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包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承包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包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其中,如完成承包行为的车辆为甲方提供,乙方还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以及车辆使用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___日止。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承包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物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也可以书面(不得口头)委托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4、承包金反向给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包金。
5、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公司赔偿的除外)等经营成本。
二、补充承包经营方式:
乙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作为完成承包经营的运输工具(勾选)
1、甲方提供运输工具。( )
甲方提供物流车辆的车牌号、型号、吨位、机械状况、服务内容及价格等事宜
车型
车牌号
吨位
机械状 况
车 箱
内 径
购 置
时 间
车 辆
所 有
车 辆
工 具
运行方式
本合同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随交修车工具。
2、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 )
乙方的运输工具为: 号 汽车,车架号
,发动机号 ,以及随车工具。
3、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4、上述车辆,由甲方统一办理保险投保。
5、上述车辆,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进行维修、保养的,应统一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
三、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每周一、二、三、四、五、六、天运行,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货车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管理及运营质量考核标准》规范运作。
第四条 承包经营保证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其中叁万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时支付;剩余贰万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支付。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
承包经营保证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扣除保证金提成部分的剩余保证金。
二、承包金
1、承包金按货运单趟支付。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元。
2、承包金累计支付的,在承包经营的次月12-18日发放。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甲方有义务公平、公正、合理的为乙方组织货物配载。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学习时间为 月 日,甲方另有权通知乙方参加临时学习。
甲方有义务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和通知,组织乙方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评比等活动。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容、车况检查。如乙方使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运输。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服务规范、在运输车辆上粘贴统一标示或广告。(甲方制定的统一服务规范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统一服务规范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7、甲方有权选择投保的保险公司,有权决定对运输货物投保货物损失险。
甲方有义务选择服务质量优良、保险费用适中、理陪迅捷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义务对提供的
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为乙方投保驾驶员人身伤害保险。
8、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不低于同地区、同行业的费用标准。
9、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
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2、乙方有权对甲方调配的货物进行查验,有权拒绝运输国家禁止运输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
乙方有义务按车辆相关规定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容整洁。乙方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和机动车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代为清结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并承担因迟延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
不得将车辆交给第三者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由乙方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6、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二、下列情况下,由甲方支付乙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提供的运输工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未向乙方提供营运证照、缴费凭证,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3、在货源紧张时,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调配货运的
三、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完成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4、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的
5、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擅自倒货、换车、配载的、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的、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的
6、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7、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连续两次违章驾驶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3、三次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的
4、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5、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6、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7、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8、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9、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
六、其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变更或终止:
一、 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 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 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 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XX市XX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户资料、货运单价、货物品种、运输终端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四、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乙方声明
乙方特别声明:
本合同所有条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条款没有加重本人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本人愿意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 地 址:
常住地址:
身份证号:手机号:
住宅电话:备用电话:
年 月
承包合同 篇2
门诊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更好的为人民的健康提供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将甲方第X门诊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承包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自愿订立协议如下:
1、 甲方将第X门诊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在执业期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本协议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万元作为医疗风险抵押金。乙方承包期间如没有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事故发生,待承包期满不再继续承包时,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医疗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3、 乙方承包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乙方每年须向甲方交付管理费用X万元,该款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15日内交清,逾期不交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门诊部,没收风险押金,乙方的损失自负。
4、 乙方在承包期内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盈亏自负,并承担其医疗行为的一切责任,如发生重大医疗事故、违法违纪行为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5、 乙方对所承包的门诊部不得转租、不得以门诊名义借贷、不得用门诊部进行债务担保、抵押。
6、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给付对方违约金x万元。
7、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承包合同 篇3
(总包):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为维护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基本建设工程的顺利完成,就本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文成县玉壶中学教学工程
2、工程地点: 玉壶中学内
3、承包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所有水电工程及与水电相关的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协议相同)。
二、承包方式及内容:
本工程水电工程以分包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负责管理、安排、材料、人员施工等,乙方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编排施工。具体要求如下:
1、负责工地内的临时水电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进场材料的检测,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的进度计划;
5、工程在保修期内,如确属施工质量不好,需要返修的应由乙方无偿修复;
6、乙方委派 作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等进行管理和安排,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及时解决应由乙方解决的问题。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工程结算价以水电预算为准,材料价下浮37%;工程款支付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单月完成工程量金额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10%,余款待保修期完成后再进行付款。(领款时提供材料发票)
四、工期要求:
乙方施工人员要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积极沟通,积极了解施工进度计划,做好施工安排,积极配合有关班组交叉施工,不阻碍甲方整体工程进度。乙方在材料、人员安排方面要充足,确保工期不延误,如因为水电方面而阻碍整个工程进度安排,乙方应当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具体为每耽误一天,罚款 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五、《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我单位所上缴的管理费,开支费共20000元应由乙方补偿。
六、安全生产
1、甲方对乙方应做好进场后的安全技术工作,并形成记录。
2、乙方人员施工,必须佩戴自身的安全防护(安全帽、安全带等),确保安全生产,其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结算单价中。
3、乙方人员高空作业,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同时,必须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并派专人值勤,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4、施工过程中,若乙方人员违反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则甲方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违规处罚制度对乙方人员进行罚款,罚款的金额视情节轻重而定,在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5、乙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杜绝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乙方施工机具、操作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施工现场由于违规作业、过失而发生的安全事故,费用在五千元内乙方自行负责,超过部分,双方调查原因,视责任轻重协商处理。
6、周边的一切安全防护,乙方不得随意拆除和移动,如施工确实需变动的部位,必须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且变动后立即整改;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对产生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7、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为准。
七、文明施工
1、乙方严格按国家颁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安全施工,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和指挥,每天做好施工生产现场的保洁文明工作,并达到甲方的要求,由此发生的人工费用已包含在双方确认的本合同单价中。
2、施工过程中,若乙方人员违反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则甲方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违规处罚规定对乙方人员进行罚款,罚款的金额情节轻重而定,在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有同样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公司、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常宁市洋泉镇庄泉村 组
乙方:陈文军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养殖业,更好的管理开发水利工程, 明确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 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乙方享有管理使用权和经营受益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费每年。 。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应在法律范围内根据市场需要经营、建设;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涉乙方自由经营权。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相关扶持政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积极协助办理。
3.甲方应对周围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侵害乙方经营权利的情况,甲方应负责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6米。
5.因防汛固堤、排水抽水等抵御自然灾害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6.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塘坝干涸、崩溃等情况,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承包费用。
7.甲乙双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则享有优先承包权。
8.为鼓励乙方积极建设投入,甲方承诺在合同期满时,对乙方在该项目上进行的固定资产投入(如房屋、养殖场、修路造地等)按期满时的市场评估价格一次性结清后再续签合同。
9.此合同具有期内继承权和转让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应偿付对方违约金6万元
第五条 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定开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日
承包合同 篇5
税务筹划对于企业而言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既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又要为企业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EPC工程总承包方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方式。
一、合理签订合同,提供支持文件
(一)合理分解设计、采购和安装合同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从事EPC工程总承包时,由于合同区分为设计、材料设备和建筑安装,不可避免地遇到混合销售的情形。
相关税法规定,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增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务收入征收营业税:第一,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第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增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针对上述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长期从事EPC总承包项目,应办理相关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这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实务工作中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在此基础上,针对设计、材料设备和建筑安装分别适用营业税或增值税中5%、17%和3%税率的不同情况,在同甲方签订总包合同时,企业原则上应将合同额向适用低税率的设计和建筑安装部分倾斜。但是,在采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能够抵扣的情况下,客户也希望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设备采购部分价格尽量提高,以便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这需要企业同甲方友好协商,尽量达成一致并区分不同项目签订合同。为便于理解,举例如下:
[例1]20xx年初,甲公司与某钢铁公司签订了一台连铸机的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额为2 000万元。其中,设计部分为100万元,设备部分为1 800万元,建筑安装部分为100万元。假设甲公司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项目施工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为3%。为简化计算,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另外假设该项目当年全部完工并办理了相关结算手续c甲公司外购材料设备成本为1 300万元且均能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合同条款下.甲公司应承担的相关税费计算如下,称之为方案一:
1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800÷1.17×17%:261.54万元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300×17%:221.00万元
实际应交增值税= 261.54 - 221.00= 40 54万元
2应交营业税
(1)设计部分应交营业税= 100×5%:5.00万元
(2)建筑安装部分应交营业税=100×3%:3.00万元
实际应交营业税= 5.00+3.00:8.00万元
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40.54+8)×7%:3.40万元
(2)应交教育费附加=(40.54 +8)×3%:1.46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40+ 1.46:4.86万元
方案一中,甲公司应承担的税费合计为53.40( 40.54 +8+4.86)万元。
假设甲公司通过与客户协商,合同条款变更为设计部分为200万元,设备部分为1 600万元,建筑安装部分为2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甲公司承担税负测算如下,称之为方案二:
1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00÷1.17×17%:232.48万元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300×17%= 221.00万元(注:增值税进项金额不变的原因是外购材料设备金额是相对不变的)
实际应交增值税= 232.48 - 221.00= 11.48万元
2应交营业税
(1)设计部分应交营业税=200×5%:10.00万元
(2)建筑安装部分应交营业税=200 x 3%;6.00万元
实际应交营业税= 10.00+6.00= 16.00万元
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1.48+ 16)×7%:1.92万元
(2)应交教育费附加=(11.48+ 16)x 3%:0.82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92+ 0.82:2.74万元
方案二中,甲公司应承担的税费合计为30.22(11.48+ 16+2.74)万元。方案二较方案一而言,少承担税费23.18( 53.40 -30.22)万元。
由此可见,在外购材料设备总额一定的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减少总承包合同中材料设备部分合同额,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签订建筑安装分包合同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通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将建筑业劳务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对其销售的货物和提供的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同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单位和个人,应扣缴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建筑业务劳务收入的营业税。
在实际工作中,EPC总承包商可能将部分建筑安装工程予以分包或转包,在缴纳营业税时,仅按工程项目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款扣除分包或转包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由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己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举例如下:
[例2]乙公司20xx年度承建一钢厂连铸机生产线,其中建筑安装部分合同价款为300万元。乙公司将其中部分土建安装部分分包给某工程公司.假设该钢厂当地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暂不考虑其他税费。该工程于当年全部完工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则乙公司实际承担的税费计算如下: 1营业税=( 300 - 200)×3%=3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3×(7%+3%)=0.3万元。该项业务合计承担相关税费3.3万元。
如果乙公司未分包,则实际承担税费为:300×3%×(1+7%+3%):9.9万元。与上述分包后相比,多承担税费6.6(9.9 -3.3)万元。
二、利用技术开发,享受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另外,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基于此,EPC总承包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客户针对工程项目中重点难点技术进行立项和开发。举例如下:
[例3]丙公司中标一钢厂连铸机生产线,鉴于在工程中需要攻克漏钢预报的一项高新技术,丙公司向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立项并获得批准,预算费用为200万元。20xx年度,丙公司为该研究开发项目投入150万元。假设丙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那么,20xx年度丙公司因此项业务可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为:150×50%×15%= 11.25万元
三、进行技术转让,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国家税务总局于20xx年4月24日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xx ]212号),该文件详细规定了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的五项条件和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方法以及如何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
由于EPC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往往占有一定比例的金额。故此,对于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企业可以采取转让技术的方式与甲方签订独立的合同,并将此金额从项目总合同中予以扣除,以此达到享受所得税优惠的目的。为便于理解,举例如下:
[例4]20xx年度,丁公司累计向客户转让技术所得800万元,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相关成本和税费200万元。同时,丁公司分别向其所在地省科学技术厅和主管地方税务局办理了相关认定手续和备案手续。假设丁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20xx年4月,丁公司办理20xx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实际应缴纳所得税金额计算如下:
1.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一技术转让成本一相关税费= 800 - 200= 600万元
2.实际缴纳所得税金额=( 600 - 500)×50%x 25%=12.5万元
如果丁公司并未办理相关技术转让所得的手续,将800万元全部计入当期合同收入,其他条件不变,为简化计算,暂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事项应交企业所得税为( 800 - 200)X25%= 150万元,两者相差137.50( 150 - 12.5)万元。
四、合理确认收入,节约资金成本
建造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范。对于合同收入的确认,基本原则是:(1)对于建造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2)对于建造合同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金额确认:第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企业在确认合同收入时,应同时确认相关的税费及附加。
在税法征收管理中,对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认定,针对营业税明确如下:如合同明确规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不含预收工程价款)日期的,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合同未明确付款日期的,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对于预收工程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针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明确如下: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账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由此可知,为了避免企业因提前确认收入而承担相应的现金流出,企业可以在商务合同中规定除了部分预收账款外,其他工程款根据完工进度进行结算并予以收取,以此保证会计计量和税务计征的一致性,尽量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需要说明的是,该方法仅能调节某个会计期间的应缴税金,当工程项目完工时,会计计量的应缴税金和实际应缴税金必将趋于一致。
五、计提安全生产费用,降低企业税负
20xx年6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其中第三条对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作了明确规定。在企业提取时,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企业实际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化支出的,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未就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予以明确。在实务工作中,我们仅根据税法原理来推断。《企业所得税法》涉及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条款主要是第八条,即: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对《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着重强调了企业实际发生且与企业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性活动相关的支出才予扣除。且在第四十五条对专项资金做出了专门规定,指出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由此可见,对于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既不属于扣除范围内的专项资金,也不属于与企业生产直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只有在且有实际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时,才能予以扣除。据此,EPC总承包商在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后应足额使用或将其支付给建筑安装分包商,以避免在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作纳税调整。 开展税务筹划时,需要经常关注税法及相关法规的最新变化。同时也应从企业整体利益考虑,做到统筹规划,不可仅仅为了减轻部分税负而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还应比较税务筹划的成本及因税务筹划带来的节税收益,综合多种因素后再行实施。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养殖业,方便全乡群众的仔猪来源,本人根据本村闲置的大棚进行养猪,为群众增加收入,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甲方将养殖场20个畜用棚及场地承包给乙方;
(2)甲方将养殖场耕地50亩承包给乙方;
(3)以上总承包费为拾伍万元整(150000.00);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10年,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项目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不得参与支配此次生猪养殖场项目方案实施分配,以后乙方争取来的资金由乙方自行运行,甲方无权参与。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承包期内,必须年底将承包费付给甲方。
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六、其他
本合同承包之日起,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政府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二O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北京西苑天露商务会馆
乙方:
甲、乙双方就北京西苑天露商务会馆KTV包房经营管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作形式
甲方将其所有的KTV包房共八间交由乙方自主经营管理,同时甲方按月收取相应利润。
二、 合作期限
自20xx年07月04日至20xx年8月03日,一个月试运营期。
三、 结算方式
1、 乙方经营过程中,净利润在十万元人民币(含十万元)以内,甲方获
取该利润的70%,乙方获取30%;
2、 净利润达到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甲方收取定额利润人民币八万元以外,
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归乙方所有;
3、 乙方自行支付KTV包房专业服务人员薪资;
4、 双方按月进行结算;
5、 双方签、免单金额月末结算时在各自利润中扣除。
四、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提供KTV包房八间,包括现有配套音响、音箱设备以及酒具等设施,并免收水、电、电话等杂费;
2、 甲方提供全部酒水、饮料等商品,月末结算时以成本价计算销售成本,并不记入利润;
3、 甲方根据实际营业状况,保证乙方合理的劳动报酬前提下分得利润;
4、 甲方负责收取日常的营业收入,于月末结算时向乙方提供营业状况月报表以供参考;
5、 甲方保证按时交付营业场地,给乙方适当的准备期间以达到适合营业的状态;
6、 甲方同意试运营期过后,双方将视情况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7、 除非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损失,否则甲方不得随意提出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负责包房全部专业服务人员的招收、培训和日常管理,并遵守甲方关于员工的规章制度;
2、 乙方自主经营管理,保证经营项目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营业时间、卫生、消防标准等均协调配合甲方的相关规定;
3、 乙方不得随意对内部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但事先获得甲方同意的除外;
4、 乙方负责记录每日收入,次日与财物核对一致后双方签字确认;
5、 乙方所销售之商品保质保量;
6、 乙方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并亏损严重时,可以提出协商解除合同;
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或转让于第三人经营;
8、 KTV现有的服务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换。
五、 合同终止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双方均可终止合同,并协商处理善后工作:
1、 任何一方公司及结构有重大变化(收购、合并、分解)或破产,此方需在可能的范围内提前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继承和转让方法;
2、 遭受不可抗力(如政府改造、拆搬迁等)因素,任何一方终止本合同应于提前以书面通知对方。
六、 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约定,否则: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经对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改善时,无过错一方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2、 任何一方之行为有毁损对方名誉及经济利益的,双方协商后认为互信关系不存在,可解约,但由于解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解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3、 甲方迟延交付场地,每天按所获利润总额的5%计算并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4、 合同解除后三日内,乙方将场地及配套设备、设施归还甲方,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七、 争议解决
履约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涉诉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八、 附则
1、 双方之前一切口头或书面之意思表示、协商、承诺等均被本合同内容所取代;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西苑天露商务会馆乙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同庆街甲10号 地址:
电话: 电话: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精华】承包合同7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