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海南八味实业有限公司 (转包方)
乙方: (受让方)
为了加速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开发建设,充分发挥各自方面的优势,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承包海南省定安县富文镇田头村委会经济农场的4084.48亩土地转包给乙方开发经营。为了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依法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 转包土地概况
本承包土地面积2722989.1平方米(4084.48亩)(以国土部门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东至木头一、二、三经济社,王介经济社;南至王介经济社;西至大坡沟;北至木头一、二、三经济社。
第二条 转包方式
甲方将海南八味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公司名下承包4084.48亩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经营。
第三条 转包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承包期限按原李爱柳承包合同,即从20xx年4月11日起,至20xx年4月11日止。
第四条 转承包租金及付款方式
1、转包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按每亩每年600元/亩计算,共计五十年租金为:壹亿贰仟贰佰伍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12253.44万元),该款含青苗补偿在内。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先首付1000万元给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余款11253.44万元,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汇入甲、乙双方指定的银行共管账户;甲方将海南八味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莫绍兴及100%的股权变更为乙方指定名下的同时,从共管账户解付7153.44万元给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余款4000万元,青苗补偿时结清。
第五条 土地承包使用权交付与回收,按甲方(李爱柳)与田头村委会签约的承包合同规定条款履行。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原承包合同转让给乙方名下。
2、协助乙方沟通完善政府相关事宜。
3、协助乙方按国土部门测量的土地四至定位(围墙、铁丝网等)。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甲方原承包合同约定条款转包的土地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处置权。
2、按照甲方原承包合同条款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承包费用及补偿费用,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不能依法经营开发,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2、订立协议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4、双方履行本协议条款完毕;
5、因不可抗力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4、本协议自乙方首付1000万元款项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洗车场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洗车场地
1、甲方同意将位于 专用洗车场地承包给乙方,乙方按协议约定向甲方缴纳承包费。
2、乙方负责维护洗车场区域卫生,包括:洗车房、洗车场地、洗车场前的景观通道、洗车场旁的绿化带。主要维护基础卫生,即卫生区域内无垃圾、无污水。
3、若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洗车场地脏乱、有损坏,由乙方清理、修复。
4、乙方负责维护洗车场安全,包括用电安全、人员安全、设备使用安全。
5、定期清理排污管道内的泥沙,并负责运送到市政指定地点。
6、洗车场的排污管道若发生堵塞,由乙方负责清理疏通。
二、费用缴纳
1、承包期间,洗车场所发生的水、电、人工等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每季度按洗车场水、电表使用读数向乙方收取费用,水电单价按有关缴费标准计算。
2、承包期间,乙方免费为甲方清洗公务车。
3、乙方每月5日前按元/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
4、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诚信保证金 元。本协议停止,且不续签时,若承包给乙方的洗车场及所属设施设备未损坏,甲方将诚信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若有损坏,由乙方修复或双方协商从诚信保证金中酌情扣除。
5、如乙方逾期缴纳承包费,甲方按每天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从诚信保证金中扣除应缴承包费金额。
三、承包时间、范围、权限
1、承包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承包之洗车场只对服务,不得对外经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遵守院内相关规定,定点停放车辆,配合院内管理。
3、承包期间内,乙方拥有使用权、管理权。甲方拥有所有权、监督权,监督执行人为甲方车队。
四、安全责任
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乙方不得在园区内争吵、斗殴,不带非洗车人员进入园区。乙方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死亡等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洗车过程中对车辆造成损伤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车主需乙方代其停车,乙方须将车辆停放在园区规定车位,禁止将车辆开出园区。乙方驾驶车辆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xx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xx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平果恒通物流中心工程外墙双排脚手架和内满堂架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内容:
1、外墙双排架:甲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包给乙方施工,乙方负责钢管、扣件的搭设及拆除,安全网的围挂及拆除,负责铺设首层及施工层铺设竹脚板的人工费。
2、内满堂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材料使用,实行包料不包工,乙方提供钢管、扣件,甲方自己负责搭拆,并负责清理、堆放归类。
3、材料准备:乙方负责提供钢管、扣件、密目安全立网材料,甲方负责垫木、钢筋预埋件及拉固、脚手板材料。
四、承包单价:
1、外墙双排架:甲方按总建筑面积以46元/㎡计算给乙方,以建筑图为准。
2、满堂内架:乙方只提供每栋第一层的材料给甲方使用,每栋提供一层的柱子、小横杆使用,甲方按2万元/栋计算给乙方。
3、附加工程:塔吊周转平台按每层每个为300元;电梯井每层每个为200元。安全棚、搅拌机、钢筋棚、防护栏杆由乙方无偿提供及搭拆。
五、使用期限:
甲方从乙方开架之日开始算起,到拆完架为止,计算工期。外架使用期为120 天,开架时间以双方现场确定的实际开架时间为准。即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为工期,内架使用期为30天,即年月日至 年月日为工期,若提前按上述价格执行不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工程,内外架甲方按总建筑面积分别以每月每平方米3元计算超期费(租赁费)给乙方,超期费逐月结算付清。
六、付款方式:
1、根据进度甲方必须按实际搭设的面积付给75%的进度款给乙方,7#楼搭完一半结算一次。2#~6#每栋开架一个月各付1万元,工程封顶后一个月内付总工程款的90%,余款在拆完架的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2、甲方付款时用现金支付,乙方不负责一切税、费。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技术交底,对乙方的外架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加强现场管理,如有个别地方达不到要求的,由乙方自行整改,其费用自负。开架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各间距等技术指标要经过项目部书面形式复核通过后再升架。
2、甲方无偿提供塔吊、井架设备给乙方搭设及拆除使用,无偿提供给乙方生产生活用电用水,民工住宅及扣件存放的工棚等。
3、因某种原因出现停工或停工时间较长,在此期间,应由甲方自己负责,工期不减。
4、甲方如不及时付给乙方进度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5、甲、乙双方的材料由各方自行保管,若乙方民工有盗拿工地材料,按甲、乙双方规章制度处罚,由对方立即垫付此款。
6、若甲方在拆架前需要改动拉固点重新固定时,甲方应补助一定的工钱费给乙方。
7、甲方平整好地面(包括搭设外架水泥硬化场地),同时提供材料堆放场地,并不得擅自拆除已搭设好的脚手架,更不得变卖。
8、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已搭好了的外架,若甲方另有变化重新改动,其整改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因特殊情况损坏乙方材料的,按市场新材料价计算给乙方,甲方的废水泥残渣回填乙方架管时由甲方负责清挖及费用。
9、乙方工人严禁酗酒、斗殴,如有发现每次罚款贰佰元。
10、要求做到市文明工地。获奖后酌情奖励。
11、此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能以任何借口违约,若有一方违约,按2万元的违约金赔偿给对方。不能无故停工,有事双方协商为主,提前汇报商量。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公司各执一份为据,希共同遵照执行。
公司代表: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即发包方)
乙方: (即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根据学校师生膳食需要将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将共同遵守、执行下列之条款。
一、承包起止时间: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止。
二、相关补贴及履约保证金:
因学生人数少,甲方应每月补助乙方开水费100.00元整(一学年合计10个月)。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承包期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食堂内场地和固定资产提供给乙方经营使用并无偿提供管理人员、值班人员的住房。
2、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3、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并予以积极配合。甲方总务处负责人有权了解和查看乙方财务经营收支状况。
4、甲方尽量协助乙方引导师生在本食堂用膳,但乙方不得干涉学生在校外选择就餐的自由。
5、甲方可将乙方在投标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用于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而受到的各种罚款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乙方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6、甲方每日后勤相关管理人员检查食堂经营管理情况。检查项目包括采购、清洗、烹饪、售卖、留样、卫生状况、服务态度等方面。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和服务部享有经营自主权,必须独家经营,不作分包。同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2、承包后乙方可以在食堂内向学生供应三餐、夜点、各种小吃(如:馒头、肉包、油条、蛎饼、春卷、光饼、炸鸡翅、炸鸡腿、炒面、馄饨、豆浆、花生汤、绿豆汤等),严禁供应各类酒和香烟,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情节较轻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000元以上直至强行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食堂营业时间(中午不得超过1点半,晚上不得超过10点),晚间向学生供应夜点期间,以不影响周边住户的正常休息为准,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00元以上直至强行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在合同期满应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乙方。
4、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至少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费用由乙方自理。食堂和服务部内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得乱倒。乙方应认真履行附件一《有关要求及处罚》的规定。
5、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的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6、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对食堂和服务部实施水、电改造、房屋装修以及结构改造。否则,若发生任何意外事件,其后果一律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应以薄利多销、服务师生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为宗旨,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严禁销售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食物(食品)及伪劣商品,若因销售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食物(食品)而发生中毒事故的,乙方应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8、乙方经营应公道、不短斤少两,不哄抬物价,食品的定价不得高于镇区副食品商店同类食品的零售价。
9、乙方应严把原料和副食品的采购检验关,应向供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外购的粮油、鱼肉、蔬菜类等,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并尽量减少生食和野味菜品的供应销售。定型的食品包装应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坚决杜绝伪劣商品和三无食品进入学校,并建立好台帐制度。
10、食品、食品原料的采购要定人定点,确保新鲜,无过期变质,直接入口的热食品、定形包装的食品采购要建立索证制度(即向供应方索取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及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
11、乙方的仓库应防蝇、防鼠、防蟑螂、防潮、通风,环境要整洁,布局应合理,所有的食品(商品)应分类分架,贴上标签,注明单价,隔地离墙排列存放,并定期对库存的主副食品进行检验,防止销售使用过期、变质的库存的主副食品。
12、乙方应在固定的区位堆放未清洗的蔬菜,蔬菜的冲洗应按程序进行充分的浸泡、清洗干净,以防止农药的成分残留,已清洗干净和切好的蔬菜必须放在固定的器具内,并用白色的布加罩,不得随意堆放。
13、已熟的菜肴应用干净的不锈钢、铝合金等器具装盛(不能用塑料器具),并存放在分菜间的案桌上,在未出售期间应加盖或罩上白色干净(已消毒)的布,包括半成品。罩生菜的白布和罩熟菜的白布不能混用。冬天的饭菜必须保暖。
14、应有专用餐具洗消间,设有三口以上专用洗刷水池,具有充足有效的消毒及完善的保洁措施。乙方的餐具和储食具应经过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并有严格的消毒和保洁措施。冰箱要定期清洗、确保没有异味,冰箱内的食品要生、熟、成品分开存放,防止发生交叉污染。
15、乙方应严禁非食堂人员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售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内,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以确保师生的饮食卫生和安全。
16、油炸品和粮食类制品的加工应在甲方指定的`工作间内进行。
17、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能讲究个人卫生,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佩戴工作标志,保持服饰整洁,严禁留长指甲、长发、戴戒指、染指甲。
18、乙方应指定专人随时冲洗,保持学生餐厅、厨房、售菜间的地面和灶台、工作台、柜台、货架、门窗、墙裙、包干区等环境卫生,并及时清扫转运垃圾,定期进行消毒,厨房及餐厅的垃圾要随手加盖,垃圾要随时清理。
19、乙方不得在食堂和服务部周围及其它场所搭盖、摆摊设点和堆放杂物,不允许以各种名义到学生宿舍销售饭菜和食品。
20、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工作制度和门禁制度,晚间营业一般不超过熄灯的时间。膳厅内不得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在晚自习和上课时间内不得播放音像制品。
21、要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即每餐每种食品150克专用于留样冰箱内,48小时后如无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方可弃去),并有留样记录,严禁出售剩余的变质饭菜,被学校查到每次罚款200元。
22、乙方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自费办理好《健康证》,属于外来人口还应到户口管理部门自费办理《暂住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为18-50周岁,(2)具有身份证,健康证。
2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乱装闸刀开关和插座等。并努力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24、承包者应配备较强的管理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不得中途转让承包合同,否则取消承包经营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及承担相关责任。
25、乙方若需借用学校的用品,必须造册登记,损坏或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26、承包期内,乙方所使用的厨房、仓库、餐厅、宿舍的用水、用电每月按实际使用用量并根据物委的定价按时交纳电费。如发现偷电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罚款处理。
27、承包期间若产生食物中毒、卫生不合格等原因被罚款、和由此产生的医疗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8、乙方必须保证在承包期内能亲自长久地在学校经营,一个月之内至少25天在校,不得无故离岗或交由他人经营。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方法:
1、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的承包费、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2、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法》及学校有关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3、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负责将甲方所有资产完好交还甲方,否则甲方将按资产的实际损失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修理费或赔偿费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求偿。
4、乙方逾期无法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证件而使甲方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从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具体见附件一《有关要求及处罚》),若违约金使用超过贰万元,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数交纳。
6、若乙方将所承包的食堂和服务部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及所交承包金不予退还。
五、合同的解除:
1、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营业(指停止向师生供应饭菜等一餐以上),若乙方实施了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2、乙方应依本合同按时缴纳承包金和履约保证金,若逾期缴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食堂另行发包,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当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1、2款的情形时,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将解除通知张贴在食堂大门时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12小时内将食堂清理整顿完毕交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了其在食堂的任何财产,甲方有权自行对食堂进行清理。乙方不得就其在食堂的任何财产向甲方提出任何请求。
六、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另有附页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签名):
(公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组(户主姓名)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租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租赁方式
甲方采用__________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租赁的土地用于: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租赁时限:
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土地租赁面积,承包费付款方式及时间
甲方将_______亩土地租赁缎带乙方经营,乙方按每亩每年_______元承包费付给甲方,承包费以现金或实物折价(现时价)每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付清。租赁土地上有下列附着物__________。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附着物采取方式处置。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取土、葬坟、建窑、抛荒、开挖,不经甲方及鉴证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承包土地转包给第三方经营使用。
2、乙方在生产经营人不得破坏原有水利、电等公效力设施。
3、在租赁期内甲方无权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生产、使用、处分收益权。
4、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5、在合同期间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____方享有。
6、履约保证金
7、必须按约定期限租赁,否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8、到期后,该地上所有建筑物都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甲方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再由双方一致达成协议,现补充如下:
1、乙方不得使用任何手段和势力威胁甲方,双方必须在平等互助的情况下履行合同。
2、甲方的土地租赁时间为五年。
3、五年租赁金额双方协定为保护价格每亩900元,不允下调。
4、乙方在土地租赁期满后必须无条件地将甲方土地恢复原样,使得甲方的农田作物正常生产。
5、乙方在五年的租赁期满后场地建筑物不拆除影响甲方的粮食作物生产的,甲方有权自行拆除。
6、本合同必须有政府部门签字盖章方可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方(签章)
村组印章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 亩,共一宗。
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相关规定,为大力发展养殖业,甲方将村组集体所有的水塘承包给乙方从事水产养殖业等经营活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塘名:
柏树梁堰塘,面积约2亩,位于兴元村7社柏树梁傍。
二、承包方式:
个人承包经营。
三、承包期:
自20xx年5月30日至20xx年5月30日,期限12年。
四、承包费:
承包期共计人民币20xx元(大写:贰仟元整)。交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水塘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提高承包费,保障乙方的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重复发包该塘,不得妨碍乙方水产养殖所需的水资源。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必须保证甲方农田耕作用水,但务必留足一公尺深的保塘水。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水塘,享有承包水塘上的受益和财产所有权,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保护自然资源,注重水土保持,合理利用水资源,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改变整体原貌。
七、合同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此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和人员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或国家土地使用政策改革或集体规划征用,乙方必须按政策执行。乙方享有水产养殖经营物的赔偿和补偿费。
八、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视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村委一份,组委一份,承包方一份。
发包方(甲方): 村委会:
七社:
承包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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