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领域制度执行力工作汇报

2017-04-23 办公室工作总结

  一、指导思想

  围绕省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规范行政执法权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法规制度执行力为目标,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加强执法监察,突出效能监察,通过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制度执行力,为建设“新门户,城市新家园、产业新高地”,营造公平、正义、廉洁的法治环境和政务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二、督查范围

  督查工作将紧扣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将专项督查与食品安全“天安行动”相结合,与全区“八大整治”行动相结合,与全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行动相结合,确保此次督查工作有抓手,督查结果有成效。

  1.食品安全“天安行动”执法工作。结合全区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熟食制品“三大重点项目”的综合治理,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五个重点领域”的集中整顿,对相关责任部门的执法监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着力推进全区食品安全“天安行动”,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区人民饮食安全,避免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涉及部门:区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

  2.城镇环境“八大整治”执法工作。将重点对非法运营、违法建设、无证无照、沿街立面及市政设施、居住房屋出租管理等方面的整治成效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相关牵头职能在尽职履责情况和行政执法力度。同时,按照“发现处置机制日趋良好,条块团队合作日趋紧密,综合管理效能日趋提高,基础信息采集日趋完善,人民群众认同感日趋提升”的工作要求,重点了解确保整治成果的持久巩固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情况。(主要涉及部门:区交通局、工商局、城管局、公安局)

  3.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执法工作。将围绕全区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和核心内容,重点加强对涉及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如水利改革发展节能减排和环境保障、集约节约用和违法用地整治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相关行政部门贯彻政令落实的措施通畅性和行政执法工作实效性。(主要涉及部门:区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

  三、督查内容

  1、行政执法工作尽责履职情况。重点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所属行政法律、法规、文件梳理和掌握情况,是否做到行政执法权力明晰,部门职能责任明确。重点督查行政执法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工作职能,尽责履职确保政令畅通;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是否严格依法履职,坚决依法立案查处到位。重点查办在行政执法中避重就轻、敷衍塞责行为,对瞒案不报,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现象,以及重案轻罚,以罚代刑等违纪违法问题,将严格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行政执法人员责任以及相关领导责任。

  2、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合规情况。重点督查行政执法部门是否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检查本部门是否完善行政执法流程和规则建设情况,是否施行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和全程说理式执法制度,以及行政监管劝勉、轻微问题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

  3、行政执法权力自由裁量情况。重点督查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是否合理,是否做到事当其罚,罚当其过,

是否存在处罚上存在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的现象;上级明确部分违法行为限制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有无突破法律法规或上级明确规定的行政处罚底线情况。

  4、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设情况。重点督查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健全,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完善,行政执法权力内控机制是否完备,执法办案评议考核机制是否科学,违规违法办案造成后果的`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以及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其它相关制度的健全完善情况。

  5、行政执法基础建设情况。重点调研行政执法部门执法队伍的人员构成情况,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和实际掌握情况,基层执法保障情况。重点调研“阳光执法”工作,调研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是否做到公开透明;重点调研行政执法台帐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情况。

  四、督查要求和方法

  1.工作要求。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于社会和公众,直接服务于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执行、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区政府的形象,直接关系到法律威严和政令畅通能否得到有效保障;直接关系到全区经济社会能否又好又快发展。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正确对待此次专项督查工作,积极主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合本方案中明确的督查重点组织自查,做好迎检准备。

  2.工作方法。督查方法:一是听取工作汇报。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此次执法领域制度执行力专项督查的重点范围和主要内容,对自XX年以来各自监管领域工作回顾总结,并形成书面汇报;二是查阅工作台帐。重点查阅日常执法监管、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信访举报处置和队伍建设、业务培训等四类工作台帐,以及行政执法卷宗等档案资料,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准备;三是查看整治效果。监督组将结合工作汇报、台帐资料和执法案卷反映的情况,随机抽取2至3家被监管单位,约谈执法相对人,或实地走访查看行政执法工作成效。

  3.时间安排。XX年5月中旬,区纪委监察局将会同区法制办牵头组织专项督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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