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

2017-05-13 保险合同

┌─┬────┬────────┬─┬────┬──────────┐
│ │全  称│        │ │全  称│          │
│收├────┼────────┤付├────┼──────────┤
│款│帐  号│        │款│帐  号│          │
│人├────┼──┬──┬──┤人├────┼──┬──┬────┤此
│ │开户银行│  │行号│  │ │开户银行│  │行号│    │联
├─┴────┼──┴──┴──┴─┴────┼──┴──┴────┤承
│      │人民币            │千百十万行百十元角分│兑
│ 汇票金额 │(大写)           ├──────────┤人
│      │               │          │(
├──────┼──────────┬────┴─┬────────┤付
│ 汇票到期日 │  年  月  日 │交易合同号码│        │款
├──────┴──────────┼──────┴────────┤人
│  本汇票请你单位承兑,并及时将承│               │)
│兑汇票寄交我单位。此致      │               │留
│                 │               │存
│       承兑人       │备注             │
│                 │               │
│         收款人盖章   │               │
│         负责经办    │               │
└─────────────────┴───────────────┘
汇票号码:2
  ┌─┬────┬───────┬─┬────┬──────────┐
│ │全  称│       │ │全  称│          │此开
│收├────┼───────┤付├────┼──────────┤联户
│款│帐  号│       │款│帐  号│          │收行
│人├────┼─┬──┬──┤人├────┼──┬──┬────┤款作
│ │开户银行│ │行号│  │ │开户银行│  │行号│    │人付
├─┴────┼─┴──┴──┴─┴────┼──┴──┴────┤开出
│      │人民币           │千百十万行百十元角分│户传
│ 汇票金额 │(大写)          ├──────────┤行票
│      │              │          │随附
├──────┼─────────┬────┴─┬────────┤结件
│ 汇票到期日 │  年  月  日│交易合同号码│        │算
├──────┴─────────┼──────┴────────┤凭
│  本汇票已经本单位承兑,到日期│               │证
│无条件支付票款。此致      │               │寄
│    收款人         │               │付
│      付款人盖章     │汇票签发人盖章        │款
│负责  经办  年 月 日   │负责   经办        │人
└────────────────┴───────────────┘
汇票号码:3
  ┌─┬────┬───────┬─┬────┬──────────┐
│ │全  称│       │ │全  称│          │
│收├────┼───────┤付├────┼──────────┤
│款│帐  号│       │款│帐  号│          │
│人├────┼─┬──┬──┤人├────┼──┬──┬────┤
│ │开户银行│ │行号│  │ │开户银行│  │行号│    │此
├─┴────┼─┴──┴──┴─┴────┼──┴──┴────┤联
│      │人民币           │千百十万行百十元角分│签
│ 汇票金额 │(大写)          ├──────────┤发
│      │              │          │人
├──────┼─────────┬────┴─┬────────┤存
│ 汇票到期日 │  年  月  日│交易合同号码│        │查
├──────┴─────────┼──────┴────────┤
│  备注:           │               │
│                │               │
│                │               │
│           │负责   经办        │
└────────────────┴───────────────┘
签发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1)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2)商业汇票应当记有下列内容:①表明汇票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的名称;⑤收款人的名称;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签章。这些内容为汇票有效的必要条件。汇票上应当明确记载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
(3)商业汇票应当记明付款日期。未记明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未记明付款地的,付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未记明出票地,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4)商业汇票可以依法背书转让,汇票债务人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汇票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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