级代理商。
合作原则及规定
1.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2.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2.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3.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2.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对于 (品牌)内部客户和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 (品牌)的 系列交换机竞争业务。
3.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4.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 (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
付款条件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天内把总价(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交货期
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三十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保质和售后服务
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五个月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2. 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
3. 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百分之二十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六个月的保质期。
4. 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板子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板子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板子。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板子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5.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6.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8.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保密责任
1.出于本协议的目的,乙方仅拥有为实施合作而参阅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权利。
2.乙方承诺不会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非本协议之目的,不会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并且不会向其乙方员工泄露任何属于甲方的保密资料,除非该等员工有必要为工作的缘故而掌握该等保密资料。
3. 乙方将对由于前述原因而掌握及了解甲方的保密资料的员工签署与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协议书,并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资料,以免使之为非双方确定的合作内容下允许了解及掌握保密资料的员工所使用或为公众掌握及了解。
4. 本协议下甲方将保密资料交由乙方,并非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任何专利或版权的权利,或意味着乙方对该等保密资料拥有任何其它权利。
5.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代理关系结束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
6.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十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乙方并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7.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生效及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十五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前三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在事件发生后九十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复本和附件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下述附件乃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价格规定
附件二、 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企业名片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就甲方产品地区总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章 术语解释
第1条 地区总代理商: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商业信用、销售渠道和经销家电产品经验,并由甲方授权且能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销售政策、条例,在甲方指定区域范围内独家销售甲方产品的(自然人或法人)即本协议之乙方。
第2条 县、镇级经销商:乙方在所属地区内经考察并报甲方备案的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主要销售甲方产品的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第3条 窜货:乙方或其县、镇级经销商将甲方产品销售到非乙方所属区域和从非指定渠道进货的经销行为。
第4条 旺季:每年农历春节前三个月和春节后二个月。
第5条 侵权产品:侵犯甲方合法权益(专利权、商标权、厂商名称、软件等的任何产品。
第6条 代理产品类别:A公司产品(VCD、超级VCD、DVD、AV中心等)。
竞争品牌产品:指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品牌产品
约定细则
第7条 货款结算方式:现款现货。
第8条 提货方式:自提。
第9条 供货价格:供应价为代理商统一价格。乙方应利用此价格优势做好批发、零售业务,保证A公司产品在该地区销售占绝对优势。
第10条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规定的地区范围内销售。如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低价冲击外地市场,一经查实,甲方将对此进行处罚或停止供货。
第11条 退换商品:乙方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如有故障机需要调换,必须包装完好如新。机器内部零件和附件齐全,否则乙方需按实际工厂开票价付清所缺零、辅件款项后,方可调换。如有滞销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自进货起3个月内)向甲方申请调换,具体要求也必须按甲方退换商品规定执行。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12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对地区总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或处罚地区总代理;
2.对县、镇级经销商的考察、评判,以建议处罚或取消该县、镇级经销商;
3.销售区域的划分及确定代理产品类别;
4.产品价格的决定;
5.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6.审核和支付乙方地方广告和维护甲方利益的活动中所需经费;
7.区域营销模式的决定。
第13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
2.不断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
3.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市场;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第14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 在规定的代理区域内独家代理甲方产品。
2. 确定和取消县、镇级经销商;
3. 在甲方规定地方广告费用额度内行使建议使用权;
4. 放弃地区总代理资格(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第15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 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回款制度、窜货管理规定等;
2. 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3. 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
4. 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
5. 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6. 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7. 监督和指导县、镇级经销商,遵守甲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章承诺与违约
第16条 甲方承诺:
1. 甲方在协议期内,在乙方所属代理区域内独家向乙方供货;
2. 为配合乙方销售,扩大甲方产品销量,甲方根据乙方的销量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和促销费,费用额度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3. 对产品实行保价政策,即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乙方(包括县、镇级经销商)存货价格作相应补价调整。
4. 如乙方超额完成甲方制订的全年销售任务,则甲方对乙方实行年终奖励,奖励额度为全年销售额的。
第17条 乙方承诺:
1. 设有专门的经营场地、人员,并保证充裕的资金销售甲方的产品;
2. 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同类别的竞争品牌产品;
3. 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范围出货,价格浮动需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 在甲方调低产品价格时,同时对所属县、镇级经销商采取同样的调价措施;
5. 努力完成甲方制订的销售任务。乙方向甲方承诺:协议期完成销售任务 万元,并且每月任务不低于 万元,如连续2个月完不成最低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6. 无条件负责甲方产品在各区域销售时与之相关的一切社会事务,如评检、抽查、新闻媒介关系及其他突变事宜,并遵照甲方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7. 对甲方所有销售文件严格保密;
8. 乙方工商登记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2个月将变更事项通报甲方,并在变更后10天内报甲方备案。
第18条 违约条款:
1. 甲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乙方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及补偿要求,甲方应在尊重事实及双方利益基础上尽快给予解决;
2. 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并有权通报相关的县、镇级经销商;
3. 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加价供货、某一时间内断货(在此期间由甲方直接向其县、镇级经销商或客户供货)、取消代理资格等方式;
4. 乙方经营严重不景气或不积极推销甲方产品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终止代理资格;
5.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条第2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6. 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7. 甲方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前一个月应书面通知乙方;
8. 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资格起三个月内,双方结清住来帐务并妥善处理乙方待售的甲方货物;
9. 本条款未尽事项,参照甲方其他制度执行。
第四章区域划分
第19条 甲方授权乙方负责 域内甲方产品的销售。
第五章其它
第20条 本协议执行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21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22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一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订。
第23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的在地有关机解决。
第24条 窜货管理规定、回款及价格规定,广告宣传管理规定,售后服务规定等将另行起文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并享受与协议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平等互利为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地区独家总代理甲方发房软件系列产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协议的软件所有人。
2、甲方保证其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3、乙方保证其经营活动的真实、合法及有效性。
4、乙方因本合同项下的经销活动同第三人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 方无关。
第二条 代理区域
甲方指定乙方为其发房软件系列产品的同时作为该产品在该区 域的销售服务中心。乙方有权在上述地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其他分销商。
如甲方在该区域发展了销售代表,在合同正式生效后的次月,统一移交给乙方管理。 如遇区域用户直接跟甲方签定的合同,统一移交给乙方管理,并将合同款项于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划到乙方账户上。
第三条 协议有限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日至年日止。合同期内每年营业额不达 人民币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每年营业额是从上一年 月日到次年月日之间的软件销售总收入),如乙方达到本协议规定目标,甲方在该区域优先选择乙方作为下一个协议期间的区域总代理。
第四条 产品版本与服务价格
1、甲方对全国市场实行等级制的价格体系,在乙方代理区域,发房软件的发行版本为 目前甲方开发的所有版本(即:职业版、专业版),如果乙方要申请开通企业版,双方协商后确定。合同期限内新开发的所有版本,以供乙方更有力的开发市场。
2、发房软件专业版在乙方区域的统一销售价为元/月/帐号。其他版本均按照甲方全国统一销售价执行。
3、乙方必须按照以上价格统一向顾客售卖产品,不得私自变价销售。价格变动或执行 任何活动必需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获审核后才能执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
第五条 合作程序
为了保证双方的投资利益,甲乙双方共同投资来开发乙方代理区域。
1、甲方开发乙方市场所需要的发房软件版本,建立对应的和数据库服务器。
2、乙方以成都领房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并负责设立办 公场地,以及投入与市场相关设备和人员,确保市场正常运行。
3、乙方向甲方缴纳2日内支付全额代理费。
4、为了扶持乙方的代理市场,甲方提供在自年日至年日止不进行用户收入分成。年5:5进行分成;采取月结方式,乙方于每月10号前支付上月分成款项。
第六条 服务保障
1、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委派的人员进行软件产品方面的技术培训,相关的差旅费用由乙 方自行承担。
2、作为对乙方的支持,甲方提供3个工作日的现场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乙方负责向 客户提供良好的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包括:安装、调试、培训、故障排除等,甲方给予相应远程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七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规范市场体系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及非保密技术支持文件。
2、对乙方销售负责人员提供产品培训服务。
3、有计划的开展广告宣传、活动推广并事先通知乙方予以配合。
4、监督乙方的经销活动。
5、提供乙方市场软件版本的升级与维护。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所在区域用户提供正规发票,由乙方支付国家规定相应的税费。
7、在乙方未违反合同相关条款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合同。
乙方
1、乙方不得违反甲方制定的销售政策,不得扰乱甲方正常销售秩序。
2、乙方不得生产、代理与甲方产品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产品。
3、乙方积极推广该产品。
4、乙方用甲方提供的产品名称。
5、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政策。
6、乙方在本协议指定地区内展开业务,不得跨地域销售。
7、乙方有保护甲方产品的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产品机密。
8、帮助甲方进行市场调查、搜集相关信息,及时反映顾客的要求和意见。以便甲方了解市场动态,调整产品市场定位及策略。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时,如乙方达到本协议规定的事项,未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甲方在该区域优先选择乙方作为下一个协议期间的区域总代理。
2、乙方如因经营确实有困难,在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和处理好用户情况下,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视为违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
3、如因甲方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须双方确认同意,甲方须按代理费的双倍偿还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如因乙方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的,或是由于乙方销售中出现问题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发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需向甲方结清所有甲方应得分成款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
1、就分成方式甲乙双方以按月结算方式,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给甲方结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所有款项来往均按规定执行,如对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结算,每逾期支付一天,违约方向对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逾期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3、双方应严格按照此协议规定履行相关条款,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到有关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附件方式加入本合同,补充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成都领房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甲 方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乙方 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代理合同 篇5
制造商:(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 代理权限
1.1 甲方授予乙方在 陕西省 范围内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包括户外折叠椅、行军床、户外野营帐篷。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1.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1.3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乙方成为甲方临时代理商。临时代理商除区域独家代理权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甲、乙双方合作期满一年后,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
1.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1.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1.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1.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1.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2 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3 产品价格
3.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3.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4 代理折扣及结算
4.1 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 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A
b)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B
c)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C
4.1.1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a)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4.1.2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4.2 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4.3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5 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6 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6.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6.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6.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6.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7 销售业绩
7.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却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7.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缩小其销售区域;
3)终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8 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8.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8.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
8.2.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8.2.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8.2.3用户需求信息。
8.2.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8.2.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8.2.6市场调研。
8.2.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2.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9 知识产权
9.1 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9.2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9.3 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9.4 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
10.协议期限
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后,乙方凭甲方传真的正式代理证书,获得甲方正式代理权限,直至双方解除代理合作关系。
10.2 甲方在乙方暂时代理期限内,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任何销售行为,甲方有权修改本协议,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0.3 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10.5 关于协议终止
10.5.1 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10.5.2 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非质量问题有偿维修,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10.5.3 解除代理关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甲 方:乙 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 期: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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