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安委办文件的精神要求,我局将与全区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制定**区我系统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月”工作计划如下:
此次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突出“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规范单位内部各项安全生产行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本系统的新形象,确保一方平安。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1、召开由各基层单位安全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大会,传达有关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精神。
2、以“安全生产月”为工作重点,以《安全责任书》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做到“安全生产月”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3、要求各基层单位相应对下属部门科室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逐级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和组织网络,做好与职工签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真正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基层每个角落,不留空白点。
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营造“安全生产宣传月”氛围
1、思想落实,要求各基层单位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张贴宣传画,悬挂安全宣传横幅,举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新《消防法》的宣传和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责任和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范及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机构正常运转,专、兼职安全人员工作到位,建立有效安全生产网络。
3、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单位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观看安全生产vcd资料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大力营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氛围。
三、强化安全检查力度,加大对重点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
要求各基层单位要按照“查隐患、明责任、抓基础、保安全”为目标,立即组织力量,制定检查方案,开展一次深入、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局也将在宣传月内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情况复查和抽查。检查的重点是:
1、加强对生产设施、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电梯、电器线路、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的检查,确保生产设施、设备时刻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2、加强对出租房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检查,确保各类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安全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系统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3、有建筑工地的单位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民工宿舍的督查,杜绝违章、违规、违法事件发生,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对毒麻药品、放射源、医疗我机构消毒隔离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养和使用。
5、各基层医疗我单位消防、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的制订、修改和演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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