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出版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出版合同 篇1
一、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国际版权贸易在我国起步较晚,我国出版企业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才开始接触涉外合同,涉外合同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难以同本版书合同相匹敌,因而涉外合同的管理工作始终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管理方式上颇为简单粗放,导致各种违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阶段。
1.合同订立阶段
涉外合同的逐级审核制度流于形式,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合同签署不按规定流程办,有的业务部门为了图省事,将按规定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或授权签署的涉外合同随便请没有获得授权的分管领导一签了事。还有个别业务部门无视涉外合同管理规定的存在,习惯于绕过合同管理部门,直接找领导“特批”,干扰了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合同履行阶段
严格按照合同履约意识不强,特别是版权引进合同,做过版权登记,支付完预付金之后便被束之高阁了,忘记了对履约全过程的监控,使得下面这些现象时有发生。例如,引进版图书的封面不合外方要求,遗漏版权声明,出版前未按合同规定提请外方出版社审核译文,未经许可擅自删除索引、图标,超过或不足约定印数,图书出版后不及时告知外方并寄送样书,每年年底不主动提交版税报告,外方来信催要,亦置之不理;不按约定时间结算版税,合同约定的库存销售期限结束后照常销售,等等。以上种种对管理制度和合同约定的无视与怠慢,也许短期内不会引起不良后果,但是长此以往会给出版企业的国际品牌形象造成很坏的影响,在国外出版商中形成不好的口碑,甚至进入黑名单,给企业今后与国外出版商的长期合作设置了障碍。
二、出版企业涉外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涉外合同风险管理意识缺乏。一些出版企业中从企业管理层到员工对涉外合同的风险管理意识普遍较为淡薄,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之间关系缺乏正确认识,认为国外出版商远在国外,一旦违约也不易被发现;即使发现,图书标的小,国外出版商也不至于远渡重洋来追究,于是乎,守约的诚信度大大降低,直接造成了涉外合同订立阶段和履行阶段的管理难以到位。涉外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且执行不力。近年来,随着出版社转企,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逐步引入出版企业,出版企业的涉外合同管理制度也从无到有,开始有了一些成文的简单规定。但是,由于不够系统不够完善,尚未形成一套完备的、切实可行的涉外合同管理制度体系,无法保证涉外合同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在实际工作中,即使是一些简单的管理规定,也很难获得上下一致的遵守,常常有章不循,使得规定难以落实。涉外合同管理工作还尚未被当作一项必不可少的企业管理工作来抓。涉外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必备的素质和必要的培训。涉外合同管理是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岗位。涉外合同管理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涉外合同的管理质量。涉外合同管理是对涉外合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管理工作应当渗透到合同的谈判、草拟、审查、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的所有过程、环节和细节当中。无论合同处于哪种状态、运作到哪个阶段,合同管理工作都必须跟上,不能掉以轻心,高度的责任心是做好工作的首要条件。涉外合同大多是英文合同,忠实、准确地翻译英文合同是每个涉外合同管理员必备的基本功。审核英文合同,及时指出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缺陷并提出修改、增删建议以及督促合同的履行是涉外合同管理员的职责。此外,一定的涉外合同管理经验和技巧也是合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再好的制度设置、流程设计,如果涉外合同管理员不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涉外合同管理工作也是无法顺利开展的。
三、解决涉外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具体措施
杜绝涉外合同管理问题的产生要从细节入手,关键是把好两道关。一、是合同签订关,二、是合同履行关。
1.把好合同签订关
涉外合同逐级审核制度和涉外合同会签制度是把好合同签订关的制度保证。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涉外合同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严格落实这两项制度,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将合同风险防患于未然。涉外合同中涉及预付金、后续版税的支付、付款的币种、扣税、银行手续费的承担以及银行信息的完整性部分可以请财务部门进行专项审核并提出意见。一般情况下,版税支付手续由涉外合同管理人员而非编辑办理,因此,虽然从编辑到业务部门的领导对预付金、版税率等这些涉及成本和费用的问题十分敏感,特别关注,但普遍对于财务方面的事情不是很清楚,往往会忽略涉外合同中一些看似不太重要的“小事”,以致这些问题在合同履行阶段才会逐一暴露出来,使得版税无法按时顺利支付。比如说,涉外合同中外方提供的银行信息经常不完整,财务真正想要的信息找不到,只好中止付款,请编辑再次联系代理方或外方出版社要求补充信息。有时,就像币种这样的`小问题也会因考虑不到而造成麻烦。涉外合同条款的法律审核由涉外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出版企业常见的涉外合同一般以版权使用许可合同为主。授权人的签约资格、授权性质、授权内容、授权地域、授权有效期、授权费用、违约责任等条款都是涉外合同管理部门审核的重点。除了这些常规性条款外,一些特殊性条款也不容忽视,需要特别加以留心。例如,笔者曾和国外一家出版社洽谈引进一本图文书,前期进行得非常顺利,很快对方发来了合同,审核合同时才发现,这家国外出版社并不拥有该作品全部内容的版权,书中许多图片的版权是属于第三方,需要再次清理版权。如果继续引进这本书,要么由国外这家出版社负责为我们再次清理版权,并收取费用;要么由国外出版社提供图片版权所有人的联系方式,我们自行清理版权。可见,图文书中的图片可能涉及较多的权利人,再次清理版权的成本是相当高的,而且无论从时间上还是费用上都有不可控的风险。遇到类似的问题,涉外合同管理部门有义务提醒业务部门,请业务部门权衡利弊后作出决定。一份涉外合同,经过三个部门分别从三个不同的角度层层把关,最后放到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案头最后进行拍板签章时,已经最大限度上规避了合同签署的盲目性,把决策风险降到了最低。
2.把好合同履行关
顺利签订合同,只是一个良好的开始,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它既是出版社利益实现的过程,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阶段。一位有责任心、耐心和细心的涉外合同管理员和较为完善、切实可行的制度是把好合同履行关缺一不可的两个要素。涉外合同的有效期通常是5年。如果合同期满后,仍有库存,那么还将会有一个继续销售期,所以说涉外合同履行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从管理难度和复杂度上讲,都远远大于合同的签订。涉外合同一旦签署,涉外合同管理人员办理完版权登记手续,支付过预付金后,将合同归档,看似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完成了,剩下的工作都是编辑的事了,其实不然。涉外合同管理人员有责任自始至终地关注每份合同的进展,与编辑耐心沟通,密切配合,协助编辑严格落实合同条款,担负起合同履行支持和监督的职能。然而在实践中,涉外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履行的有效管理其实是受到很大限制的。如有的出版企业,涉外合同文本由涉外合同管理人员审核,出现纠纷要涉外合同管理部门全权处理,但是涉外合同的履行却没有涉外合同管理人员介入。以至于合同履行出现问题时,涉外合同管理人员才被动处理,严重影响了其合同管理职能的发挥。特别是引进版图书从引进、翻译到出版历时较长,在此期间,如果涉外合同管理员和编辑之间缺乏有效沟通的话,涉外合同管理员根本无从知道这本书在编辑过程中是否出现了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漏洞,甚至这本书出版了没有?什么时候出版的?出版后是否告知了外方?版税报告按时提交了没有?往往是书已经出版了,不该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涉外合同管理部门收到了国外出版商或代理机构发来的信函,要求告知进展并提供版税报告时,才开始介入,联系编辑,督促履行约定。涉外合同管理人员此时所为已经属于事后补救行为,难免会给合作方留下诚信度不够、管理不到位的印象。要想防止这些漏洞发生,企业内部必须建立引进版图书定期检查制度和信息提供、反馈制度,以保证涉外合同管理部门参与涉外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有效发挥其管理职能。引进版图书定期检查既包括编辑自查也包括涉外合同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一般情况下,涉外合同中,除去权利部分,剩下的关于出版方的义务的约定就是我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关键点。外方出版社通常在合同中都对出版时间、封面设计、版权声明、译文审核等方面有严格规定,在图书出版之前,要将涉外合同中外方出版社对我们出版方提出的各项出版要求逐一对照检查,发现不符及时做出纠正,既可保证图书质量、防止事故发生,又可避免图书出版后可能会造成的难以预料的损失。图书出版后,按照合同要求,每年年末由涉外合同管理部门牵头集中督促检查引进版图书的样书寄送情况、版税报告情况和后续版税支付情况,协助编辑全面、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信息提供和反馈主要是针对图书编辑与涉外合同管理员之间由于信息不通畅而造成的管理脱节,保证编辑和涉外合同管理人员之间保持有效的沟通与合作。编辑遵守社内规定,及时告知涉外合同管理人员图书进展情况和合同义务履行情况,涉外合同管理人员根据编辑提供的信息,做好完备的涉外合同管理工作档案,详细记录每一份合同的履行情况,一旦出现问题,及时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督促编辑照约办事。只有编辑和涉外合同管理人员在诚信的前提下,分工协作,互相配合,才能共同把好合同履行关,共同维护好出版社的信誉,为出版社和外方出版社之间今后长期合作和更广泛的合作提供可能。
总而言之,涉外合同管理是一项实践性较强的综合性管理工作,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积累经验,不断细化、优化各项制度和流程,并将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在实践中严格加以落实,这是提高出版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出版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北京静远思维商务顾问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图书(音像)出版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作品《 》的正式出版
手续。作者(编者)署名为:
二、作品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齐、清、定书稿。内容不得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不得违规操作,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出版时间:本作品定于 年 月 日前出版。乙方必须在甲方书稿、资金到位后迅速为甲方办妥出版事宜。
四、出版物的印刷及质量:甲方不得擅自印刷出版物,应由乙方联系具有合法印刷资格的印刷厂家。印刷质量要求:
五、出版物的规格、印张、印数。该书为 开本,计 印张, 万字, 图数, 彩页。每套(本)定价 元,印数 册。
六、费用的承担:出版物的印刷、审稿及其他出版社需收取的费用概由甲方承担,并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如因甲方应交费用未按时到位,造成本合同委托出版物不能按时出版,其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七、报送样书:属自费出版的样书,由甲方按出版社规定报样书 套(册)。限在正式出版三个月内发至乙方单位或出版物出版单位。
八、报酬及支付时间:协议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图书全部出版费用总计 元(不含税)。
九、合同的解除:在出版社未进行审稿以前,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合同;已进行审稿后不能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10天通知另一方。
十、合同的终止:乙方完成甲方委托出版事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十一、违约管辖:若发生纠纷而引起诉讼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二、附加条款:
甲方: 乙方:北京静远思维商务顾问有限公司
签署: 签署:
电话: 电话:010-85975660/85967653
传真: 传真:010-85975660
地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0号紫荆豪庭1座10a
日期:xx年 月 日 日期:xx年 月 日
出版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有的_________出版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定义:
1.出版物名称:__________
2.出版形式:音像□电子□
3.出版类型:首版□再版□
4.介质: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版发行上述_________,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算;乙方在授权范围内享有专有出版发行权,发行权的空间效力范围及于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港澳台行政区域)。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出版发行的_________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五)泄露国家机密;
(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七)侮辱或者*谤他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甲方保证其__________权利的完整性,因上述授权的权利瑕疵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甲方因版权授权规定的权利瑕疵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对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授权出版作品的内容、声像等技术指标应符合乙方出版的有关技术规定;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出版的有关技术指标,并作为合同附件。在乙方接受甲方材料时,应审查甲方材料技术指标,不符合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材料_______日内一次性告知甲方,过期视为甲方所提供的材料符合乙方出版的技术规定。
第六条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及出版作品的完整性;若因名称及其他问题影响到合同的依法履行,确需变动上述作品的名称或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甲方有权对作品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变更情况应及时通告乙方,因此造成的误工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一方违反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保证其履行的合同义务,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
第九条 该__________双方约定首次出版制作___________张(可分批制作),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每张光盘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可分批支付)。首次出版时,甲方须向乙方交纳_________费用_________元(按出版_________个数,可分批支付)。除合同条款约定的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另收其他费用,制作完成的光盘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公司。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需再版制作,只需要交纳光盘出版制作费用,不再另行交纳_________费和出版管理费。每张光盘的单个价格与首次出版时相同。
第十条 双方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_________由乙方负责;合同到期后,乙方应按约定把________归给甲方。如因乙方保管原因,致使甲方再版发生困难的,乙方应退回________制作费用,且负责重新制作________,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欲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选段、全集且具有涉嫌侵犯乙方对本__________专有出版权情形的行为时,须取得乙方许可。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由乙方对甲方交付的光盘样盘内容、功能、盘面设计以及样盘外包装设计进行审查。审查确认合格后,甲方须先将出版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待甲乙双方办理完委托手续后,甲方须将________制作费用_________元,以及首批光盘制作费用的_________%支付给乙方,剩余款项,在甲方拿到光盘并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出具正规发票。
第十四条 乙方应按约定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交付合同约定生产的光盘数量,如果乙方到期后未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退回甲方支付的全部光盘生产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上述_________首次出版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留存样品_________张(套),以便乙方向总署上交备案,其它产品可全部由甲方用于销售。所留存样品以备案为限,不得用于商业目的或其他用途,因违反约定侵犯甲方著作权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的权利。
第十七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友好为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版合同 篇4
甲方:(出版者)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著作权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授权甲方出版上述作品,期限为_______年。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出版者。乙方不得将原书的部分内容稍加改动以原名或更名由第三者出版,否则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 该作品系乙方创作、翻译、编纂,如有侵犯他人版权及其他民事权利和泄密等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翻译稿乙方须出具原书作者同意的证明或有关协议。
甲方要求上述作品的内容、字数、插图或图表符合出版标准,保护原稿达到齐、清、定的要求。
第三条 乙方授权甲方可将作品转让给我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出版、发行,所得收益的_______%交付乙方;乙方许可甲方在报刊上转载上述作品,甲方应及时将报刊使用作品的情况通知乙方,并将所得报酬的_______%交付乙方。
第四条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须正式交付作品原稿,并填写收稿单一式二份,合作作品代表须对其所确定的署名负责。
第五条 甲方有权根据出版要求对本作品的文字、插图等进行必要的修改、删节和技术性处理,对原稿内容较大的实质性变动,须征得乙方书面认可。
第六条 乙方要求校对清样,以初校为限,并应在约定的初校期内将校样交到甲方。若未按其要求交换校样或因乙方修改而造成版面较大改动影响按期出版,加大印刷成本,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推迟出版责任。
第七条 甲方著作权使用费支付方式及标准(任选定一种)
一、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一)基本稿酬:千字_______元
(二)印数稿酬:每万册付基本稿酬的____%,超过万册的部分以千册计算(不足千册的按千册计),每千册付基本稿酬的____%。
二、版税:定价_______元×册数_______×_______%(版税率)
三、一次性付酬元。
第八条 作品印数确定后,甲方应于_______个月内出版成书。重印书出版两个月内,甲方须按规定标准向乙方支付印书稿酬或版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对书的内容进行修订或增减,可对合同有关内容另行协商。
第九条 乙方自愿资助甲方出版费用元。甲方按照约定要求如期出版该作品。甲方若不能按期出版造成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资助费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若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出版上述作品(第九条规定的作品除外)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协商另行约定出版日期。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出版上述作品或不能按期出版上述作品,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可以折优惠购书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书款定金_______元。到期不交定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若甲方有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书款未结清以前,甲方可以扣发稿酬。
第十三条 上述作品原稿在首次出版后_______个月内,甲方向乙方赠书册;作品原稿在出版后半年内乙方可向甲方索取原稿,过期甲方有权处理。若在出版前丢失原稿,甲方应赔偿乙方基本稿酬_______%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为甲方标准合同,若涉及没有规定的内容,双方可协商补充有关条款附后,与本合同同样有效,故乙方应申明要求保留的条款,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有效期满后,甲方享有续签出版合同的优先权。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合同管理机构执四份。本合同甲方要求生效条件:
(1)甲方经办编辑室负责人签字;
(2)乙方签字;
(3)甲方合同管理机构(总编室)盖合同章。上列手续不齐备者,视为无效,若产生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编室负责人)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出版合同 篇5
××(日期)由××(下称版权许可人)与××(下称出版者)订于××(地点)
第一条 版权许可人以第三条所述报酬为代价,授予出版者下列专有许可和权利
(选择方案甲)以图书形式复制出版由××着,名为××的作品(下称作品),于××(下称合同地域)发行。
(选择方案乙)对由××着、名为××的作品(下称作品)以××文进行翻译,并以图书形式复制出版该译本(下称译本),于××(下称合同地域发行)。
第二条 版权许可人向出版者担保其确有全权订立本合同并系作品的惟一作者和所授权利的权利人:担保作品系独立创作并绝无违反已有版权许可,或侵害他人或他方其他权利,或内容违反法律等情事。版权许可人违反上述担保义务时,出版者因此涉入诉讼及交付诉讼费用(包括一切合理的法律费用支出),均由版权许可人负损害赔偿责任。本条所定担保义务和赔偿责任存至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出版者于本合同订立时向版权许可人一次总付(或作为版税……的一部分预付)金额……(并于作品或译本出版时再向版权许可人预付金额……)。上述版税依所出版的图书的零售价计算并按已销售的每册图书支付。
第四条 (选择方案甲)出版者复制作品时不得进行任何更改和删节。
(选择方案乙)出版者应自担费用聘人进行准确忠实的翻译。对原作品的任何删节均应事先经版权许可人书面许可。译本的名称应经版权许可人书面许可。经版权许可人要求,译本的定稿也应交付其认可。
第五条 (选择方案甲)出版者应保证于每册复制本上适当显着地标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出版者允诺于复制本扉页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称(……)和作品(……)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还应于复制本扉页印明下列版权标记: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作品的初版年份、作品的版权人姓名。
(选择方案乙)出版者应保证于每册译本上适当显着地标明原作品名称和原作者姓名,并适当显着地标明译者以示其译者身份。(出版者允诺于译本扉页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称(……)和原作品(……)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还应于译本扉页印明下列版权标记: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原作品的初版年份,原作品的版权人姓名;以及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译本的初版年份,译本的版权人姓名。
第六条 出版者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于……个月以精装(或平装)版本出版该作品(或译本)……册。
图书售价可由出版者按国内同类图书的售价确定。
作品(或译本)出版后,出版者应即时将出版期日、该版准确印数及图书售价通知版权许可人。
第七条 出版者应自担费用对作品进行有效推销;保证图书持续供应和适时重版,以满足实际需求。
第八条 除双方约定为销售印刷的该版册数外,出版者可加印标准贸易版本印量的……%(及以后每版印量的……%),不计版权报酬。上述加印图书只能作于更换残货和为报刊评论免费赠送样书。
第九条 出版者应将其初版的……册赠书及以后依本合同所出版每版的各……册赠书于出版后寄送版权许可人。除应得赠书外,版权许可人有权另外按零售价通行的最大批发折扣购买图书供本人或其继承人自用。
第十条 作品(或译本)出版后,遇有三年滞销而致年均销售量为……册以下时,出版者可减价销售余存图书或送纸厂化浆,但应事先通知版权许可人,版权许可人可于30日内按能证实出版者接受过的最低售价购买全部或部分余存图书。 减价销售或化浆的图书按实销额计算版税,但出版者已支付整版版权报酬者除外。
第十一条 版权许可人以下面约定的报酬为对价,于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地域内另授予出版者下列附属权:
(一)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报刊摘录许可权。
版权许可人从净收入中所得份额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前 ……%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 ……%
(二)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报刊连载许可权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前 ……%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 ……%
(三)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广播电视节目等公开朗读许可权……%
(四)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图书俱乐部版权许可权
与标准贸易版本同期出版 ……%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 ……%
(五)作品(或译本)的袖珍版本许可权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 ……%
(六)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机械复制许可权……%
(七)作品(或译本)的公共租赁报酬征收权……%
(八)…… ……%
第十二条 出版者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结算销售额及依本合同所获其他收入的帐目,并于……日内将版权许可人应得款项汇至其帐户……上。
第十三条 对于依本合同所出版的作品(或译本)的所有版本,出版者应收集剪报、介绍、评论等,并将一份副本寄送版权许可人。
第十四条 凡未于本合同中明确授予出版者的权利,均由版权许可人保留。
第十五条 凡于本合同中授予出版者的权利,仅由出版者本人行使,非经版权许可人事先书面授权,不得转让。
第十六条 遇有出版者停业清算情事,经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权利归于消灭。
第十七条 如于第六条所定期间,出版者未能出版作品(或译本)(或使作品(或译本)绝版或脱销并未能于6个月内印行新版供应市场),版权许可人应再指定一合理期限使出版者履行其义务。该期限届满后,或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遇有三年滞销而致年均销售量为……册以下时,版权许可人可撤销经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权利,但不影响其依本合同已得或届时应得报酬的请求权和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亦不影响出版者依本合同获权授予第三人许可的效力。经版权许可人要求,出版者未能出示库存图书……册以上者,推定图书脱销。
第十八条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由……(某国法院)管辖,本合同和履行适用……(某国)法律。
第十九条 双方另外约定:
出版合同 篇6
_____(日期)由_____(下称版权许可人)与_____(下称出版者)订于_____(地点)
第一条版权许可人以第三条所述报酬为代价,授予出版者下列专有许可和权利。
(选择
(选择
第二条版权许可人向出版者担保其确有全权订立本合同并系作品的惟一作者和所授权利的权利人:担保作品系独立创作并绝无违反已有版权许可,或侵害他人或他方其他权利,或内容违反法律等情事。版权许可人违反上述担保义务时,出版者因此涉入诉讼及交付诉讼费用(包括一切合理的法律费用支出),均由版权许可人负损害赔偿责任。本条所定担保义务和赔偿责任存至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出版者于本合同订立时向版权许可人一次总付(或作为版税_____的一部分预付)金额_____(并于作品或译本出版时再向版权许可人预付金额_____)。上述版税依所出版的图书的零售价计算并按已销售的每册图书支付。
第四条(选择
(选择
第五条(选择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作品的初版年份、作品的版权人姓名。
(选择
符号_____(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原作品的初版年份,原作品的版权人姓名;以及
符号_____(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译本的初版年份,译本的版权人姓名。
第六条出版者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于_____个月以精装版本出版该作品_____册。
图书售价可由出版者按国内同类图书的售价确定。
图书出版后,出版者应即时将出版期日、该版准确印数及图书售价通知版权许可人。
第七条出版者应自担费用对作品进行有效推销;保证图书持续供应和适时重版,以满足实际需求。
第八条除双方约定为销售印刷的该版册数外,出版者可加印标准贸易版本印量的_____%,不计版权报酬。上述加印图书只能作于更换残货和为报刊评论赠送样书。
第九条出版者应将其初版的_____册赠书及以后依本合同所出版每版的各_____册赠书于出版后寄送版权许可人。除应得赠书外,版权许可人有权另外按零售价通行的最大批发折扣购买图书供本人或其继承人自用。
第十条作品出版后,遇有三年滞销而致年均销售量为_____册以下时,出版者可减价销售余存图书或送纸厂化浆,但应事先通知版权许可人,版权许可人可于30日内按能证实出版者接受过的最低售价购买全部或部分余存图书。
减价销售或化浆的图书按实销额计算版税,但出版者已支付整版版权报酬者除外。
第十一条版权许可人以下面约定的报酬为对价,于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地域内另授予出版者下列附属权:
(一)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报刊摘录许可权
版权许可人从净收入中所得份额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前_____%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_____%
(二)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报刊连载许可权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前_____%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_____%
(三)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广播电视节目等公开朗读许可权_____%
(四)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图书俱乐部版权许可权
标准贸易版本同期出版_____%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_____%
(五)作品(或译本)的袖珍版本许可权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_____%
(六)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机械复制许可权_____%
(七)作品(或译本)的公共租赁报酬征收权_____%
(八)_____%
第十二条出版者应于每年__月__日前和__月__日前结算销售额及依本合同所获其他收入的帐目,并于_____日内将版权许可人应得款项汇至其帐户_____上。
第十三条对于依本合同所出版的作品(或译本)的所有版本,出版者应收集剪报、介绍、评论等,并将一份副本寄送版权许可人。
第十四条凡未于本合同中明确授予出版者的权利,均由版权许可人保留。
第十五条凡于本合同中授予出版者的权利,仅由出版者本人行使,非经版权许可人事先书面授权,不得转让。
第十六条遇有出版者停业清算情事,经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权利归于消灭。
第十七条如于第六条所定期间,出版者未能出版作品绝版或脱销并未能于__个月内印行新版供应市场),版权许可人应再指定一合理期限使出版者履行其义务。该期限届满后,或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遇有__年滞销而致年均销售量为_____册以下时,版权许可人可撤销经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权利,但不影响其依本合同已得或届时应得报酬的请求权和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亦不影响出版者依本合同获权授予第三人许可的效力。经版权许可人要求,出版者未能出示库存图书_____册以上者,推定图书脱销。
第十八条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由_____(某国法院)管辖,本合同和履行适用_____(某国)法律。
第十九条双方另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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