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下面给大家分享春季森林防火的倡议书,欢迎借鉴!
春季森林防火倡议书1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同学们:
春天是郊游踏青的美好季节,同时也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易发期,特别是近期,全市气温同比偏高,有效降水偏少,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更需要我们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我们这座充满生机的森林城市。为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全市中小学生和各位家长,提出如下倡议:
一是广大中小学生要成为森林防火的小喇叭。积极担当森林防火小宣传员,向家长、邻居、亲戚、朋友宣传防范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以“小手拉大手”影响、带动和辐射周围的人们牢固树立森林防火意识、自觉履行防火义务。
二是广大中小学生要成为成为森林防火的小标兵。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做到:不在野外烧荒火;不烧田坎、土坎;不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在野外烧火做饭;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不在野外玩火,用自身的行动成为模范遵守森林防火的小标兵。
三是广大中小学生要成为成为森林防火的小卫士。遇到家长和游客,在林区吸烟、烧香烧纸、野外吸烟等违章用火行为,及时上前劝阻。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拨打119、110)或立即报告家长和学校。
请各位家长要做孩子的榜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牢固树立法制意识、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规定。请各位家长务必要对自己的孩子尽到监护责任。特别是在春季防火期内,要严格控制学生不能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更不能让学生养成吸烟、玩火等不良习惯。学生外出游玩,一定要有家长或大人的监护,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森林火灾等安全教育,防止因贪玩失控,酿成大祸。广大家长,要告戒孩子不得擅自参加扑火;不得组织孩子进山扑火,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森林防火,关乎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安全,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家长朋友们,同学们,让我们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携手争当森林卫士,共建美好的生态家园!
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3月29日
春季森林防火倡议书2
亲爱的朋友们: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生机勃勃的春天已经来临,在春耕生产备忙在即、清明节也即将来临之际,全市森林火灾防控进入特险期。为推动移风易俗,预防火灾发生,保护好绿水青山美丽家园,我们向全市干部群众、来晋中旅游及回乡人士发出如下倡议:
一、义务防火宣传。积极向周围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让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并坚持从我做起,影响教育家人、亲友增强杜绝野外用火意识。
二、严格农事用火。请广大群众珍惜绿色生态资源,坚决杜绝野外焚烧秸秆,尤其是在林区、林地、林草附近焚烧荒草、秸秆,严防跑火引发森林火灾。
三、传承文明祭祀。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自觉传承文明美德,摒弃烧纸钱、冥物等祭祀陋俗,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网上留言等文明祭祀活动,让祖先在绿色优美的环境中安息。
四、倡导文明旅游。请广大朋友们在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进行吸烟、烧烤、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既维护森林美景,又保护自身安全。
五、履行主责主业。各级各职能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领导不松手、工作不松劲、措施不松动,着力提升依法防火能力、科学防火能力、综合防控能力、火情处置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六、尽到监护责任。请广大朋友们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宣传教育引导,加强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监护,杜绝林区边缘放炮、放孔明灯等野外不安全用火行为,养成良好习惯。
七、树立法制观念。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既需要各级人民政府承担重要责任,也需要社会公众共同预防。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12119报警电话,或向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春季正值大风季节,风干物燥,火灾诱发因素较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积极投身到保护绿色生态资源的队伍中,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晋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xx市委宣传部
20xx年3月28日
春季森林防火倡议书3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春耕春种农事用火增多,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到了最为关键的重要节点。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避免无情的森林火灾将我们建设保护多年的美丽风景毁于一旦,为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在此,向全县人民群众发出倡议:
1、自觉当好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积极向周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让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
2、自觉当好文明用火的执行者。请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烧田埂、野炊和吸烟。
3、努力尽到监护看护责任。对需要监护、看护的群体,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烧山毁林事故。
4、高度重视扑火人身安全。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森林防火值班电话。严禁个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上山扑火,严防人身安全事故。
5、牢固树立守法意识。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由县(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对造成森林火灾尚不够成犯罪的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众志成城筑和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为建设美丽家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让我们共同携手,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队伍中,齐心协力、群防群治,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季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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