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报章上看到一则新闻头条:一位28岁的年轻的经理人因为贪污公款而被告上法庭。这位经理是从一位员工被提拔上位的。上位后的他非常勤奋,以致公司赚了不少钱 。 过了不久,他不知从哪儿染上了炒股票的恶习。起初,他挪用了几千令吉的公款,但没被发现。因为他赢了四倍的价格,连本带利还给公司。之后,他又挪用了几万令吉也没被发现,原因是股票一直增涨。后来,财政部发现有额外资金的进入,顺藤摸瓜,找到了这位经理。然后公司就把他告上法庭,原因是他第三次炒股票的时候,股票大大跌落,导致他输了几百万。当他上法庭的时候,承认了一切事物,也为自己辩解了说自己一时鬼迷心窍才做了这件傻事。最后法官宣判罪名成立,赔偿公司损失的银额和坐牢三年。
这则新闻告诫我们要三思而后行,也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人生如箭,不管前方是风雪弥漫还是繁花似锦,开弓之后只能勇往直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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