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揽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承揽合同 篇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甲方提供原料情况:
品(材料)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日期:
超欠幅度%:
供应办法:
二、乙方加工产品的义务
1. 质量标准:
2. 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3.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4. 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
5.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6. 结算办法及期限:
7. 其他:
三、违约责任:
第一点:甲方的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乙方造成损失时,应负责赔偿乙方损失。
(2)中途退货的,偿付乙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的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予以顺延外,每日应偿付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的,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并付给运输部门违约金。
(7)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其他。
第二点: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收货的,乙方应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少交而甲方仍然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7)未按甲方对技术资料及图纸的保密要求履行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8)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有效期自请填写有效起始时间到请填写有效终止时间止。
甲方:请填写定作方乙方:请填写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填写定作方办公电话 电话:填写承揽方办公电话
地址:填写定作方住所 地址:填写承揽方住所
开户银行:填写定作方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填写承揽方开户银行
账号:填写定作方账号 账号:填写承揽方账号
承揽合同 篇2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主体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建筑项目:私人住宅主体项目。
二、建筑面积:按实际板面计算。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其中砖混结构改为砖木结构,其中板面钢筋间距1616(卧室),1416(客厅)双层双向,打板每平方米一包425#水泥,做砖粉墙,每二车(施工车)加一包325#水泥,地梁300400、4根Ф16锣纹钢。打板厚度第一、二层120mm,第三层80mm,再做琉璃瓦。
四、外观按图施工,门窗,外墙砖等,其中铝合金窗改为普通平开窗。
五、按梯扶手做成红榉木的圆形木扶手。
六、单价按实际板面积,每平方米54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肆拾元整,其中整栋外加叁万伍仟陆佰元。
七、工期在20xx年9月30日前完工。
八、室内只是粉墙,楼梯板一到三层,安装电线,开关插座、水按甲方指定的使用部署。
九、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造成事故与甲方无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 篇3
承揽方:河南安信达防水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称乙方)
定作方:哈尔滨振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的义务,中途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双方共同遵守。
1、 承揽名称:、方式、地点、竣工日期。
a、 承揽项目名称:北树小区6#楼
b、 承揽项目地点:哈尔滨道外区三棵树大街三机街、北树小学、天恒小区地段
c、 本工程自20xx年 月 日开工自20xx年 月 日竣工,中途遇不可抗力因素,则一方应向另一方作出书面报告且需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d、 承揽方式:包工不包料。
e、 承揽价格:
以实际粘贴面积4.5元/㎡计算。
f、 工程量计算方法:
每层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分别计算面积,搭接不另行计算面积,附加层及卷边单计算面积,附加层宽度及卷边高度以实际施工尺寸为准。
2、 承揽工程内容:
窗台SBC120防水层、屋面SBC120隔气层、防水层、屋面SBS防水层、厨房、卫生间防水层。
3、 质量标准:
a、 材料由甲方自行进场。
b、 施工质量:按照防水工程施工规范,结合本公司专业技术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符合国家防水工程验收标准。
4、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后 天内,结算全部工程款,置留工程总造价的 %保修金,保修到期后置留的保修金全部付给承揽方。
5、 验收方法:
工程完工当天,双方共同验收,验收结束后,甲方技术员出具工程量承认单。
6、 工程保修期限:
本公司承诺工程质量保修5年,5年内因施工工艺造成的漏水,由承揽方无代价修复,如承揽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以不付给乙方预留的 %保修金,若因人为或结构变形等其它原因造成的渗漏水,承揽方不负责。
7、 工期:根据定作方的要求而定。
8、 安全施工条例:
1)、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有关人员进行有关的特殊安全管理规定介绍。由于定作方未进行有关特殊安全管理规定介绍造成安全事故,定作方应承担一定责任。
2)、承揽方有关人员进入定作方施工现场应遵守定作方有关制度。
3)、由承揽方人员因违反有关管理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承揽方负责。
9、 纠纷的处理:
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10、 期限与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五年维修期过后、当日维修款全部结清,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
如有未尽事宜,应双方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同等效力。任何一方如未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就解除合同的,则需支付另一方本工程合同总款的20%作为违约金和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方一份、承揽方一份。
定 作 方:
承 揽 方:
定作方代表:
承揽方代表:
20xx年 月 日
承揽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第一条承揽项目(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承揽项目名称及内容
计量单位数量或工作量报酬单价总价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人
第四条定作人
第五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
第六条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工作成果交付的期限、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工作成果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承揽人对工作成果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定作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______元。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定作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定作人(章): 住所: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税号: 邮政编码:承揽人承揽人(章): 住所: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税号: 邮政编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承揽合同 篇5
发 包 方(签章):(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联系电话:
承 包 方(签章):(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甲方XXXX号别墅装修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
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XXX市XX区XX路XXX号别墅工程内容:室内/室外装饰工程;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人民币(大写):
施工工期: 本工程暂定自20xx年 月 日开工,于 20xx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为日历 天;另质保期限为12个月,从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二条:施工图纸
2.1 乙方进行设计,并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和工程报价单。
2.2 甲方对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分别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2.3 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经甲方书面确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第三条:工程变更和终止
3.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3.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1)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乙双方必须进行书面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否则该变更单无效。
(2)甲方变更设计或非乙方原因使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则由甲方支付。
(3) 乙方私自进行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自付;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须另行赔偿。
(4)《工程项目变更单》签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3.3 合同终止
(1)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政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进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出现,双方都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进行结算后双方签署结算单,本合同终止;
(2)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相对方根据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
(5)本合同依法解除。
第四条:工期延误
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另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负责解决施工用电、水、道路畅通及消防等法定相关手续。
5.2甲方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装修款。
5.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提出整改意见。
5.4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5.5 乙方应依照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所列品牌、材料购买装修材料,如确需变更、增加品牌、材料等与报价单不符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材料费用;
5.6 乙方应规范、安全施工,保质保量。如施工过程中导致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的协助、配合工作不免除或减轻任何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如第三人依法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承担后可向乙方追偿;
5.7 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配合,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要在合理时限内完成整改。
5.8 乙方在完成房屋装修,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安保工作,并清理好场地;
5.9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现因乙方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合理时限内免费完成修理或返工。
第六条: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6.1 本合同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实际验收进度进行结算。具体为:乙方完成每阶段装修施工任务后,提交该阶段装修施工报告给甲方确认。
6.2 在施工过程中,如产生工程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所需费用,双方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视为工程款总额补充,费用由双方另计,不在总承包价范围内;
6.3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施工进行至50% 时,甲方依照6.1条款完成书面无异议确认之后的10 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0%作为工程进度款;
(3)工程施工进行至80% 时,甲方依照6.1条款完成书面无异议确认之后的10 日内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工程进度款;
(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5%;
(4)剩余工程总造价的5%做为质保金,待12个月的质量保修期经过后,如无质量问题,由乙方书面向甲方申请支付。
(5)甲、乙方在此约定,乙方的接收工程装修款开户行:XXXX,账户:XXXX,账号:XXXX,如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工程保修
7.1 工程骏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乙方应自接到通后10天内组织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填写工程验收单,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如10天内甲方不组织验收且不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则视为验收通过。
7.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承诺在施工范围内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7.3 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合同保修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自然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如雷击、台风、地震、电力负荷超标)
7.4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对由于乙方产品或施工质量所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且必须在合理时限内完成;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坏,维修所需费用则由责任方支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项下所装修房屋被鉴定为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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