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资经营户:
为营造诚信、守法、文明、有序的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服务和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我局向全县从事化肥、种子、农机、农具及配件、农膜、农药等经营活动的农资企业,发出倡议:
一、持照经营,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商部门农资市场管理规定;
二、执行工商部门制订的农资市场监管制度;
三、进入县内的化肥商品,主动向工商机关书面申报,并告知供应商、销售商及我们所有化肥存放点及仓库;
四、从合法的渠道进货,履行好质量和数量验收,把好农资商品进入关;
五、主动向供应商索取购销发票、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书及营业执照、商标证、商品标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保存二年;
六、在醒目地点设立公示牌,公示商品名称、厂名、厂址、价格、批次、有效期、主要成分和含量、质量等级,自觉接受监督;
七、主动向消费者讲解化肥等农资知识,指导农民使用,出示销货发票、合格证、承诺卡;
八、按照工商部门要求,按时对每一批品种,每一批次农资的进销货进行详实登记,做到不少登、不漏登,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经营情况;
九、不经销假冒不合格农资,不坑农、不损农、不害农;
十、主动配合工商部门检查、指导,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如有违法行为,自觉接受工商部门处罚。一年内被处罚三次以上的,自愿退出农资经营资格。
诚信为本,诚信是金。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净化我县农资市场、保障农民利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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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持久地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活动,净化农资市场,进一步树立诚信意识,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产业持续、规模化发展,本着“守法、诚信、效益、发展”的行业自律原则,赣州市农资行业商会向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者发出倡议:联合起来,加强行业自律,守法经营,诚信守约,让农民用上放心化肥、农药。
一、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守法生产、守法经营;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侵权,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的`模范;自觉接受社会及工商、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明码标价、货真价实。
二、保证质量。“质量第一,信誉至上”。建立健全农资质量保障体系,认真做好质量控制,保证农资产品质量。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不进,无合法手续的农资产品不进,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不进,未经审定、登记和批准的农资产品不进,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品不进。
三、优质服务。建立规范的销售网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销售的农资产品有售后服务;如因产品质量及技术指导问题给购买者造成损失,依法负责赔偿。
四、诚信守约。树立“讲道德、重合同、守信誉,遵纪守法、公平竞争”的行业新风尚;加强行业自律,信守合同,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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