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物:
1、最终数量以实际入库合格数量计算。
2、上述价格已包含货物、运输、包装、装卸、税金、利润等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不因市场变化等原因作任何调整。
二、质量标准:按 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
1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企业标准;4封存样品质量标准;5其他标准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按执行。
(1)交付后个月保质期;(2)正常运行(3)验收合格之日起(4)其他。2、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如检验发现不符合本合同质量标准条款第二条规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应予赔偿。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包装标准按。
1、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企业标准;3封存样品质量标准;5其他标准。
2、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适合水运和/或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危险品包装需符合,如因包装不当对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 回收。
五、运输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厂家、品牌,于时间 次/一次性)交付甲方指定的工厂:
2、乙方采用运输,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验收标准、验收方法、提出异议:
1、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有关规定,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但甲方的验收不免除 乙方的任何质量责任和义务;
2、甲方验收方法: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数量按照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外观检验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批号、重量是否与送货清单一致及合格证是否一致等;
3、甲方应在材料进厂验收后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后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提出异议,但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不合格的或存在质量缺陷的,提出异议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七、结算与付款:
1、双方根据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货物总金额,甲方以形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2、
八、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约定的'时间交付原料超过日的,或交付的产品是假冒伪劣的;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九、其他: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
传真/电话:传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