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一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一作文 篇1
青岚点点头,用人形修炼比兽形要快得多,以前为了朋友,实力强弱又有何重要?
金丝随着凤语汐去了房间。看着凤语汐在梳妆台前忙忙碌碌,金丝眼中满是疑惑。
“主人,你这是要干什么啊?”金丝睁大眼睛问道。这是一个很甜美的女孩模样,可是眼角的鳞纹充分破坏了这份美感。
“好了。”凤语汐松了口气,指着梳妆台前的椅子,“你坐着吧。”
金丝望着铜镜,和前面的瓶瓶罐罐,一咬牙,坐了上去。
望着镜中女孩,金丝似乎想要流下眼泪,紧闭了双眼,让那女孩消失在眼前。
“金丝,我会让你和青岚能以真面目示人的。”
金丝嘴角一抹苦笑,这个是出生就改变不了的,主人又会有什么办法?
不对,易容……
金丝想要睁开眼,再次听到凤语汐的话,忽然不动了。
“金丝,我要给你掩盖这个伤痕,让你拥有本来就属于你的容貌,你别乱动,我会成功。”声音中满满的自信,连带让金丝的心一起安静下来。
金丝笑了,心里暖暖的。
时间就在凤语汐忙碌的手中流逝。
金丝安静的在那任由凤语汐摆动。那鳞片所在的地方,传来阵阵酥麻清凉的感觉。还有那花香味让金丝沉醉,不过它主人身上的幽香才是最为好闻。
“好了,金丝,睁开眼吧。”金丝耳边传来凤语汐满意的声音。
金丝睫毛颤了又颤,就是害怕睁开。它害怕睁开眼依旧是那副样子。但是想起主人的自信和满意,它小心地睁开眼。
镜中,女孩正试探的望着她,整个脸庞看起来娇俏可爱,虽比不上凤语汐,但也是一个美丽的萝莉。
抬手,慢慢摸着眼角,手感光滑,哪里还看出一丝蛇鳞的痕迹?
金丝哭了出来,纵使这样,依然在那伤口上留不下痕迹。
主人,这一生认定了你,我不悔!
带着泪珠,金丝扑向一旁的凤语汐。
凤语汐还在欣慰的看着金丝,没想到它突然扑来,愣了愣,微笑,拍了拍金丝的肩。
“主……主人,谢谢你,从今以后……我绝不背叛……”断断续续的声音传入凤语汐的耳中,谁都听得出,它很激动。
“金丝,我都说了,我们会是家人。”
“嗯……”金丝收起了眼泪,天知道,它是多么不愿化人形,因为这片蛇鳞。现在,它可以以自己的人形活在世上!
“主人!”金丝笑了,“啪”的一下,在凤语汐脸颊上亲了一口。
啊?凤语汐瞪大了眼看着离开她怀里,蹦蹦跳跳的小女孩。
“咳咳……”青岚不知何时来了,一身青衣,倚在门边,左手拳状在唇边轻咳了一下,嘴角有一抹仓促的笑。虽是只有十岁,但豁达不羁已在他的身形中表露出来。
“金丝保留了千年的初吻,没想到给了主人你啊。”青岚满脸笑意,还有种酸酸的意味。
“是啊,这是我的初吻呢?”金丝还是一脸兴奋,丝毫不在意,“主人,可是你吃了我豆腐哦。”
初吻?吃豆腐?凤语汐此刻真的无语了。
如果这样也算初吻,她估计早在千年前,金丝的初吻就没有了,要不然初遇时青岚的伤口哪来的?别告诉她不是用嘴咬的。还有吃豆腐……凤语汐的脸猛抽搐了一下,明明是金丝吃了她豆腐!哪来的她吃了金丝豆腐?
“好了,别闹了,你们都去修炼吧。”凤语汐无奈地摆了摆手,抬腿走向藏书阁。
完全无视身后的打闹声,凤语汐陷入了冥想,直至走到藏书阁门口才回过神来。
凤语汐望着头顶的牌匾,藏书阁……
凤语汐感觉有些复杂,不知,这个藏书阁,到底有没有能彻底根治金丝脸上的伤的药方……
她感受地到,金丝的蛇鳞因为蜕皮时,从娘胎中带出来的毒被激发,本来这种毒是不会发作的,隐藏的极深。可是刚好赶上蛇族特有一千年一次的蜕皮,所以,残留在金丝体内的毒,转至它的脸,导致蜕皮失败,如不是有青岚在它的身边,或许连命都没有。
也是因为这样,导致从娘胎里带出的毒变了,不是以往凤语汐所认识的毒。只是,如果发作,便是凤语汐都难已解决。
她的血还真的不是万能的,凤语汐已发现了很多问题,比如,中毒至深,多年隐疾,这两者最多只能缓解。而一切不是毒的伤,则是真正的无解……
不管怎样,她还是要救自己的伙伴,不论付出了多少,它也是她凤语汐的伙伴,她不能眼睁睁的看着金丝离去……
推门而入,一阵墨香拂面而来,参杂着书卷气息。
从外面看或许不大,可里面,包罗了很多很多,第一层全是关于医学方面的,总的来说,凤语汐也数不清了,上面还有两层,包罗了各行各业。
凤语汐的目光一一扫过各本书,她对于这一层的书,已经是了解透彻,但还是不相信的再看一遍,期盼能有办法。
蛇,关于蛇……
凤语汐顿住了,手指停留在那一册书上,心绪则早已不知飞向何方。
她想起来了,这十几天研究的书上,好像有关于蛇的毒。
转头,起步,快步返回她的房间,拿起那本书,心有点慌乱,指尖微颤,摩挲着那一页。
蛇毒,古有蛇皇金荃,身散香,其毒无解,除有蛊皇。金荃神兽,古尊级,一统几时众兽。距现一万年,然消失。其毒过于霸道,以致遗传,隐于血脉当中,虽多代蛇王不察觉,无毒发,但早亡,且是无因而亡。
但血脉如有十之八九相似,便会余其毒,皮蜕时发作,宵荃果可缓解,如无,死亡。毒发缓解后,状况多异,但根治只有一种,即蛊皇血,碧霄草,鲛人泪,冰芷莘,黑莲根,曼珠沙华。药师则要极其熟练配药,否,则因承受不住毒性,于千年后第二次蜕皮亡。
凤语汐读完,仿佛失魂般坐下。这上面哪个不是极难极要机遇才能得到?有的根本是传说,虚无缥缈,能否存世都是极难说的。
凤语汐这些天研究的这本书,都是极致的毒药,解药更是闻所未闻,所以凤语汐才研究数日,只因想参透各种药草的作用,没想到还是弄不懂。
金丝看样子便是这个蛇皇的后代,好死不死的与蛇皇血脉相似,但是……
凤语汐目光一凝,千年,金丝已经快两千年了!一千年前它已蜕皮一次,然后,直到今天……
不,不行,而且我也不信没有办法!
凤语汐有些呆滞的目光转为坚定。
走向两兽的修炼地,便看到青岚金丝正在闭目修炼。
察觉到凤语汐的靠近,两兽睁开眼,就望到凤语汐定定的看着它们。
看到两兽望着她,凤语汐微微有些不自然了,干干地笑了笑。
“金丝,你现在多少岁了?”凤语汐走过去,像朋友般,和金丝坐在一起,状似无意地问道。
“我?”金丝指了指自己,戏虐道,“我,主人,你可别嫌弃我老啊。”
“金丝,和我说说吧,我给你准备生日礼物。”凤语汐像是一个温柔的大姐姐,与金丝攀谈。虽然说,从外貌和年龄上来说,金丝都可以称之为大了……
“我啊……”金丝睁着眼睛望天,像是在回忆,“哦,我就快两千了,好像过两天就是我一千九百八十七的生日了,主人,你要给我选什么礼物啊?还有,青岚可比我还大哦。你要嫌弃也是嫌弃他老,他好像一千九百……不管了,反正他比我大,生日还在我的前一天。青岚,看吧,我把你生日记得多劳。”金丝笑嘻嘻的,或许是因为自己脸上的伤已不用再让它自卑,心情越来越好。
青岚颇为无奈的看着金丝,记得牢……我看是你把自己生日记的牢吧?连我的岁数都不知道,就敢说记得牢……
“金丝,我是一千九百九十岁,别忘了……”虽然青岚很确定金丝一定会忘,但还是希望它能记住。
无意看到凤语汐有些凝重的眼神,青岚才感觉到不对。
“好了,我会给你一个惊喜,不过要在这几天突破到七级高阶哦,否则别想要。还有青岚,你要到八级低阶。”
金丝现在是七级中阶,青岚是七级高阶,所以这还是一个威逼利诱的好方法。
其实人类中的天才,到兽族中是普遍的存在,兽族因年龄天资的优势,才能保存至今,可也在繁衍和生存能力差,才只能生活在森林中,否则,统治的将不是人类,而是兽族。
几个月前它们就到了现在的级别,所以借此逼它们突破倒也不错。
“啊?主人,你真忍心?”金丝可怜巴巴的望着凤语汐。
初一作文 篇2
“叮当叮当……”一阵铃声从远方传来,好似沙漠驼铃。
一个黑影也随铃声浙渐清晰起来——一个六十多岁的老汉,戴一顶破草帽,皮肤黝黑,衣服破旧。他敞着怀,裤腿有些短脚踩露在外面。他的肩上挑着一根扁担,张口一阵吆喝:“卖糖了,好吃的麦芽糖——”他那参差不齐的黄牙也暴露在阳光下,很难看。
因为中午没吃饱,周围也没有便利店,我忙叫住了他,他迈着轻快的步子向我小跑过来。我付了钱。他打开糖盒盖子,拿起勺子,又取出个袋子,用勺子往里面装着糖,还笑着问这问那,可我懒得跟他说话。
突然,他的手停下了,大喊了一声:“小心!”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吼叫吓了一跳。我还未反应过来,他已一溜烟儿冲到我身后,这时,我才看见他正将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扶起来。那个小女孩三四岁的样子,站起来后还一直哭,老汉急得满头大汗,不停地向四周张望,当他看到我时,眼前一亮。
他赶紧向我跑来,把抓起本该给我的糖,跑了回去。我气哼哼地喊:“这是我买的!”他说:“小兄弟,你看这女娃哭得多厉害,你先等一下。”说着就将糖递给了小女孩。小女孩不哭了,却也不吃糖,像根木头呆立在那儿。
这时,一位年轻母亲走了过来,她一把抱起小女孩,发现小女孩脸上有泪痕,立刻怒斥老汉:“你这个人,一大把年纪了,怎么把我家孩子弄哭了?!”她一下子看见小女孩手里拿着的麦芽糖,厉声说道:“这是什么东西呀!不会是那个人给你的吧?跟你说了多少遍了,陌生人的东西不能要,当心遇到人贩子!”说着便一把夺过糖丢到垃圾桶旁。
老汉表情很紧张,头上冒出了汗,刚开口说:“这个不是……不、不是……”那位母亲已经拉着小女孩快步离开了。老汉尴尬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老汉叹息了一声,从垃圾桶旁把糖检了起来,用嘴吹了吹,又用手擦了擦,正要把糖倒回自己的担子里,却摇了摇头,叹息着把糖丢到自已嘴里。接着,他对我说了声“对不起”,重新给我装好了一袋糖,便盖上糖盒盖子,挑起扁担走了。
阳光映着他早已被汗水浸透的后背,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
我咬了一口手中的麦芽糖,真甜!望着他的背影,我不禁心潮起伏……
初一作文 篇3
泪,终究是泪!涩涩的泪带着涩涩的回忆,心里永远无法忘记。难道泪注定就跟着自己一辈子?也许会,也许不会,不过不去想它,这样的感觉应该只会在弹指一瞬吧~
——题记
泪,咸咸的,涩涩的,像断了的线重新连接,却脆脆的…… 也许,生命也就终结在那一刹那,不管多远多久,始终要发生的…… 那时,也许涩涩咸咸的泪会带来甜甜的回忆。
生命就此终结。
把握生命
生命来之不易,生命是何等尊贵!
泪,终究和生命联系在一起。
也许,生命的终结迎来了泪,但生命的过程又何尝不为泪而精彩?
因为,某人说过:“哭泣是一种幸福,因为至少还有东西值得去哭泣。”
也许是吧,哭泣精彩。可也就是因为选择哭的人太多,所以才要快乐。
“当哭没有意义时,我选择了微笑。”又是一句至理名言。
所以,生命需自己把握,似哭似笑,一切随缘。
耀眼生命
大概,多数人的生命是平凡加之平凡的,为了事业,不惜一切代价的现实人,好多好多~
可是,梦想家呢?为了自己一个遥远而又简单的梦奋斗的人呢?
虽然,现实人可能才会更加耀眼。但我认为,梦想家将会是最耀眼的明星!
只是为了自己的一个梦,仅此…… 这部分人更体现于从事于科学事业的人,他们不辞劳苦,不求一点利益,却努力地拼搏着。他们自己都觉得,生命之花为他们而绽放。
珍惜生命
不管生命的历程如何,不管你到达了哪个里程碑,生命属于自己,不要让它暗淡!~
所以,为了自己,千万只是为了自己,别为了别人,珍惜生命!
泪,还是一样的流,只是,你变得不再单单只是流泪。
于是,生命又回到最初白纸般的单纯。
初一作文 篇4
大家好,先做个自我介绍吧,我的大名叫“飘“,是一种不可低估的混合物体,“呼————呼———”,请竖起你的'耳朵,仔细听,你是否听到了我流动的声音,告诉你,我的本领可多了,像什么旋转。翻跟头。倒立……这些可都是我的强项。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我呀,连玉皇都怕我三分,阎王更靠不上边了。什么?你不相信。认为我“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睁大你那珍珠般的眼睛看好了,本小姐要开始“飘“了……
我首先翻了一个跟头,来到了九霄云外———玉帝居住的地方,在那闪烁着金光的门外大喊;“玉帝老二,快出来,本小姐要来参观你的宫殿,还不快来迎接!开门!开门!“喊了大半天连个水飘都没有,呵,你可别笑话我,玉帝出去办公了,那也说不定呢?恩,开个玩笑。下面宣布:“本人要去闯闯鬼门关“,别以为我在逗你玩,我可是个从不吹牛的人。
于是,我踏上一朵云朵,飘啊飘,终于来到了地狱,哼哼,先清理一下嗓子,像阎王发出河东狮吼般的声音:“阎王。阎王,开门,再不开门,小心我要了你的命。“糟了,玩笑开大了一点。这时,只见那瘦高瘦高的黑白无常向我走了过来,冲我大声喊道:“你吵到我们休息了,我们要把你打到十八层地狱去,让你求生不得求死无能……“听了这个恐怖的声音,我恐惧万分。无奈之下,被打到了地狱,负责为士兵们做饭,你可不要把我看扁了,我可是很聪明的,这天,我在做饭的时侯,在菜里放了我特意研究的巴豆,使得全地狱的人吃了闹肚子。趁他们一不留神,我一甩脚———溜了。哈哈,大功告成,我又可以继续飘了。
穿过草坪,越过沙滩,我又飘到了太上老君那儿。哇———好多仙丹呀,真令我大开眼界,我学着偷仙丹的高手———孙悟空,跟着仙丹转了起来,果然抓到了一瓶,立即装摸作样地吃了起来,当我把一颗金光闪闪的仙丹搁在嘴唇,正要吃下去时,一只有力的大手拧住了我的胳膊,凶狠地对我说:“我是玉帝派来的,经我们仔细调查后,发现你犯了扰民,下毒,偷窃等多种罪行,因此,我们决定,用一种最残酷的刑法来处罚你,那就是———每年三百六十五天不能睡觉,一直不停地飘遍天庭,地狱,人间的每一个角落,永远循环……你不是很喜欢飘吗?这次就让你飘个够——说完,便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初一作文 篇5
这世间有那么一种东西,它看不见,抓不到,猜不透。却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没错它就是时间。是它让伟大诗人李白写下无数首“印记”,是它让著名医学家李时珍编写出巨著《本草纲目》,也是它让闻名科学家爱迪生成功试验出电灯泡。时间它是善良的,是无情的,是美好的。
壹
时间是善良的。正是因为有了它,李白才能写出一首首烙印在时间里的诗;正是有了它,李时珍才跋山涉水,尝尽百草耗时二十七年才写出《本草纲目》,挽救了多少人的生命啊!正是有了它,爱迪生才能没日没夜,不辞辛苦地发明出电灯泡。照亮了无数人孤寂的黑夜,为多少孩子编织了一个读书的梦,让多少人在黑夜里重燃希望!所以,时间,它是善良的。
贰
时间也是无情的。它总能在人们偷懒懈怠时悄悄溜走,当人们醒悟及开始忏悔时已经走得很远很远,再也不会回来了。它能让我们与机遇擦肩而过;也能让一个人坠入无底深渊,难以重见天日;还能让我们铸成一辈子也弥补不了的大错,终身生活在沼泽黑暗笼罩的影子里,慢慢的陷入沼泽,慢慢的,慢慢的......
正如今天所见,我们沉浸在五分钟的听书里,我们沉醉在五分钟的音乐里,我们等待望向天花板的那两分钟。这些事对我们早已是粗茶淡饭,但我们却只关注事物本身,而不去思考去计算我们所剩余的时间,我们应该好好深思给予未来的我们一个好的回复。时间,是无情的。
叁
时间是美好的。不久的将来我们可能会坐在高楼大厦批改文件陪同客户,也可能站在教室里传授孩子们自己用时间换来的知识,还可能在高危科研室研究出对人民有益的物质。在时间手记里,未来总会有无限的可能性,每个人的未来都是美好的。这一切的一切,终究要靠时间,利用好它,可能你就能跻身于社会优秀人员中的一体。时间,它是美好的。
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会出现在每个人的时间手记里,时间可能会改变某些东西,也可能会创造出某些东西,还可能拥有某件东西。时间是善良的,是无情的,也是美好的。我们应把握当下,在时间手记中书写出一个美好的未来。这,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利用好时间,给自己一个好的未来。
初一作文 篇6
理想是什么?理想就像是我们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向标,也是我们行驶的航船,更像是我们的一位老师:人活着要有理想才算是有意义地活着,不然就“白白走这一遭!
“理想”这两个字对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可我们是否有真真正正地去了解它对于我们的意义呢?理想里面藏着一股神秘的力量驱使我去靠近它,去接受它。对于我而言,理想是个五彩缤纷的梦......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理想,有人的理想是当科学家,有人的理想是当宇航员,有人的理想是当一名赫赫有名的作家……而我呢!不想当那些令人崇拜,令人觉得很不可思议,令人觉得非常了不起的伟人!相反,我只想当一名普普通通,平凡而又伟大的
一名人民教师!教师这个职业在当今这个年代可以说是很普通的,不是一个很耀眼的职业,但却是为祖国贡献做出奉献很大的职业!
我知道当老师会很辛苦!的确,老师是非常辛苦的,当老师不仅要时刻为学生担忧着安全,为学生的学习感到苦恼,为教不会的学生而责备自己的教学,会常常试问自己到底该不该胜任“教师”这一职业?是否合格做一名人民好教师呢?老师所做的奉献,往往收获不与付出成正比!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教师,我很喜欢教别人,我很享受给同学讲题的过程,很乐意为别人献出我的微薄之力,我经常在家里扮演“老师”的角色,我会帮弟弟讲题,会教他如何去学习,只要是别人要我帮他讲题,自己那股类似我就是老师的劲就起范了!我喜欢当老师,喜欢教师这一职业。
记得李杰老师说过:“有理想并不代表不用努力,世间所有的东西都需努力才能得到!”有理想就得要懂得去追求,去争取,理想并不是等于一味地空想,而是要付出努力与心血的!
加油吧!为了自己的理想能够实现而努力“啃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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