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倡议书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进一步强化全市餐饮服务行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树立企业诚信经营良好形象。为此我们郑重承诺并向全市餐饮服务行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 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时刻牢记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充分认识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 保证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开展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活动,不超范围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 保证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并建立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患有“五病”的从业人员,不从事餐饮服务工作。及时参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餐饮安全知识培训。
五、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认真落实进货台帐登记、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六、 完善设施设备,科学贮存和保管食品,食品库房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不洁物品。
七、 落实餐饮具、工用具、容器清洗消毒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登记有台账,有合同。
八、 熟制加工的食品做到烧熟煮透。凉菜间做到高度洁净。
九、 不断改善餐饮服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做到卫生、整洁、安全。
十、 严格执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十一、 服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倡议书2
全市各餐饮服务单位: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为进一步强化全市餐饮行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餐饮行业自身管理水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树立企业讲道德、守信用的良好形象,我们向全市餐饮服务行业发出如下倡议,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xx)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履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视食品安全为企业生命,承担社会责任,对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负责。
二、坚持持证从业。保证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餐饮服务,不超范围经营;保证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建立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严格落实晨检和“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调离制度;积极参加食品药品部门组织的餐饮安全知识培训。
三、严格行为自律。决不购买、存储、使用亚硝酸盐和销售织纹螺、河豚鱼等有毒有害食品;决不采购、加工、销售、使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其辅料;决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决不经销“三无”和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决不从证照不全的供货商进货。
四、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设施;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定并实施企业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认真落实进货台账登记、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库房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不洁物品;完善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做到卫生、整洁、安全。
五、严格规范操作。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原料和半成品分开存放;熟制食品做到烧熟烧透,隔夜饭菜要重新加工;冷冻食品加工存储符合规范;凉菜间要配备二次更衣室并做到卫生洁净;落实餐饮具、工用具、容器清洗消毒制度;餐除垃圾按规定存放及时清运。
六、坚持诚信经营。以诚信为本,口碑为重,坚持做良心食品、放心食品;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供科学消费信息,倡导健康饮食行为。
七、支持依法监管。大力支持和主动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监管,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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