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2021-03-03 采购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采购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采购合同 篇1

  办公用品采购框架合同

  甲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本合同由上述当事人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的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结算信誉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供应办公用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甲方办公用品,包括但不限于:【 】

  2、乙方对甲方的服务区域:【 】

  3、以上供应范围若有增加或减少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二、数量及价款

  1、甲方每次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以采购单的形式详列明具体物品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交货期限、配送地点等情况。

  2、附件单价只作为基准价,每月随市场变化而调整,乙方每半月定期提供报价,甲方的采购价以甲方确认的最新报价计算。(报价包括乙方售前、售后服务、包装运输、质量保证义务等全部费用)

  3、乙方按甲方要求每半月将办公物资的报价更新。乙方若不及时报价,取消当此办公物资的提供资格。累计两次以上不报价,取消其合作关系。

  4、若最新报价超过最初基准价,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按基准价结算。市场价格低于附件报价的,甲方有权按市场价结算。

  三、合同执行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四、商品质量保证:

  1、乙方所售物品质量应当符合商品通用的要求,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该约定要求。

  2、所有商品之保修期限均依照原制造商在商品上的标注为准;

  3、甲方订单的原装商品中凡乙方供应出现的假货,乙方承担双倍赔偿的责任;

  4、所有货品供应均依照甲方订单标准执行。

  五、退换货标准:

  1、在下列情况中,甲方在收到商品【 】天内可向乙方提出退换货要求

  (1)出现商品质量问题;

  (2)配送出现失误的商品。

  2、下列商品不能退换货

  (1)因甲方的责任,造成商品外观、使用性能破坏的;

  (2)应甲方特别订制、订购、代客采购的商品。

  六、售后服务保障:

  1、凡在乙方购买的商品均由乙方提供质量保障服务;

  2、质保期内的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厂家联络,协商退换货、质保维修等相关索赔事宜;

  3、乙方随时为甲方提供新品上市的相关数据资料,及时提供产品促销和调价通知。

  4、乙方随时为甲方提供前期所购商品的保存数据,协助使用单位分析需求量及消耗量。

  七、订单标准及送货时间

  1、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送货服务;

  2、乙方提供免费送货的同时,甲方每次订单不得低于价值50元的商品,否则不予提供此服务;

  3、甲方根据乙方报价,比较价格、性能后进行采购,出具采购单给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需求的采购单后,3天(办公场所为工作日,服务厅为正常日)内将办公类物资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如甲方需变更订做物、交付地点或接收人,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运输费用有乙方承担。

  八、付款方式;

  1、以【 】为一结算期。合同签订后,每结算周期结束后15天内乙方整理该周期内已完成送货的数量和合计费用连同甲方签收的确认送货单交甲方确认,甲方按确认的费用向乙方支付该周期费用。无甲方签收的送货单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按法律规定先向甲方开具以甲方为对象的合法等额发票,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发票且满足以上付款条件的条件下在30天内以划账方式付清该笔款项。

  3、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4、甲乙双方结算银行帐号如下:

  甲方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九、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能力。

  2、 按照合同及产品质量说明的要求由甲方对所供货物进行验收。

  3、 在收到乙方所供货物和提交所需单据后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向乙方支付货款。

  4、 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相关考核标准和方法如下:

  乙方户名: 开户行: 帐号:

  4.1、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4.2、考核方式和处理:乙方应于每月的5日前将前期配送量数据提交甲方核对,甲方于收到数据后5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服务量及服务质量依照附件所列标准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向乙方进行费用结算。

  十、乙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能力。

  2、 乙方承诺所供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执行,交付货物的技术规格与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 并提供品质好、性能高,规格全、数量足的产品。

  3、 乙方应做好物品的调换、退货、质保等各项服务工作。

  4、 乙方承诺提供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侵犯第三方知识权利。

  十一、环保条款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及在甲方范围内进行的生产、服务活动须符合甲方在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规定,避免对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造成影响;

  十二、知识产权条款

  乙方应当保证为甲方所提供的成果,产品、服务中所包含任何项目的著作权(或版权)等知识产权为乙方合法拥有或经第三方同意合法使用并可被甲方合法使用,不存在任何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如发生版权、知识产权纠纷或盗版等侵权行为,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三、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合同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立即通知了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

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签订地:

  合同编号:

  买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卖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卡通小台灯(61000293)、折叠电吹风(61000294)、明霞玻璃办公杯(61077781)、紫砂办公杯(61077782)](以下统称货物)。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包括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详见附件;

  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以及保修服务,详见附件。[说明: ]

  第二条 价格

  2.1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总价格(“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贰万叁仟五佰]元整。(小写[¥: 123500.00]).

  2.2合同总价除了包括本合同中全部货物本身的价格和保修等服务费用外,还包括:

  (1)使货物适于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2)卖方负责运送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装卸等费用)

  第三条 支付

  3.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买方付至卖方的如下银行账户: 开户行:颖东工行颍河分理处

  银行地址:阜阳市

  户名:账号:

  3.2买方应按以下条款向卖方支付合同款项:

  3.2.1交货付款

  卖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全部交付货物并完成验收,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9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的货款,即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叁仟伍佰]元整(¥:[123500.00])。

  3.2.2保修款(尾款)

  货物保修期满且收到卖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不适用]%的保修款(尾款),即人民币大写[ / ]元整(¥:[ / ])。

  3.3若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则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 交货

  4.1交货方式:货物由卖方负责包装并运送至买方现场或本合同附件中指定的地点。

  4.2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在经买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4.3交货日期:卖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或根据附件确定的交货日期,将货物运到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的交付工作。

  第五条 包装

  5.1所有货物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多种方式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锈蚀、震荡、撞击和其他的损坏,以使其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能够安全无损坏地抵达安装现场。如果因为卖方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卖方负责修理、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货物并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5.2关于货物包装的其他约定: [无]

  第六条 货物验收、保修和技术服务

  6.1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卖方承诺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的产品,货物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软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

  6.2若在货物接收验收时发现货物有任何的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和卖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在卖方未派代表到场时,该报告将由买方单方签署,该报告将作为买方要求卖方进行退货、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卖方负责于[3]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并送至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6.3未能通过买方验收的货物,以及买方接受后发现有误的货物,由卖方自费回收。如卖方未在买方发出通知后十日内收回,则买方可自行处理该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另地存放并收取租金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6.4卖方提供的货物的保修期为[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出现任何故障,卖方负责在[10]日内免费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相关货物;

  6.5在保修期内,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则买方有权从保修期尾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6.6有关货物保修事项的其他约定:[按国家或行业规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侵权处理

  7.1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对于因卖方原因使得交货、验收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每迟延一天,卖方应按相当于合同总价0.5%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因任一阶段工作延迟而使买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延迟使买方遭受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买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累计超过30日时,买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7.2保修期内,如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提供保修服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卖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

  7.3对于卖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买方均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从应支付卖方的款项中扣除。

  7.4除非买方解除合同,否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7.5如买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则卖方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卖方并应退还买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7.6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而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8.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五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终止履行九十日或以上的,任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2]种争议解决方式:

  (1) 将该争议提交[ 买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买方住所地]进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 向[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5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货物清单(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及

  合计金额、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

  附件二: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或保修服务[ 说明:]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 / ]

  买方: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卖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乙方(供应商):南昌XX公司

  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电脑,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如下:

  一、采购产品名称、价格和要求

  1、甲方向乙方定购教学电脑一批,(电脑设备配置单详见本合同)共计1000台,单价为:2600元;总金额(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整。另外,电脑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其配置标准见下表:

  3、定货、交货时间与地点

  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货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交货地点: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电脑室。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验收时间:乙方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收货通知,乙方必须于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向乙方出具验收报告。

  2、验收方式:电脑的验收分为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由甲方和乙方的技术人员共同完成。数量检验和质量检验的地点为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电脑室,期限为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

  乙方向甲方说明电脑的配置,核对电脑配件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甲方确认,当面向甲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3、质保规定:

  (1)乙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甲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在一周内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乙方负责在____日内修理或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甲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甲方要求退货时,乙方负责为甲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____日至第____日内,无论哪一台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甲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甲方要求换货时,乙方负责____日内为甲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乙方负担。

  三、货款结算

  1、合同签署后,甲方应向乙方交定金(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人民币柒拾捌万整;

  2、乙方将电脑备齐后,运送并安装到指定地点,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将剩余货款壹佰捌拾贰万元整于交货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约定的机器配置,配置以双方都同意为准。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向乙方说明。如果甲方已经定货或者预付定金,则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有对电脑设备的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的工作的监督权。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此外,甲方应提前支付货款的百分之三十,即人民币柒拾捌万整,并于________年____月十____日前支付。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配置单向甲方供货。如出现定制的配件型号无货或数量不齐时,则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协商调整,如因乙方单方面问题而出现有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负责电脑的运输、安装、调试和维修期内的维修工作,负责提供电脑的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乙方有在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时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

  4、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给甲方带来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鉴定的结论。

  2、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作为合同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执行日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

  采购单位(盖章):供应单位(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

  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采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如空格不够用,可另附)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1)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

  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投标人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甲乙双方在: 合同履行期内,因 原因,致原合同:( ) 无法如期完成;( )需要终止;( )

  部分条款需发生变更。

  经甲方项目单位、专业管理部门确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对下列条款进行变更:

  1、

  2、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其他协定:

  1、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门、甲方项目单位、乙方

  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上海宝钢工业检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日期:

采购合同 篇7

  供方(甲方):xx杂货店

  购方(乙方):xx小学

  根据中心学校关于物品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的要求,为保证产品质量,结合我校多年采购商品的经验,决定与xx杂货店签订食堂配料合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 甲方为乙方食堂提供的一切配料必须保证质量,无发霉、变质、过期的产品。

  二、 甲方必须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健康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

  三、 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可以退货。

  四、 乙方每次购货付款后,甲方必须出据收款凭证。

  五、 合同期为一年,即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以上条款双方必须自觉遵守

  此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供方(甲方):xx杂货店

  购方(乙方):xx小学

  根据中心学校关于各校食堂大米必须实行定点统一采购的规定,为保证所购大米的质量,经我校食堂采购员对市场进行调查,选定xx杂货店作为我校大米的供给方,现经双方协商,特立此合同。

  (一) 甲方供给乙方的大米必须是正规厂家提供的原装袋装米(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标识)。

  (二) 如果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大米有质量问题,可以全部退给甲方,甲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三) 甲方成批量供给乙方大米时,价格可以略低于市场价。

  (四) 乙方每次购入大米后,一个星期内付清货款,甲方必须向乙方出据收款凭证。

  (五) 合同期为一年,即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以上条款双方必须自觉遵守

  此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出卖人:xx黑猪养殖场(下称“甲方”)

  买受人:xx畜牧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本合同约定的嘉兴黑猪父母代种猪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质量标准

  甲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的嘉兴黑猪父母代种猪应当优质纯正,符合国家的种猪销售标准,并经过了科学免疫程序免疫和严格检疫。

  第二条 种猪交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的种猪数量1500头,具体交付数量和交付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向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种猪,并提供所有种猪耳号和系谱档案。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根据种猪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结算,具体价格及付款方式由双方代表(甲方代表为潘清煜、乙方代表为徐美根)以签署《结算单》形式进行结算。

  第四条 售后承诺

  由于运输等原因致使种猪交付后七日内死亡或伤残的,甲方承诺包换,病死猪由乙方依照当地规定处理,但所获补助归甲方所有。

  对不孕母猪,经过技术人员人工配种两次以上仍不受孕,乙方不愿饲养的,按母猪市场公允价格由甲方回收;乙方愿意饲养的,按当时商品猪市场价重新结算。对不能配种的公猪,经技术人员鉴定属于种公猪本身原因的,由甲方调换相同规格和数量的合格种公猪。

  第五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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