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合同

2021-02-27 采购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采购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设备采购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 项目”甲方向乙方采购监控设备之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产品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1.1合同总价格:本合同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总价格为人民币(¥:000000.00元)。以上总价格已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现场安装督导费、技术培训费、保修期内维修和技术服务费及销售增值税等。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货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址并安装调试成功,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2.2发 票:乙方收到甲方的货款后在当月内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甲方,以便甲方到税务验票和抵扣税金。 第三条 设备交货:

  3.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备货,应在00xx年00月00日前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址。

  3.2交货地点:

  3.3如因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需对设备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则甲方应在发货前的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设备变更书面请求,乙方接到请求后应对设备进行相应调整,价格多退少补事后结算。

  第四条 包装运输:

  4.1包 装:设备包装为原生产厂家的包装,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2运输方式:由乙方承担运输发货,并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具体的承运单位和运输方式等信息,以便甲方安排处理接货。

  4.3运输保险:本合同设备运输中应进行运输保险,价值按合同总金额 00%对设备产品进行投保,其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4.4运输费用: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设备初验:

  5.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对本合同设备进行验收(设备的规格型号、附件、原产地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外包装等),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出具《设备到货确认单》,乙方凭《设备到货确认单》到甲方公司支付货款。

  5.2乙方保证甲方所购锅炉设备产品系优质合格、全新的商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国家《监控设备产品技术规范》的要求。且与生产厂家产品所描述的技术性能指标相一致,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损坏、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充或退货,乙方应立即办理。

  第六条 设备产品质量标准:

  本合同交付的设备产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6.1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

  6.2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

  6.3生产厂家对本合同设备产品技术性能描述。

  第七条 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

  7.1设备安装:本合同设备产品的安装工作由甲方承担。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乙方技术人员应对甲方参与本项目安装的工作人员详细介绍设备产品的安装方法和技术要求,在安装期间应经常进行技术指导。

  7.2系统调试:本合同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由乙方全权负责设备调试工作。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存在技术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和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等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乙

  7.3技术培训:甲方代表和业主管理员的技术培训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到甲方公司进行,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双方指定代表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第八条 售后服务:

  8.1售后服务期限:从乙方发货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贰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

  8.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如乙方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出现的问题与设备系统故障,一个星期内必须提供备用替换,如果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涉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

  8.3在用户使用中,如果发现乙方所供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相符,乙方应负责更换相应的设备产品并运送至使用单位现场,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

  8.4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维护,保修期满后,乙方保证对发生故障的零件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

  8.5即使在保修期内,属于下列情况者均不属于保修范围:

  1)用户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而引致的故障和损坏者;

  2)用户自行拆装,更改或修理机内任何部分而造成的故障及一切人为损坏者;

  3)因天灾人祸,如雷击、火灾、风灾、水害、或非正常电压等人力不可抗拒之灾害引致故障和损坏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把设备产品运抵到甲方指定地点。 9.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罢工、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可以免除甲乙双方的责任,但无法实施合同义务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本合同能够履行的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9.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后可以签订补偿协议。

  9.4合同转让: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

  让与任何第三人;否则合同转让无效,同时还应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条 保密责任:

  10.1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各项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双方都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10.2甲乙双方应对所签订合同中的产品价格、产品品种等敏感条款承担保密责任,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10.3保密期限:本条款的效力至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内容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合同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采购合同 篇2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城区订立。

  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北省宜昌市清波路1号

  法定代表人: 丁焰章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为满足纳米比亚DR3608公路工程施工需要,甲方与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设备的有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1、定义

  1.1 “合同”是指双方签署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包括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投标及招标文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所有文件等。

  各合同文件应互为解释,如有矛盾,按以下排列顺序解释,排序在前者效力优先:

  (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各种会议纪要、双方协商同意的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同一序列合同文件,后签订者效力优于先签订者。

  1.2 “合同价格”是指乙方按照合同全面而正确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总金额。

  1.3 “货物”是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保证正常运行的一切设备、备件、工具、图纸、资料及其它材料。

  1.4 “服务”是指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国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与供货有关的包装、运输等附随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最终安装、运行的地点在本合同中为纳米比亚DR3608公路项目现场。

  2、合同标的

  2.1 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为1套 ,设备清单见附件一。

  2.2 配置清单见附件二。

  2.3 备件清单见附件三。

  2.4 随机资料清单见附件四。

  2.5 随机工具清单见附件五。

  2.6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特征见附件六。

  3、知识产权

  3.1 乙方保证,甲方在项目现场及所在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当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索赔时,乙方应向第三方提出其处理答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和经济上的责任。

  4、标准及要求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满足以下标准及要求:

  ISO9001:20xx 。

  5、合同价格

  5.1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与货物交付相关的国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包装、运输等附随服务的各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2 以上合同价格为固定价并已含税,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风险,承诺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6、付款

  6.1 本合同项下的支付全部采用电汇方式。

  6.2 首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

  6.3 验收付款:货物验收合格确认无误后,付清70%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安排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港口。

  (1)金额为100%合同价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含抵扣联,根据甲方要求开具);

  (2)中英文装箱单两份;

  (3)由乙方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可附生产厂文件,若属安全防护用具需补充生产许可文件);

  (4)商检换证凭条(若法定商检需要);

  7、货物包装

  7.1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包装标准和有关国际惯例的规定,并充分考虑各国因国情不同而存在的文化差异以及相关禁忌和特殊规定,包装应均能适应海运、陆运及多次装卸要求,包装要牢固可靠、要防雨淋。对配件、散件和电气绝缘部件应采用防潮和密封装箱,对仪器仪表设备等应密封包装,并按设备型号分别包装,并有妥善的防震措施。对于刚度较小的杆件应加焊支撑以防变形。由于包装不良或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损坏的,所有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按国家有关标准标注货物的放置状态,大件或重要物件需标明吊装点和起吊方向。所有未装箱物件和货箱均应注明编号。所有标注均应按GB191-20xx《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用油漆喷/写在明显位置。包装箱外壁两侧应标明货物的唛头及箱体外形尺寸、共××箱、第××箱等,包装箱尺寸应控制在国内陆路运输要求范围内。货物包装要求见附件七。

  7.3 货物运输唛头中应注明每件货物的尺寸、重量、每件的编号及总件数。唛头中收货人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唛头格式见附件八。

  8、交货

  8.1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立即开始准备合同货物(含设备、随机工具、备件、随机资料),并或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国内交货地点,交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8.2 本合同交货地点为:天津港。收货人及联系方式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8.3 本合同下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本合同货物采用汽车运输。乙方应以人民币按照货物价值的110%,为运抵交货地点途中的货物办理“一切险”。

  8.4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3日通过传真方式向甲方通知发货批次、装车清单、装箱清单及拟定的发货、到货日期。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起运。

  8.5 货物发送时,乙方应按附件四要求提供2套随机资料(或复印件),乙方提供的资料均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制并符合ISO标准。1套资料随货物发项目现场,1套资料发如下地址及联系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106室 王印朋收 。

  9、货物验收

  9.1 验收:货物发货前甲方派人员到乙方处验收,由甲乙双方按照装箱清单对包装箱进行开箱抽检,验证乙方包装箱内的供货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验收人员应在验收单据上注明抽检包装箱号及箱中合同货物的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和计量单位等基本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也应记载在验收单据上,双方参与验收的人员需在验收单据上签字认可并办理交接手续,货物交接后的保管由甲方负责。货物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瑕疵担保的法律责任。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正式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和规格、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且有权索取不符合约定部分的货款。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先行电话通知乙方并承诺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同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如乙方不派工作人员参与验收,甲方应制作验收记录,并在10日内告知乙方,该验收记录视为已被乙方认可。

  9.2 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时,甲方可停止支付争议部分的货款,并与乙方协商提请具有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经检测鉴定合格的,视为乙方交付无异议。经检测鉴定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更换,同时按照本合同第14条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备件及工具

  10.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合同项下备件和工具的材料和信息。

  10.2 备件和工具应与合同设备分开独立包装,包装箱上应清楚注明标记。

  10.3 所有备件和工具在提供给甲方之前应系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上述有关备件和工具的说明。

  10.4 在合同设备供货后的三年内,乙方应以工厂提供零配件 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维修和维护所需要的备件。如果合同设备在上述期限前停止生产,则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购足够的备件;在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1、技术服务

  11.1货物发运前,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正确的使用及操作、简单的维修等。

  11.2 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乙方负责在项目现场或在国内通过网络进行安装、调试、拆除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安装、运行、维修、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并保证服务质量。

  11.3 如乙方派出工作人员到达项目现场,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国内至现场差旅费、签证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安排食宿,并提供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所在国境内的交通便利。

  12、质量保证

  12.1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12.2乙方应保证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的完整、清楚和正确,达到合同货物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技术文件如有不准确或不完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更改或重新提供。

  12.3在货物安装、调试期间,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的缺陷或损坏,乙方应尽快免费更换和修复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2.4本合同下主机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全部到达项目现场并正式验收合格后的6个月,其余配件的质量保证期按照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条款执行(只限国内),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包修、包换、包退责任。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在该质量问题解决后重新计算(只限国内)。

  12.5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材料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如果因上述问题导致货物发生损坏或不正常工作时,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更换或修复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在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7日内发运甲方要求更换的货物或部件到甲方国内指定地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2.6对无法解决的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到达项目现场。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及时到达,或在到达项目现场后30日内没有解决问题,则甲方可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处理费用及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此种处理不影响甲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在甲方自行处理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照14.3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3、环境与安全保证

  13.1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货物是由获得设计、制造许可的`正规厂家生产,是成熟、可靠的机型,货物设计、制造本身不存在安全隐患,能够保证安全使用,货物的操作、维修环境应安全舒适,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13.2 货物在使用过程中若因设计制造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对操作维修人员产生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3 乙方应保证货物制造所用的材料及包装材料符合国家及国际环保要求。

  13.4 乙方应保证货物的抗颠震、振动、防尘、噪音及坚固性等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3.5 乙方应在使用说明中说明该货物在安装、操作、使用、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

  13.6 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项目现场进行服务时,应遵守甲方项目现场的管理规定,听从甲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因乙方工作人员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违约责任

  14.1 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甲方有权按合同价格以每日0.1%的比例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4.2 如果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货物修理或换货而使设备的运行时间延误,则乙方除承担修理或换货的义务外,还应按合同第14.1条的规定支付违约金,时间从甲方发现缺陷之日起至该缺陷消除之日为止。

  14.3 在货物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货物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存在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货物作贬值、全部或部分更换直至退货处理。在此情况下,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使用货物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使用不合格货物的所在工程的全部返工费用在内。

  14.4 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减违约金或赔偿款。违约金或赔偿款的扣减不妨碍甲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也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14.5 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以欠付的当期货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

  14.6.乙方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出现不良记录使甲方无法退税,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不可抗力

  15.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等事件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2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送达给对方。

  15.2 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6、变更和修改

  16.1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在本合同的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2)交货地点;

  (3)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

  16.2 除了上述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需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协议。

  17、合同解除

  1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第14.3条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或者经过检验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2)乙方逾期交货达到30日的;

  (3)乙方逾期交货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17.2 甲方无故不支付货款,超过30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第14.5条承担违约责任。

  17.3 甲方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停建,或者施工承包合同被解除,或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7.4 一方解除合同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该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17.5 如果合同第15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的实际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8、争议处理

  18.1 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附则

  19.1乙方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为非国税部门关注或预警企业的书面证明。

  19.2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发送至对方。一方的联系地址、邮编、开户行及账号、电话等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19.3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 未经甲方同意,本合同不得转让和分包。

  19.5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邮 编:150009

  传 真:0451-82285370

  签订日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

  邮 编:

  传 真: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签订日期:

设备采购合同 篇3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货物名称:计算机设备

  2、型号规格及数量:详见附件《设备清单》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整(¥元整)。

  三、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年 月 日前。

  2、交货方式:乙方自行送货到甲方所在地,并提供安装服务,运输工具级运费由乙方负责。

  3、交货地点:。

  四、货款支付

  签订购货合同后付总款的30%(整),设备安装完毕后一次性支付项目总货款的67%(整),剩余项目总货款的3%(整)作为保证金,待三个月后乙方所承诺的质量及售后都得以良好的兑现并继续实施后,再由甲方将剩余保证金(整)支付给乙方。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至交货验收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十二个月(具体按清单要求)。

  2、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按公司厂家的标准,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六、调试和验收

  1、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3、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并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违约金。

  2、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时付款逾期超10个工作日,经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收回所有设备,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代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九、诉讼

  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执行。

  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供货清单。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设备采购合同 篇4

  甲方(买方):--------------------公司

  乙方(卖方):---------------------公司

  签定时间:----年---月---日

  签定地点:-----

  设备供货合同书细则目录

  本合同中,下列名词、术语具有下述特定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就----------材料供货、包装、运输、调试以及售后服务条件而签署的协议,包括合同的总体条款及所有附件,在合同中应列明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2“甲方(买方)”是指----------公司。

  1.3 “乙方(卖方)”是-----------公司。

  1.4 “合同价格”是指乙方完成了-------材料的运输、供货、调试以及售后服务条件的价格,包括合同的总体条款和所有附件中列明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5 “供货期”是指本合同规定的乙方与甲方签定供货合同至材料到工地现场的时间。

  1.6 “不可抗力”是指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不可避免的或不可预见的及非人为所能控制的事件。

  1.7“工地现场”是指甲方项目施工安装现场建设工地。

  1.8 “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

  1.9“最终验收证书”是指保修期及试运行期满后,由双方共同签署的认可证书,认为供应商已完成合同第十四章所规定的合同责任与义务。

  1.10“技术服务”是由乙方技术人员履行的服务,包括:安装调试、冷试车、热试车、性能考核及对买方人员的培训。

  2.1招标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范围:----------材料供货、包装、安装调试指导、人员培训、工程文件、验收和质保,详见技术协议。

  2.2乙方应提供崭新的材料、最好的质量、技术指标可靠、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技术服务和所需的其它事项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没有提供或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所必须的某项指标,乙方应免费采取挽救措施,并负全部责任。

  2.3在合同有效期内或维保期满后,甲方如有技术升级等要求,乙方应无偿地继续向甲方提供合同所规定的改进技术资料。

  2.4对甲方需要而技术要求又没有提出的技术要求,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八章规定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有责任以合理的供货期以及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供货,并经甲方确认后投入使用。

  第三章 合同价格

  3.1投标人的中标总价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为: -----万元整,)该中标总价包括----------材料的材料费用、备件费、包装费、运杂费、工程文件、培训费、现场服务费、设计联络费、专利和专门技术诀窍费、各种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3.2该价格为固定价,包括所有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3.3合同价包括乙方人员、技术人员到现场的一切交通食宿费,

  甲方提供乙方人员在现场居住的方便,但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3.4 合同价格为完税价格。包括运输及保险费,乙方开具合同总价17%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3.5 合同价格为工厂交货价(安装现场交货)。

  第四章 交货

  4.1交货时间为:---年--月--日。

  4.2交货地点:甲方工地现场。

  4.3-------材料到达现场后,双方共同对材料进行数量和外观的初步验收,并签署入库验收报告(单)。到场的材料必须是完整合格的产品,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证明文件。如有损坏、数量不足等问题,应在验收单据里体现,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及补充足够的数量。

  4.4在安装调试、运行测试的不同阶段,双方应充分合作,当发生技术问题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快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必要的技术文件,乙方应无偿给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4.5满足下列条件者,甲方可签署材料最终验收报告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4.5.1已经达到招标的技术要求及附件中列出的验收测试程序详尽说明的运行保障条件。

  4.5.2系统运行正常,满足工艺要求。

  4.5.3已发现的缺陷已全部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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