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2020-07-13 采购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电脑,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合同。

  一、采购产品名称、价格和要求。

  1、甲方向乙方定购的电脑配置,(详见附件一;电脑设备配置单)共计台,单价为:元; 总金额为: 元。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验收合格标准: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合同附件之约定的部件。

  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在机箱锁具没有打开、设备没有人为外力损坏的情况下发生的一切设备故障,乙方将按照相应配件厂商质保标准提供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等无偿服务。

  4、人为损坏和其它非自然原因造成的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予免费质保,但可以提供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服务费用收费标准见本协议附件。

  5、软件故障不属于乙方维修范围,但乙方可以根据甲方提供的软件母盘,对需要软件维修的电脑进行无偿服务,交通费由甲方提供。

  三、货款结算。

  1、合同签署后,甲方首先向乙方交定金万元整;

  2、乙方将电脑备齐后,运送并安装到指定地点,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将货款万元整一次性交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将电脑交付给甲方。剩余的5%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电脑验收6个月后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约定的机器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乙方说明。如果乙方已经定货或者预付定金,则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有对电脑设备的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的工作的监督权。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保证按照配置单向甲方供货。如出现定制的配件型号无货或数量不齐时,则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协商调整,如因乙方单方面问题而出现有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确保本协议中的安装、维修工作的及时到位,并根据双方约定的安装维修工作单进行工作。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给甲方带来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作为合同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执行日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地址: 地址:

采购合同 篇2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并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文义另有要求,本协议及其附件中的名词应具有如下定义:

  本协议: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采购订单、本协议所有附件、技术协议以及本协议中提及的任何其他文件。框架协议甲 方:指 ,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注册地址为 .

  乙 方: 指 ,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在 成立。注册地址为: . 最终用户:指 下属的分(子)公司(见附件1)为本协议项下 最终使用人。除甲方书面同意,本协议所指定任何最终用户均无权直接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

  第 三 方:指甲乙双方、执行方、最终用户、集成商以外的其他法人、组织机构和自然人。

  招标文件:指由甲方发布的编号为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指乙方为响应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而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评标过程中签署的答疑、澄清等补充文件。 技术协议:指乙方与本协议的最终用户就本协议项下的设备技术条件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标 的 物: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完成本协议及其项下合同所必须的、由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的硬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及保险等。

  采购订单:指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签订的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具体要素的交易凭证,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见附件3)

  现 场:指项目所属最终用户的工作现场。

  第二条 框架协议执行方式

  1.为执行本协议,甲方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其需求计划及本协议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价格和付款方式执行采购订单,双方最终签署采购订单。

  2.除本协议明确约定或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及其本协议项下订单的制造、加工等义务委托或转包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适用于本协议的项目、供货范围及技术标准

  1.本协议适用于附件 1 中所列项目。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可以对适用于本协议的项目清单进行增减调整。每次调整由双方书面确认。乙方承诺不因项目未批准无法实施追究甲方的责任。

  3.技术标准:按照乙方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技术协议为准。技术协议应作为本协议项下订单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价格及交货期

  本协议项下所指货物单价固定(分项价格表详见附件 2 )甲乙双方根据该固定单价签署本协议项下订单。

  1.货物单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为到最终用户现场价格,含国内运保费、增值税等费用。

  2.附件 2 中的价格为固定单价,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受订货数量、批量、交货期和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附件2中设备数量增加或减少均按该单价增减。

  3.附件 2 中的价格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时间,在此有效期内,框架协议下的价格保持不变。

  4.采购订单项下每套交货期不应超过 8 周。

  第五条 技术协议与商务报价

  1.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与项目最终用户技术交流,并在接到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与最终用户技术协议的谈判和签署。

  2.乙方应将在采购订单执行过程中有关开工会、设计联络会、组态、培训、工厂验收、现场开箱验收、现场服务等所需人工日数量明确在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技术协议中,并将上述费用在商务报价时一并报出。

  3.乙方根据与最终用户的技术协议和本协议中的单项价格,向甲方报出每套系统的配臵和商务报价,经用户核实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甲方,作为甲乙双方签署订单的依据。

  第六条 付款条件

  1. 本协议项下人民币采购订单付款条件为:(银行承兑支付)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合同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货通知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5%;合同设备全部到达甲方现场,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 余款10%为合同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设备(或合同工程)正常运行壹年无质量问题后结清余额。

  2. 如果采用上述以外的其它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应在订单中另行约定。

  第七条 采购订单

  1.甲方根据项目进展向乙方发出项目技术和商务谈判通知,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程序和原则报价,双方确认后签署采购订单

  2.采购订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未约定权利义务等内容均适用本协议有关规定。其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3.采购订单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任何一方不得单独修改。如确需修改,则提出一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影响签约进度和交货期的责任。

  第八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提供适合运输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装、运输支撑件等,以保证货物安全稳妥送达现场。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装卸或运输中发生货物损坏、灭失或丢失,乙方应自费对进行修理、更换或补供。

  2.如因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灭失或丢失,乙方应自费对进行修理、更换或补供并向承运人追究责任。

  第九条 货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转移

  本协议及其项下采购订单中货物风险和所有权自货物交付时起由转移,双方各自承担交付前后的风险。即在采购订单约定时间、地点交付之前货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货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

  1.最终用户负责根据技术协议约定标准对到货货物数量、外观等进行全面检查及质量验收。

  2.如双方对货物质量、数量等产生争议,双方同意由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确认货物质量的基本依据。相应的检验费用由检验报告中引起质量问题的责任方承担。

  3.如最终用户通知甲方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暂时中止支付相应部分货款并根据第三方检验结果决定是否恢复支付。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质保期限及服务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每批货物通过现场验收后12个月或发货后18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货 (不可抗力除外),应向甲方承担以下迟交货违约责任:

  1.1每迟交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迟交部分货值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部分的货值。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其交货义务,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1.2逾期交货超过90日历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迟交货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3分期交货情况下,如乙方部分交货延迟导致本合同被甲方单方解除,甲方有权就已接收部分货物向乙方要求退货,乙方应退还该部货款、承担退货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2、如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补足。如逾期未补足,应按本条第1款承担迟交货违约责任。

  3、如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应向甲方承担以下质量违约责任:

  3.1如货物在现场开箱检验或安装调试过程中被发现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并要求乙方立即修理或更换。

  3.2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自费对质量问题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

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材料品牌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4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

  1、粮油类;

  2、蔬菜类;

  3、水产类;

  4、猪牛羊肉类;

  5、禽蛋类;

  6、水果类;

  7、副食调料类等货物。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合同期限:暂定壹年,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采购试供货时间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批次订货:甲方每(日/周/月)在向乙方订货一次,于日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相关事宜

  1、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2、乙方必须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原件送甲方查验,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备案。

  3、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食堂。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食堂食品采购协议书食堂食品采购协议书。

  4、禁止下列食品送入食堂: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价格确定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新发地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乘以供货商承诺的下浮比率后的价格。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

  6、乙方所提供食品的品种由甲方决定;乙方需每天向甲方提供当日的食品价格,乙方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如乙方价格高于市场其他商户同类同质的食品价格,则甲方有权按市场最低价付款;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乙方在送货时,由甲方厨师、库管员负责检查验收甲乙双方要遵守交货时间,互相积极配合。

  8、无论甲方所购买的食品无论多少,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送货。

  9、乙方必须是本人或固定一人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

  第四条:付款方式甲方按月用转帐或支票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收款收据(或发票),甲方才予以付款。对私抬食品价格,不能确保食品质量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供货资格,结算时甲方有权扣回多付款项。

  第五条:突发食品卫生事件保证供给甲方的货物的卫生与安全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尽其可能履行义务和责任。当发生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但因乙方能尽到而未尽到责任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延误交货时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延误批次货物总价的10%。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人员损失。

  第七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定,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内 容 结 束 ]

采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 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2)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2)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4)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1)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3)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5)伴随服务:

  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a)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b)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d)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e)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6)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 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立长期的货物供应关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依据特签订本采购合同,以该采购合同为总合同固定采购形式和流程,具体的采购内容以采购订单为准。

  一、采购标的

  (一)根据甲方的采购需求确定采购范围。

  (二)乙方的货物质量应当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该货物有相应的样品的,乙方的货物质量应当同时符合样品的质量;如样品的质量与质量要求有冲突的,以样品的质量为准。

  (三)乙方货物的包装根据以下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须保证出售给甲方的货物不存在权属争议,乙方具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同时该货物的使用不会侵犯任意第三人的权利。

  二、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一)乙方须根据市场价格在合理的范围内报价,在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最终价格并制定报价单。如乙方的报价不真实或严重高于市场价格,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要求乙方退回部分货款,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选择单方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补偿经济损失。

  (二)乙方向甲方供货需遵循最优惠原则。即当乙方向第三方提供更低价格或更优惠的供货条件时,该价格或该优惠条件将自动适用于甲方。如乙方未遵循最优惠原则,须根据实际情况对甲方进行充分的补偿。

  (三)当其中一方认为价格需要调整时,须提出正当合理的理由,另一方认为可以接受的,在双方充分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对价格作出调整。

  三、采购订单的发出、确认和撤销

  (一)采购订单经由甲乙双方业务负责人签字后方才生效,生效的采购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的采购订单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乙方,乙方必须在采购订单到达乙方的当日签字确认订单并回传给甲方。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甲方的,视为该订单已经签字确认并生效。

  (二)在收到乙方确认签字的2日内,如乙方的货物还未发出,甲方仍有权以书面形式撤销或变更该订单。

  四、货物的运输

  (一)根据报价单及采购订单的内容具体确定由本合同的哪一方负责货物运输事宜。

  (二)当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且卸入仓库后,货物毁损、灭失的不可抗力风险和意外风险由乙方转移给甲方。

  五、货物的验收

  (一)甲方在货物到货后两天内完成验货入库,以甲方质管部的“进料检验标准”为验收标准,并必须符合采购订单、质量要求和样品质量,验收无异后方才入库。如果发现存在与要求不符的情况,根据第七条的列举的相应情形处理,处理完毕后方才入库。

  (二)对于货物的质量,乙方须提供一个合理的质量保证期间,在该质量保证期间发生的任何质量瑕疵乙方都必须作出合理的补救措施,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由于该质量瑕疵造成损失,乙方应当对甲方补偿;如由于该质量瑕疵导致任何纠纷,乙方必须妥善解决。

  六、货款的结算

  (一)甲方付款的方式为月结,即每月底之前结清上个月整月发生的货款。以双方整理核对后的单据为计算依据,如乙方货物存在瑕疵需要扣款的,甲方在通知乙方后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二)每月的1日至2日甲乙双方都应收集整理单据,编制汇总表,在每月5日之前(包括5日)完成单据和数据的核对,双方对账完成并无异议后再交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

  (三)乙方须在每月15日根据甲方应结算的金额向甲方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由甲方财务部门通过银行转账把货款打到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以甲方完成付款程序的时间作为付款日期。如乙方在该月15日没提供发票,则本次货款将顺延至下个月一起结算。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作出以下行为:1.明确拒绝订单;2.在合理期限内未着手执行订单的都视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

  对于乙方拒不履行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选择作出如下决定:1.向乙方发出继续履行合同的催告,并要求乙方按照订单内容执行且依照货款的____%按日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2.中止本采购合同,向第三方购买货物,直至乙方表明继续履行该合同且就拒绝履行合同的行为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按照货款的____%按日向甲方支付拒绝履行金,该合同才恢复效力;3.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

  (二)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到货的,应当按照迟延部分的货款的____%按日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三)在及时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至多可在提早三天到货,如提早到货的时间超过三天的,甲方视情况协助乙方办理仓储事宜或接收乙方货物,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货物种类、型号、规格与订单不符的,乙方须重新按照订单要求发货;

  乙方的货物质量存在瑕疵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货、换货、修理、折价等方式处理该批货物;

  乙方的货物数量少于订单要求的,乙方应当补齐数量;货物数量多于订单要求的,对于多出的部分甲方视情况可选择退回或折价接收。

  乙方的货物存在权利瑕疵的,乙方须补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事项。

  处理上述情形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五)乙方未履行开具发票、合格证书、检验报告、说明书等与货物有关的

  材料或配件,未妥善履行其从属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救并在合理的可预见范围内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免除该方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但履行合同存在困难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尽可能的减少损失,否则由未尽通知和减损义务产生的额外损失仍须由这一方全部承担。

  (七)如乙方不能及时支付甲方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拒绝履行金、甲方为乙方垫付的费用等款项,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八、合同的效力

  (一)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截止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书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如其中一方认为仍须添加补充协议或附录的,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添加在附件之中。经双方确认生效后的附件与本合同的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的主合同及其附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方才生效。

  (四)如出现以下情形,本合同将提前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解除<采购合同>协议》,本合同将提前解除。

  2.如遇以下情形,甲方有权提前解除该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并经甲方催告后3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后立即解除合同。

  (2)乙方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和从属义务存在瑕疵,经甲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尽其义务妥善采取救济措施或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后立即解除合同。

  (3)乙方失去生产该类产品的资质、主体资格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在该类情形发生后合同即自动解除。

  (五)合同终止后若双方仍有合作意向,可以续签采购合同。

  (六)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解除。但在合同有效期间发生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仍继续享有或承担。

  本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不及于第九条,即本合同解除后仍须按照第九条清理双方仍然存在的权利义务。

  九、争议的解决

  (一)如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分歧,应首先争取友好协商解决。

  如双方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则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诉讼应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

  (三)在合同效力未终止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发生分歧或诉讼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甲乙双方须继续执行本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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