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食品安全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1-10-22 安全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不如我们来制定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质监局食品安全上半年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质监局食品安全上半年工作总结1

  为加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确保全市食品的安全。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着重抓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确保食品安全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我局开展对全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5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96家,下达整改通知书20份,查处食品违法行为15起,其中立案7起,涉案货值2万余元。按照文件分片定责制的要求,各科室在各镇(街道)质监员的配合下,有条不紊的开展巡查工作。执法人员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卫生,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品标识、成品质量控制等进行了检查,其中大部份企业还是做的比较到位。但也有一些食品企业的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穿戴、出厂检验等存在一定问题,为此我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

  二、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食品生产加工行为

  1、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根据省局海宁现场会的精神要求,一是立即召开全局工作会议,传达省局海宁会议精神,会议由局长主持,要求各科室、各部门齐心协力、互相配合,举全局之力做好此次食品安全严打工作;二是为加强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责任科室会同乡镇质监员组成行动小组;三是召开乡镇、街道质监员会议,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并做好第一阶段的宣传发动工作;四是利用4月18日市政府召开的食品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传达了省局会议精神,特别是对豆制品、饮用水整治在会上进行了讨论。会上,分管食品的副市长明确豆制品整治工作由市食品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齐心协力,各司其职,按照省政府要求做好豆制品整治工作。

  2、加强巡查,重拳出击,开展28类无证查处工作

  一是按照我局食品监管分片定责划分区域,联合乡镇、街道监管员对辖区内所有监管企业进行全面巡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里的环境卫生、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品标识、成品质量控制等进行检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0多人次,检查食品加工企业93多家。二是由食品办牵头联合稽查大队,组织开展大米、肉制品、糖果等28类无证查处工作,4月28日,我局集中行动,重拳出击,重点打击无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余家,查处无证生产加工企业3家(查处碳酸饮料142箱,袋泡茶228大包,大米1吨),并责令3家企业停止生产。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这几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跟踪检查,以防暗中恢复生产。

  3、制定方案,落实措施

  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活动,我局制定了《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实施方案》。同时制定饮用水、豆制品、白酒等行业的专项整治草案并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市政府牵头开展此项专项整治工作。

  三、全面开展信用体系建设

  以饮用水、黄酒、茶叶三个行业34家企业为试点,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先后组织召开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制定由市政府发文的《临海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同时开展信用建设、食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经营业主支持、参与信用建设的自觉性。在信用建设过程中,我局建立了以信用征集、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披露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五大信用体系,并建立了每一家食品生产企业,从原辅材料、生产加工到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信用基础档案。在此基础上,根据检查监管、名牌产品申报、质量体系认证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食品质量信用等级综合评价,评定A、B、C、D四个级别,实施升降动态管理,并及时通报发布上一年企业信用情况和评价结果。

  四、制定名牌培育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品牌培育扶植工作,我局专门制订了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品牌培育计划,以区域特色明显,有一定产业基础的优势传统食品为重点,采取重点扶持、专人指导、政策倾斜等措施,食品加工行业的品牌意识明显增强,信用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形成了品牌促信用、信用促安全的良好局面。我局计划培育食品企业浙江名牌3个,台州名牌3个。

  五、按全面推进28类食品、食品包装容器及糕点等七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

  糕点、豆制品、峰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品、酱类等七类食品及食品包装容器的市场准入是今年我市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重点之一,为全面实施糕点等七类及食品包装容器食品市场准入,加快准入进度,确保全市食品及相关产品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局制定了糕点等七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的计划表。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四定”区域监管责任制等要求,落实相关责任人,加强对糕点等七类食品的市场准入指导帮扶工作,明确工作进度和要求。针对本地糕点等七类食品生产企业现状,区别“基本符合类”、“整合提升类”、“拟关停类”,制订分类分期分批取证计划或关停计划。不断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切实保证糕点等七类及食品包装容器食品市场准入工作。为加快推进市场准入工作,我局积极帮助开展帮扶工作。目前已有3家已申报9家正在改造中,共有41家企业获得44张食品生产许可证,1家通过现场考核。

  六、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

  我们有意识地把茶叶产业质量提升工作上升到政府工作层面,取得了较大成效并多次召开由农业、林业、卫生、财税、工商等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和协调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临市委发[20xx]44号《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凡通过QS考核的茶叶加工企业和经营单位,将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2万元人民币。这一奖励措施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茶叶生产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快了市场准入的进度。从“要我做”变成了“我要做”,彻底扭转了过去我们要求企业取证的尴尬局面。

  七、加强原辅材料的监管,开展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对全市9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我局执法人员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所使用的原辅材料进行了检查,并对使用添加剂较多的5家企业进行抽检。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企业还是按照相关的要求来使用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未发现有企业使用非食用原辅料。我局执法人员还告诫食品企业的相关责任人,进厂的原辅料必须进行验证,对存在可疑的原辅料进行抽样检验,不得使用非食用的原辅料进行生产加工食品。

  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文件的精神,送达了告知书,要求企业不得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用于生产各类食品,或者经过改换包装等方式以其他形式进行销售,并要做好回收食品的后处理工作,并建立回收食品销毁台帐。

  八、开展食品监督抽查工作

  20xx年上半年度我局组织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食品86批次,合格75批次,总批次合格率为87.2%。其中省级食品监督抽查,共抽查食品11批次,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90.9%。冷冻饮品(2批次)、酱油(1批次)、食醋(1批次)、黄酒(5批次)等抽查全部合格。白酒9批次,合格8批次,合格率为88.9%;饮用水16批次,合格14批次,合格率为87.5%;罐头21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为85.7%;茶叶11批次,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90.9%;糕点7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85.7%;豆制品10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为70%;饮料3批次,不合格1批次。与去年同期的86.5%相比,食品抽检合格率略有上升。

  从食品抽查情况来看,总体上食品抽查合格率比去年同期略有提高。经过整顿,我市食品质量状况保持相对稳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的软硬件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部分企业主的产品质量意识仍有待提高。目前,我市的食品质量保持平稳的状态。

  九、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引导,坚决对食品加工黑窝点进行曝光

  加强对食品安全状况的正面宣传和引导,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通过上街咨询、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小册子、画报等1000余份。在食品整治行动中,我局还积极联合药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无证、照食品及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黑窝点进行了查处。并在临海电视台对此进行了曝光。

质监局食品安全上半年工作总结2

  20xx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市质监局XX县食安委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工作职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履职到位。现将我局20xx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工作和下半年食品监管工作计划总结汇报如下。

  一、20xx年以来食品监管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根据省、市局、县政府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庐食安委〔20xx〕3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狠抓落实。制定了《XX县质监局20xx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量大面广、季节性强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我局确定了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47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8家,小作坊1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为切实做好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突出问题,我局将庐江地域分成庐南、庐北两个监管区域,将机关业务股室和稽查队人员编成两个监管组(庐南监管组和庐北监管组),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5家。

  (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月下达食品加工企业巡查计划,月底严格考核。截止目前我局共巡查食品企业115家(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6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等 10大类。

  (七)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

  (八)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网站、报刊,“315”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共印制和散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5000余份,对食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庐质食〔20xx〕12号《关于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的通知》;制作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 29 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协助上级部门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上半年国家级监督检查企业2家,抽取样品2组,省级监督检查企业6家,抽取样品7组,样品检验均合格。

  二、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监管经费尚未全部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在食品企业抽取检验样品检验不得收取检验费,且需要购买样品,作为监管部门只能依靠当地政府给予解决,今年到目前为止政府只给了很少的一部分监管经费,这笔监管经费早已用完,还有绝大部分监管经费没有着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20xx年下半年食品监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拟在下半年开展以下工作。

  (一)监管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监管工作重点

  1、监管的重点时段。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为重点监管时段。

  2、监管的重点地区。重点地区为城乡结合部,镇、村地域。

  3、监管的重点产品。重点产品为量大面广、季节性和高风险食品。

  (三)监管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已掌握的食品生产企业,补充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提高监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加强巡查。以打假责任区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每个企业一年巡查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加大巡查次数。二是定期监督检验。对企业产品定期抽样检验,一般企业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一年抽样检验不少于1次。三是专项抽查。除实施产品监督检验外,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和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四是产品强制检验。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或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但不按规定对产品出厂实施检验的企业,实行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对没有获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强制检验的次数,严格限区域销售。

  3、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突出对时令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一是开展节日热销食品的专项整治。在中秋、 “十一”等节日前,对热销食品和时令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和整治,打击假冒伪劣和计量欺诈行为。二是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检查。三是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重要卫生安全指标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产品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完成上级部署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4、加强企业和小作坊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进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企业和小作坊都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规定内容。加强对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登记制度。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建立回收食品登记处理(销毁)制度。

  5、强化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明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彻底整改,并给予帮助和技术服务。对查明属于主观故意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予以行政处罚,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整顿不合格的,决不允许恢复生产。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切实落实总局无证查处工作的部署,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实行无证查处。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连续两次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或不能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的,或者故意造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查明已流入市场的伪劣食品,要责令企业强行召回,并通报有关部门停止销售。通过上述措施,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好食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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