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2019-01-04 倡议书

  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环境,造成大量安全隐患。所以很多地方都是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关于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

  关于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全体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燃放烟花爆竹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加剧雾霾程度,影响人体健康。为有效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维护社会秩序,现倡议全体市民:

  一、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从2018年12月15日起,全县禁放烟花爆竹范围除特定区域外,从郁江边至槎江路与江北大道交叉路口—槎江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中山路与民生交叉路口—中山路与茉莉花大道交叉路口—茉莉花大道莲州路口—宝华西路小溪边路口—沿小溪边接荣和街—荣和街与淮海路交叉路口—淮海路与江滨西路交叉路口—郁江边以内的所有街道(巷)为县级禁放区,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且不再设立烟花爆竹销售点,禁放范围以外各乡镇提倡限放。全县市民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各项规定。

  二、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对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部门将一律依法依规查处。鼓励、倡导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等承办婚庆、典礼的单位,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提示和劝阻。

  三、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全体市民要积极宣传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有关政策规定,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的节日喜庆新习俗。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不燃放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呵护我们的生活环境,为建设美丽幸福新x县贡献自己的力量。

  x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x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

  第2篇

  倡议书

父老乡亲们:

  燃放烟花爆竹烘托喜庆气氛,是我国人民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污染物,严重影响生活环境和空气质量,加剧雾霾程度;另外,燃放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为巩固环境治理成果,保护“沂源蓝”,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在全镇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现向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禁限放区域:

  在xx县主城区实行全年全区域禁放(举行婚庆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需要到辖区派出所报备,并限制燃放时间、地点、种类和数量)。

  各村实行限制燃放,春节期间除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以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农村婚庆活动要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和数量。

  在以下区域特定禁放:

  ①机关办公场所;

  ②文物保护单位;

  ③车站、高速公路、隧道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⑤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⑥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

  ⑦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

  ⑧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⑨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二、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禁放限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要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限放规定的行为说“不”。对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部门将一律依法依规查处。鼓励、倡导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等单位或企业,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提示和劝阻。

  三、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在禁放区以外的农村,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企业、个人等各类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全体市民要积极宣传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建设之中。

  父老乡亲们,让我们远离烟花爆竹,让美丽的沂源少一缕尘埃,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让我们在这个春节,没有爆竹声声辞旧岁,只闻笑声朗朗迎新春。

  祝大家元旦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第3篇

  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爆竹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环境,造成大量安全隐患。为倡导文明新风,减少污染,避免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县人民过一个喜庆、祥和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践行者。全县禁放烟花爆竹区域为:xx县主城区(东至幸福河、西至西环路、南至大济路、北至老乐胡路以南)、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以及重点部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桥梁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安全距离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商业密集场所;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禁放时间为:全年除春节(除夕至正月初五)、元宵节(正月十五)外全时段禁放;遇重污染天气一律禁放。提倡春节期间,用贴对联窗花、放电子鞭炮等方式来表达祝愿。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各项规定,在禁放区域、禁放时间内,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安全过节的监督者。禁放限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要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限放规定的行为说“不”。对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部门将一律依法依规查处。鼓励、倡导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等单位或企业,对违反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提示和劝阻。

  三、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节俭过节的宣传者。在禁放区以外的农村,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企业、个人等各类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要积极宣传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形成人人参与爱护环境、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氛围。

  新春纳福从健康呼吸开始,从安全生活开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携手并肩,共同担负起保护环境、维护安全的重任!

  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县文明办

  xx县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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