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年级作文500字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七年级作文500字 篇1
路,无处不在,我们可以通过它到达远方,可以无中生有创造它。从呱呱落地时,开始学习在上面摸爬滚打,走过幼年童年和幼年,走到中年,走过老年,活到老,走到老。
我不爱坐车,但爱走路。反复走你曾经走过上百次的路,看你百看不厌的风景,感受不同时刻独特的心情,就好像心里通了风,飘来了白云,十分舒服。
路,往往是在较长的一条,突然出现一个分叉口,通往其它的路。然后走一段又出现个十字路口,就这样环环相扣,仿佛永远也走不到头。但我不知疲倦,每走一段总会有一个转弯口,像老家的老式收音机,把一百首歌循环播放,却不想去按下暂停键。
我最喜欢鹅卵石铺成的小路。
小时候在老家,我常喜欢把鞋袜脱了,光着脚走在鹅卵石路上。起初觉得脚底刺痛、冰冷;习惯时,就觉得真得像妈妈说得那样,像个天然按摩器,把脚上的每一根血管,每一天细胞都照顾到了,微凉,但舒服。现在城市小区里也铺成了长长的鹅暖石小路,有的能从小区这头,通往小区那头,有时我没事了,也常常戴个耳机,听个音乐,漫步在小路上,心旷神怡。
人世路漫漫,人生路也漫漫。沿着路一直走,有时,我会迷茫,但走着走着,就遇上了光,当遇到转折口时,我会兴奋;当在平坦大路上走时,我会加快速度;当遇到风景时,我也会放慢节奏,大饱一下眼福……
沿路一直走,淋雨一直走,若幸福不在路的转角,一定在路的尽头。希望做一名“追光者”,跟着微弱的光源走到路的尽头……
七年级作文500字 篇2
笑了一学期,装了一学期的开心,快乐,终于回想到了不开心的那一幕幕。106,我在那里受了不少的气,忍了不少的痛,一直在笑,一直在独自“开心”。数学考得十几分,我受打击了,却还脸上存笑容;别人说我无聊,神经,我一笑而过;大家不和我搭话,我在一旁看着,如空气般陪其左右……想哭啊,脸上却给予他们微笑。委屈被自己深深埋在心里的最底下,眼泪被自己锁在眼睛的后面,痛苦被自己咽在喉咙里。多少次,攥紧的拳头总因为脸上的笑容而无声的放下,仅接着叹口气摇了摇头,看向了偌大的蓝天。
好累好累啊,每一天都以开心快乐来面对烦恼悲痛。明明知道自己受不了,却还在坚持。一位小学同学发给我鼓励的话和礼物,母亲的安慰与鼓励,是给我最好的支持!让我有了前进动力,使我从低谷中走出来,在以后的测验考试中,成绩一次次提高,数学以110几分的成绩,回报给予支持与鼓励我的人。竭力控制自己在亲朋好友的面前谈高兴好玩的事,不提伤心的事,我一直在这样做,一句话,我不想在别人面前哭。这样也许是要强吧?有时候,自己真的很想很想哭,但是一哭就可能没完没了,最终还是在笑。笑着笑着,眼泪就毫无限制的涌了出来,打湿了衣服,被子和书……笑和哭,我还是选择了笑,笑对人生……
七年级作文500字 篇3
有人说,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
也或许是因为一段青梅往事,也或许是因为一座老宅,也或许是因为一段繁华的街景,也或许是因这座城。
假如这座城有一座老宅,结了蜘蛛网的墙壁上挂着一副留有墨香的字画,落满尘埃的青瓷花瓶也已散去了往日的花香,窗台的一把油纸伞遮住了低檐流过的时光。
老宅风韵犹存,散发出的历史的厚重,文化的底蕴,浸染了这座城里的古典。
假如这座城里有一段繁华的街景,昼夜的车水马龙,夜晚的霓红灯点缀着城市的繁华,夜晚的灯红酒绿熏陶着城市的魅力。
假如这座城市里有一段青梅的往事,两小无猜的青涩男女,诉说着山盟海誓,约定着属于他们的约定。展望着他们独家的幸福。
假如这座城市里有一个人,会让你魂牵梦绕,让你日思夜想,让你爱到无法自拔,等待着你的等待,守候着爱的守候。
假如有座城,城里有一对青梅竹马的男女,每天夜晚一起去繁华的街景,看人来人往,看远处的霓红,穿梭在灯红酒绿的都市街景,感受着城市的浮华。
每天一起走在老宅的石板路上,散步于低檐流下的时光里,嗅着青瓷瓶里残留的花香,扶摸着淡了颜色的字画。
有一天,他离开了,带着他们的誓言,带着他们的约定,留下了爱的守候。
他去了另一座城市。
因为他在,她爱上了那座城。
她不曾去过,但记得那座城里的每条街道,每座老宅。
盼望着有一天他会回来把她带到那座城,带着她走每条街道,走每座老宅。
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
七年级作文500字 篇4
季季是一个小姑娘,但为了她脸上像荆棘一样的疤痕,她饱受寂寞和冷眼。
季季心中的苦,心中的孤独,有谁知道呢?每当别的.小朋友来跟她玩时,另一个人就马上提醒那个小朋友:“瞧她脸上的荆棘!”而找她玩的小朋友不是说:“呀!好可怕啊!”就是说:“我再也不和她玩了!”令季季又尴尬又沮丧。终于有一天,季季想:“竟然他们都说我可怕,说我坏,那我就当坏小孩吧!”
于是季季不再有礼貌,不再对人真诚,不再好好学习。她骂长辈,撒谎,逃课,甚至偷东西。渐渐的变成彻头彻尾的坏小孩。有一个会巫术的老奶奶对她的行为很生气,决定把她变成一簇真正的荆棘,但那个老奶奶还想试探一下,季季到底是不是没救了。季季来时,老奶奶故意倒在地上,脸上现出痛苦的表情,“哎呦,疼啊!疼啊!”季季犹豫的看了看,心里想:“我是坏小孩!”就走开了。老奶奶更加痛苦的呻吟道:“痛哇,哎呦呦喂!”季季果然走过来,扶起了老奶奶,问:“奶奶,你怎么了?”老奶奶眼中精光一闪,皱起眉说:“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每到今天就发作……”“怎样能治好呢?”“只有小姑娘的血熬成药我一喝,才能缓解。”“那奶奶,我可以吗?”“你不怕吗?”“只要奶奶的病能好,我不怕。”奶奶突然笑了,说:“善良的人本性终究是善良的,你得救了。”说完给了季季一面小镜子,季季惊讶的发现,她脸上像荆棘一样的疤痕不见了,季季变得可爱极了!
从那以后啊,季季有了好多好多的好朋友,她再也不感到孤独寂寞了。
七年级作文500字 篇5
上学时候的必定要起来得早,走在上学的路上,在听见车铃的叮叮响和车轮的滚动声时,还听见了树叶落地那格外清脆却微小的声音。伴着吹在身上感觉有些凉意的风,微笑着意识到,原来秋天已经向我们走来。秋天是个格外悲伤的季节,无论是哪一物还是哪一景,看上去都显得有些凄凉。秋轻轻地来了,不经察觉地抚摸着原本翠绿的树叶,像变魔术一般,慢慢变黄了,萎缩了,曲卷了,掉落了。秋又漫步在花海与稻田之间,鲜艳摇摆的鲜花在秋的面前屈膝为婢一般,没了声响,变成了一片枯叶、枯花。稻田里的稻谷也随着秋的歌声和裙摆的飘扬,陶醉地垂下了头,眯着双眼,飒飒地碰撞着,合着农民们那纯朴的笑声,形成了自然界的妙音。
可是秋也是容易让人触景生情的季节,花的凋零,叶的枯黄,风的凉意,都足以让那些本就抑郁难安的人看了摧心肝。但是因为是这么千奇百怪的秋天,菊花就更像是个远离世尘,清新脱俗的女子了。正因为秋的伤情,她就更是开的清新美丽,虽不起眼,但是却有着极好的风骨,有着傲人的身姿,也许最懂菊的,会是秋,不是人。菊花那”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的意志显而易见,但每一个季节,都有一种可让世人去赞叹、喜爱和钦佩的花儿。
秋殇秋殇,秋去冬来,冬散春聚,秋是这四个季节里颜色最淳朴而又伤感的色彩,可也有着她独特的一面,人们欣赏,人们称赞她,但人们未必会懂,会去想那“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的情意,秋天,是凄的美,美地晃眼,迷人浪漫的季节。
七年级作文500字 篇6
这一夜,我睡得很沉。梦里,我恍恍惚惚来到了一个地方。那里是……是……那里是那呢?
往前走,我发现了一块里程碑,上面写着:桐庐县。我大挫,这,这是桐庐?花儿都谢了,小草都黑了,连天都是黑蒙蒙的一片,这根本就是一个被人遗弃的世界嘛!来到富春江,那一条清澈见底的大江呢?在这条江里的大鱼小鱼呢?这根本只剩下宽大的河床了。是什么原因呢?
再来到中心广场,那里的情况更糟糕。长得茂盛的参天大树都已经弯下了腰,当头照的太阳不停地蒸发这我体内的水分,好热啊!这大瓷砖不仅没有带来清凉,反而像铁板一样火热!这真的是桐庐吗?
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背。我的头上冒出了冷汗,这里还会有人吗?难道是……我呆然地转过头,是一位老爷爷。他有着一把白胡子,看上去很苍老。
“老爷爷,这里的人到哪去了?”我询问着。
“人?哼,人类都已经逃离这个将要灭亡的空间了。”
“人类?你不是人?”我有些不知所措了。
“当然不是,人这么罪大恶极,我怎么可能是呢?噢,我是树精。一棵树死了,代表着一个树精的死去。现在你看看,这些树都将萎了,树精也将不存在了,人类是不是十恶不赦呢?”老爷爷气愤地说。
“那,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嗯?现在应该是20xx年了吧!时间过的真快,人类都已经离开1个月了。哼哼,我看是活不了多久了。哈哈!”说完,老爷爷就隐去了。
老爷爷离开没多久,我感觉到地面在震荡。瞬间,岩浆从地底喷出。慢慢地,慢慢地向我流来。我想跑,但是因为太久没有喝水,没有力气了。啊!我被岩浆吞噬了,与我一起的,还有整个桐庐……
七年级作文500字 篇7
我就是我,就像身上的T恤,七分裤一样随便。我就是我,一个爱说,爱笑,爱唱的快乐男生。
不要轻易被我的外表“蒙骗”了,认为我沉默寡言,不爱说话,但只要我的话匣子打开了,恐怕什么话题我都能扯得很远。
我爱笑,但是在我真笑时等于歇斯底里的大笑,笑起来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顺带露出几十颗大牙。由于这是大笑,所以我照相照得并不好,他们都说要微笑,我只得照做,可是等到照片洗出来一看。天哪!这哪是微笑,简直就是假笑,奸笑......(以下省略一切带有贬义性的笑)唉,虽然我的“笑象”并不好,但笑点却出奇的低,每天不来十几次大笑,我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我特别喜欢唱歌,尤其是流行歌曲,但我每次唱歌不把调唱到大西北是不会罢休的。为什么?因为那些在旁边的人已经彻底忍受不了我了,他们认为那种声音是噪音。哼,他们小瞧人了,我要努力的唱好歌,不仅我要唱给他们听,我也要留给自己欣赏。说到我喜欢的歌,我喜欢快的,有节奏感并富有哲理的歌:一首林肯公园的《INTHEEND》令我热血沸腾,从林俊杰的《黑武士》中我也懂得了只有通过自身不断地努力,终有一天会打破黑暗吗,迎来光明......为什么我会喜欢这些歌呢?原因很简单:我觉得这些音乐会给我以振奋的感觉,就像一个孤独的人听到音乐,他会感觉到旁边正有一个人在为他卖力的演唱这首歌,他就会冲破这种孤独感,走向光明。我觉得我一听到音乐就会发现生活的节奏性,甚至有时候一听到音乐,便会燃起一种力量。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许这就是痴迷音乐吧。
自知之明是前提,扬长避短是关键,张扬个性是主体,我会将个性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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