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合同

2020-08-14 采购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材料采购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材料采购合同 篇1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物:

  1、最终数量以实际入库合格数量计算。

  2、上述价格已包含货物、运输、包装、装卸、税金、利润等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不因市场变化等原因作任何调整。

  二、质量标准:按 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

  4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5其他标准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按执行。

  (1)交付后个月保质期;

  (2)正常运行

  (3)验收合格之日起

  (4)其他。

  2、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如检验发现不符合本合同质量标准条款第二条规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应予赔偿。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包装标准按。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

  4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5其他标准。

  2、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适合水运和/或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危险品包装需符合,如因包装不当对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 回收。

  五、运输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厂家、品牌,于时间 次/一次性)交付甲方指定的工厂:

  2、乙方采用运输,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验收标准、验收方法、提出异议:

  1、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有关规定,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但甲方的验收不免除 乙方的任何质量责任和义务;

  2、甲方验收方法: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数量按照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外观检验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批号、重量是否与送货清单一致及合格证是否一致等;

  3、甲方应在材料进厂验收后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后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提出异议,但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不合格的或存在质量缺陷的,提出异议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七、结算与付款:

  1、双方根据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货物总金额,甲方以形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八、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约定的时间交付原料超过日的,或交付的产品是假冒伪劣的;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九、其他: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传真/电话:传真/电话:

材料采购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采购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 本合同标的为 采购。

  2、 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名称:

  规格:

  数量: 片单价:

  3、 凡乙方供应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实用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4、 乙方提供合同货物的供货范围按技术规范。

  5、 乙方应按照经设计单位批准的深化设计图纸、样品、技术要求制作、安装上述货物。

  二、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交货期: 年 月 日(如甲方要求提前,则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甲方将在双方正式确认图纸后向乙方发出起始交货日期及开工日期的通知。

  2、质量标准: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3、质保期:贰年。

  三、合同价格及调整

  (一) 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RMB )。

  (二)合同价格调整

  1、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除设计变更及双方确认的价格调整外,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净量、损耗不计)结算。

  2、在合同有效期内至此后的三个月内,原料价格的变动和政府政策变动等将不会导致本合同单价的涨落,即一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对方接受高于或低于本合同单价的同类型产品;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且生效后3日内甲方预付合同总价的%;即(RMB: 元)

  2、出货前3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 %的货款,此笔款项到帐或应当到账后乙方立即安排发货。即(RMB:元)

  3、全部货到工地二周内验收完成,检验清点完好无损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约总价%验收款。即(RMB: 元)

  五、交货和运输

  1、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货物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及时和完整性。

  2、交货地点: 项目施工现场。

  收货人:

  3、合同交货日期以到货时间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4、乙方负责合同货物从乙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及装卸。乙方应在发货前两天以快递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发货批次、名称、规格型号、发运日期、数量等通知甲方。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满足设计、安装、试验、检验、培训和修缮所需的技术资料。

  六、技术服务

  1、乙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设计、检验、安装、验收、维修等相应的技术服务。

  2、乙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按照技术资料负责安装,并负责解决合同货物在安装中发现的制造质量等有关问题。

  3、乙方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安装、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七、质量标准及验收

  1、由乙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乙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甲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如检验时,乙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乙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缺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甲方自负。

  4、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规范,满足合同报价所述,满足业主的要求,并以对其要求最高者为准。若产品有破损或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无条件接受换货或退货。

  5、乙方施工质量应达到优良标准且符合甲方服务的业主—— 公司的要求,最终验收以通过业主的验收为准。

  6、本合同产品的选型、款式、用材由乙方提供小样并负责与业主——*公司确认,由此产生的图样偏差而无法获得业主的认可,其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类推得知,合同报价中的图样仅为示意,不作为乙方供材的依据,实际由乙方和业主方确认,乙方不得因此对抗甲方。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约定的货物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质量缺陷货物价款10%—30%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最终验收标准,必须在甲方的监督下完成整改,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若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价20%的质量罚金。

  3、工期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延期交货的,乙方应按延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货物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积最高不超过货物总价款的10%)。如乙方无理由延期交货达15天或以上的,除继续计算上述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2)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交货、完工的,交货期、工期相应顺延。

  九、报关事宜

  1、乙方供货送货前,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电子送货单数据(标的物的净重、毛重、包装方式、包装体积、报关HS.码等)并自行持电子送货单通关进区,办妥进关送货单盖章及出关扫描工作。因乙方工作的缺陷导致甲方退税不成,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执行期间,在乙方供货及开票前,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外贸公司)和乙方另行缔约一份协议,则本协议将自动作废。除缔约方(即甲方名称)外,协议的所有内容将与本合同完全相同,乙方无权拒绝。新协议缔约后,如存有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部分或全部合同款的情形的,就甲方已支付的款项,乙方须向上述第三方出具甲方有权代收的承诺,并向上述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且发票的品名、单位、数量、价款于开票前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十、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须按合同内容提供产品,并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制造及验收规范(规定)。在保修期内,如出现故障,须在8小时内提供备品和完成维修。

  乙方供货时,随产品一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 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报关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如标的物的净重、毛重、包装方式、包装体积、报关HS.码等)。

  2、甲方:须按产品规格和说明书中的使用环境使用,按产品规格和说明书中的安装方式安装。否则,责任自负。

  十一、税费

  1、本合同价格为含增税价。乙方提供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包括运输)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乙方承担。

  十二、其他

  1、合同报价单、图纸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合同报价中的条款与本合同不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除非双方另作书面说明。

  3、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材料采购合同 篇3

  采购方: 供货方:

  1、质量要求: 依据 GB/T2542—92、GB/T5101—1998检验合格。

  2、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

  3、供货地点:

  4、付款方式:

  5、不合格品处理方式:退货,由供方承担一切损失.

  6、争议处理方式:

  7、合同生效:

  合同失效: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二、物料采购合同实例

  合同编号: 二司物资九景衢项目部20xxCCG- 号

  合同名称: 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甲 方: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九景衢铁路JQJXZQ-2标项目部 乙 方: 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告 知

  甲方告知乙方: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前向贵方告知在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双方应遵循的程序要求:

  一、签订合同的甲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甲方公司或经甲方公司签发《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项目部。代表甲方签订合同的人,必须持有经甲方公司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甲方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确因业务需要,必须以职能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意向的,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签订。

  三、甲方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签订经济合同,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呈报合同草案及有关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签订,项目部主管及承办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所签合同与审批合同的一致性负责。

  四、甲方项目部员工在履行职责时,签署具有证明性质的书面材料,须经项目经理书面确认。未经项目经理书面确认的,均为个人行为,不能作为甲乙双方结算或承担责任的凭据。

  五、在清算前,甲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查,根据甲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结果履行结算付款义务。

  六、本采购合同的签订,乙方签字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七、乙方的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原件)必须交由甲方项目部代收后与合同原件一并交甲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存档。

  八、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证照、资质、资信、财务报表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经发现乙方出具虚假证明签订合同,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九、乙方务必详细阅读理解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有异议,需在合同签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十、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作为本合同的审批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提交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审批盖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买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九景衢铁路JQJXZQ-2标项目部

  乙方(卖方): 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九景衢铁路JQJXZQ-2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和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1.名称、品种、型号、规格

  1.1本合同物资规格型号、单价及数量:见附件一《订货明细表》。

  2.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

  2.1 质量按下列第 2.1.3 、2.1.4 项执行:

  2.1.1 按照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最新标准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1.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2.1.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 符合甲方施工质量要求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2.1.4 甲方和乙方必须共同对材料进行取样送 甲方指定地点 进行全项试验,取样试验需达到设计强度。

  2.2质量保证期为 12 月,从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初验运行之日起计算。

  3.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1 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方 。

  3.2 交货数量原则上以乙方搅拌站出站销售单据上数量为准,由甲方现场指定收方人员核实签字后生效,若经甲方现场实际收方发现与销售单据上数量不符时,以甲方现场实际量方为准。供货过程中双方对供货数量若有争议,由甲方随机抽取供货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过磅核实,若出现数量不足,本批次供货数量按此抽检缺少比例逐车扣减数量。

  4.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4.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由谁负担)

  4.2 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乙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4.3 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给予解决。

  4.4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5.供货方式

  5.1 供货时间及地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数量安排组织生产、

  加工和运输,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货到 甲方指定施工地点 (地点)。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设方计划调整,临时调整需求计划(包括暂时停止供货),乙方在收到调整计划后必须及时调整供应计划,以满足甲方要求。

  5.2 运输方式及保险:

  5.2.1 乙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甲方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5.2.2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人员毁损、伤亡等安全事故或发生对周围环境、水流、道路、树木、作物等损害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各种赔偿费用,并由乙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5.2.3 乙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甲方现场联系人。

  6.验收

  6.1 乙方将甲方通知所需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通过甲方授权的现场材料负责人 彭红波 及现场质检人员 马志龙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乙方,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确认合格后以过磅(或验方)方式进行计量,计量结果经乙方送货人员 复核无误后,现场材料负责人开具收料单据,送货人员签认,乙方送货人员签认应有乙方书面身份确认证明并交甲方,作为结算依据。

  6.2 甲方抽样送检复测以甲方所在工程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甲乙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或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物资在检测期间存放于甲方场内的保管及仓储费、该部分物资的检验费用、该部分物资相关退场费用。

  7.结算及付款方式

  7.1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甲乙双方确认的收料单及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运杂费发票及付款申请书按月(季)向甲方结算货款。

  7.2 甲方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后,作为支付的依据。如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时,乙方同意延期支付。

  7.3 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但并不解除乙方对物资该负的质量责任)时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无责。

  7.4 合同阶段性货款结算支付比例同时遵循建设单位对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物资结算比例的原则,即物资结算支付的货款不超过建设单位对甲方所支付的对应的工程进度款。

  8.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8.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9.双方责任

  9.1 甲方

  9.1.1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9.1.2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1.3 受业主或建设单位影响调整工程项目计划,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调整相应的供货计划及付款时间,乙方应按调整后的计划履行。

  9.1.4 甲方不得以何种形式索拿卡要、收受乙方的任何好处和利益输送;乙方不得以何种形式向甲方输送利益和好处,一经发现,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9.2 乙方

  9.2.1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9.2.2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9.2.3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2.4 乙方在收到甲方物资需求计划后必须按照要求开始供货;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设方计划调整,临时调整需求计划(包括暂时停止供货),乙方在收到调整计划后必须及时调整供应计划,以满足甲方要求。

  9.2.5 在没有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能分包、转包。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10.1.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交货日期顺延,如7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10.1.2 乙方按甲方供货计划发货,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甲方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及其他实际损失。

  10.1.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0.1.4 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10.1.5 其它约定: 无 。

  10.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 乙方保证有能力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完成供料,如乙方供料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应向甲方偿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10 %(5%-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造成的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10.2.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给甲方造成停工待料时,乙方应立即无条件的将不合格材料清理出施工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3 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2.4 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同意代为保管的,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10.2.5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0.2.6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 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10.2.7 甲方在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仍可追究乙方质量责任,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2.8 其它: 无 。

  11.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 2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2.不可抗力

  12.1如发生不可抗力,则采取下列方式进行解决。

  12.1.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

  12.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 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2.1.3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3.税费

  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14.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的铁路法院(无铁路法院的在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

  15.其他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交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5.2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并提交甲方合同审查部门盖章后生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盖章) (盖章)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公章)

  审查部门负责人:

  订货明细表 (略)

材料采购合同 篇4

  采购商:

  供应商: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化工原料采购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所购买的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采购商有权向供应商提出价格调整方案,如价格调整不能达成一致,采购商有权终止本合同。

  2.质量要求

  2.1本合同项下的原辅材料执行 标准,另外根据采购商要求,并须符合以下指标规定: ,本合同项下原辅材料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自产品由采购商验收入库之日起计算。

  2.2、供应商在向采购商提供产品时,必须附有供应商产品合格出厂证明及出厂检测报告。

  2.3供应商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采购商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造成环境污染;同时,该产品还应符合采购商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产品的人员健康造成损害。

  2.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采购商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甚至整批货物,供应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采购商因此造成的损失。

  3.检验

  3.1产品到达采购商后,由采购商负责对到货数量进行清点和产品外包装(外观)进行验收。

  3.2本条之检验只是对产品的外观和数量的检验,根据此等检验结果所做的验收并不能免除供应商对产品的内在质量的责任。若采购商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采购商仍有权向供应商索赔。

  4.交货

  4.1交货时间:以采购商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履约过程中,采购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时间。

  4.2交货数量:以采购商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5.包装

  5.1具体的包装要求为: ,供应商应当保证产品包装能够使产品安全运输和存储,能有效防止货物在运输、周转过程中发生磕、碰、泄漏等。

  5.2如因供应商提供的包装质量问题影响采购商的使用的,采购商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供应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商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3 供应商未按要求包装的,采购商有权予以拒收。

  5.4包装物不回收,供应商需要回收包装物的,应当另行约定回收方法,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运输方式、地点和费用负担:

  6.1 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2 交货地点为采购商工厂内。

  7.货款支付

  7.1货款支付时间:

  7.2质量保证金:每批货款总额的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最后一批货到货后 个月)满后支付。

  8.误期及缺陷

  8.1未按订单时间要求供货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承担逾期交货金额 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影响生产的,采购商有权撤销订单并从第三方采购,供应商除应赔偿采购商向第三方采购时超过本合同价格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按照前述规定向采购商支付违约金。。

  8.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经采购商检验,证实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采购商可以根据情况决定退货或要求供应商更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因此造成采购商损失的应予赔偿。

  9.供应商资质

  9.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供应商应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商出示相关的资质证明,并将其复印件留采购商处备查。

  92如采购商发现供应商未报、错报、虚报相关资质,则采购商有权取消、终止和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商所有相关的损失;如采购商同意接受部分产品或服务,则采购商应只就其所接受部分的产品或服务向供应商付款,所接受部分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以原订购单的价格为基础计算,但供应商须承担对由此可能给采购商带来的风险和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10.供应商的附随义务

  10.1供应商应按采购商的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等。

  10.2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产品不受损坏并按其设计要求得到使用。

  10.3上述服务被认为供应商在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的总价中。

  11.保密条款

  11.1采购商提供供应商的技术标准、实验数据、图纸等资料和文件只能用于为采购商生产其指定的产品之用,使用完毕必须立即归还采购商。如供应商逾期未归还采购商文件和资料或将其用于其他用途,则供应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商的所有相关损失。

  11.2本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12.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签

  合同的变更部分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到期,双方可协商续签。

  13.争议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商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14.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采购商: 供应商: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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